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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会瞒你。”元念卿揉开他拧成一团的眉心,“从决定让你进侯府的那天,我就不打算瞒你什么。你现在觉得愁还是因为类似的事见得少,等你见得多了——”
等不及对方拖着不说,他插嘴问道:“见多了会怎样,不再愁了?”
元念卿却突然拉低眼角做起鬼脸:“就会变成一肚子苦水的鬼见愁!”
明白自己被耍,他气得把人拉到怀里,按住那张怪脸一顿乱揉:“跟你说正经的,你却拿我寻开心!喜欢扮鬼脸是吧?我帮你扮个够!”
五官被揉得七扭八歪,元念卿却笑得开怀,一对梨涡挂在脸上,藏都藏不起来。
白露也忍不住跟着笑出声,停下手里乱揉的动作,捧着那张脸贴近自己,对着梨涡亲了亲。他就是对元念卿的笑容没辙,尤其是带着梨涡的时候,如同明媚阳光,只要展现在眼前,就能让他一扫阴霾,心花怒放。
“不用发愁。”元念卿回亲过来,“你都有我了,还有什么可愁的?”
“小泼皮。”他低声笑骂,搂着人亲在一起。
第26章
正如元念卿所说,每当他有什么愁事,只要跟着对方笑一笑闹一闹,也便忘了发愁。两人就此暂时放下追查的事,在船上养足精神,靠岸后直奔丞州府城居阳。
丞州是出京向北的必经之地,府城居阳亦是繁华之都,又临近水路,商贾贸易十分兴盛。
他们下船后依然是先去听剑所说的客栈定下房间,再去街上打听车队到达的时间。
得知车队至少要两天才到,白露暗自佩服元念卿,这一路下来竟然每一步都算准。他们在临溪省下两天,这边就真的多出两天。
“这两天不能浪费,可得好好玩玩。”元念卿兴致高涨,“又正巧赶上七夕,城里肯定热闹。”
白露这才恍然记起日子,后天竟然就是七夕。他们在外这么久,不知不觉已经到了七月。
“安陵七夕要扫房晒衣,各家商铺挂彩球送香囊,不知道居阳是怎么个热闹法。”
说起过节,白露也十分期待:“这里临水,会不会有什么靠着水才有的习俗?”
“有可能,以前听人提起安陵隔壁的兴城在三河交汇处,那里的人过七夕有踩舟过河的说法。”
他从未听说过:“怎么个踩舟过河?”
“就是将船首尾相连横在河上,让人们踩着过去。”
“有什么用意吗?”
“说是可以成就姻缘。”
白露想了想,不懂踩着船过河和姻缘有什么关系。
元念卿知道凭他自己想不通,指着停在河道上的小船:“你看那些船,即便停下也会随着水波摇晃,人走上去必然不稳,若是胆小些的未必敢一个人行走。”
对方将“一个人”咬得格外重,白露立刻醒悟过来:“所以要邀人结伴,借此试探心意?”
元念卿点头:“牛郎织女跨天上的星河,有情之人跨地上的水河,都是跨越艰险情意相合。”
他不禁感叹:“如此说来,还真是寓意贴切。”
见他有兴趣,元念卿附到耳边问道:“要是这边也有,我们也去玩?”
事到如今哪还有拒绝的道理,他含笑点了点头。
之后在城里闲逛的时候,两人发现许多商铺人家都已经开始为七夕做准备,不由得越发期待。初六晚上早早睡下,专等七夕一早出门去玩。
不出所料,七夕这日街上的氛围大不相同,有些成双成对,有些三五成群,许多年轻男女走在街上,平日里羞于表露的情意今天也大方展露出来,随处可见情侣间的浓情蜜意。
两人也被这氛围感染,趁着没人注意的时候偷偷牵手。
可惜之前和客栈伙计闲聊,得知本地并没有踩舟过河的说法,只有放河灯的习俗。
不同于中秋河灯随波逐流,七夕河灯是要用柏枝赶,以柏枝赶水推动河灯逆流穿桥而过,过的桥越多,赶河灯的人情谊越长久。
这样的习俗此前从未听过,他们也觉得有趣,提早挑好柏枝河灯,专等天黑后沿河赶灯。
二人正逛到兴头上,忽然听见前面饭庄传来嘈杂动静,许多人闻声凑过去围观,他们也好奇心作祟跟了过去。
还未靠近,就看到一名捕快摔了出来,围观人群发出哄笑,捕快也是又羞又气,爬起来又冲进饭庄。
元念卿留意到有几位客人从店里溜出来,被好事者拦住询问,也凑过去偷听。原来是有人没带钱吃饭,被老板报了官。但那客人身手了得,反倒把捕快踢出店外。
这时又有几名捕快赶到,推开人群冲进饭庄。
这种吃霸王餐的事哪里都不少见,两人得知原委也无心再看,刚要转身离开,却听见店里一声暴喝:“都别碰我!”
