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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一气来到县衙。
县衙前衙后宅,县令的府邸就是县衙后头的宅子。
县令此刻歪坐榻上,听怜人唱曲 ,得知两人来了,命伶人退下,自己来到书房,翻出一份案卷,装模作样,看了起来。
下人来报,县令放下案卷,让人请他们进来。
两人进来,恭敬行礼。
县令坐在原位,道:“不必多礼,文承差,你来此,可是知府大人有什么重要事情要我去做?”
两人中,身穿黑衣的中年人正是文承差,跟在他后面的是他带着的随从。他在下边坐下,喝了一口刚奉上来的热茶,道:“古大人,我们大人要您帮着找一个人。”
古县令道:“找人?”
原来只是找人,真该好好说说那传消息的人,连这点小事也探不出来,白瞎他担心了两日。
古县令道:“好说。”
文承差道:“麻烦大人请燕临县王县令王大人来此,知府大人说了,找人这事,还得请王大人帮忙。”
古县令闻言,心中一惊,他琢磨了一会,试探性问道:“可是知府大人那门子亲朋好友?”
文承差道:“具体找谁,要等王大人过来了,一并说。”
知府大人有令,王县令骑着马,飞奔着来了。
王县令年纪比古县令大,人却不比古县令富态,身穿一身蓝色便服,头发不多,留着一把稀疏的胡须,长相普通,没有半点特点,脸部纵横着数条纹路。
到了县衙门口,翻身下马,衣摆不慎叫马鞍勾住,他摔下马背,摔个四脚朝天。
随来的衙役连忙去扶他。
他拨开几人,自己爬了起来,一边低骂,一边让人拍灰。
整理好了,他还不满意,在县衙仆人的服侍下,洗了一把脸,这才迈步走进书房。
文承差向他行礼。
古县令站起身来,走到门口,去迎了他,道:“王县尊。”
王大人道:“古县尊。”又让文承差说正事情。
承差从袖中拿出一卷画像,在茶桌上铺开,道:“知府大人请两位大人寻找此人。此人姓黄,算算年龄,今年二十有一,乃是孟丞相旧友的遗孤……”
孟丞相旧友的遗孤?那这请托,就不是知府大人的请托了,是丞相大人的请托了。
王县令和古县令目光热切,看着画像。
画像之上,画着一个气质出挑,丰神俊朗,生着丹凤眼的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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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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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县令和古县令摩拳擦掌,觉得官途即将坦荡之时,顾筠正在面临致命问题。
说实话还是接着拒不承认。
林岳并不催他,沉静无比,写着课业。
远方吹来的风,轻盈得不得了,呜呜灌入他的耳朵,刺激他的耳膜。他似乎回到那天的河里,忽得捂住耳朵。
不知过了多久,风小了,接近与无。
顾筠试探放下了手,视线悄然无声地落到林岳身上。
林岳头一张纸已经写满了字,他拿起来,放在旁边的大石块上头。大石头是回来时,他从一个山林里搬来的,专门用来放需要晾干墨迹的纸张。未免风坏事,他用镇纸,压着纸张空白的边缘。
顾筠抠了抠衣袖,朝人走去。
树枝与枯叶燃烧释放出来的木材芳香、烤烟味道,混着毛笔笔尖接触纸面的柔软摩擦声,变得极其绵长。
顾筠的呼吸也跟着变得绵长起来,内心格外宁静。
他来到林岳面前,发觉挡住对方的光,又往一边挪动几步,蹲下身来,看着对方写完那个没有写完的一个字,道:“一个人,行为如同猪狗,与豺狼为伴,你觉得这个人该死还是不该死?”
林岳铺开新的纸张,提笔写字。
“你认为呢?”他反问。
顾筠道:“我认为该死。”
顾筠说完,定定盯着林岳,想要一个满意答复,对方却一如既往,沉静无比,干着自己的事情。
顾筠感觉自己是向大海丢了一块小石子,激不起半点风浪,他生出畏惧与愤怒,道:“你总要我回答你的问题,你为何不回答我的问题!”
林岳停笔,道:“好。”
顾筠:“好?然后?”
林岳:“知晓了。”
顾筠怔住,忽然觉得窒息,眼前发黑,他要撅过去时,他想起来,他是可以呼吸的。大股大股的新鲜空气顺着口鼻,灌入肺腑,顾筠缓过来了,前头累积的怨气也散了不少:“你不反对我的看法?”
林岳道:“恶人受到惩戒,才有安生日子。”
“我被欺负了,你愿意帮我杀了恶人吗?”
“所以——你确实杀了赵水来。他做了什么?绑架你了?”
顾筠终于做了决定,缓缓点头。
林岳仿佛回到尘世,笑了出来。居然笑了起来,
这是什么值得开心的事情?
