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兵唤来一个小兵带着女孩走了,男人看着她离开的背影,见她回头唤了声大哥哥,笑着同她点了点头:「多吃点。」
「姓名,籍贯。」
小女孩走远了,男人脸上堆起的笑容骤然褪去,他抬起干涩的眼皮,低声请求道:「答应我,唯独不要让她知道我的名字。」
守门的士兵随之一愕,只见男人拿出匕首对准了胸膛。
「钟佑民,我是一个逃兵。」
***星河落曙山***
后来明珞公主远嫁和亲,战火喧扰的北地,以皇族少女背井离乡为代价,终于获得了渴求已久的平静。只是北方不再是从前的北方,多少年后,当魏国子民提及北地,他们所指的,再也不是被蛮子占领的故土,而是,军队驻扎的边疆。
有的人忘记了曾经拥有的土地。
有的人没有忘。
女孩在军中遥望远方,在不知何时会到来的将来,她要再次来到北央大街,去占街头最好的铺子,支起记忆中的那张蓝布幌子。所以,即便是在战争结束后,她仍旧选择留在军营,比起温暖潮湿的南方,这里更像是她的家。她找过当初带他来的士兵,那个拼死带她回家的男人,只是再也没有找到他的消息。据说他回营没多久就去了前线,然后,同去前线的大多数人一样,死在了那里,连一块尸骨都找不回。
他是个英雄,女孩并没有过多的难过,他用英雄的姿态死了,他心中应当是高兴的,她也为他高兴。
「小茯苓,一会儿带你见个大人物。」
将士们会柔和起被沙吹痛的公鸭嗓子,低声轻唤她的名字,并在前面亲切地加上一个小字。女孩毫无疑问是军中一道风景,她既有孩童的单纯,又有女子独有的坚韧。女子的坚韧与男子截然不同,不似千斤磐石般沉重,它像绸缎一样温柔,那是任刀山火海,亦不伤分毫的温柔。
「什么大人物?我以为我才是这里最大的人物。」以及,女孩的娇俏。
「等会儿可别这么乱说话。」
那是她第一次见到李守玉,这个从乱民中救下皇嗣的大将军,是他撑起了李魏被铁蹄踏折的脊梁。女孩垂头问好,在抬头后小心翼翼打量他,大将军正在壮年,身长九尺,浓眉长髯,腰背宽厚,但并不让人感到可怕。他的声音很亲切,这让她想起了阿爹,都是一口地道的北央老调。李守玉感谢她在军中为士兵治伤,问她有什么想要的。她说,她要药草和绷带。李守玉的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说她想要的,都会有。
「那北央呢?」
「一样。」
李守玉在她眼中看到了不疑的坚定,亦如半月前,那个冲出宫门跪地拜师的女孩。
她们有同样的眼神。
很多男人,不如她们。
「我带你去见两个人。」李守玉带她到了操练场,士兵在口令下不断变化阵型,整齐划一的步伐在地上一次次扬起黄沙。他们绕到操练场的一角,那里有两个同她年岁相仿的小孩,手拿钝剑在比试招法。见李守玉来了,他们放下剑,弯腰问好。
李守玉的介绍非常简单,简单到只是说出了他们的名字。
「李明珏,赵攸。」
「秦茯苓。」
孩子的记忆非常好,他们此生都还未见过太多人。在看到彼此的那一霎,曾经有过一面之缘的孩子认出了故人,他们都不曾想到重逢的这一天,会变得如此酸涩,甚至连自己的姓名,都不是从自己的口中说出。
那一日,日落西沉,他们知道了彼此的名字,只是他没能做成状元,她也没做成名震北央的大夫。
他们的未来被蛮子的铁蹄给毁了。
