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酩酊不醒(近代现代)——林啸也

时间:2025-05-03 20:29:55  作者:林啸也
  余醉没动,皱眉望着床上的人。
  “怎么了?”汪阳好奇地凑过去看,就见陈乐酩脖子向上一哽,余醉立刻把他扶起来抱到床边,还没来得及往下按人就“呕”一声吐了出来。
  “我靠——”
  汪阳飞速往后弹出去半米,护住手里的蜜。
  陈乐酩吐出来的呕吐物溅了余醉一身,手臂上、腿上、裤脚上全都是。
  他眼皮都没眨一下,移开弄脏的手,用另一只干净的手给弟弟拍后背。
  陈乐酩没吃晚饭,吐出来的全是酒,鼻涕眼泪淌了一脸,咳得特别厉害。
  余醉面不改色地扶着他趴在自己腿上,尽量让他吐得舒服点儿,等他吐完又叫汪阳去倒热水。
  热水拿过来,他先喝一口试温度,确定不烫后才喂到陈乐酩嘴边。
  陈乐酩吸了一小口正要咽,就听到一个声音说:“漱口。”
  他听话地咕噜两下吐掉,又被喂了两三次才给放回床上。
  余醉用剩下的水随便冲掉自己手臂上的脏污,拿过毛巾细致地擦干净陈乐酩的脸。
  汪阳看得傻眼,嘴里的蜜都忘记嚼。
  这要搁别人,不说吐在余醉身上,光是和他离近点都会被赶到一边。
  “老天爷,真是亲弟弟,你一点不嫌啊……”
  余醉背对着他,双手交叉抓着背心下摆往上扯,肩膀和背部贲张的肌肉一耸一收,上衣脱下来丢进脏衣篓:“他九岁那年生病尿床,尿湿的裤子都是我给洗的。”
  汪阳瞠目结舌,喷不了一点。
  这真是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的。
  浴室响起水声,余醉在冲澡。
  汪阳拿过拖布,吭哧吭哧开始擦地。
  很快水声停止,余醉推开浴室门走出来,披着件浴袍,头发半干,顺着后颈往下淌水。
  他一边擦头发一边拿烟,含在嘴里但没点.
  其实里面不是烟草,而是花瓣和中药叶。
  和陈乐酩给他配的茶包成分相同,里面还有提神止血的草药。
  最早是他在海上跑船时,陈乐酩给他做成小香包放在身上救命的。
  后来余醉习惯了这个味道,就偷偷卷成烟,叼在嘴里闻。
  海上生活九死一生,风平浪静时要藏在船舱把自己伪装成会呼吸的货物,一旦遇上海盗劫船,能留个全尸都是万幸。
  最残忍的死法就是“钓鱼”。
  海盗捉到水手不杀,在肚子上挖个坑,再把人悬挂在大船外,距离海面几厘米高。
  一股股鲜血从肚子里往外涌,血滴进海里,鱼群像疯了似的蹦起来吃。
  看似在钓海里的鱼,其实是钓海上的人。
  为的是给其他水手施压——想要人活命就拿货物来换,舍不得货就看着自己的同伴被吃完。
  余醉就被吊过,但他没让同伴来换。
  因为他知道自己的命不值钱,但货物动辄上千万,一旦换过去这些钱会全算在他头上,他一辈子都还不完。
  他那时已经被打得奄奄一息,肚子上的坑甚至是最轻的伤口,被反绑双手拦腰吊在大船外,浑身上下跟个血葫芦一样往海里滴血,但始终没有昏迷。
  弟弟做的茶包被他死死咬在嘴里,那味道提醒他无论如何都要回到弟弟身边。
  他拖着半残的身体用被绑着的双手拽住绳子,硬是一点一点把自己翻了过来。
  肚子上的血顺着腰侧流到被绑的手腕上,鱼群争相撕咬。
  咬断他手腕上绳子的同时,也在他左手手背上留下一道再也填不平的疤。
  血淋淋的身体掉进大海,密密麻麻的鱼群疯狂涌上去。
  商船上跳下来七八个水手,拼命把他从鱼群里拖拽出来,抠出他嘴里已经被血浸湿的茶包。
  他拖着最后一口气,把海盗船上囤积火药的具体位置告诉了同伴。
  这就是十年前轰动一时的金江湾大规模海盗劫船事件。
  在所有人被包围囚困、走投无路时,余醉像影子一样潜入海盗窝里,身入死局,寻找生路。
  最终海盗的船被他们炸沉,那一艘货物得以成功出海。
  货物净利润两千九百万,余醉拿到分成红利加雇佣费一百三十万八千九百二十块。
  陈乐酩九岁那年长脑瘤,就是这笔钱把他拉出鬼门关。
  “想什么呢?”
