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收工吧,明天再来搜查证据。”
刘建勇很可能把收集的受害人的身体组织藏在家里,但是今天太晚了,而且同事们赶了一天的路,都有些疲惫,邵寒州便让同事拉起警戒线,将现场保护起来,等明天再来搜查,今晚先去县里的招待所过夜。
邵寒州事先了解过刘建勇的家庭情况,知道刘寻没有其他亲人了,孩子刚没了父亲总不能丢下他不管,便决定带他一起走。
“孩子,我叫邵寒州,我会给你一个交代,你愿意跟我走吗?”
刘寻估计赔偿的事有戏,就点了点头,邵寒州把他抱上了车。
上车后刘寻没再哭闹,安静地蜷缩在邵寒州怀里——这家伙身上还挺暖和的,而且有股好闻的味道,是香皂的柠檬味夹杂着一点淡淡的烟草味,让人踏实。
可能是蛋糕吃得太急,刚才情绪有点激动加上晕车,刘寻把吃的东西全吐出来了,恶心又难闻的秽物吐了邵寒州一身。
车里的其他人都捂着鼻子一脸嫌弃,刘寻以为邵寒州肯定要发火,没想到他毫不在意地清理了一下,然后把车窗打开一条小缝,把自己的棉服裹在他身上,继续抱着他,大手不停地在他背上轻拍,像哄小娃娃似的,还时不时用温柔得溺死人的声音在他耳旁问:“还难受吗?”
刘寻对他的印象大为改观,一开始以为这人冷酷得不近人情,而且杀人不眨眼,没想到脾气这么好,不过该赔的钱一分不能少。
警车开到了刘家堡村所属的安平县,邵寒州托一个同事下车打听了一下卫生所在哪,听到离这儿而不远后,邵寒州抱着刘寻下了车步行前往卫生所,其他人则去招待所休息。
正昏昏欲睡的值班医生看到一个年轻的大帅哥抱着个孩子进来,瞬间精神了,“您好,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
邵寒州指着刘寻脖子上的伤口说:“您好,孩子脖子被刀划了一下,麻烦您给处理一下伤口。”
“好的,您先坐,我准备一下。”
邵寒州抱着刘寻在长椅上坐下,很快医生端着一个托盘走过来,“我先给伤口消一下毒,可能有点疼,小朋友忍一下啊。”
说完用沾了药水的棉球轻轻擦拭伤口,刘寻一声不吭,眉头都不皱一下,邵寒州借着灯光观察了他一番,他额头和下巴上各有一块疤,估计平时没少挨欺负,头发乱糟糟的,小脸脏得看不清五官,这么冷的天气身上只穿着一件单衣,手上全是冻疮,鞋也破得不像样子,而且明显不合脚,大拇指都顶出来了,不知道他小小年纪一个人是怎么生活的,唉,可怜的孩子。
医生有个女儿,二十三了还没对象,越看这小伙子越喜欢,借着机会跟他聊了起来,“听您口音不是本地人,您是外地人吗?”
“是的。”
“您是做什么工作的?”
“警察。”
“怪不得看着一身正气,您这是跨省办案啊,是什么大案子?”
“抱歉,不方便透露。”
“哦,没关系,您是从哪个城市来的?”
“江北市。”
“哇,大城市,离这儿好远呢。”
刘寻嫌她话多,语气不耐烦地打断她:“你弄疼我了。”
“对不起,我轻点。”
医生的动作一直很温柔,而且刘寻也没有疼痛后的应激反应,邵寒州估计他是装的,而且他看医生的眼神里透着明显的憎恶和敌意,他在很多罪犯身上见到过这种眼神,他们大多具有反社会人格,他们的共同特点是毫无同理心和羞耻心,极度自私且充满攻击性,但他还是第一次在小孩子身上见到这种眼神,不过这不足为奇,毕竟他的父亲是个连环杀手,他有很大概率继承了他父亲的反社会人格。
犯罪生物学派代表人物龙勃罗梭提出了著名的天生犯罪人理论,他认为犯罪人是一种一出生就具有犯罪性的人,他们的犯罪性是与生俱来的,并且是由他们异常的生物性特征决定的,他的这一理论并不是凭空猜想,而是建立在大量的实验数据上,并且他认为犯罪人具有相似的生理特征和精神特征,且这种犯罪性具有遗传性。
邵寒州对这一理论是认同的,他也认为一些罪犯的犯罪行为是由基因决定的,当然这不是绝对,但这部分罪犯所占的比例并不小,并且他们的外貌的确有某种相似性,他经常走在路上看到某个人面相不像好人,上去一盘问,十有八九都有问题。
犯罪基因,包括反社会人格的遗传性也得到了大量数据的证实,不过邵寒州认为后天的教育对人的影响起了更大作用,拿他自己举个例子,他爸爸是个混混,妈妈是个赌徒,在他小时候两人先后不知所踪,无人管教的他成了小混混,后来被一个警察劝导,回到学校好好念书考取了警校,后来从事了自己曾经想都不敢想的警察职业,所以他认为孩子的基因虽然是天生的,但是人格却未定型,童年时期好的家庭教育至关重要。
另外,邵寒州是相信人性本恶论的,但是由于法律和道德的存在,人类社会才能得以长期维持和谐,而且好坏并没有一个严格定义,邵寒州自认不是一个绝对的好人,他的内心也有阴暗面,有句话叫论迹不论心,一个人只要不违反道德和法律,那他就是一个广泛意义上的好人。
所以即使眼前的这个孩子和他父亲一样具有反社会人格,只要他受到良好的教育,他一样可以走上正途,成为一个好人。
第三章 对你负责
医生对比了一下邵寒州和刘寻的长相,觉得两人不太像,“这是您弟弟吗?”