***漫看少年乐***
在重逢的星空下,秦茯苓捻好衣角坐在小土堆上,想问他为什么来了兵营。他底子薄,身上也没几块结实的肉,想必过去这些年皆是浸润在书墨中写画,而非舞刀弄枪地长大。但她问不出口,少女时期的心思敏感而纤细,她明白是什么能使一个意志坚定的少年突然改变。
秦茯苓稚嫩的嘴唇抿了抿,问:「你还咳么?」
「前两年已经好全了,就停了药。」
「我再给你开个强身健体的方子吧。」
身后突然传来女孩清冽的声音:「你怎不给我也开一个?」
二人闻声转头,说话的女孩站在一轮圆月下,女娃娃的五官长得秀秀气气的,偏偏配了一双惹眼的剑眉,衬得人格外英气。她一手叉腰,头发上一撮黑一撮黄,显然是刚在沙土地里滚过,像个乱蓬蓬的小狮子。
秦茯苓打头一眼便记住了她,她长得出挑,再加上她姓李。但她从不计较这些,再好的皇亲贵族,到军营里也得听指令:「你又没病我给你开什么!」
「他也没病啊!」李明珏指着赵攸说。
「我给他看过,我知道。」秦茯苓一道指向赵攸。
「赵攸,她骂你有病!」李明珏走到赵攸身边,用胳膊肘碰他。
「我看你才有病!」秦茯苓横在他俩中间,把赵攸挡在身后骂道。
赵攸在二个小姑奶奶之间打着圆场,谁料她们越吵越凶,最后还是李守玉出的面:「大晚上的吵什么吵,都去沙地里站一个时辰!」
二人嘴一撅,互相给了个狠色,站就站,谁怕谁,走的路上一路在撞肩膀。
赵攸给李守玉鞠了躬,感谢他解围。
「弯什么腰,还有你,一起站着去!」
赵攸垂头苦笑,真是神仙打架,凡人遭殃。他走到沙子地里,特地离她们俩远一点,省得再被波及到。而她们两个冤家,偏偏站得很近,你一句我一句地小声数落个没完。
「怪你。」
「都怪你。」
「明明是怪你。」
她们吵得起劲儿,并未察觉身后有人靠近,直到李守玉低沉的声音响起:「还吵!你们两个再多站半个时辰。」
姑娘们也是硬气,哼了一声,不怕这些。李守玉家中两儿一女,这些场面,他还是见过的,知道要怎么对付两个不对付的人:「茯苓你和明珏年纪相仿,以后你们便住在一处。」
「哈?谁要和她住一处啊!」李明珏震惊道。
「军令!」
争吵的热闹冲淡了重逢的无奈,孩子们没有因愿想成空的酸楚而哭出来。那一晚,秦茯苓揉着脚数落李明珏,很快,便进入了梦乡。
他们的人生,由此展开了新的一页。
***清樽幸不空***
在一个月色凄冷的夜晚,赵攸背着李明珏来找她治伤。他们这么晚出去做什么,李明珏为什么受了这么重的伤,他们既不想让李守玉知道,也不想让自己知道。秦茯苓没有多问,她只察觉到那晚赵攸神色不对,她不知他们之间是否发生了她不愿发生的隐秘,只知一颗躁动的心在胸腔下砰砰直跳。
发生了什么不重要,她要会为自己争取。
「赵攸,我心悦你。」如水蟾光下,她蜷缩起脚尖,轻轻囁嚅着唇瓣。面对少女突如起来的告白,赵攸抽了一口凉气,急促的呼吸令他猛地咳了几声。
「你咳疾又犯了?」
「没有没有。」
「那……」
赵攸看了她一眼,又收回了目光。秦茯苓于他有恩,他也的确对她有好感,但如今三人打打闹闹关系极好,与任何一人亲近,必然会打破平衡……他意识到眼下的犹疑,同李明珏在他背上问那一句话时一般,只会令他有一晃而过的心动。心动是出于本能,在长个的年纪,谁不渴望得到爱,何况对方又是那么好的人。少年时期火热的欲望在耳边不断低语,催促着他向前进,但他始终迈不开那一步,不敢盛下少女悸动的欢喜。父仇未报,他是马背上的亡命徒,万一哪一日没活下来,他便在少女清澈的眸心中窥见了跪在衣冠冢旁垂泪的母亲,那一刻,他后退了,后退得坚决。