顾筠乱糟糟地想,他抿起嘴角,唇线绷紧。
林岳只笑了一会,他偏过身来,垂下眼帘,整个人显得很是柔和,凭空点了点顾筠手上几天前上过药,现下表面有着一层薄膜,正处于愈合期的伤口,道:
“这是蜡油烫出来的伤口。我不知道你是怎么被蜡油烫伤,但你杀人后,采用火去毁尸,这就是铁证。”
顾筠把手背了起来:“我没用火销毁尸体……”
那日的记忆,被他强行模糊了,可话刚开个端,又清晰了。
高且深的天,一轮孤零零挂着的冷清清月亮,林间的风很冷,树木枝叶像魔鬼的爪牙,石蜡的微弱燃烧气味刺鼻,灯盏烧起来噼里啪啦作响……
鲜红的血液一股股涌出,在地面蛇似的蜿蜒,涂抹出一副毫无美感可言的画。
然后,他拽着尸体的手臂,把尸体背了起来,往林深处走去。
很重很沉。
为了防止沿途留下痕迹,或者血液落到他的身上,他给尸体上的那处致命伤口糊了厚厚一层泥巴,又将对方的外衣脱了下来,卷成一团,和着泥巴与脑袋,一并包了起来。
腿像灌了铅,走出很长一段距离,他把尸体放了下来,双手卡在尸体的腋下,拖着尸体前行,随着时间的流逝,不多时,他来到了心目中最佳的抛尸地。
一处山崖,山崖下头就是绿得看不见底,叫人毛骨悚然的一汪失去活力,面积并不算大的死水湖。
他曾经寻找野果野菜时,来过这里。
他捡了一块尖利的石头,把尸体的脸划破了,又把周围的石头全部拾起,装进对方衣服里面兜着,随后——
“噗通!”
静寂的环境之下,物体落水的声音,响亮的像是钟鼓声。
鸟雀惊飞,远处隐隐约约传来狼嚎,四下的草木也在摇晃,似乎随时会有野兽、虫子蹿出。
他折了根手指粗的树枝,充当依仗,忍住双膝疼痛,匆匆往回赶。
或许是他走得快,也或许是他幸运,他没有碰到意外。
回到那片树林,即将抵达事故现场之时,他停住脚步,找了一个可以看到事故现场的阴暗角落,观察前方。
前方静悄悄。
女人还没有带着帮手赶回来,可能带了,不过看到这儿的情形,又走了。
他走上前,喷洒一地的血液保持着他走时的状态,只有他和那位死者留下的痕迹。这让他确定第一猜测才是真相。
他把沾了血液的泥土和燃尽的灯罩灰烬用自己的衣服包了起来,撒进附近河里,蹲在河边,清理身上血迹。
那日的河水很冷,血液和泥土像是蛆虫,牢牢黏在他的衣服、双手、脸上……他使着很大的力气搓洗这些地方。
他记得,他那时那时脑袋特别清晰,情绪也特别稳定,仿佛一个做惯害人性命的连环人犯,一步步,从容不迫地进行自己的计划,以官府无法逮捕到自己,沾沾自喜,作为荣耀。
或许是清晰、稳定,他感觉自己脚下仿佛踩着一片云,每走一步,都落不到实地,飘飘然。
顾筠扭身低头,去看自己手上的伤痕,只觉之前的一切,只是一个很长很长的噩梦。
他一时之间,忘了应该接着说什么话,脑袋两侧触碰到一片干燥的温热,他怔愣地正过身子,抬起目光,对进林岳的眼睛。
为什么人会有这样深邃的眼睛,看着你的时候,其中力量,能够穿透皮肉,直达人心,促使你不知不觉走向眼睛主人设下的圈套。
对于林岳来说,截至目前为止,这是他设下的最为无害的圈套,不过是想要鼓励对方走出阴霾,开心快乐。
顾筠脸上肌肉活动,逐渐扯出一个笑容,起先笑容很是僵硬,随后变得自然起来。眼睛向下弯起,眸子光彩流动,下眼睑绷紧,长睫扑闪,蝶翼一般。他的左边脸颊,因为抿着嘴角笑,出现一个不明显的酒窝。
林岳离得这样近,别说是一个酒窝,就是脸上每一寸肌肉走向都看得很是清晰。手掌下移,他的食指垂下,点了一下对面人的酒窝。
顾筠惊讶极了,竟然显出几分憨气。
林岳收回了手,道:“如果需要我帮忙,你开口就是。”
顾筠摇了摇头:“我处理好了。”他没敢说自己具体怎么处理好的,“除非实在运气不好,不然不至于被翻出来。”
林岳闻言,目光暗下,深深看面前之人。
他从对方话里嗅到一股非比寻常的味道,对方似乎不止一次见血。
但他并不因为这个发现,感到任何恐惧。
血液之中,似乎落进一簇火焰,变得极其炽热,连带着他整个人都兴奋起来,浑身肌肉绷紧,眼睛亮起,呼吸急促,手指微微颤抖。
顾筠不是瞎子,自然注意到了对方奇怪的反应。寒意倏然爬上后背,他小心翼翼问道:“夫君,你怎么了?”
