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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却听不进他的话,披上外袍快步离去。
下人守在门外,见沈适忻大步流星走出去,急忙去追,却不及对方速度,很快被甩在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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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已经深了,谢璇衣刚给几个小丫头讲完《论语》,几人疑惑尚存,却个个透着兴奋。
阿简眼睛亮亮的,毫不吝啬夸赞,“公子,您懂的真多!”
他被这样炽热的眼光看着,颇不自在,挥挥手,“今日太晚了,明晚给你们讲讲其它的章节可好?”
小丫头们笑着散了,谢璇衣面上的笑也渐渐淡下去,褪去外袍,吹灭了蜡烛。
烛芯尚存一丝鲜艳的光点,慢慢消失在夜幕中,空气里多了一丝奇异的香气。
阴影中,忽然传来一道阴沉沉的声音。
“谢璇衣,夫子说的没错。”
“旁人说过的话,你是记不得,还是故意不去记。”
第6章
沈适忻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走到谢府门口。
只是看着那两个小倌的脸,他就难以遏制地心生烦躁。
现在看到满脸惊惧的谢璇衣,他忽然有种怒极反笑的情绪。
他并不是一个多洁身自好的人,更没有所谓的感情洁癖。
他大可以纵情一夜,不过是每个帝京里的纨绔常做的事,但他下不去手。
因为两个小倌,都有些像谢璇衣。
那个他轻蔑着、厌烦着的狗皮膏药,一点好处便能收买、听不出真假话的蠢货。
当他站在谢璇衣院门前的时候,他才意识到这种怪异而可笑的情绪。
谢璇衣刚刚脱下外衫,穿着薄薄的里衣,就被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沈适忻拖拽出了院子。
他的手腕被粗暴地拉扯着,用的力气并不小,他跌跌撞撞被扯着,胡乱地想,恐怕明天又要留伤痕,又要浪费积分。
谢家不算有钱,但府邸规制并不简陋,从谢璇衣院子出来,一路上闹出的动静不小。
不少下人惺忪着睡眼出来,却被眼前的一幕惊得呆立在原地,险些掉了手上的灯笼。
不知道谁喊了一句,快去请老爷,人群这才骤然清醒,顿时四散。
然而沈适忻喝多了酒,越发暴露没耐心的本性,几乎是不管不顾冲出谢家,听不到谢璇衣吃痛的轻声,自然也不在乎对方膝盖撞在门槛上的青紫伤痕。
来接沈适忻的下人紧赶慢赶,将马车停在谢家门口。
夜里鲜有人出门,宽阔的街道上只剩下呼啸的寒风。
马车的速度也极快,仿佛怕跑慢了马,就要被这位阴晴不定的主子责骂。
谢璇衣并不明白对方要做什么,只是闻到对方身上浓浓的酒气。
“沈公子,你喝酒了,现下意识并不清醒,”谢璇衣没敢抬头看他,低声道,“停车放我回府吧,权当什么都没发生过。”
“没发生过?本公子清醒得很,自然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沈适忻冷笑一声,鞋尖挑起跪在马车里的人的下巴。
“谢璇衣,你究竟给那群死丫头下了什么迷魂药,怎么一个两个都那么喜欢你。”
谢璇衣一向很有耐心,此刻只当对方在发酒疯,又心知不能跟醉鬼计较什么,无奈道:“一群小姑娘而已,她们只是爱听新鲜事物,见我从书院回来,求给她们胡乱讲讲罢了。”
“你是胡乱讲讲,你那丫头们可未必这么想,”沈适忻一心是自己的揣测,对谢璇衣的解释不屑一顾,“她们那眼神,恨不得时刻挂在你身上吧。”
谢璇衣见对方油盐不进,叹了口气,不知道作何解释。
多说多错,倒不如一开始就不说了。
哪知他的态度在沈适忻眼里,已经演变为心虚。
不过一炷香有余的功夫,马车已经到了沈府。
谢璇衣又被拽着回到沈适忻房中,对方一甩手,便将他轻飘飘扔在床榻边的地上。
沈适忻一番动作,有些发汗,便将外袍丢在桌上,瞥见谢璇衣发白的脸色,笑容忽然变得很恶劣。
不知道他向小厮说了什么,很快便有人双手捧上一只木匣子。
匣子两侧各打了两个小孔,不知是做什么用。
谢璇衣猜不到他的行事,却无端心脏一颤。
面对难以揣测的危机,他下意识往后挪了几寸,后背却撞上雕花繁复的床架子,再也退缩不得。
沈适忻习惯夜里关窗子,今日却因风大,硬生生将关紧的木窗破开一条小缝,呜呜地吹着,莫名可怖。
他背着月光站在谢璇衣面前。
谢璇衣似有所感,惶惶然抬起头,却见到对方慢慢蹲下身。
他蹲着依然比自己高上好些,此刻紧紧挡住了所有泄露的亮光,只留下一片令人生畏的阴影。
冷色,像对方今日的衣裳。
沈适忻打开那只盒子,将盒子里的小物件抓了出来。
它太小了,小到用如此庞大的匣子装,竟然莫名有些可笑。
但是谢璇衣笑不出来。
沈适忻的手,用一种把玩的姿态,扣着那只一面之缘的小雏鸟。
从学堂回来的路上,谢璇衣曾央求系统帮他查过那只鸟。
那是一只黄鸟,如果它能够长大,会是一只羽毛鲜艳、歌声清脆的禽鸟,它会远比他开心,比他自由,比他看得更高更远。
比他更知道,云层之上的天空,究竟蓝得多么澄澈。
几乎是片刻,谢璇衣就猜到对方想干什么。
“你……沈适忻,你不能这么做!”
