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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年(近代现代)——-阮白卿-

时间:2024-12-25 10:11:34  作者:-阮白卿-
  大家便敷衍地微笑,说经济实惠,过日子的人是这样的,但眼睛同情地看向新娘子。
  现在不时兴拜天地了,结婚都照西式规矩,一对新人手挽着手轮流到桌上敬酒。新娘子是小巧身材,像高中才毕业就忙不迭地被拉来结婚,扑着过厚的粉仍然显得幼稚,低着头,把白纱当成披肩从两臂裹到前面来,终结于那微微起伏的胸脯的尖端——连应当发育的地方也是幼稚的。去到他们这一桌,年轻人围着他们嚷、起哄,要新人报告恋爱经过,气氛特别地吵闹,当然是看出这对夫妻互相并不大认识的缘故。
  新娘子紧跟丈夫,像面对大考的试卷,尽管理论上已经预演了无数遍仪式的流程,但在婚姻这门课上她显然是个坏学生,丝毫没有学习。
  “我们这里就只有书卿没结婚。”敬了酒有人提起来。
  “是这样哦?”书卿只是微笑。
  “对对对,”另一个人接过去,“书卿从来也不说自己的女朋友。”
  书卿只好笑笑,“没有的事,我倒是想交女朋友,可惜没有小姐愿意认识我。”大家立刻反驳:“怎么可能,上海最不缺的就是小姐,一定是你眼光太高。”
  “项小姐是不是单身?”
  他才注意到项美娟坐在离桌子稍远一点的位置,没听见这番对话似的,只管远远望着从天花板垂下的赭色花球,眼睛里显出一种悲悯的神气。美娟今天没有穿她的三件洋装,竹青色旗袍里伸出一段小腿、半截手臂,腕骨下带动着白而细长的手,她整个人是一种略带丰腴的、健康的长。项美娟微微转过头来,用漠然的脸色回应别人的话——“刚才新娘子的捧花,蛮好给项小姐拿着沾沾喜气。”
  “你觉得项小姐好不好?”有人推他,“会讲英文,年纪也合适。”
  “会讲英文哪能?自家门关起来两个人讲英文咯?”一个男职员撇撇嘴道。
  大家笑起来。都喝了一点酒,年轻人开玩笑,不应当生气,再者是善意的提醒,说得又在理——当然是站在美娟的立场上——同龄的女孩子早就该嫁掉了。在嗡嗡的窃笑声里,不加入他们的笑话都显得不合群,回头他们又有得讲了,“项小姐成天板着一副脸,不怪没人敢帮她说亲”。
  美娟微笑地道:“不要闹。”像母亲哄淘气的小孩子那种包容的声气。大家愈发闹得厉害,乃至替他们盘算起家世:美娟的父亲开着一间小小的笔墨店,兼卖旧式书籍,住在越界筑路附近,书卿那一头是什么情况倒不大清楚。闹得声音太响,女主角站起来走了,桌上仍然活泼地笑着。
  散席的时候,大家同新婚夫妇拍了相片才走,到大门口给冷风一吹,书卿发现围巾忘了带,等重新取了围巾出来,客人已经差不多走光了。街边有个穿杏色呢子大衣的女人,拱肩缩背,也在等电车。书卿同她打招呼,项美娟回头看见他,眼神立刻别开了,微笑起来。
  平日里不大熟的两个人站在一起,尤其在被那么多人起哄以后,更觉得异样不安。
  书卿礼貌性地和美娟聊天,就从上回做那笔账开始,他向她道谢,“原来项小姐也学过会计。”美娟侧过头看了他一会儿,冷漠地道:“人们从来不关心一个女人受过的教育,即便她能够讲英文,能够记账,那都不重要,反正只要她结婚,你们只要她烧饭和生孩子。”石块一样的声音里嘲讽的感觉。
  书卿一时接不上话,项美娟又换了一副声气道:“我和谢先生,读过同一间大学的。”书卿顿时十分惊讶。美娟笑道:“其实我们大概总在哪里碰见过,学校就那么一点大——我比你早两年,你一来我就知道了。”书卿立刻在心里计算了她的年龄,又问:“为什么?”美娟耸耸肩,“你的求职信,还是我翻译出来给英国人听的。”
