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名称:穿回古代做公子
本书作者:代安娜
文案:
老子楚天和,我妈生我的时候希望天下和平,所以给我取了个这么拉风的名字。
有一天,老子穿了,穿了就穿了吧,谁知竟然穿到了战火连天的年代,还穿成了一个断袖!
我乃直男!誓死不从!
只愿在这个最浪漫的时代,喝最烈的酒,做最帅的公子,活最洒脱的人生!
然而,世事总是很难料的……
ps:本文架空春秋,第一人称主攻
攻有成长线,一步步变强
攻受互宠,都超爱
内容标签: 强强 情有独钟 穿越时空 朝堂 轻松
主角:楚天和,子玉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穿回古代,打仗搞钱
立意:在战火连天的时代学会责任和担当,重新领悟家国情怀。
第1章 老子楚天和
老子楚天和,我妈生我的时候希望天下和平,所以给我取了这么个格调甚高的名字。
我一路从小学念到中学,再从中学念到大学,好不容易混个文凭,交到一个肤白貌美的女朋友,以为从此风月无边,前途似锦。
结果老天爷在我毕业之后接连给了我几个大耳巴子,把老子一肚子黄粱美梦都拍到西天云外,我终于在现实的蹂躏中一步步懂得了什么叫世道艰难。
我刚上大学那会儿,房价还是能想想的程度,结果四年大学一毕业,房价已经窜到了九霄云外。
老子一没门路做明星,二没头脑搞科技,三没胆子弄创业,所以房子这个飘在半空中的梦就离我越来越远了。
我在偌大的北京城里像只小蚂蚁一般飘荡,直到有一天,老板说:“你英语不错,还会德语,这里有个中外合资的项目,有美德两国的专家来,你去给他们做一年翻译,等一年后调回来,你有了管理经验,肯定能升上一级,做个项目经理。年轻人就是要吃点苦才行”
于是,老子便收拾包袱麻溜的滚出了北京城。
离开北京那天天上飘着鹅毛大雪,我那肤白貌美小水灵送我去机场,临别之时我还有些泪眼婆娑,向她承诺一定会尽快回来,一回来就娶她进我大楚家。
姑娘不咸不淡应了一声,谁知我另一头刚下飞机,她就跟我发了条信息:“分手吧,我觉得咱俩没未来,我也不想一直窝在出租房里,心累。”
我看着短信,紧握手机,咬着拳头,一路大巴车上从机场哽咽到那个开发区,大巴车师父待所有人走了,对我拍了拍肩:“年轻人,不要想不开,女人也好钱也好,没了都会再来,离了旧的才有新的。”
老子被这么一拍,突然觉得有些温暖。
结果下车后到那个开发区一看,毕生的凉意都从心里冒了出来。
开发区分为古城和未来城两部分,老子的住宿刚好被安排在古城区。
这个古城区才刚刚开发出来,人少得可怜,四周萧条的挺壮观,虽然路是新修的仿古路,但那些老房子却是半真的,老总为了让我充分体会古城的风貌,特地将我的宿舍安排在一个古代的大院子里。
那院子是个三进院,我的宿舍在最后一个进院。
第一晚睡在里面时,我就从枕头下面摸出了一把菜刀,一颗心瞬间吓到了嗓子眼。
跑出来一看,那条街好死不死都挂上了红灯笼,幽深的古道在红灯笼下一照,就算突然冒出顶大红花轿鬼娶妻,我也觉得毫不突兀。
我赶紧掏出手机跟我妈打电话,我妈在那头着急忙慌喊起来:“哎呀,我的儿啊,怎么你的事业发展这么不顺呢,你看看老李家那孩子……再看看老陶家那孩子……怎么就你还到处飘荡。”
顿了顿,又试探性说:“要不然,还是找你爸帮你问问…”
我二话不说一把挂了手机。
转身回过头一看,整个人却被吓出了一身冷汗。
原来一个白晃晃的影子正在灯笼底下幽幽地站着。
那影子穿着白色长袍,形体单薄,长发披肩像个十足的小白脸,一双眼秀美如烟,我以为自己花了眼,赶紧搓了搓,结果睁眼一看,那个小白脸还在灯笼底下站着,也好奇地看着我。
老子双眼一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等我醒过来,发现自己竟然躺在宿舍的床上。往边上一瞥眼,只见一道白色的影子在边上晃,那人一只手支着脸,一只手戳了戳我的脸,声音清雅:“你能看见我么?我来这许多天都没人能看见我,你是第一个,我们能做朋友么?”