他的脸色一下子彻底白了,眼里的惊恐甚至胜过面对众人围剿讥笑时的情绪。
从拿出这只鸟开始,沈适忻一直在观察对方的状态。
得到想象中的效果,他脸上的笑愈发残忍,甚至因为这一刻的被取悦,原谅对方抓在自己手臂上的行为。
“本公子要怎么做?”他故作疑惑,反问道,“要毁掉你和宋盈礼那丫头的定情之物?”
谢璇衣不敢对对方用力,只能徒劳地抓着对方袖子上的层叠布料,倔强地摇着头,眼泪已经淌了下来,“你明明知道,你知道我没有这种意思。”
你明明知道我喜欢你。
满城风雨,他不信对方从未听闻。
无论从什么人的口中,无论是用哪种情态,嘲笑着或是怜悯着。
都该知道他是帝京最大的笑话了。
“本公子不知道,”他笑着,明明是令人如沐春风的表情,却像是亲手将谢璇衣推进了最冷的冰缝,“既然你都这么想了,那本公子便只好做个好人,成全你。”
他抓着那雏鸟的左手慢慢收紧。
谢璇衣听到小鸟尖锐的叫声,撕心裂肺,一声声像是锋利的剪子,将他的一切剪碎,直到破破烂烂,血肉模糊。
这种痛苦远远比他的伤难捱。
他的耳朵像是被一层磨砂玻璃遮住,只有尖锐的嗡嗡声,掩盖了他此后的愤怒、推搡,甚至去抢夺。
然而沈适忻比他高大,他又身上带着伤,全然无力抗衡。
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许是一炷香,也许是一个时辰,也许是一天,又像是时间停滞在这一时。
最后,有一片很小很小的绒毛从沈适忻手里飘落下来,落在谢璇衣花瓣一般凌乱铺开的衣摆上。
只是停在那儿,再也不动了。
像是在嘲弄,哪怕是夜风都不舍得多照拂这个刚刚落地的灵魂。
谢璇衣眼里还流着泪,像是忘了停一般。
他听到自己喑哑的嗓音:“沈适忻,我究竟有什么错。”
值得你一而再再而三的欺凌。
他听过枯木逢春、死灰复燃的故事,却第一次发现,春草作灰,只用一颗很小很小的火苗。
“你活着,就是错的,”沈适忻满手是血,却恶趣味地用那只鲜血淋漓的左手掐着他的下颌,大拇指颇有兴致地将血滴晕开,直到浓烈的气息刺激得对方频频闭眼,“你这样的人,哪有脸去勾引旁人?我要是你,倒不如一刀捅死自己算了。”
“你只是一条摇尾乞怜的蠢狗而已,站起来,就能变成人了?”