元念卿顿时变了脸色,重回人群向店里张望。白露不知缘故,也只能跟过去。
不多时捕快们围着一个侠士打扮的年轻男子走出来,往衙门方向去了。
白露觉得那男子细眉细眼有些面善,却想不起在哪见过。
“这个元红娇!”听到元念卿咬牙切齿道出对方姓名,他才反应过来那根本不是什么男子,而是侯府千金,元念卿的长姐元红娇!
侯府千金被抓可不是小事,白露心里有些慌:“会不会是长得相像的人?”
“就算有和她一模一样的的脸,也不会有她手中一模一样的剑。”元念卿见捕快们要走远,“我们先跟上去,之后再跟你细说。”
两人混在人流之中跟到县衙,等了许久都没有动静。
白露心急道:“现在怎么办?”
“先在附近转转,打听一下有没有衙役们常去的地方。”
借着买东西的由头,两人找了几个走街串巷的货郎闲聊,得知隔壁街有个酒肆,常有衙役过去饮酒。
元念卿得到消息却没要过去的意思,而是往客栈方向走。
白露不解:“我们现在不过去?”
“现在过去也没用,人刚进衙门,估计还没开始审。而且衙役换班一般都在酉时,现在过去碰到的衙役,都是今天还没进过衙门的。”元念卿解释道,“我们先回客栈,我有些话想问店里伙计,问清楚了才能做打算。”
白露好奇什么事非要回去问客栈的伙计,到了之后才知道元念卿想知道店里马厩还有没有槽位。
他越发奇怪,这一路都没骑过马,元念卿问槽位又有什么目的?
“当然是买马。”元念卿回到房间便说出自己的打算,“我们在衙门口等了大约两刻都没人来找,可见她在居阳无人照应,多半是从家里偷跑出来,必须找人回安陵送信才行。”
他这才明白元念卿为什么要在衙门口站那么久,原来是为了看有没有随行的人去衙门寻找。
“车队明天应该就到,我们必须尽早回去,把听剑他们换出来。这样才能安排元崇去衙门捞人,听剑则要骑马赶回安陵送信。”
“那春铃怎么办?难道要让她孤身一人回京?”
“当然不是,春铃也另有重任。”
“什么重任?”他不是质疑元念卿的判断,而是担心春铃一个柔弱侍女,不像他们或是听剑有逃生的本领。
元念卿不急不忙地说:“有我在,把人捞出来不是难事,难的是应付那四个内侍。他们都认为我是随车队到丞州,一路上连前来拜会的官员都不见,又怎么可能知道元红娇在居阳被抓的消息?因此必须要有人来官驿给我送信,这样才顺理成章。这就是春铃的重任,扮作红娇的侍女到官驿来找我,之后也可以名正言顺随咱们一起回京。”
白露听得目瞪口呆,他知道元念卿聪明,但这么快就能把如此复杂的事情料想周全,还是让他人惊叹不已。
“可惜……”元念卿闷闷不乐地看着买来的河灯和柏枝,“好端端的七夕让人给搅了。”
他也觉得惋惜,但这些终归比不上元红娇的事要紧:“我把这些都收好,等来年咱们再赶?”“那岂不是还要来一趟居阳?”