林岳站起身来,走到桥洞外头,倒出竹筒的水,泼在脸上。冷凉的潭水浇透脸庞,滚滚下流,打湿衣襟。
“没事。”他的喉结滚动了一下,一把摸去脸上的水。
顾筠信他个鬼话。这叫没事?
然而他现在算是了解林岳这人,对方如果不想说,那嘴闭得就跟焊死的蚌壳,完全撬不开。
他挪到林岳旁边,去拉对方的衣袖,对方一动,他没有拉上,落了个空。
他也不在意,滞上一瞬,自然调整方向,握住对方手腕,道:“有事同我说,我或许能够帮到你。”
对方的手腕沾了水,初触碰到,散发着凉意,几息过后,蓬勃的生命力和年轻身体的热意就撕开凉意,通过相交的皮肤,叫人清晰感知到。
顾筠忍不住去捏对方手腕,质感舒服。
林岳抬手欲要拨开顾筠的手,刚到半路,目光一一扫过对方舒展的眉眼,心念微动,又不动声色放了下去,道:“好。”
顾筠捏上两下,就松开了手。
林岳坐回原位,往砚抬里面倒水,挽起袖子,力度适中,进行磨墨。顾筠见此,连忙上前,道:“我来!”
林岳把墨递给他。
顾筠说要帮着磨墨,不是闹着玩,他学过毛笔字,虽然学到最后,字写得也不大漂亮,但他知道怎么在墨的材质限制之下,磨出顺滑好用的墨。
林岳见他会磨墨,且动作熟稔,从他本能来看,没有哪里不顺眼,便没有分出一丝精神看他磨墨。
他在一方装有水的小碟子里面,揉开由于搁置时间过长,变得有些干燥的毛笔毛尖,沾上一点墨,提笔接着写课业。
顾筠磨上能够用上好一会的墨,坐在一旁,目不转睛,盯着对方写字。
好些字他不认识,但是没有关系,他可以死记下来,等到后面,林岳教他,他学起来就事半功倍。
“ 破题:“学”者,匪特寻章摘句,实乃涤心见性之功,明德达理之径也……”
林岳的声音忽然响起。
顾筠看向林岳。
林岳点了点纸张上的字,重复了一遍,道:“如果觉得难,等会我写完,再慢慢教你。”
顾筠忙道:“你再说一遍。”
林岳重复了一遍,顾筠立刻跟读一遍,紧接着又在心里默念几遍,将这段话记了下来。
心知,过些时间,肯定会记不全这段话,所以顾筠抓紧时间,立刻用这段话,对着纸张上的字,一个字一个字认。
林岳写课业写到深夜,顾筠也认识了三页纸的字。他在通过那段话,扎扎实实记下了纸上相应字后,又让林岳教了他几段话,这样凑起来,就凑了三页纸的字。
顾筠美滋滋帮着林岳收拾东西,收拾好后,林岳带着笔和砚台去水潭清理了,谁叫他把水浪费了,现下没有多余的水清理笔和砚台。
顾筠将昨天写在地上的字都胡了,蹲在地上,写今天认识的字。
其实他已经写了好几遍了,但怕忘了,白学一通,他便再写一遍。等会睡觉,
闭上眼睛,他还要复习几遍,这样记得特别牢,不容易忘记。
林岳回来得很快。
顾筠的字还没写完,林岳将毛笔和砚台放好,在一旁站定,道:“你学得很好了,别练了,早些歇息。
“明早,我叫个人陪着你,去把衣服赎回来,本来今日要赎,连带着借书一事,一起办了,然而种种事情办完,没有时间做了,只得换个日子。
“要是途中碰到什么物美价廉的东西,也可买了。
“我们去租个便宜的房子,幕天席地,到底不好,且容易得病。再有,安顿下来,也去找个大夫,你的身体得看了。”
他原本打算租个好点的房子,听得顾筠坦白,到底气消了,变了想法。
那日见到顾筠的伤,对方瞒着他,他猜到了对方是被赵水来所伤,只当对方是不愿他担心。
但听到赵水来失踪的消息,他便明了一切,只待对方坦白。
对方如果真是不愿他担心,这个时候就该坦白,遮遮掩掩,要么是存在不可告人的秘密;要么就是并不将他放在眼里,认为自己知道了,会给他拖后腿,无论哪种,都易令他身陷囹圄,不可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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