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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情男配身残志坚[快穿]——把灯船

时间:2025-10-08 20:42:49  作者:把灯船
  走进才看清的确是有许多人聚在府中,他们四处张贴着大红喜字,一边做灯笼一边往树上梁上挂。
  这些人有老有少,有男有女,不像是元昉的亲卫,倒像是普通百姓。
  钟情随便找到一位老伯:“老人家,你们这是在做什么?”
  老伯没看清人就呵呵笑道:“城主要成亲了,我们来帮他装饰一下太守府。这里原本漂亮的哩,只是好东西都被城主运出去卖了换粮食发给我们,就变得现在这个破破烂烂的样子了。不弄得好看点,万一吓到新娘子怎么办?”
  钟情:“……”他实在不知道这话该怎么回。
  老伯终于睁开眼看清来人,顿时就颤颤巍巍要跪下。
  钟情急忙扶住他:“老人家,你这是何意?”
  “哎呀,您是菩萨下凡吧?天底下没有您这么好看的人,您一定是活菩萨吧?”
  钟情失笑:“我只是一个凡人。”
  老伯虚着眼睛仔细将他打量一番,钟情也摊开手任由他看。看了许久,他问:“不是菩萨,那您就是新娘子咯?”
  “我怎么会是新娘?我是男人。”
  “菩萨本来就有男相女相的嘛。”
  钟情解释不清楚,索性放弃,问道:“你们怎么会在太守府?是元明、咳咳,元将军让你们来装饰这里的吗啊?”
  老伯摆手:“元将军哪里会让我们伺候他哟,反倒是他会跑来帮我们耕地。元将军说了,太守府他和部下住一半就够了,剩下的一半给我们用,平时没事就来摆摆摊看看戏法。元将军是个好人,菩萨,您嫁给他没错的。”
  “……听您的口音,不像是晓城本地人。”
  “晓城本地人还剩几个哟?早就被前太守杀光了,我们都是旭城人。我、他、她、还有他,”老人伸出手到处指着,“全都是从旭城跑过来的。听说元将军在这里,就立马收拾东西过来啦。”
  钟情眉心微皱。
  难怪。
  钟王爷封地在旭城,虽说他们一家人都跟着公主母亲常年住在皇城,但偶尔也会回去几趟。钟王爷病逝后,钟王妃带着他的尸体回乡安葬,之后就在旭城长住。
  这老伯的口音听着的确有种莫名的耳熟。
  “旭城距此路途遥远,老伯何必举家搬迁到这里?万一路上……”
  “没办法啊,苟政猛于虎啊。”
  钟情握着拐杖的手一紧:“您是说萧晦?”
  老伯大惊:“可不敢说这两个字啊!晦气、晦气!”
  像是看到什么洪水猛兽一般,老伯拿着红喜字匆匆离开,待贴上那张喜字后,他恢复平静,笑着对钟情高声道:
  “菩萨啊,您嫁给元将军错不了哒!”
  钟情杵着拐杖回到房间。
  从破烂风一下切换到奢靡风,他花了两秒才适应过来。
  他静静坐在桌前,看着那张字迹跟他一模一样的字条,心中思绪纷繁。
  萧晦的确不是什么仁善的人,走到今日全靠够狠,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但除暴安良、匡世济民是他们最开始就定下的原则,萧家自己就是毁于上位者暴政,萧晦又怎么会不知?
  【菜精,小心,别入戏。反派在剧本里本就会走到这一步。】
  【我知道。我只是担心他过激了。剧本里本没有萧家被抄这一段剧情……他性子变了太多,我怕他偏执成魔。】
  【菜精,你还是赶紧回山庄隐居吧。你的戏份已经走完了,现在就安心等着主角杀掉反派就好。就算剧情偏移太多,变成反派杀掉主角,跟我们也没有关系啊,我们只管消灭多余支柱的事。】
  【……嗯。】
  快晌午的时候元昉终于回来。
  进门前还板着脸,一推门立刻露出真心的微笑。
  “饭菜可口吗?我让他们尽量往庄子里的菜品做了,还是有些不像。”
  钟情谢过他的好意,问:“整个太守府剩下的财宝都堆在这间房里了,是吗?”
  元昉羞涩地挠挠头:“这里前太守无恶不作,我这才来抢的。也没抢多少,其他的都分给别人了,就剩下这些……是要拿来当聘礼的,不能给别人。”
  钟情环视周围,这间房的布局完全复刻山庄里他的住处,床上也只有一个枕头一床被子。
  “这是我一个人的房间吗?”
  “嗯。我的房间就在隔壁。”
  “你想娶我?”
