江秋洵轻轻吞咽,试图缓解喉中的干渴,悄悄吸了一口气,道:“阿婵姐姐,我有点累了,能不能靠着你休息一会儿?”
林婵道:“好。”
江秋洵只觉林婵的声音温柔得要把她的心都融化了,继而心满意足地往后靠。
她开始只是微微后靠,试着把身体靠在林婵的怀中,但后来发现林婵搂住她的动作很轻松,便慢慢让自己整个人都赖在林婵的怀里。
林婵眼疾没有发作的时候应该经常锻炼,身形高挑匀称,江秋洵贴近之后,隔着衣料也能清晰地感觉到她没有丝毫赘肉的身形,瘦而不弱,肌肉饱含力量。
也不知道她平时都是怎么锻炼?又喜爱什么运动?
“我听小昭节说,你在北方生活多年,北方盛行马球,阿婵,你会打马球吗?”
林婵温和道:“我生在锦城,长大后去了北方才第一次学打马球。刚学马球的时候,很是喜欢,时常呼朋唤友去球场玩闹。不过这些年已经不玩儿了。”
“啊?那是为何?”
“不便去球场与小姑娘们争风。”
她已经是北方数一数二的大宗师,整个北方有谁敢和她一起玩马球?哪怕和同辈游戏也是欺负人,更别说十几二十岁的后辈们了。
自然也就玩不了了。
最主要的是,这些年来她威严愈重,性格也更加冷冽沉静,曾经钟爱的玩乐也再提不起兴致了。
“游戏而已,怎能说是争锋呢?”话锋一转,又道,“姐姐这么说,一定很厉害咯?那……教教我可好啊?”
林婵沉吟道:“现在不可。”
“啊?为何?人家也会骑马,阿婵姐姐你就教教我了……”
江秋洵坐直了身子,却被她紧了紧怀抱又拉回怀中:“别乱动,小心伤。”
又道:“不是我不让你学,是你的伤刚刚愈合,打马球过于剧烈,容易撕裂伤口。等你的伤彻底好了我再教你。”
江秋洵哪里是想学打马球了?她分明是想借着学打马球被林婵手把手抱在怀里。如今看来,只要她的“伤”还没好,就能理所当然地被林婵抱着,还学什么马球啊?
她调整了一下姿势,让自己靠得更舒服。
因为靠得太近,近到能闻到林婵的体香,江秋洵忍不住微微侧头,鼻尖靠近林婵的脖颈轻嗅,还故意让潮湿的热气喷在她白皙的肌肤上。
下一瞬间,林婵的脖子上便被激起了一片鸡皮疙瘩。
江秋洵偷偷仰望,看了一眼林婵,见她面色如常,专心赶路,仿佛并没有感觉到自己的作怪。
江秋洵抿着下唇,眯着眼睛想了想,脸上渐渐浮现出了笑意,心道:自己动作这么明显怎么可能感觉不到?这假正经。
那么问题来了,林婵为何故作不知?
是因为已过而立之年,怕在人前嬉戏有失庄重而害羞?
还是因为,心虚?
江秋洵又不是小姑娘了,江湖厮杀免不了人情世故,难免有许多猜测。其中一个可能就是——阿婵也喜欢她。
若是十几岁的时候,一定已心中笃定。
可阅历渐多,才懂得人生三大错觉之一是“心上人喜欢我”。
这人自幼端庄内敛,矜贵自持,又在生意场上纵横多年,想要让人动心,恐怕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
好在江秋洵纵横江湖多年,脸皮厚胆子大,又泡得一手好茶,哪怕林婵不喜欢她,她也不会把人让出去。之前是因为她人在江湖、敌人太强、身不由己,无法参与林婵的生活,如今她既然回来了,还能让人跑出手掌心?
再说了,她坚信林婵终有一天会动心。
怎么可能会有人会不喜欢她?
如果有,那就是认识得不够“深入”。
这般想着,江秋洵心安理得地缩在林婵怀中,更加肆无忌惮、坚持不懈地往人家身边凑,鼻尖在她下颌轻轻摩擦。
林婵终于也破了功,伸出两指点在她的额头,把她从肩上推开些许,语气似无可奈何,道:“不可胡闹。”
因她目不能视,所以说话、动手之时,并没有低头看来,仍抬头向前,被迎面而来的风吹起几缕长发,凌乱地飞舞,波澜不惊,英姿飒爽。
江秋洵看到这样的林婵,又又又又沦陷了,被这样的林婵勾得心底发痒,一时间看得痴了。
看林婵马术娴熟,不知她纵马奔驰、引弓射箭,又是何等的风采?
