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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之下(古代架空)——七弦未半

时间:2025-08-02 07:15:02  作者:七弦未半

   《巫山之下》作者:七弦未半

  标签:年上、师徒、强强、剧情、非传统仙侠、暗恋
  简介:
  师徒不死不休的情咒,是冷落十年的红线。
  -
  李遗在14岁那年中了诅咒,他以为那是至死方休的杀咒,非杀了白藏不可解。
  后来才知道,那是不死不休的情咒,永生不可解。
  白藏×李遗
  高冷且小心眼师尊攻×温柔但有点叛逆徒弟受
  ----
  李遗本是修仙弟子勤奋的楷模,却因盗窃《赎罪书》的罪名,成了修仙门派人人喊打的叛徒。
  他被巫山门派的长老就地格杀。
  众人都以为他死了……
  避世修养七年,李遗一穷二白,三冤枉。
  再度出世,他踏上了寻找《赎罪书》的旅途。
  没想到竟被普通人威逼去挖坟。
  挖坟这么不道德的事情,做了能有好下场?
  拿着铲子,在土里挖地的李遗:应该还好吧,能有什么坏下场?
  结果一转身,就看见自己那冷着脸的师尊,拿着鞭子甩了过来。
  被抽了几鞭子的李遗心里暗笑,果然没有坏下场,都是好下场。
  PS:1、非传统仙侠,更偏向于灵异志怪,夹杂一点民俗。
  2、主受视角,师徒二人一起解密打怪。
  3、HE,师徒年上,半养成,双向暗恋,久别重逢。
 
 
第1章
  李遗此人,在他死之前,人们总对他议论纷纷。
  死后,却成了修仙界不可说的人。
  活着的时候,人们对他议论有三。
  一是他的出身。
  在三大门派之一的巫山门派里,基本上的修仙者都来自大大小小的门派,或者传承几百甚至上千年的修仙世家。
  而李遗只是个普通人,家里没有任何人修仙。据传他最初也只是个乡野小子,被他爹接去国都后,才跟着无名无姓的老道士学习了两年,就通过了巫山门派的考核。
  二是他的刻苦。
  在门派求学三年期间,李遗从来都是提前到修炼地点,没有请过一次假。每天只睡两个时辰,就算是过年过节的时候,也保持一天四个时辰以上的修炼时间。
  三是他的师父。
  李遗的师父是门派最神秘、最难得一见的长老,虽然他师父对他也很冷淡,并没有任何的特殊之处。
  但他师父本身只招这一个徒弟,本身就是独一份的殊荣了。
  出身低微,但刻苦修炼,和朋友组成的三人小队,一举拿下门派比武大会的第一名。
  他一度成为了门派弟子勤奋学习的榜样。
  但这个榜样还没成为多久,就传出消息,门派的弟子李遗监守自盗,窃取了《赎罪书》。门派的几个长老们勃然大怒,把畏罪潜逃的、激烈反抗的李遗就地格杀。
  人死后如果有执念,不肯离世,就会变成一团孤魂。人的执念以“怨”居多,所以常常会变成怨魂,强大的怨魂可以附身在物体上,对活物产生影响。在世间做了乱的怨魂则为鬼祟。
  几百年前的大战乱时期,战争频发,民不聊生,怨魂横生,鬼祟祸世。修仙者们联合起来,把作乱的大鬼祟封印到了书里,是为《赎罪书》。
  人们哗然,对此各怀想法。
  但谁也不敢多说什么。
  况且人一死,很快就会成为旧时代的人物,人们对此就更没有什么可说的了。
 