  “……嗯。”
  “可是两个男人是不能成亲的。”
  “谁说的!明明——”
  “最多结为契兄弟。”
  元昉将出口的话被打断,瞬间哑口,好一会儿才问:“有什么区别吗?”
  钟情平静道:“区别就是,男子之事有违阴阳,是为歧途。歧路多难,我不欲走上此道,还望元兄成全,送我回山庄吧。”
  “无名兄怎么还是这般口是心非?”
  元昉在他身边坐下,伸手就要揽他,然而这亲密的动作也更像是兄弟之间的亲密动作。
  钟情越发确定这小屁孩其实什么都不懂。
  “我们都要成亲了,有什么话是不能坦诚相待的呢?”
  “这便是我的真心话。不知我哪里让元兄误解是口是心非,还望元兄海涵,收回这份喜欢吧。”
  元昉懵了:“收回……什么叫收回喜欢?明明是你先喜欢我的!”
  “我什么时候喜欢你了?”
  “你明明就有!”
  元昉气急败坏从怀里掏出一枚玉佩,“你不喜欢我,你送我玉佩干什么?”
  “……”
  钟情脑筋急转弯,找到一个天衣无缝的理由,“那晚我见你伤重,但实在无力救你,身边值钱的东西只有这枚玉佩。就将他给你,若你能醒过来,就能自己找医馆治伤。”
  他看着元昉呆滞的眼神,给出致命一击,“这玉佩上雕的是蝉纹,谁会给心爱之人送蝉纹玉佩呢?”
  “你、你……”元昉急得站起来团团转,指着钟情大喊道,“你怎么这样轻浮!”
  “我轻浮?”
  “蝉纹玉佩怎么了,蝉纹玉佩就不是玉佩了吗?我就喜欢蝉,我最爱的就是蝉了!你怎么能随随便便就送人家玉佩,玉是定情之物,你还是个读书人,难道你不知道吗!我不管,你就是喜欢我!”
  钟情不想跟小屁孩打嘴仗:“好,送你玉佩算是我错了。你把玉佩还我,然后把我送回去。要么你不送我回去也行,给孙护卫修书一封,让他前来接我。”
  “孙护卫!你天天就知道孙护卫!他也帮你洗澡是不是?他也帮你脱裤子如厕是不是!”
  “元明时!你别太过分!”
  “我过分?呵,好你个钟无名,竟然倒打一耙!”
  元昉冷笑一声,将玉佩丢进他怀里。
  “这东西我不稀罕,现在还给你!你也把偷了我的东西还给我!”
  “血口喷人!我偷你什么东西了?!”
  “你偷了我的心!还我!!”
  钟情:“……”
  个死小孩。
 
 
第67章 
  气氛正在剑拔弩张之际,门外传来一阵敲门声。
  有亲卫在门后道:“主公,裁缝把新衣连夜做好了。”
  元昉定定看着床上的人,忽然回头喝道:“进来!”
  亲卫推门而入,手中拖着一个木盘,里面放了三套衣物。
  一套大红,一套绛紫,一套素衣。
  都是极其名贵的锦缎裁成,色如飞云彩霞,流光溢彩,花纹奇绝,质地又细腻柔软如同轻烟。
  “婚服,官服。”元昉垂头丧气指着前两套,顿了一下,手指轻轻拂过最后一套衣物,“这一套是你自己的衣服,已经浆洗过了。”
  钟情闻言拿起那套衣服。
  元昉余光瞥见他动作,手中锦缎水一样溜走,心里更是难受。
  他从来都是喜怒形于色的人,那双眉眼实在生得太好,笑起来如春花烂漫,让人见之心喜,稍稍皱起眉头时又能立刻让人感同身受,怜悯不已。
  钟情别过脸去,语气淡然:“请明时兄给孙护卫修书一封,让他即刻来接我吧。”
  元昉不语。
  片刻沉默后,他抬起脸,双眼通红,正在啪嗒啪嗒掉眼泪。
  钟情:“……”
  他无奈,抬袖替面前的人擦去脸上泪痕。
  元昉却一把抓住他的手,不让他撤走。
  他泪眼朦胧道:“再待五天好不好?”
  钟情略略一思索:“三天。”
  “钟无名!你太过分了!我都这样求你了,你连五天时间都舍不得和我同度吗!”
  “两天。”
  “你!”元昉怒急攻心,忍了又忍,不甘不愿道,“三天就三天!”
  钟情微微一笑:“但我如何信你?若是三日之后你仍不愿放我走呢?”
  元昉很恨瞪他一眼:“你以为我像你这般轻浮?话已出口,绝不反悔,若违此誓,天人共戮!”