秦茯苓从他的挪步中明白了答案。
她不是不依不饶的女子。与李明珏不同,纵使生得好看,旁人也得顾及她的公主身份与惹不起的性子,身上没九条命不敢招惹。而她在军中颇受欢迎,在军营这个偌大的男人堆里,从来不缺男人的好意。
她单是喜欢,喜欢眼前这个曾经拿着笔,又折断了笔拾起了剑的少年。
「当我没说过吧。」秦茯苓走了,没有留给赵攸任何回话的机会。
数年后漠北大破,赵攸父仇得报,李明珏裂土封王,他们锦衣赤马,双双回到诀洛,而她,决意留在边地。李明珏和赵攸不会走到一起,她清楚得很,这与她的决定也没什么关系。她只是看腻了他们,想从三个人不明不白的戏中抽身而去,去过属于她自己的小日子罢了。
秦医官在北地声名远扬,不远万里来找她看病的人也不在少数。她几乎是所有戍边战士的梦中情人,冷静,温柔,医术高超,每当人们提起她时都赞不绝口,李明珏除外。她总说秦姐儿把臭脾气和刀子嘴都给了她,才换来旁人那儿的一世太平。说归说,秦茯苓的区别对待并不妨着李明珏认她这个人,还曾想把高睿介绍给她,但秦姑娘并不领情,说是看腻了军中的大粗膀子。
她成亲的时候,好些眼泪不轻弹的男儿碎了心。她的相公是个福书村的读书人,祖上曾在北央宫官至翰林,后来族中人无心致仕,三十多年前举家迁至江南水乡,与翰墨烟雨为伴。这位模样俊朗的读书人当初背了个竹筐就跑来了大漠,说是为了一览边塞风光,没想到半路迷了路,被她阴差阳错地拐了下来,如今在家里帮忙记账晒药,用做作的字体为她写药方。
他们成亲后的第二天,新郎官一觉睡到了午后,新娘子回来看他时,正好见他睁开眼睛。阳光暖融融地洒在他温雅的眉眼上,文气而有倦味。她恍惚想到很多年前见到过相似的场面。
她俯身过去,亲吻了他的额头。
她不爱赵攸。
她不过是,爱这一款罢了。
作者有话说:
第一篇番外给秦茯苓,因为她是个好女子。
秦茯苓业务能力高,敢爱敢恨,自信勇敢,从不缺爱。赵攸敬她,却不爱她,最终找了处境令人生怜的顾婉。顾婉不如秦茯苓,赵攸也配不上秦茯苓。她从真正意义上摆脱了古时候男女交往中被动的关系,拐了一个心仪的男子在家中做内助。曾经想过要给她设置苦难,但转念一想,并没有什么意义,我相信秦茯苓这样的女子,不管生活给了她什么,她都会获得成功与幸福的。
第 126 章 朔陀汗骁·沙漠|之鹰
我开始记事时,漠北王还是寒江彻北。与以往的漠北王不同,他没有在四大部中选一贵女为妻,而是从魏国娶回了个汉人女子,在族中推行中土文化,很多织布与耕种的技艺便是在那时候传入漠北。我自小学汉家话,也看过几本他们的书,所以南面的土地对我来说,并不算陌生。至于为什么要学,用漠北王的话来说,是要了解自己的朋友,用阿爸的话来说,是要了解自己的敌人。
那时朔陀部在五大部中排行第二,我是部中第三子,有同父异母的两个哥哥和一个姐姐。阿妈是阿爸后娶的,生我的时候已有四十来岁,据说他们是年少时期的情人,后来因为各种原因没能在一起,直至中年才重续上了姻缘。阿爸说我出生那日是个大雪天,阿妈在床上躺了整整一个月,最终没能熬过那个冬天。
所以,我很讨厌那个汉人女子。听阿爸说,漠北王为了她,放弃了南下。
而如果我们继续南下,阿妈就不会死在寒冷的冬天。听说,南方的冬天是不会下雪的。