“对。”
刘寻稍稍有些诧异,猜测他应该是为了案件保密。
“您多大啦?”
“二十五。”
和刘寻估计得差不多,光看外貌邵寒州也就二十出头,但是沉稳老练的做派完全不像这个年龄段的人,而且行动的时候他负责指挥,看来这人本事不小。
“比我女儿大两岁,我女儿是学医的,冒昧问一句,您有对象了吗?”
刘寻忍不住翻白眼,这大姨就差直接把邵寒州拉去跟自己女儿相亲了。
“还没有,不过我暂时没有谈恋爱的打算。”
邵寒州没有撒谎,他平时工作太忙,没时间也没法分心谈恋爱,而且他对感情没什么需求,所以短时间内确实没有谈恋爱的计划。
医生当他是变相的拒绝,不过对方条件这么好,应该看不上小地方的人,所以没什么好失望的。
那个年代普遍结婚早,刘寻他们村二十五岁的青年基本孩子都会打酱油了,想不到邵寒州这种条件还是单身。
消完毒后,医生在伤口上小心翼翼地贴了一块纱布,“好了,回去注意别沾水,明天再来换一次纱布。”
不等邵寒州答应,刘寻一口回绝:“不用了,我自己换就行。”
邵寒州估计自己明天可能没时间带他来卫生所换药,便道:“麻烦您给开点药和纱布,我回去给他换。”
“也行。”
“对了医生,麻烦您给看看他手上的冻疮怎么治?”
刘寻听到他这么说,下意识地把自己猪蹄一样又肿又丑的手缩进衣袖里。
邵寒州温声道:“把手拿出来,让医生给你看看。”
刘寻把手藏到背后,“不要,我不想看,我们赶紧走吧。”
邵寒州无奈道:“好吧,医生,麻烦您给开点治冻疮的药。”
医生刚才就注意到了他手上的冻疮,“行,我给他开两盒药膏,回去记得天天涂,注意保暖,多用热水泡泡手和脚,大概一个月左右就能好了。”
“谢谢您。”
“不客气。”
邵寒州拿了药,用棉服把刘寻裹紧,刘寻自觉地搂住他的脖子,邵寒州一只手拎着药,另一只手轻松地抱着他出了卫生所。
正要带他回招待所,听到刘寻肚子咕噜了一声,“你还没吃晚饭?”
刘寻点点头。
邵寒州向四周看了看,刚好看到不远处一家馄饨店还开着,“想吃馄饨吗?”
刘寻已经很久没闻过肉味儿了,忍不住咽了口口水,“想。”
邵寒州抱着他朝馄饨店走去,刘寻觉得一直让他抱着不太合适,“你放我下来吧。”
“没事儿,你轻得可以忽略不计。”
邵寒州看过他的资料,他今年十岁了,但是身量还像七八岁似的,身上的骨头都硌得慌,明显是长期营养不良。
他不禁开始为这孩子的将来打算,并且认为自己有义务将他安排妥当,毕竟是自己导致他成了孤儿。
到了馄饨店,邵寒州给他点了一大碗馄饨两个肉夹馍,他自己没胃口就没点,虽然不是第一次杀人了,但是每次见了血一两天内都会吃不下饭。
刘寻看起来饿了很久,吃相相当凶残,邵寒州怕他噎着,“吃慢点。”
刘寻一阵风卷残云,五分钟不到就都解决了,汤都喝得一滴不剩。
他吃得满脸都是油,邵寒州抽了张纸巾让他擦嘴,“吃饱了吗?”
刘寻摸了摸肚子,感觉还差点意思,不过吃太多的话怕邵寒州觉得他是个饭桶,便说:“吃饱了。”
邵寒州怕他没吃饱,又打包了几个肉夹馍带走。
这里离招待所不远,邵寒州打算步行过去,正好让刘寻消消食。
现在是数九寒冬,外面温度在零度以下,邵寒州只穿着件毛衣,刘寻要把棉服还给他,邵寒州没让,帮他把棉服的拉锁拉到头,牵着他的手出了馄饨店。
邵寒州感觉他的手又大又粗糙,掌心火热,像个暖炉一样,源源不断地把热量传给他,很快暖到心窝里去了。
邵寒州怕刘寻跟不上,脚步刻意放得很慢,刘寻的个头还不到邵寒州的腰,邵寒州的棉服快到他脚了,他看到自己的影子像个煤气罐,而邵寒州的影子修长又潇洒,奇怪了,怎么光看影子就能看出这是个帅哥。
一阵寒风吹来,刘寻感觉像刀子割在脸上,抬头看了眼邵寒州,发现他鼻头明显红了,“你冷吗?”