老子当时的第一直觉就是闭上双眼,躺在床上一动不动,装死为上策。
那人又戳了戳我:“你不用怕我,我没死,我只是一个魂,我的身体还活着,只是暂时离开一段时间。”
我被那冷飕飕的手指戳得生疼,心里一直在琢磨这个人是不是哪家医院逃出来的神经病,自己是该报警还是该打医院的电话。
那人又戳了一下:“你们这里是哪个国家,怎么跟我们楚国差那么多,我没听说中原有你们这样的国家,我离开时师父说他也不知道能把我送去哪里,所以我不知道你们这里是哪里。”
我的乖乖,怎么楚国中原都出来了,这个人确定是神经病无疑了。
我抖着手在裤兜里摸手机,忽然外面传来拍门声,我睁眼看那道门,旁边的小白脸眉头一皱,一脸不乐意的神情。
老子抖着手去开门,门口站着值夜班的景区门卫,门卫的手电筒射到我脸上,刺得泪目。
“小楚,你没事吧,我看你这院子的大门打开着,就进来看看,怕进了贼,你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
我指了指那小白脸的方向,怯怯问道:“大哥,你看看那边~~~”
门卫手电筒往小白脸一晃,那光居然直接打到了墙上,门卫探着头问道:“那边有什么?”
我呆若木鸡,闭嘴不言,又往小白脸看过去,小白脸微微一笑,耸耸肩:“我说过吧,只有你能看见我。”
门卫一脸奇怪,刚好手机响了,他接过手机,就撒腿跑了,不忘回头说一嘴:“果然有小偷,往博物馆那边跑了,我帮你把门锁好,你千万别乱跑。”
老子也想跟着跑,却被人一把拉住,清冷的声音透过耳朵传到整个神经中枢。
“我即便是鬼,要吞了你也早就吞了,还等到现在?”
那人一把拉着我转过身,凑上前来,秀美的目弯出了笑意:“只是想找个人说说话罢了,说不定过几日,我就回去了,你不用怕。”
贴面传来的凉意让人浑身发颤,老子再次双眼发黑,厥了过去。
第2章 魂穿
达尔文先生曾经无比精辟的总结了存在于这个世界的极致奥秘:适者生存。
我当年读书的时候看到这句话,体会不到其中的奥妙,光想着达先生也真是个奇才,跟着船满地球跑,就是为了研究几只鸟、几只王八,趣味十分清奇,脑洞也十分酷炫。
现在才知道,这四个字简直点出了人类这个挂逼物种能从一群四脚兽里面一路开挂杀出血路的本质原因啊!!!
凡是存在,皆为合理。
所以我在一个星期后也彻底接受了边上这位神奇的存在,不仅接受,还觉得挺乐,能看到常人看不到的东西,证明我楚天和不是个凡品。
那个秀美的小白脸叫屈云笙,据他说,自己是从楚国魂穿过来的,他虽然长得俊,却一直是郁郁寡欢,闷闷不乐的样子。
我看得出来他心有牵挂,根本不该待在这里,便好心劝道:“回去吧,你人在这里,心却在别的地方,何苦为难自己。既然有牵挂,就回去看看,把牵挂解了不是更好。”
屈云笙抬起那双清凉的眸,怔怔望我,我小心肝一颤,还真是轻烟笼双目,一池繁星水啊。
一个大男人,美成这样,大哥你是要闹哪样。
“我解不了了。”屈云笙淡淡说了一说,听起来怪心酸。
我把面前的啤酒灌了几口,开导他:“没什么是解不了的,就比如说哥们儿我吧,刚被我女朋友给踹了一个多星期,前两天还痛苦的要死要活,结果到了今天,酒照样喝,床照样睡,还认识你这么个朋友。谁离开谁不一样活,别把情这个字太当回事。”
其实屈云笙一直没说他到底在愁什么,他这几日甚至都没说过太多话,他总是在听我叨逼叨。
听我叨叨前女友,前前女友,前前前女友的事;叨我读这么多年书结果读了个天坑专业,累死累活毕业了还遇到行业下行,恐怕这辈子都别想在北京城安个家;叨我妈天天催我结婚想抱孙子,我才刚毕业一年多抱什么孙子,我自己都还是个孙子……
我一直在给屈云笙科普当下这个次元界的各种专有名词,试图分散他的注意力。
但是老子这颗七窍玲珑心还是感觉到了,这个屈兄身上那件衣服料子不错,容颜秀美,而且眼神清澈,同情心泛滥,听自己说两句就泪眼涟涟,绝对不是个苦孩子。
不愁钱,还能愁啥?只能是愁感情。至于是男女之情还是父母之情,他不主动说,我也不问。男人与男人之间,想说自然会说,既然不想说,肯定是有不能说的苦衷,彼此都懂。
屈云笙垂下眼眸,看着桌上那堆花生米,良久,又抬起双眸:“我说的解不了,是因为那个让我牵挂的人已经走了,就算我回去,也只能对着没有他的清冷世间,与其那样,我还不如一直待在这里。这几日听楚兄你说了许多你们这个世界的事情,我也看了许多,我觉得甚是有趣,也许我留在这里还能开怀一些。”
我剥着花生米的手猛然定住了。
千算万算没有算到天人相隔,还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老子这张贱嘴~~~
屈云笙忽然伸出手握住了我拿着花生米的两只脏爪子:“楚兄,能不能跟你商量个事,我师父只给我十日期限,我可能就快回去了,但是我想留在这里一段时间。”
我有些方,看着他:“所以呢,你一个魂能做什么?”