而如果我还有阿妈,就不会被兄长和姐姐欺辱。
那时的我长得格外瘦小,吃穿都是捡剩下的,阿爸看在眼里,并没有给我额外关照。我们向来信奉强者,族中人彼此争抢,再正常不过了。所以我知道王为了娶那个女人付出了多少,据说那天其余四大部各出了两名勇士与他轮流交战,他们从篝火升起打到了东方天明。至今仍有族人会提起这场苦战,战斗最后以王的完胜而结束,他独自拿下了八名勇士,砍断了四把弯刀,身上落下了无数刀口,其中最长的一条,从肩膀划到了腰。不知在他火光昏暗的大婚之夜,有没有同那位异国公主解释,身上的伤是怎么来的。
我第一次见漠北王,是在五大部的狩猎场,我拿起阿爸给我的大弯刀,脚踩一个高凳翻上马鞍。那把弯刀对我来说实在太大,放在手里拿不稳,大哥趁我不备抢走了我的刀,还回头在马背上朝我吐唾沫星子。那天我没有晚饭吃,夜里饿得睡不着,像尸体一样躺在床上,唯一不同的是,我的肚子会咕咕叫。这时有人举起火把在帐外晃了晃,我掀帘一看——地上放了个烤羊腿!
我左右一探,只有王的帐内是亮的。
第二天我去向王道谢,他说不喜欢族里的旧规矩,越抢不到食物,就会越瘦弱,同族人不该如此,他还说他要慢慢改变这些。我知道他在说什么,这便是我在书中看来的礼与道。
「这就是为什么你娶了魏国公主吗?」
王顿了一阵,然后摇头道:「不止这些。」
私下里,我把他叫做彻北叔,因为他,我瘦弱的肩膀,渐渐坚实起来。
我起初不明白他为何格外关照我,后来我发现,我与他的第一个孩子应是同岁。只是我还活着,那孩子死了。至于怎么死的,我不太清楚,好像是体弱吧。这一定是那个女人的问题,彻北叔明明身体那么强壮。
是的,我对她没有任何好感。漠北女子生性爽朗,她们会骑马狩猎,打骂无拘,既有脾气,也有柔情。但这个中原女人没有脾气,她对每个人都很客气,会考虑所有人的感受,任人把话说得多难听,也不会在她的脸上里看到一丝裂痕。年幼的我时常想撕破她的面具,这个人明明走在阳光下,却像是被关在不见光的牢笼里,我很难描述那种感觉,总之,我不喜欢她。她来这里一定是有什么目的,她肯定不爱彻北叔!
后来她又生下来一个男孩,彻北叔那时有多高兴,那孩子死时他就有多伤心。我见到她瞒着彻北叔一个人在月光下哭泣,月亮惨白惨白的光落在她的脸上,面色雪白,泪珠晶莹。
她很好看。
我突然能明白彻北叔为什么喜欢她。
那一刻我想起了素未谋面的阿妈,出于某种说不清的心绪,我停步在了胡杨林后,没有去打扰她。
那场动乱发生的时候我还小,对其中细节不是很清楚。族中人想继续南下,彻北叔不同意,族中人想让他废掉那个会克死孩子的中原女人,娶我的姐姐或者其他部族的女子,彻北叔也不同意。前者他们可以忍,但后者,他们忍不了。他们坚信这个女人身上有某种诅咒,留她在族中会带来灾难,有一次甚至偷偷放火想烧死她。
彻北叔冲进火海把她救下,她靠在彻北叔的肩头,头发凌乱,像一只手就可以捏死的鸟。她明明虚弱成那样了,却仍旧面带微笑,坚持这是一场意外。这个女人是假的,她从头发丝到脚指甲尖都是假的,痛就该哭,被伤害了就该报仇,但她偏偏不,我永远无法理解她到底在想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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