“不冷,这算什么,我在警校的时候,冬天都是光着膀子训练。”
“可是你的声音在发抖。”
邵寒州轻轻吸了吸鼻子,“没有,你听错了。”
运动能产生热量,刘寻拉着他跑了起来,“快跑。”
邵寒州大长腿一步顶他三步,小跑着轻松跟上他,“小短腿倒腾得还挺快。”
他发现刘寻的情绪似乎没有很悲伤,也许是没有表现出来,也许是天生性格淡漠,加上跟父亲长期聚少离多,关系不是很亲密的原因。
到了招待所,两人都出了汗,邵寒州登记了一下信息,领着刘寻去了自己的房间。
这是一个单人间,房间里只有一张单人床,除此之外还有一张小沙发,刘寻估计自己今晚要睡沙发上面,不过房间里很温暖,怎么都比家里好多了。
邵寒州本来想给刘寻洗个澡的,但他脖子上的伤不能沾水,决定用热毛巾给他擦一擦,“你先坐,我去烧壶热水。”
刘寻把他的外套脱下来叠好放在床上,乖巧地坐在沙发上。
邵寒州烧好水先给他倒了一杯晾着,然后往洗脚盆里倒了些热水,又兑了点凉水,试了试水温合适后,端到他面前,把毛巾沾湿再拧干,正要帮他擦脸,刘寻说道:“我自己来吧。”
“行,你自己擦吧,我去洗个澡,很快回来。”
邵寒州有点洁癖,只要条件允许,每天必须要洗澡,招待所的浴室是公共的,不在房间内,他从行李里面找出一套干净衣服,从卫生间拿了一套洗浴用品去了浴室。
等洗完澡回到房间,差点认不出刘寻,他的小脸擦得白白净净,清秀的五官显露了出来,和之前的小花猫脸判如两人,“呦,小伙子还挺眉清目秀的。”
刘寻心中窃喜,表面故作淡定,“谢谢,你也很帅。”
这话倒也不是敷衍,邵寒州穿了件白衬衫,下身是黑西裤,显得双腿格外修长笔直,衬衫下摆随意地耷拉着,最上面的两颗扣子没系,露出一段精致的锁骨,最近一段时间工作太忙,没时间剪头发,头发有点长,湿漉漉的显得有些凌乱,比起穿制服时板正严肃的样子,显得随性又慵懒,有点像时髦的港台明星。
邵寒州用毛巾擦了两下头发,把毛巾放到一边,“洗脚了吗?”
“还没。”
邵寒州重新兑了一盆温水,端到他面前,“把鞋脱了。”
刘寻的脚比手更像猪蹄,而且好多天没洗了,不好意思当着他面儿脱鞋,“你先起来。”
“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熏到你别怪我。”
“那你是没闻过尸臭,你的脚再臭,跟那个味儿比起来也是小巫见大巫,快点吧,不然水凉了。”
刘寻迅速把鞋脱了,把脚泡进水盆里,脚上的冻疮开裂了,被热水刺激到,疼得他皱了皱眉。
邵寒州看了眼他的脚,比他的手还要惨不忍睹,他小时候也生过冻疮,知道那是什么滋味,“很疼吗?”
对于习惯挨揍的刘寻来说,这点疼根本算不了什么,“不疼。”
“先泡一会儿,我去拿药。”
邵寒州把治冻疮的药膏拿过来,重新在他面前蹲下,“小手伸出来。”
刘寻感觉自己被他当幼儿园小朋友对待了,他从来没被人这样对待过,感觉很新奇,“我自己来。”
“你自己不方便,听话。”
刘寻犹豫了一下,把一只手伸了出去。
虽然他的手因为长满冻疮显得很肿,但还能看出他的手指骨是细长的,“手这么好看,写字应该很漂亮吧。”
刘寻不知道他对着这样一只猪蹄怎么说出好看的,“一点都不好看,而且我写的字很丑。”
“多练练就好了。”
邵寒州一边仔细地给他涂药膏一边轻轻地吹气,仿佛这样能减轻他的疼痛。
刘寻的目光不由地被他的手吸引了,骨节分明,手指白净纤长,指甲修得很平整,手背上微微凸起的青筋显得很有力量感,这是他见过最好看的一双手,看着像是搞艺术的,实际却是拿枪的,拇指食指以及虎口处有厚厚的老茧,怪不得摸着很粗糙,不知道丧生在这双手下的亡魂有多少,想到这儿,脑海中不由自主地浮现出他开枪打死刘建勇的一幕,他冷冽的目光,扣动扳机的手指,以及震耳欲聋的枪声,令他当时产生了一种奇异的亢奋的感觉,甚至盖过了死亡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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