  电车等等老是不来,天已经快黑了,书卿说:“不如还是走路送项小姐回家。”灰绿的天把世界铺满了,压着大大小小的石库门房子,黑鸦鸦的长弄堂,路灯只照得到入口,也照着美娟从大衣下摆缝里露出来的竹青旗袍,在寒冬里有一种跳动的、冷淡的美。美娟主动提起刚才桌上的玩笑话,坦然,轻蔑,二十出头的年轻人结婚,全世界都觉得自然而然,但在她说出来像一宗令人不齿的罪行。“一个人,到了一定的年龄就会变成等待配种的潜在对象,所有人都等着看你睡觉似的。”
  书卿立即为自己刚才替她恨嫁而感到羞愧。他转而聊到前两个礼拜看的电影片,然后不得不提到少南。那次他拿了薪水,马上和少南去大光明看了一部新上的片子——其实那时候看什么已经无所谓了,简直为了约会而约会——当然,他是用“一个朋友”来指代少南的,美娟默认是“她”,其实任何人都会。但这是书卿第一次和别人提起少南,一发不可收拾。
  他第一次发现恋情是需要回顾的。在给项美娟掐头去尾讲故事的过程中,书卿发掘了少南一些新的可爱,约等于一种对回忆的粉饰美化,这令在冬夜里送女同事回家的责任变得有趣起来,连同路过的房子里透出的蜡烛光都明亮了许多。后来走到越界筑路附近,美娟要到家了,书卿感到令自己都震惊的遗憾和不舍,仅仅针对与项美娟小姐的交谈而言。
  回家实在太晚,书卿预料他母亲一定会问到。谢太太追问几次,他才肯说是“一位小姐”。临上楼前,他特地在那黑洞洞的楼梯口顿了一下,用一种轻描淡写的口吻讲,“这位项小姐,笼统地看,还是蛮好。”这样一句概括,本来没有任何指向性,但书卿知道他母亲会立刻联系到订婚、接亲、生孩子……生孩子。总之,他在隐晦的暗示中暂时安全了,但同时项美娟因为他小小的自私而变得特别起来。
 
 
第三十四章 被捕
  再回办公室见到项美娟,她仍旧对他像一个普通的同事,书卿对这空洞的沉默觉得非常反感,那天以后,他认为和她至少算是朋友了,不必全然用公事公办的口吻讲话。
  有一次英国人临下班前突然急着要一份资料,叫书卿留下来,一留就到七点半钟。经验丰富的“老法师”,自然已经推脱各种借口走光了,那小小的房间里倒一直听见项美娟的打字机噼里啪啦的声音。
  英国人走出经理室,稻草似的胡须当中插着一根香烟,蓝棕毛呢格子图案的西装,两扇衣襟裂开,从当中钻出一颗圆滚滚的肚子。英国人用全身的肉和毛发一齐发力向美娟邀请道:“密斯项,我请你喝一杯。”
  美娟微笑地道:“真不巧,我才要和谢先生去吃饭,那么你专程来替我们付账单好不好。”
  英国人玻璃珠似的凸出的眼球四下望了一望,十分悻然,正巧有电话找他,便果断转身回到里间。美娟迅速地穿起大衣,走来站在书卿对面,歪着头,屈起一根手指,笃笃地磕了两下桌子,指甲上涂着红的指甲油。书卿说不好那是一种怎样的红,只概略地觉得她又活了。
  他们就在附近的一条小路上随便找了家馆子。这时候上海人睡得早,店快打烊了,连叫了好几样菜都没有,只剩下草头圈子和小馄饨。店面相当狭窄,桌子和长凳里渗着油腻和潮气,大门总关不严,美娟连连往里挪着躲风口,最后几乎挤在边上了,就侧头抵着墙壁。美娟头顶贴着一溜长条红纸,是用毛笔写的菜牌。
  “这家店伐灵,”美娟低声笑道,“我知道一家淮扬菜。”
  书卿讶异地等她的后半句出来。按照男人的语境,接下来该是顺理成章的邀请,但从一位小姐的口中讲出来,就不那么合乎伦理。美娟没再往下说,像上海的薄雪,落到地上以前它们就消失了,空留一点怅然的感觉。
  “你是这里第一个没有指责我还不结婚的。”美娟说。
  书卿含混地道:“真的啊?”