第17章 吮指
对于自己过分疯狂迷恋救命恩人的不正常心态,江秋洵很有自知之明。
因过于偏执迷恋,以至于她看林婵哪哪儿都好看——今早起床还偷偷把床上的一根头发悄悄顺走珍藏了,怎么看怎么觉得那根头发丝儿顺滑又坚韧,乌黑又亮泽,就和林婵本人一样迷人。
别人是异性恋、同性恋、颜性恋、智性恋……她是林婵恋。
江秋洵十三年如一日,一边在心中过分美化着心上人、不可自拔,一边又清醒的明白这是比脑残粉还不理智的偏执,肖想多年、死不悔改。
她对人世间的所有留恋与热爱都献给了林婵。
十三年前,江秋寻刚刚经历过漫长痛苦的窒息而死亡后,下一瞬间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还来不及欣喜,就接收到了名为“慕挽月”的少女杀手的记忆。
那是长达十几年的,被奴役洗脑的人生,差点把她活生生逼疯!
绝望与疯狂交织着。
绝望,是因为前世生命的最后一刻,河水吸入肺中,无论如何挣扎仓皇都无能为力,最终满心恐惧、窒息而亡。
疯狂,是源于原主被张放精神摧残的阴影。原主自幼被洗脑,以至于心甘情愿成为剑皇楼的杀人工具。她的精神早已麻木,落入深渊,不见一丝阳光,对“活着”早已厌倦。或许也正是因此,才会抛弃躯壳,连同记忆一起,让给了来自异世的江秋洵。
江秋洵生在和平的年代,长在一个崇尚正义、善良、真诚的环境,她的灵魂只是一个阳光开朗、二十出头的小姑娘,何曾被这样残忍地践踏过生命和尊严?
她好不容易重获生命,不是为了在封建王朝给人做死士!
好在灵魂的改变如此悄无声息,让江秋洵得到了逃离的机会。
临走前,还顺手把正在崛起的剑皇楼一巴掌拍回了地底。
剑皇楼在武林屹立多年,以及年轻一代杀手们的长大,张放的野心也越来越大。他不再满足于做一个暗夜的杀戮者,他想要做暗夜的王者,做武林的霸主。
他和朝中一位王爷暗中达成合作,助他夺权篡位,他自己则借机壮大,渗入公门。只是两人都暗藏鬼胎,张放也怕被王爷当做垫脚石、有个风吹草动便把自个儿推出去做替死鬼,于是便打起了王爷后院儿的主意。
慕挽月,就是他早早备下的、可用于美人儿计的众多女细作之一。
作为张放的死忠、剑皇楼年轻一代的第一高手,慕挽月年岁渐长,也渐渐展露出了令人惊艳的美貌。常年的锻炼和深厚的内力让她身形婀娜动人,肌肤白皙光泽。
张放内心已经选定了她去王府做细作,却不能立刻成行——慕挽月武艺高强,快成为一流高手了,可还没学会掩藏内力的秘术,极易被王府中的顶尖护卫察觉。是以张放不得不推迟了这个计划。
江秋洵穿越过来后,不但盗走了张放收藏多年、只有少数几个人才知道的武功秘籍,还盗走了他和那位王爷勾结的诸多证据,其中包括了最为重要的书信和印章。
江秋洵穿越而来,根本不按常理出牌。
她暗中找了工匠。在这里,厉害点的工匠几乎都是在贵族豪绅旗下,她威逼利诱,出高价让他们把几封重要的书信做了复刻雕版,确保熟悉璐王字体的朝中文武一眼能认出来,其他讯息加工整理后用最快速度制作标准字体的雕版。雕好之后,暗地印刷了一大箱,被她运进京城,撒遍大街小巷。
一夜之间,王爷就像脱光了衣服站在人群汹涌的广场——全京城的人都知道了他造反的秘密。正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没等他回过神来,又以极快的速度传遍天下。
剑皇楼王牌杀手突然叛逃,让张放猝不及防,江秋洵的骚操作更是让他焦头烂额。
这位野心勃勃的王爷没有一点反应时间,被朝廷以最快速度抓捕下狱。
剑皇楼明面上的据点被六扇门拔除,张放本人也被正玄派高手打伤。
也幸好如此,江秋洵才能在剑皇楼的重重包围之下安然无恙。
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江秋洵一直处于杀手楼的追杀之中。那几年,出现在她生命之中、给予她善意的人,唯有林婵。
这里的一切都让她格格不入,整个世界都让她厌倦。
哪怕山河锦绣,鸟语花香,在她的眼里也蒙着一层阴影。
唯有林婵是这阴暗世界的唯一亮光。
若非前世多年的道德感束缚着她,若非她心心念念想着有一天能用干净的手去摘下她心爱的那一朵花,她在掀翻剑皇楼的路上早就肆无忌惮、抛却人性了。
而今真正走近她的朝思暮想,江秋洵的整个世界都洒下了阳光,灿烂而明媚。
所以,如今能坐在她的阳光的怀中,被她心爱的花香包围,她已别无所求……
才怪!
加入正泰商号不过短短几天,她便得寸进尺。
就连恪守本分、从不逾矩的大总管李秦,都注意到了这个不安分的女人。
这倒也怪不了李秦,在场稍微离得近一点儿,谁会眼瞎到看不见她对主上孜孜不倦地撒娇?
