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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两边(近代现代)——村头二少

时间:2024-12-19 10:43:09  作者:村头二少
郑榆是哥哥肚子里的蛔虫,他知道,哥和他的想法一样。
两只雏鸟相依为命没什么不好,但是如果有大鸟愿意飞过来,把他们罩在暖和的大翅膀下面,雏鸟也会感动得叼下自己最柔软的绒羽羞涩奉献,说欢迎你好。
“吃饭啦!”婶婶招呼他们,叔叔拿出他藏着的酒,问郑隽明能不能喝,郑榆跟堂哥郑楠偷偷倒了点儿白干,抬头就看到哥在看着他,见哥眼里含笑,郑榆有恃无恐,对他挑眉毛弹了个舌。
婶婶张罗了一大桌饭,大家说村里、说孩子、说老人,最后叔叔郑世豪说起今年的收成,“今年没闹灾,挺好。老头老太太亏着听了我的,多包了几亩地,能多挣不少。”
哥附和,郑榆吃。
叔叔说:“隽明小榆,你们还记得以前在地里怎么干活么?出去上学上的,都忘了吧。”
“学习好就行了,以后都没人种地了,会干活有什么用。”婶婶怼他。
叔叔叹气,“就是这多了十亩地,干不完啊,就靠我一个人,还有郑楠、会东他俩,收不完呐,往前就该下雨了,再不收一年白干。”
“喝,隽明。”他给郑隽明倒酒:“虽然是有收割机,但是一个村就那么两三台,得排着队等着。再说这脱玉米粒儿、晒棒子都得用人。”
“老头老太太年纪大了,干不动了,他们也干了一辈子了。”他看着郑隽明和郑榆,“可你说,干不动也不能看着他们的棒子烂到地里啊。”
“咱们这些小辈儿的,干得动,有力气啊,可不就得干呗,咱得孝顺啊,他们干不动咱得替他们干。虽然说你们长大了回来得少了,但是小时候都是年年来拜年,一声一声爷爷奶奶长大的,是不是?”
奶奶打断他,“吃饭,吃饭。”给郑隽明夹菜:“隽明多吃点儿,小榆,来,吃个元宝虾。”
“隽明你说是不是?”叔叔还在继续刚才的话。
郑榆一直在看哥哥,哥想了想,说:“叔叔,这样,郑榆前一阵病了刚好,就别让他下地了。”他转头看向郑楠,“下午你去地里么?”
郑楠点点头,“我去,哥。”
郑榆也说:“我也去!哥。”
郑隽明没理他,对郑楠笑笑,“行,那你带着我,教教我。”
“好嘞。”郑楠和他碰碰杯。
“来来,多吃点儿。”婶婶站起来,把肉菜换到郑隽明面前,“多吃点儿,多吃点才有力气。”
郑榆吃不下饭了,再好吃也吃不下。他看到哥眼里的安心消失了,放松消失了,又换回那副看什么都淡淡的样子。
原来大鸟来也不是无缘无故。小鸟小鸟,你暖和么,小鸟叽叽喳:暖和呀。
 
那你给我点什么呀?小鸟说啊?我从一颗光溜溜的蛋爬出来,孑然一只鸟,什么也没有啊。
大鸟把小鸟从头到脚看个遍,嗯,羽毛可以织衣、眼睛可以装饰、腿脚么也能啃上一啃,骨头还可以熬汤,怎么能说你什么也没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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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郑是真的惨
但下章终于可以拉拉进度条
第十三章:骑土与青芦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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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饭,等天气稍凉快些,郑隽明跟郑楠他们去地里,郑榆和婶子在家搓玉米粒。
满院子的玉米,郑榆搬个小板凳坐在里面,几乎快看不到人。
“你们在城里呆久了,干不来这种粗活了吧。”婶子笑着拣了几个嫩点的丢给他,“这个好弄,小榆你弄这个。”
搓玉米粒,要先用改锥撬开几溜,再用手把玉米粒全搓下来。玉米粒硬,弄得久了,手掌心磨得通红。
奶奶从屋里蹒跚出来,拿着一副毛线手套,“小榆,戴上手套。”
“奶奶,我也要!”旁边六岁的小孙子坐在那有一搭没一搭地搓着,蹦起来把手套夺走,振振有词:“我手也可疼啦。”
“妈,小孩手嫩,小榆大孩子了,哎呀,没那么娇气。”婶婶把老太太劝回到屋里,“您赶紧歇着吧。
奶奶回屋:“小榆我再给你找一双。”
郑榆头都没抬,时不时用手背抹一下眼前的汗,埋头搓玉米粒。
这太阳虽然没中午那么毒,但玉米地里温度高,闷热不透风,也不知道哥怎么样了。
“小榆,你们当时是为啥搬出去住?”婶子一边干活一边和他闲聊。
郑榆低头拨弄拨弄地上的玉米,过了一会儿才说:“哥要上班,搬出去住方便。”
“是么,跟着你哥可享福了吧。”婶子揶揄:“你哥挣的钱就你俩人花,比在家里强多了吧,要不说学习好的人精明......”