  美娟拨弄着碗里的调羹道:“我又没必要恭维你。”但她紧接着开始说话,用一种深沉地怀念的声气告诉他,自己没有母亲,所以到现在还没人想起来张罗她的婚事。美娟的母亲年轻的时候据说是位读私塾的小姐,有一回买书结识了她父亲,一个旧书店掌柜的儿子,从此她为他免费地擦了二十年书架,而没有再翻开过任何一本书。美娟的母亲死于肺病,直到最后一年,项老太太看见她,仍然惋惜地道:“蛮好美娟是个男孩子,大家都没遗憾。”在她听着,和她母亲是一样地刺心。
  书卿说:“换个话题吧,其实我同项小姐没有熟到该知道这些事的地步,很不好意思的。”美娟捧起一只油腻腻的茶杯来喝水,顺势就从杯口上面抬起眼睛看了他两眼。
  书卿道:“真是的,真不好意思,你把这些都告诉我。”美娟想了想道:“那我也问问你。”于是带着一种微妙的笑意道:“上个礼拜三有辆汽车在楼下。”
  书卿压根没听见后面说的是什么,只觉得胸膛里蓬蓬地撞着,调羹和碗也“嗒”地一声撞着。在美娟狡黠的微笑里他想到,那天是少南来了,车子停在路上等他下班,他们这一面的办公室正对黄浦江,其实他们应当想到有被人看见的风险。
  那天上车他们亲吻了没有?大约总该有,最近他们难得见一次,少南那辆车子的玻璃窗是什么颜色?其实那天有点晚了,从楼上不一定就那么巧,正好抓到他们亲吻那一秒,但窗子有没有正好开着一半?
  美娟把一条胳膊撑在桌上,脸捧在手里,托向头顶上一只金黄的电灯泡,居高临下似的看他,仿佛说“怎么样,被我发现了罢”。书卿简直受不了她那种似笑非笑的神气,脊背潮唧唧的一大片。
  “那个只是一位朋友。”他说。
  “喔——”美娟的眉毛微妙地一翘,“那为什么说‘只是’?”