主上救的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要么哀求感激、千恩万谢,要么彬彬有礼、许诺报答,还从来没有人在主人面前如此放肆。
李秦从不干涉林婵的私事,遵从林婵的一切决定,不打折扣地完成林婵交代的任务。哪怕这个江秋洵看起来十分可疑,他也不发一言。他对林婵一向是无条件服从,不仅仅是因为他懂得分寸,更是因为多年的事实证明了林婵的决定总是对的。
他不干涉,但为了林婵的安危,不会停止监视,只在暗处悄悄观察这个来历不明、容色出众的女子。
这些年来,李秦谨慎小心,深得林婵的信任,管理着商队旗下所有的护卫队,同时保护林婵的安全,鲜有差错。
他年少时也曾鲜衣怒马笑傲江湖,也早已看淡生死。只是他不能不顾妻儿老娘的安危,只顾周全自己的义气。
林婵不但是他的恩人,也是他的伯乐。
十年前,林婵愿已经是在年轻一代高手中一骑绝尘,救下他之后,知道他想要退隐江湖,不愿再介入江湖纷争,便任用他做了小商号的护卫队长。从此以后,他便兢兢业业做了个商贾走狗。
林婵在正泰商号的身份是隐秘的,为了守住林婵的秘密,他要把一切危险扼杀在林婵三尺之外,不能让林婵有一丝一毫当众出手的机会。
他低调寡言,一双鹰眼默默观察。
所有出现在林婵身边的人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从江秋洵第一天出现在船上,李秦就盯上了这个怎么看都可疑的女子。
李秦虽然在远处安排商队,但注意力一直停留在林婵附近。
在他的余光中,江姑娘对自家主上的态度过于殷勤,处处透着娇媚,怎么看都觉得有些怪异。
康老大夫隔三差五会来一句:“那姓江的姑娘可查到了跟脚?”
康老大夫并不是来打听机密,也知道就算有结果李秦也不可能告诉他。
这不是询问,只是提醒、督促,在李秦面前嘀咕一句。
在船上时,康老这个除了医术不爱掺和琐事的人一反常态地要求主上查清江秋洵的来路,同时也反对江姑娘留下。他对李秦说,江姑娘行事“不合时宜”。
不合时宜。
这四个字似乎别有深意。但康老不愿多说一个字。
李秦不知道江姑娘哪里“不合时宜”,只觉得江姑娘不是寻常人。
不仅仅是因为她言谈举止与众不同,更是因为主上待她明显与所有人都不同。
他在主上身边多年,比只知道治病救人的康家父子和单纯不谙世事的昭节更了解林婵,深知主上本性多疑,性子清冷,绝不会轻易让人近身。
她表面谦和,言辞有礼,实则拒人于千里之外。被她救助之人,有许多连她的面都见不到,想要辞谢,却被告知只是施以援手,不求报答。
能当面辞谢之人,有武林名宿的弟子亲友,也有和朝廷那边有拐弯抹角交情的权贵。李秦当年也是在庄子上先做了一年杂役,才调回身边做了护卫,又等了几年才做了护卫总管。
像江秋洵这样被林婵留在身边同吃同住,是从来没有过的先例。
李秦严守规矩、处事周密,对所有接近林婵的人都会暗中调查,江秋洵也不例外——这些,康家父子自然是不知道的。
快到午时,李秦一直想向林婵禀报调查的结果。但无奈江秋洵黏得太紧,始终找不到机会接近。
“阿婵,干粮好硬啊,掰不动。”江秋洵拿着杂粮团子,秀美的眉毛都快要拧作一团。“人家手都红了。”
这不是四下无人之地,二三十号人围坐在四周,坐得并不远。除了几个镖局的镖师,其他人都是正泰商号的老伙计,说话少、声音低。于是在场几乎所有人都听到了江秋洵撒娇的声音。
在场无论男女,都不自觉地看向她的手。
林婵离得最近。
如果她现在没有失明,一定可以清楚地看见,眼前人的手指纤细修长,皮肤白皙透着红润,粉色指甲圆润,就像成熟的樱桃,皮薄水嫩,令人心生怜惜。
江秋洵的指腹和虎口亦光滑无茧,一点儿也不像是身怀武艺之人的手,像极了养尊处优的世家贵女投壶耍剑、嬉戏玩乐的手。
江秋洵左手捏着被油皮纸包裹着的杂粮团子,右手翘着兰花指掰下了绿豆大小的一块碎末。
周围人都不禁想着:这的确是一双用来观赏呵护的手。
若刚刚这句话是对着他们说的,他们定然不能让那样一双手沾染任何污浊,他们宁可跪在那双手的主人面前答应她任何要求。
在场众人都悄悄望向了林婵。
林婵拿着自己的那一份干面饼,撕下一块,还没开始吃,就听到了江秋洵的抱怨,于是停下了动作,道:“我记得马车……”上有银耳汤。
12/97 首页 上一页 10 11 12 13 14 15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