 
第2章
  秋天的风揉黄了银杏树,吹远了桂花香。
  这是李遗出谷的第三个月了。
  在与世隔绝的山谷里隐世修养了七年的伤,他今年已经二十又四了。
  岁月并没有在他身上留下痕迹,比起七年前,他只是稍微长高了些许,结实了些许。
  他是个美少年,玉质金相,举止端庄秀美,颇有仙人之姿。
  李遗是天生的灰瞳,双眼空灵坚毅,这样的眼睛总让人联想到乌云烟雾那样抓不住的、虚无缥缈的东西。
  这样的眼睛是让人不愿意亲近的。但偏偏他还生了嘴角微微上扬的嘴,天生的带着淡淡笑意,柔和了他眼睛带来的疏离感。
  这让他看上去柔中带刚,有种温和的坚定。
  李遗自认为不是个有仙人之姿的,只是世人夸大了。
  但只要有人这么夸他,他还是会情不自禁地笑。
  李遗出关后,就一直在寻找《赎罪书》的下落。辗转得知《赎罪书》的鬼祟被放了出来,在各地作乱。
  普通人不知道修仙界的事情,普通人只知道哪里有解不开的悬案、哪里有古怪离奇的命案、哪里又闹鬼……
  李遗走走停停,四处打听哪里可能有《赎罪书》书页的下落。辗转许久,还真听说有个小镇,一天之内接连发生了两起离奇命案,而且就在前两天!
  死的人身上没有任何伤口,也没有任何的血迹,死得莫名其妙。
  李遗连忙赶了过去,拼拼凑凑地知道了两起命案的经过。
  第一起离奇的命案,死人的是小镇上最有钱的的付家,付家世代经商,家缠万贯。在十三州都有房屋土地。
  据官府所说,报案的人是在凌晨发现付家出命案的。
  报案人当天喝了酒,不辨方向地在小镇乱走,想找个地方撒尿。结果好巧不巧地就走到了付家附近。
  付家向来舍得在各个地方花钱,以彰显自己的财力以及身份。小镇的人都知道,他家最喜欢彻夜点灯,特别是大门口,一定要点四盏。像是要所有人都知道,他付家有的是钱。
  报案人见付家大门口长明的灯没有亮,一时好奇,走过去一瞧。只见大门关闭,只留出一条缝,缝里透出丝丝缕缕的光。
  他喝了酒脑子转不过来,直愣愣地走过去,越走越近。结果脚下忽然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他迟缓地低头一见,他龟儿子的!竟然是个人。
  他见那人露出来的皮肤白得发灰,四肢僵硬,估摸着是死了一会了。
  报案人吓了一跳,顿时酒醒了,急着投胎一样跑去了官府。大舌头讲了好半天才把事情讲清楚。
  官府的人连夜去往付家,发现报案人所言不假,付家门口实实在在是死了一个人。死的是付家的门房。
  家大业大的付家嫌晦气,连夜搬走了。等人们知道付家门口死人的时候,付家已经空无一人了。
  于是小镇上好事的人总是有意无意想去付家看看,探其究竟。官府则是派人守在付家门口,不允许任何人进去。
  据报案人私底下说,死的那人没有任何伤口,地上也没有血迹,他也没闻到任何的血腥味,甚至尸体的霉味也没有闻到。
  付家在此之前,说自己的儿子高热不退,请了好几个道士来做法。门上墙上贴满了符纸,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
  于是人们纷纷说付家是招惹了什么东西,这才连夜搬走了。留下人看门,结果看门的死了。
  人们各有各的猜测,各有各的道理。但唯一改变不了的是——这个小镇莫名其妙死了人。
  这起命案发生没多久,第二起命案发生了,报案的人死了!
  就死在家里面,没有任何伤口,也没有任何的血腥味,就那么闭着眼睛死去了。
  于是人们不敢再谈论与付家有关的事,人人自危,缄口不言,连门也不出了,生怕惹祸上身。
  李遗率先去了付家。
  付家现在冷冷清清,只门口有两个官府的人守着。
  发生命案,没了主人的房屋衰败得很快。虽从高门大院可见付家的殷实家底,但总像是没了魂一样的人,空洞空旷。
  李遗付宅门口看了好大一会,发现这里并没有怨魂的气息。
  只有两个可能,要么死的人并不是怨魂所杀,要么怨魂强大到已经可以遮盖气息了。
  他围着付宅走,依旧没发现怨魂的气息,只听得付宅里面有动静。
  他从怀里拿了一张符纸出来贴在墙上,耳朵贴上了符纸。
  叮叮当当的声音从符纸传入李遗的耳朵,那是金银珠宝碰撞的声音,还有故意压低了声音的交谈声。
  “诶,你说这个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
  “你看这块玉,品质好,又轻巧,正好可以放在兜里。这付家世代经商,好东西那么多,多一件少一件,也没人会发现。”
  “你的意思是……”
  “我们在这里不眠不休地搬了十几个时辰了,大人对我们这底下的人没有任何表示。难不成就白白替他做这么多见不得人的事?大人有钱有权,顾不上我们,难不成我们还不能替自己做打算了?”
  “哎哟你小点声,大人可都吩咐了,付家的事,一个字也不许对外说。”
  “我这不是对内说的吗?付家这么大,别说我这么小声了,就算我大喊大叫,外面的人也听不见一点。”