  书卿在失语的一瞬间认识到美娟的聪明与危险。西方童话里常写到骑着扫把的女巫,假使她们变化成一个有知识的女人,大约就是项美娟的样子。他拒绝回答问题,美娟吃吃地笑了,愉快地道:“我们走吧!”但书卿已经清楚,她的确是看见了。
  然而他又莫名其妙地稍微安定了下来,往好的方面想,最近她对他的态度至少是公事公办的,并没有表现出鄙夷,那也许她不会这样快就说出去。
  他仍旧送她回家。其实本来可以不送,但书卿不愿意在她面前失掉风度。沉默地坐在昏暗的电车厢里,心情也随刹车一齐跌宕着,他记起上回在美娟面前倾吐的那些,关于“一个朋友”,今天已经完全有了确定的指向,一想到这里浑身毛孔好像一紧,恨不能立刻从车上跳下去。
  他陪美娟回到她家那间旧书店,一楼做生意,主人项先生、项老太太和美娟住二楼,店已经打烊了,黑漆漆的门板上贴着毛笔写的白纸招贴,“新到书籍”,也有新式的画报,现在的书店不卖《良友》简直没人来。从门缝深处透出很微弱的绛红的油灯光。
  美娟要进去了,但走出一步又站在那里,垂着脸道:“你放心,我在银行里没什么熟人的。”
  书卿勉强地维持他礼貌的微笑,道:“哦?喔。”也只顾低着头。他真的能够信任她么?他身上压根没什么值得她为他保守秘密的地方。
  对街的面包店橱窗很脏,油腻腻的黑影里,穿烟灰色洋装的女人,黑色大衣的男人,各自望向自己的皮鞋,美娟抬手摸了摸耳朵上那粒珍珠,确认它没丢。其实话说到这里应当完了,但她仍旧站在那儿。在那短短的一两分钟里,书卿突然有了一个隐蔽的猜测,这使他的耳朵奇异地热起来:美娟是不要跟人结婚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她拒绝跟人交往,而且她尤其对他抱着宽容的善意——书卿突然觉得一种彻底打开自己的松懈,并由此对美娟感到十分感激。
  书卿抽出一根香烟点燃它,只吸了一口就放下了,让它在手指中间空烧。烟头上那一点红,照着美娟指甲上的红。美娟又道:“我没有熟人,大约因为我总是‘密斯项’的缘故。”书卿笑道:“现在出来做事的女人,不管多大年纪都是‘密斯’。”
  美娟收回她的微笑,低声说:“她们看不惯一个女人不肯被婚姻绑票。”书卿听了骇然片刻,道:“很巧,我也没什么熟人。”美娟道:“那么现在你就有了。”
  书卿还没来得及说话,美娟已经掉过身从那狭长的门板当中穿过去,蒙在胧胧的光雾中,然后光亮“吱呀”一声消失了。
  书卿在那儿把剩下的半支烟抽完才回去,在电车上他反复想到美娟。他从来没跟一个女人进行过这样暧昧的谈话,以前学校里的女学生没有她鲜活。真论漂亮,美娟大概还不能算彻头彻尾的美人,他对女人的相貌一向记不太清楚,譬如现在再想到美娟,脸是模糊的,只能记起一个笼统的洋装的轮廓,但她的指甲是清晰的红色。
  他喜欢和美娟站在书店门口的那几分钟。再过段时间,他打算把少南介绍给她认识——“这就是在楼下的那个人”,未始没有电影片式的戏剧感。
  回到家,他母亲在楼梯上把他叫住,边在围裙上擦手边问他:“又是带那个项小姐出去啦?”声音不高不低,要房客也听见儿子交了女朋友。书卿“哦”了一声要上楼,谢太太伸了一双发皱的手过来扯住他,神秘地笑着,“你都带她到什么地方约会?”
  “无非就是那些。”一回到他母亲面前,他立刻像个清朝的遗少,女人跟手杖一样,需要“带”着出去。
  “讲讲给我听呀,哪些?”谢太太不依不饶,乜斜着眼睛撇他,“吃西菜,上戏院,是伐?”
  其实是在小饭馆里就着风吃冷馄饨,他不肯说,只敷衍道:“差不多。”
  “花了多少钱?”
  他不做声,谢太太又抬高一点喉咙道:“嗳哟,你不要傻!现在这些女孩子精明得不得了,知道你在外国银行里做事,一个个都跑来敲竹杠,今天看戏,明天跳舞,后天问你买礼物,反正现在的女孩子,只要男人送的东西都肯收。”顿了一顿,看他不搭茬,又催他承认,“对不对,你自己说?哪像我们那时候,收了人家一副镯子是要当聘礼的。”
  “妈!”他低声劝她算了,“只是一个朋友。”说完他自己觉得好笑,人人都是“一个朋友”。
  “你不要在她身上砸太多洋钿,到时候人财两空。”谢太太白了他一眼,“老太太最近又疯得团团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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