“婶子。”郑榆打断她,两眼弯弯笑得人畜无害,“有水么?我渴了。”
屋里老太太喊:“有水,给你晾着呢,赶紧进来喝。”
“好嘞奶奶。”郑榆站起身,三两步跨出去,到屋里喝水去了。
奶奶给他扇扇子,“多喝点儿,看看热的,在屋里歇会儿。”
郑榆咕嘟咕嘟喝水,老太太瞧一眼外头,小声跟他说:“别搭理你婶子,她就是爱看别人家热闹。”
“她跟你说什么你就当耳旁风,别往心里去。”老太太跟小孩儿似的,跟郑榆说悄悄话,郑榆笑:“我知道。”
“哎也不知道隽明热不热。”奶奶望一望天,“对了。”
她下炕进去厨房,树皮一样的手抓着个大的塑料瓶出来,“嘿,晾凉了,小榆圈儿,你拿给你哥哥喝去。”
郑榆正好想见哥,拿着水瓶就往外蹿,奶奶在后面:“哎呦,慢点儿。”
“干这么一会儿,就想着往外跑。”婶子把玉米扔得啪啪响,奶奶叹气:“你少说两句话吧,孩子们在这干活,就已经够够好的了。”
“那自己爷爷奶奶的活儿,孙子不该干么。”
“哎哟,快别说话了,吵得慌。”老太太捂着耳朵小碎步挪到屋里去。
......
跑在田地与田地之间的小路上,两边是无边际的土地,前方蜿蜒着的黄土路可以去到村里任何一个地方。
在村子里,有土地就有路。郑榆一路跑,一瞬间感觉自己回到小时候,放学追野兔子的时光,真是快活快活。
他到的时候,一眼没看到哥,玉米地就是个巨大的迷宫。
幼崽时期最喜欢的游戏就是钻到迷宫里找哥哥,想象自己就像故事书里的骑士,义无反顾地冲进恶魔的迷阵,拯救被困在阵中心的公主殿下,不,是他的哥哥殿下。
他猫着腰钻进去,朝有声音的地方走。
要不说兄弟俩心有灵犀,心前的那根绳儿把两人往一块儿引。他莫名地就往那儿走,就觉得肯定能碰到哥,当真看到了。
哥专心干活,没注意到他,他起了玩心,悄声拨开叶子,潜伏移动。
“你表哥呢?”
“他去那边了。”郑楠的声音遥遥传来,刚好能听到个差不厘儿,“爸,我觉得表哥挺好的。”
“嗐,文化人不都这样。”郑世豪的声音模糊,“表面功夫做得可好了,你就说,在你大伯父最困难的时候,他能想到带着小的分出去住,这能是什么好料……”
郑榆听见了,哥肯定也听见了。他立刻去看哥的表情,哥的侧脸隐在层叠的青黄长叶中,脸上是一贯的平淡,不喜不悲。
可他越是这样平静,郑榆才越是难受。
“你大伯父供他上学,上着上着把心都读黑了,你看见今天在饭桌上,我一说让他和他弟弟干活,脸一下子就冷了。”郑世豪冷哼一声,“你可不能跟他学,这人太冷血......”
“谁冷血?”郑榆拨开叶子,随手掰了俩玉米往郑世豪身上扔,冷声道:“我哥要是冷血,就该掀了你家饭桌当场就走,还在这儿这么热的天给你干活?”
“你一口一个我爷爷奶奶的地,我就问你,这些棒子卖了,那钱你往自己兜里装么?”
郑榆勾着嘴角嘲讽地笑,“你要说你一分不拿,都给爷爷奶奶,那我们给老人干活,是应该的,可要是给你干,那不好意思了。”
他特别没个正形地哎呀一声,“蛇可不会给你掰棒子。”
“毕竟冷血的蛇只会爬到你身上……”郑榆折断一根玉米杆,拿在手上慢悠悠靠近他,“喝你的血、吃你的肉,咬你的大光头。”
玉米杆敲在郑世豪的光头上,啪的一声响。
一边拉架的郑楠:……
怕郑榆吃亏打算拉架的郑隽明:……
被小兔崽子敲了头的郑世豪:……
郑世豪被他戏弄,又被说中了心里的算计,恼羞成怒,指着他骂道:“小时候你到这儿吃饭,哪回不是给你们做一大桌,现在大了,还敢打自个儿亲叔叔了,你看看你这个嘴脸,和你哥一个德行,都是没良心的白眼狼,你哥就是狗娘养的狗崽子......”