不是我嫌弃他,我原本以为鬼啊魂啊都是武力值爆棚,十分牛逼的玩意儿,但是这个屈兄简直刷新了老子的三观,除了我,他几乎触碰不到其他东西,就算想投缳上吊都摸不到绳子那种。
屈云笙从衣袖里拿出个玉佩一样的玩意儿,递到我面前:“这个是师父召我回去的信物。如果可以的话,楚兄能不能代替我回去一段时间,我代替楚兄留在这里,只是一小段时间,等我平复下心情,就回去替你。”
我心里呵呵呵好几声,屈云笙,你在玩我么?我是蠢到什么程度才会答应魂穿这种玩命的事。
“楚兄,你尽管放心,我一定帮你赚钱买房,也一定帮你追个漂亮的女朋友。我在那边,其实出身还算不错,衣食无忧,仆从成群,我看楚兄从小到大奋斗的十分辛苦,不如就当过去休息一段时间,放松一下。”
我愣住了,双眼直直看着他。
屈云笙继续说道:“我爹娘藏了许多珍宝,我可以给楚兄画张图,楚兄随便拿。”
我的双眼不仅发直,已经开始燃烧起来。
“我那天看了个鉴宝节目,看了它们的拍卖价,我觉得楚兄只要从我爹娘那里拿个十来样,别说一间90平的三室一厅,就是三层小洋房也不在话下。”
我心中的熊熊火焰彻底烧起来了。
屈云笙见我双眼放光,继续道:“楚兄,我觉得你们这个世界很好,但是也有许多不合理之处,为什么像楚兄这样的青年才俊,寒霜苦读十数年,只是因为选错了专业便过的如此辛苦,工资这么低,物价这么高,如果像楚兄这么个奋斗法,只怕奋斗到头发花白,也只能在还房贷。所以楚兄何不赌一把,相信我说的都是真的呢。毕竟我都站在你面前和你说了这么久的话,楚兄不是个为情所困的洒脱自在人,去了我那边,一定会过得十分愉快。”
我抖着腿把剩下的啤酒喝完,这小子的话没错,自己辛辛苦苦这么多年,结果发现所有的奋斗都他妈抵不上一间厕所,我还记得在北京被房东各种找事连夜拖着行李箱满街晃的场景,那晚我在公园的长凳上喂了一晚上蚊子,从那天起,老子就一直希望能有片瓦遮顶,能有一个属于自己永远不被赶走的地方。
再说了,就算回不来,又怎样?在那边肯定好过这里像狗一样的生活。阶级壁垒这个东西在哪个时代都是那么一回事,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自己活这么多年终于有个成为上层人的机会,为何要错过。
我反抓住屈云笙的手臂:“你说的可都是真的?”
屈云笙笑道:“跟我是魂这件事一样真。”
我把手机拿出来放到他面前:“每个星期打一次电话给我妈,少说多听,无论说什么,都说好。”
屈云笙接过手机:“好。”
故而问道:“那你父亲呢,我好像从未听楚兄提过父亲。”
“这你不用管,我和他从不联系。”
屈云笙迟疑一下,点点头,又把玉佩交到我手中:“今晚亥时,你把玉佩置于心口,如果听到有人叫徒儿,你回答一声师父便是,你一走,我便进你的身子。”
我颤着声:“兄弟,你一定要护住我的壳子。”
屈云笙又是轻轻一笑:“我一定像珍惜宝贝一样珍视你的身子。”
我抖了一下,忽觉一阵清风徐来,那手中原本凉凉的翠玉逐渐升温,开始变暖发热,隐隐约约间好像听见一个幽幽的声音:“徒儿~~~”
“卧槽,不是说亥时么?”
屈云笙眨巴着双眼:“对啊,亥时是你们的晚上9点到11点,现在10点,正好。”
我一颗心怦怦直跳,我一直以为亥时是午夜十二点来着。
“徒儿~~~”那个特别像鬼片专属BGM的声音又飘进了耳朵里,我心下一横,清了清喉咙,回道:“师父~~”
猛然间双眼一白,脑子极致眩晕,胃里酸水翻滚不休,整个人像抛在了一趟死亡过山车上,没有安全带那种。
终于在翻滚了几十圈,酸水吐尽之后,老子终于成功着陆了。刚睁开迷迷糊糊的双眼,一个看不清楚的大耳光就扇了过来,我嘴里一阵腥热,耳朵发翁,完全彻底懵住了。
1/102 1 2 3 4 5 6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