  “叮”一声脆响,汪阳和他碰杯。
  余醉没说话,转身倚着阳台护栏。
  背后是清辉的月光,眼前是熟睡的弟弟。
  汪阳顺着他的视线看向屋里,摇头叹息。
  “这么多年我第一次看你吓成这样,他在屋里好好地睡着觉,还能梦游起来再去自杀吗?用得着你每天晚上都盯着?”
  余醉依旧没作声,齿尖重重碾过濡湿的烟,让那股熟悉的味道在口腔溢散。
  汪阳就着酒,很快就把一大块晶莹剔透的蜂巢蜜给消灭光,餍足地舔舔手指。
  “少吃点吧,你早晚死这上面。”
  他极度嗜甜,尤其喜欢齁甜的糖,像这样的蜂巢蜜他一周能干掉一箱。
  “死就死喽,是人都会死。”
  汪阳不在意地耸耸肩,又笑起来:“或许等我把肚子填饱就不吃了。”
  嗜甜的毛病很多年前就有了。
  但要说他多喜欢吃糖,还真不见得。
  小时候家里三个孩子,他下面还有两个弟弟。
  一包糖有十颗,两个弟弟吃九颗,剩下那颗掉地上了,他奶奶才会捡起来丢给他。
  后来他好不容易逃离那个家,找到一个体面的工作,奶奶就带着弟弟去公司门口闹。
  说他是个喜欢留长发的变态,从小就不男不女,为了几块糖光着屁股给隔壁大爷玩。
  到底是什么样的亲人,会恨他恨到给一个小孩子造黄谣?
  他不明白。
  在他的认知里,亲人是世界上最恶心的东西,弟弟更是恶心至极。
  直到他看到陈乐酩,才明白弟弟和弟弟也是不一样的。
  陈乐酩有十颗糖,揣在手里分配,哥哥一颗,他一颗,每人都能吃五颗。
  可余醉吃到第九颗还没吃完,掰开他的嘴看,才发现他一直在假装吃,其实把十颗糖都给了哥哥,自己舔手指上沾到的糖渍。
  “我以前觉得乐乐就是小天使,那么乖,那么懂事,单纯善良,还知道疼人。”
  汪阳说着苦笑一声。
  “结果到头来他最疯最偏执,他出事那天晚上你给我打电话,我吓得差点心脏病发。”
  余醉皱眉:“他不是偏执,只是害怕。”
  “他怕什么?他让你惯得无法无天,我真看不出他能怕什么。”
  怕失去我,怕我抛弃他。
  余醉心知肚明,目光沉沉望着屋里熟睡的弟弟,“乐乐是个很好的孩子,哪怕犯过一点小错,也是因为我没有教好。”
  “一点小错?还你没教好?”
  汪阳气得都语无伦次了。
  “啊!你意思是你教他向自己哥哥求爱,求而不得就搞绑架囚禁一条龙的?是你教他给自己哥哥下春药结果没掌握好量,让你发了三天疯,差点把他整死的?是你教他一言不合就跑去自杀,拿自己的命逼你就范的?”
  “行了。”余醉手里酒杯往桌上重重一磕,“这么点事没完没了地说?”
  作者有话说
  当我捡到乐乐小猫的手机——
  乐乐:人,我刚刚把天捅塌了。
  哥:咪有没有被砸到?
  乐乐:咪没事,咪躲开了。
  哥:那就好,一边玩去吧。
 
 
第07章 我想变成小狗
  “这么点事?”汪阳彻底无语了。
  “你们这些当哥的脑子里都装的什么?大砖头吗?滤镜赶上那城墙厚了!是不是只要他没把天给捅塌在你眼里都是‘这么点事’啊!”
  “小点声儿。”余醉还怕他把陈乐酩吵醒。
  汪阳气得七窍升天:“你就可劲儿惯吧!这小傻帽把事做这么绝就是让你惯的!”