  李遗:……
  他又靠着听了一会,却没再听到有人说话,只听见各种搬箱倒柜的声音,甚至还有锯子锯木头的声音。
  匆匆赶来,李遗饥肠辘辘,索性不再听,转身去了一家饭馆——小镇最好的饭馆。
  他在山谷养伤前,还算有金有银的,但是在人迹罕至的山谷里待了七年,他已经到了身无分文的地步。
  现在他身上只有几块小得不能再小的碎银子,是他替一户人家做法事,那家主人给他的。
  他进了饭馆,跟店小二道:“我要一碗白粥。”
  店小二确定再三,终于相信了面前这位看上去风度翩翩的客人,大踏步走进这家以山珍海味出名的饭馆,只需要一碗白粥。
  没过多久,李遗又要了一碟排骨,因为店小二一直盯着他桌子上已经空了的白粥碗,又不经意地拿着菜单在他面前晃悠了许久。
  店小二瘪着嘴把排骨端了上来,皱着眉打量了好一会,疑惑不解地问道:“你是修仙的?怎么还吃肉?”
  李遗无奈摊开双手道:“你看我哪里像是修仙的?”
  店小二啧啧了两声:“哪里都像。”
  李遗拍了拍自己空荡荡的腰,示意自己并没有佩剑,不是修仙之人。
  店小二不大信服,他每天见不知道多少人。一般修仙的人也许他看不出来,但修仙到一个境界,他一定能看出来。
  但他也没再说什么,最近出了命案,大家都不怎么来茶馆了,生意不好做,客人说什么那就是什么吧。
  李遗手肘往店小二那里滑了一大截,随之身体也偏了过去,状似无意地问道:“诶,付家的事情你也都听说了吧。”
  见店小二不回答,李遗又问:“你说付家已经连夜搬走了,那付家死的那个人是谁埋的?”
  作为小镇上最好的饭馆,这里的消息也是最灵通的。店小二这两天听了不知道多少小道消息,但又苦于没有一个求知欲强、与小镇无关、能保密的人来询问他,让他一吐为快。
  客人此时的微笑,简直像世界上最好的催言剂。让原本在心里排练了几十遍,有客人问起命案的事情,一定要坚定地说不知道的店小二,也在心里暗自激动,神情却严肃道:“这个我还真知道,但你可别告诉其他人。”
  李遗狠狠点了头道:“我绝不会乱说的。”
  店小二环顾四周,确定连一只苍蝇都没有后才道:“官府说的是通知家里人了,如果家里人两天不来,就找块地埋了。哼,死的那人我知道,无父无母,不然也不会去付家看门,哪里会有家里人来。官府也知道,所以发现尸体之后,就埋了。”
  李遗用自己那双坚毅的灰眼睛盯着店小二,仿佛店小二是世界上最有学识的人,而他是最虔诚的求知者。
  于是店小二继续侃侃而谈:“你知道官府给他埋哪儿吗?他龟儿子的直接丢乱坟坡去了。要不是我那天值夜班摸黑出去撒尿,也不可能知道。”
  “这官府一天就是说得好听,还龟儿子的说付家只死了一个人。那付家看门的都不止一个,怎么可能只死了一个。那报案的现在也死了,到底死多少个,还不是官府说了算。”
  “那报案的我认识,也是个孤家寡人。要不是最近农忙,好多人在外面割稻子,看得到他家院子,还不知道死多久才让人发现。”
  李遗听得认真,适时地问道:“说的是死的人身上没有伤口,也没有血迹是真的假的?”
  店小二立马答道:“付家死的那个具体怎么死的我不知道,但报案那个,确实是全身没有伤口,我也去闻了,确实没有什么血腥的。也不知道怎么死的,反正被发现的时候,是靠坐在凳子上的。”
  “报案的也可怜,他在隔壁那家小茶馆喝茶都是赊账的,穷得快要打光脚了。他那人性格也差,整日酗酒,好吃懒做的,死了也没个买棺材的。应该也被官府的丢去乱坟坡了。”
  听店小二言辞恳切,说到报案的,他还止不住地叹息。李遗相信他说的八九不离十,就算是假的,那也是店小二以为是真的。
  李遗又问道:“那乱坟坡又在哪里呢?”
  店小二道:“哪儿没有活人,哪儿就是乱坟坡。”
 
 
第3章
  白天是不适合去乱坟坡的,晚上更是不适合了。
  李遗在白天观察好了大致的路线,天一黑,就沿路捡了根笔直的树枝,折断成剑的长度放在手里。
  刚开始走出小镇的时候,李遗还需要借助周围环境来判断路线,但走到后面就不需要了——有一个地方已经鬼气熏天了。
  据店小二说,乱坟坡最开始也不是乱坟坡,而是一个被分成几十块整齐的长方形菜地的坡。有一户人家把先人埋在了耕种一生的土地里,立了碑。后来的人们也开始把死去的先人埋在菜地旁边,久而久之,菜地上的坟越来越多。
  后来这里附近的人们搬走了,留下了一座座被遗忘的坟。
  也不知道是谁先开始把尸体埋在这里的,在这之后很多买不起棺材的就裹块布,随便挖个坑埋在坡上。
  这里就成了乱坟坡。
  每到七月半,官府还会请道士来做法。但清明节的时候,没有人敢来烧香。
  乱坟坡杂草丛生,在野蛮的枝叶中,有一条一人宽的小路还算可以走路上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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