“谢璇衣,你只能一辈子当我脚边匍匐的狗。”
沈适忻第一次那么细致地观察谢璇衣的眉眼。
他哭了太久,乌黑的发丝粘在面上,此刻连半阖着的眼皮都在轻轻抖动,青紫色的血管若隐若现,睫毛更是被泪珠聚成一簇一簇,比平时更惹眼,更可怜。眼泪冲淡了他眼角的血,眼底却仿佛比血更鲜艳。
他心里的某些想法忽然如烈火般叫嚣起来。
谢璇衣眼神快要涣散,猛然间感受到对方的动作,才回过神。
可是已经来不及了,无论他再怎样推阻,都拗不过沈适忻的力气。
对方已经扯开了他的衣襟,又抓着他的手臂提起来,摔在刚刚靠着的床榻上。
沈适忻抓住他手臂的一瞬间,还有些许犹疑。他太瘦了,仿佛自己再用些力气就能将骨头捏断。
可谢璇衣感觉不到他的犹豫。
眼前发白的一瞬间过后,他艰难地笑了笑,用气声道:“沈公子,你这么恨我,不如给个痛快,杀了我吧。”
听清楚谢璇衣说了什么,沈适忻飞快地按住对方脆弱的咽喉,方才的犹豫一干二净。
在谢璇衣眼里,他就像修罗地狱走出来的恶鬼。
“你也配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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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上中天,风愈发大。一连吹了几个整日,现下云苔尽扫,天清气朗。
记忆抹去了他最痛苦的回忆,谢璇衣已经忘记自己刚刚被怎样粗暴的对待,如何被按在被褥间,以一种屈辱的姿态被迫承欢。
他的眼泪像是已经流干了,最恨的话也都说尽了,连心痛的权利也被剥夺,感知变得比眼下的泥泞还要破败。
他靠着床架的柱子,浑身都在发着抖,甚至不敢低下头,和一身的狼狈打个照面。
沈适忻已经从先前奇异的冲动里回过神,在茶几边倒了一盏冷掉的茶,仰头一饮而尽。
“沈适忻,”谢璇衣低低地叫他的名字,声音哑得不像样,他轻轻清了清嗓子,“你不是,要和吴家的小姐成亲了吗。”
他话是疑问,说出口却是陈述句。
沈适忻皱眉,刚想斥他胡言乱语,话到嘴边却忽然转了个弯。
“吴家小姐下月十六便要及笄了。”
他没有直接回答,但听在谢璇衣耳朵里,便成了无形的承认。
“那我呢,你这么对我,对得起吴家小姐吗。”
沈适忻没想到对方会这么说,一时皱了皱眉。
或许是刚刚的伺候让他非常舒心,他难得多给了谢璇衣一些好脸色。
“莫非你要昭告天下?”沈适忻目光转向他,“本公子自然不介意。”
“至于你爹,他巴不得你主动投怀送抱吧,怎么敢多说一个不字。”
谢璇衣没有再说话,眼神在宽阔的房间里游离。
沈适忻的卧室装潢,比他的好了不知多少倍,说一句雕梁画栋、人间仙苑恐怕也不为过。
忽然,谢璇衣的目光停顿在一点。
沈适忻注意到,也看了过去,只听对方涩声询问。
“……沈公子,你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戒指。”
第7章
沈适忻一时没反应过来,下意识顺着谢璇衣的目光看过去。
他口中的戒指正静静躺在床边小柜上,隐藏在烛台下的阴影里,想来是许久未擦过,银质的素圈蒙尘,光泽暗淡。
其实在这个时代出现戒指并不奇怪,谢璇衣也见过谢父手上的扳指,但极少出现这样的窄素圈。
那是现代的审美和款式。
是……他亲自画给对方看的样式,他惦记了太久,怎么可能忘记。
谢璇衣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年,几乎算得上他这辈子最开心的时间。
起码那时候,沈适忻对他还不算这么坏。
十七岁的沈适忻,只会在听说他没喝过酒时,惊讶地瞪大眼。
“区区酒而已,本公子带你喝最好的。”
谢璇衣记得自己有些退缩,看着他满不在乎的姿态,怯怯地拉他手臂劝他,“要不……还是改日吧。”
他知道沈适忻愿意入口的酒,自己一辈子都买不起。
那时沈适忻满不在乎,做足了纨绔姿态,不知怎么,当真弄来千金难买的桃花酿。
谢璇衣曾经听过这种酒的大名,听说它口感清冽温润,入口没有酒的辛辣,只有微甜的桃花香,产量也很低。
偏偏在谢璇衣想要接过、替他拿着时,对方又缩回了手,逗他玩一般笑道:“这酒珍贵,在这里胡乱喝了可不好。”
谢璇衣呆呆地看着他,并不知道对方话语的意思,直到他被带到了雁塔的塔顶。
那是除了西山之外,帝京的最高点。
在这之前,谢璇衣从来不知道,帝京尽收眼底的风光有这么美,繁茂的浓荫一团团一簇簇,模糊成深浅层叠的倩影,淡灰色的街道、棕褐的建筑都浓缩棋盘上的小格子,像是一桌积木。
头顶的繁星比哪一日都显眼,高高地坠着,大小不一,布置在向远方过渡成紫红的夜幕中。
也从不知道,夜风会比酒还醉,能吹昏两个人的头。
——竟能害得两个人,末路般走向兰因絮果的今朝。
谢璇衣蜷缩在角落里,眼皮颤了颤,慢慢阖上双眼,环抱着双膝的手用力扣紧,留下鲜红的指痕。
脑中一片混沌,像是苍白,唯余一个念头尚且清晰。
沈适忻要成亲了,也许要用着他的戒指成亲了。
他甚至不敢多想,那位吴家小姐看到这样新鲜的款式,脸会有多红,笑会有多甜。
沈适忻没合拢的窗开着一条细细的缝,月亮西斜,恰巧漏进来光亮,像是蒙在轻纱里一样柔和。
那一条细长的光亮落在谢璇衣的手指间,本就苍白的皮肤更透明了。
左手中指上,刺目的烫伤旁,有一条均匀的浅色,边缘透着粉,并不引人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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