“郑世豪!你怎么骂我都行,你不许说我哥不许说我妈!”郑榆红着眼扑上去,和他打作一团。
“欸——”郑楠拉住爸,郑隽明拉住弟,但都怪郑榆力气太大,拉也拉不住,郑世豪结结实实挨了好几拳,打得鼻青脸肿,两人才被拉开。
郑榆没打够,一身的牛力气往外冲,“哥你别拉我,我咬死这个臭鸭蛋。”
“好了。”郑隽明揽着他的腰把他往外拖,“我们回家了。”
“气死我了。”
“我看他更生气。”郑隽明心情不错,嘴角上扬,“他最讨厌别人说他光头了。”
“为什么郑家只有他是光头?不是什么遗传……”说着郑榆抓着自己的头发一脸惊恐,“哥不会咱俩以后也光头吧!”
“没准儿。”郑隽明搭着他的肩,两人顺着小路往前走。
“啊——”
“逗你的。”郑隽明笑,“他那不是遗传,是他自己有病。”
“什么病?”
“不知道。”郑隽明一本正经地说:“可能因为是蛇精变的吧。”
“哎哟。”郑榆勾着哥的腰,走路没骨头似的,“哥你笑话我,刚谁让他老冷血冷血的,冷血那可不就是蛇么。”
“他们真有意思,天天就会说你心冷、冷血这冷那冷的,照他们说的,哥你夏天都不用吹电扇了,就站那制冷呗。”
郑隽明笑了会儿,突然问:“蛇喜欢吃鸭蛋么?”
“又笑话我!你不觉得他真的很像鸭蛋么?”郑榆想了想,嘿嘿笑,“哥,我想吃白洋淀烤鸭蛋了。”
……
兄弟俩一边贫嘴一边走,炎热和疲惫都消解了大半。
路过一片青芦苇,郑榆让郑隽明坐石头上等他一会儿,然后就像撒欢儿的兔子一样钻到芦苇丛里没影儿了。
郑隽明静静坐着,看芦苇尖轻晃,傍晚余晖,少年笑着朝他跑过来,手中一蓬青青芦苇,是他摘下来的一片浪。
“哥!”郑榆跑过来,蹲在郑隽明身前,喘了两口气,眼睛里漾满了晶亮的星子,“你还记得,小时候咱家有一本旧的外国故事书,就光剩下半本那个,里面有个公主被抓走的故事么?”
郑隽明眼睛笑,“记得,骑土。”
“哎哟。”郑榆不好意思了,“哥,那个不用记得。”
外面下着雪,三岁的小崽儿坐在炕上装用功,举着书一本正经地搞学问。
“马……马……”马了半天,实在认不得,求助哥,“这个念什么呀?”
郑隽明看一眼:“骑。”
“噢。”小崽儿重新自信朗读,“骑土——”
嗯?郑隽明觉得奇怪,再看一眼,骑士光荣地变成了骑土,感觉下一秒就要在地头挥舞锄头,高呼:俺发誓,俺将毕生忠于小麦,誓死对抗蚱蜢!
“骑土……在……啊大……的米口口里……”
骑士在巨大的迷宫里找寻被恶魔抓走的公主。
恶魔在迷宫中布下了恐怖的迷阵,只有打破迷阵才能救出公主。
骑士找了七十七个日夜,又饿又累,这时他发现了一只受伤的兔子。兔子说:“求求您,不要吃了我,我可以给您一个问题的答案。”
 
“什么问题都可以吗?”
“是的。”
“我想知道如何找到公主。”
“骑士大人。”兔子送给骑士一束芦苇,“请您跟随它,它会带您找到公主。”
骑士拿着芦苇走啊走,但依旧一无所获,他觉得自己一定被那只可恶的兔子骗了。
但他从没有一秒放弃过寻找,因为他是公主的骑士,他将毕生忠于公主,至死不渝。
在进入迷宫的第七千七百七十七个日夜之时,他已经瘦得只有一把骨头,只剩下一口气。
而外面早已经换了新的王朝,册封了新的公主,没有人还记得那位美丽的被恶魔掳去的公主。
但骑士记得。在他濒死之际,他依旧朝着前方,手向前,胸前是那束早已枯萎的芦苇。
他已经爬不动,不甘地睁着眼睛。就在这时,一阵风吹来,把芦苇吹散,干枯的芦苇碎屑随着风向前飞舞。
骑士睁大眼睛,拼尽最后的力气向前爬去,手指露出白骨,膝盖流出鲜血,他的血肉汇成一条道路,他向前爬啊爬啊,早已没有了骑士的荣光,却有着最纯洁的骑士之心。
终于,在芦苇飞舞的尽头,他看到了沉睡着的公主。公主躺在曦光中,一如二十年前的模样。
“故事最后说,芦苇代表着纯洁无私的爱。骑士拥有纯洁无私的心,所以才能找到公主。”
“哥,当年舒云姨夜里肚子疼得直抽抽,是你夜里跑十几里地去卫生所拿的药。”
“郑知郑棋刚出生的时候,咱爸一个电话,你就带着我去城里给他们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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