  话没说完就被踹了出去。
  门砰一声关上,陈乐酩哼哼着叫了声哥。
  余醉走过去把他的被子拉开,就见他睡得小脸红扑扑的,紧闭的眼睛里流出两行泪珠。
  从小就是这样,哭的时候不敢出声,怕被打得更疼。
  做噩梦惊醒也不敢叫人,怕被嫌事多麻烦。
  余醉用了很多年才教会他在受到委屈后放声大哭,却没想到他的眼泪最后全拿来淹没自己。
  汪阳说的没错,他弟弟变成今天这样,都是被他惯的,也是被他逼的。
  他们的生命本不该交织在一起。
  甚至他一开始根本就不喜欢陈乐酩,看见他就恶心,恶心得想吐,就像他恶心自己。
  心脏在胸腔里一刻不停地跳动,以每分钟5000毫升的速度将血液泵向全身各处。
  余醉拉起衣袖,手臂上淡青色的血管向上蔓延至手肘,冷白的皮肤上刻着一个刀割出的“卍”。
  这是他认的第一个字。
  拐卖他的男人指着墙上印着“卍”字的画报说,这个字代表吉祥。
  枫岛隆冬,零下十多度。
  不到四平米的小屋站着十多个孩子,每个孩子头上都贴着张纸条。
  就像菜市场在猪肉摊位上标注“新鲜宰杀、生态黑猪”一样,这些纸条上写着每个孩子的年龄、性别、有无疾病、是否服从管教……
  被拐卖的孩子不用标注姓名。
  余醉五岁,站在首位。
  每次买家上门,男人都会第一个把他拉出来介绍。
  他没有父母,却遗传了父母的瞳色和血型。
  混血小孩儿更好卖,Rh阴性血能生钱,王长亮一看到他脑子里就浮现出三条商机:
  一头持续可再生且不会反抗的血牛。
  一个凭混血基因和优越五官而远高于市场价的男孩儿。
  一堆鲜活跳动、待价而沽的器官。
  排名分先后。
  王长亮刚在赌桌上一掷千金,手上只剩仨瓜俩枣,买不起余醉,但知道他是个宝贝,于是欣然决定黑吃黑。
  他一把火烧了小屋,趁机把余醉偷走,捆在摩托车后座上一路带回家。
  到家一看,孩子没了。
  余醉半路就掉下去了。
  刚到手的金疙瘩不能就这么死了,王长亮急得要命,又在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树林里。
  好不容易看到一间亮着灯的小木屋,找到住在山上的护林员白清年。
  他求白清年救命,说我儿子从车上摔下去了。
  白清年帮他找到孩子,看孩子冻得全身紫红,手脚都硬了,大着胆子给余醉灌了口高粱酒。
  这口酒救了余醉的命,却让他发了三天烧。
  醒来后神志不清啥都不记得,张嘴就管王长亮叫爸。
  王长亮当场乐开怀,明白这是老天爷看他前四十年实在辛苦,给他送钱来了。
  他把余醉从那个四平米的小屋,带到一个堆破烂的杂物间,稀里糊涂养大。
  余醉没名字,没户口,没上学。
  他第一次看到外面的天空,就是被拉去城里的黑诊所“献血”。
  不是义务献血,要血的人必须花高价来买。
  多高呢?
  对于余醉来说,200cc一个鸡蛋。
  每次献完血,王长亮都会给他买一个茶叶蛋,作为这次“工作”的报酬。
  那是余醉童年里吃过最好的食物。
  不献血时他只能吃馍馍稀粥,喝自来水管里的水,上厕所在小黑屋就地解决,睡觉的床是王长亮捡回来的半截棉被。
  他长到七岁第一次因为献血踏出家门前,以为全世界的孩子都是这样过。
  王长亮没文化但有脑子,知道让孩子见过世面就不听话了,所以除了献血从不让他出门。
  每次余醉和他说抽血好疼,扎针好疼。
  王长亮就告诉他:“小孩子都是这样过来的,这就是小孩子的工作啊,忍忍就好了,爸爸小时候也做这样的工作,也这样疼过来的,不工作怎么能换鸡蛋呢?鸡蛋多好吃啊是不是?”
  未成年是不能献血的,即便成年人两次献血间隔也不能低于六个月,但只要有心什么都能做到。
  余醉七岁到九岁的两年里,出过三次家门,吃到过三个鸡蛋。
  第三次时他已经瘦得没有人样。
  干枯矮小的男孩儿蜷缩在诊所的塑料椅子上,仿佛一具披着人皮的骨头。
  王长亮照例扔给他一个鸡蛋。
  他的眼皮抬不起来,只能勉强撑开一条小缝。
  他从那条小缝里看到满脸红光的“爸爸”在和“医生”数钱。
  他不知道那是割下他的身体才换来的钱,他也不知道钱是什么。
  他一天学都没上过,半点教育都没受过,长到七岁连话都说不清楚。
  第一次抽完血后他本就贫弱的身体就再也无法支撑行走,只能躺在床上,一睡就是一整天。
  吃饭的时候被王长亮叫起来往嘴巴里灌,献血时被抱出去放到病床上,看着鲜红鲜红的液体从身体里抽走,然后昂贵的好吃的鸡蛋填充进胃。
  他感觉到呼吸越来越困难,身体越来越凉。
  抽血留下的小坑像被一只铁钩勾住那么疼,那只钩子正把他往其他的世界里使劲拉扯。
  他知道,他就快死了。
  生存本能逼他自救,他磕开鸡蛋,抠出一点蛋白送进嘴里。
  剩下的滚到地上,被一个阿姨捡到。
  阿姨把鸡蛋递给他,在他旁边坐下。
  余醉靠墙撑住自己,眼神扫过阿姨怀里哭叫不止的孩子,看到孩子手臂上的棉球。
  他想,这个小孩儿比自己还要早就开始“工作”了,但他貌似没有换到鸡蛋。
  于是,余醉把手里的半个蛋递过去。
  阿姨不解,余醉说:“给他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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