  钟情挽袖铺纸研墨,润湿笔尖后朝元昉递去。
  “便请明时兄为我修书一封吧。”
  元昉微闭眼,将这番不被信任的愠怒压回心里。
  再睁开后,脸仍旧绷得紧紧地,任谁都能看得出他此刻坏到极点的心情。但终究是接过笔,飞快写下一封信来。
  落款用的是元昉自己的名字,字迹却仍是仿的钟情。
  钟情失笑:“明时兄这是仿得上瘾了?怎么不用自己的笔迹?”
  元昉埋头道:“我没有自己的笔迹。”
  “嗯?怎么会?”
  “我自幼无父无母,以乞讨为生。某日见一塾师在树下为学子授课,我好奇之下就在一旁偷听。等到他们散去,我过去一看,见塾师以树枝为笔,以泥地为纸,写了许多字,便也拿着树枝在一旁模仿。”
  想起往事,元昉眼中怒气散去,露出追忆的柔和神色来。
  “其实塾师就在我身后看着。他见我一眼就能仿出他字迹,又教我念了几句书,发现我过耳不忘,当即破格收我为弟子。后来我才知道,那塾师曾官拜北中郎将,是当世大儒,名著海内,因朝廷猜忌赋闲在家,教书散心。”
  “莫非是清河崔氏,崔瑾崔老先生?”
  “正是。”元昉双眼一亮,笑道,“无名兄也知道他?”
  “老先生人品志向高洁,著作等身,为天下士子表率,我岂会不知?”
  钟情见他情绪终于好了些,有心哄道,“崔师桃李遍天下,我也曾在他座下听过几堂课。如此说来,我们竟算是同门了。”
  “真的吗!”
  元昉一脸惊喜,还要再说,但突然想起面前这人刚刚如此狠心绝情,瞬间就□□脸来,朝钟情愤愤一拱手。
  “不敢和无名兄攀这同门交情。我不过是在一侧旁听罢了,靠为同舍生抄书谋生,至今仍是粗鲁之人,不通文墨,竟不知蝉纹玉佩不能拿来赠予心上人。”
  即使是这样阴阳怪气的话,由他说出口,也显得义正言辞,不会叫人讨厌,只会让人觉得好玩。
  钟情有意缓和气氛,又问:“那明时兄平日书写,仿何人笔迹呢?”
  “自然是仿恩师笔迹。但有时看某人字迹多了,也会情不自禁用那人字迹书写。”
  元昉斜眼偷瞄,半甜半酸地道:“这几日当然就是你的了。”
  门外再次传来敲门声,亲卫前来通报流星马捉得一名形迹可疑的人。
  元昉朝钟情看了一眼,见钟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一气之下拂袖而去。
  钟情看着他的背影,摇头无奈一笑。他并非对此事漠不关心,只是还在想元昉方才那句话。
  这个位面剧情宏大,更像是一个群像剧。主角元昉戏份虽多,但塑造上其实并不比旁人仔细多少。
  从那些简洁的文字里,只能看出他心怀天下,用兵如神,是乱世中难得的仁义之君。
  可心怀天下和用兵如神这样的形容,也能放在其他许多人身上,包括一开始的萧晦。
  钟情和萧晦相处十七年,已经知晓他在这两句形容之下的真面目,他看重百姓,但更看重自己背负的血海深仇。
  可元昉却依然面容模糊。
  他就像是个完人,心中除了百姓再无一物。
  无父无母,不通人事,连属于自己的字迹都没有。
  钟情轻叹口气,伸手去摸滑落在膝盖边上的那块玉佩,却摸了个空。
  他一怔,随后失笑。
  “不是说不稀罕吗?幼稚鬼。”
  *
  用过午饭,钟情摇着轮椅外出闲逛。
  沿途破破烂烂,没什么好看的,不知不觉就走到一处楼阁之下。
  依然是去尽雕饰的模样,却在楼外修了一圈又一圈缓坡,旁边打了扶手和可以固定轮椅的孔洞系带。
  这显然是为他准备的,难怪元昉每次匆匆离去后都会回来,想来就是去做这些事了。
  他竟是认真想将他这个寸功未立的人拜为军师。
  钟情都不知道该说他是胆大还是痴傻。
  不知不觉中他便摇着轮椅上了楼。
  楼下是一处很大的院落,被元昉拨给百姓使用,四处张灯结彩,人声鼎沸。
  今日难得雪停,还出了点太阳,不少人都聚在这片院落中。
  摆摊的编了口诀不时叫卖,变戏法的口中喷火,旁边围观者掌声如雷。角落里搭了戏台,青衣正咿咿呀呀唱着一处新戏,几个孩童你追着我我追着你,口里哼着歌词可爱的童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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