“可以去兴城,白天踩舟,晚上赶灯。”
“这个点子好!”元念卿夸道,“看来没白带你出来,越来越会玩了。”
第27章
也只有元念卿能对这种事夸出口,白露笑着将东西收进箩筐。看到里面的药材,不禁又想起缘卿的事。
一想到世间能有与元念卿如此相像之人,他又开始怀疑会不会认错元红娇:“我看被捕快们押走那人的身形步态和男子无异,你真的确定不是认错?”
“不会错。一来她自小习武经常做那身打扮,我见得多;二来她手中的宝剑名为惊寒,也是独一无二。据说原本为开国名将元九章所有,剑光凛冽锋利无比,她拿到的时候不喜欢剑鞘上的白玉,让工匠换了成了鸡血石。三颗纯血,两颗梅花血,这些都对的上。”
也就是说单是那把剑鞘就价值不菲:“她怎么会吃饭不给钱?”
“估计又是钱袋掉了。”元念卿没好气道,“不是我夸大其词,她出门十次有八次掉要掉东西。不是掉了钱袋就是丢了配饰,安陵城外都有她散财千金的名号。吃完饭发现没钱也不是一次两次,只不过都是在安陵附近,地方上多少知道她,看在父亲的面上不计较。”
他和元红娇见面不多,之前并不了解这些:“你这位长姐还挺有趣。”
谁知元念卿立刻沉下脸来:“我本来不想在你面前提她,你也少说她,我不高兴。”
竟然在这种地方耍起任性,白露不禁怀疑:“你们关系不好?”
“好肯定说不上,我进侯府的时候她已经五岁,多少明白我不是她亲弟弟。而且这些年我在侯府碍于内侍对人冷淡,她也看不惯。另外……”
元念卿张口半天却没有下文,他只好追问:“另外怎么了?”
“没什么,就是猜她埋怨父母总是袒护我,又不好发作,一直憋着一口气。”
在亲女儿面前袒护他这个认养的儿子,可见元念卿说侯爷夫妇的好并非虚言:“侯爷夫妇很疼你?”
元念卿点头:“虽说不上多么偏爱,但也做到一碗水端平,她有的我也有,我有的她也不少。就说惊寒那把剑,其实是父亲的收藏。我六岁那年父亲由西关任满归家,难得团聚便要送我们礼物。那时候她正好开始学剑,就吵着要把好剑,我没什么想要的东西,自然就随了她。于是父亲就带我们去库房,让我们从他的收藏里随便挑。”
“你也有宝剑?!”别说是用,他进侯府就从没在元念卿房里看到过剑。
元念卿点头:“听剑那把便是。”
“你把这么贵重的东西给了听剑?”
“贵重吗?”元念卿自己都说不准,“其实那一把能不能称得上宝剑都难说。当时我才六岁,府里的教头知道我的毛病,不敢像教红娇那样教我,更没打算让我学兵刃。我也不知道什么是好剑,就挑了一把敲起来好听的。”
白露忍不住笑出来:“哪有你这么挑剑的?”
“都说是小孩乱挑。而且我知道父亲没有别的嗜好,只爱收藏名兵利器,我就算拿了也不会用,何苦夺人所爱?于是专找些看起来有残缺的敲打,哪把好听就选哪把。”
“所以你就选了一把好听的剑?”
“对,利刃的声音大多清脆透亮,可那把剑的声音却有一种古韵悠长的味道。虽然锈迹斑斑又没有剑鞘,但敲击起来与众不同。”
“侯爷没说过那把剑的来历?”
“父亲也不知道,连从哪里得的都忘了,只是凭经验断定那把剑有些名堂,才会收进库里。”
这么一来也确实难以判断那把剑的价值,白露又问:“你又为何把它给了听剑?”
“因为我只要敲它,听剑就会过来听。”元念卿回忆道,“那时候他随父亲一道从西关回来,和旁人言语不通,每天坐在角落沉默不语。但只要我敲那把剑,他就会过来认真听。他会说官话之后我问过,他说那把剑救过他。因为在黑暗中他看不到剑,也看不到用剑的人,唯有剑鸣之声他记得清楚,绝不会认错。”
世上竟然真有人靠声音识剑,白露越发觉得“听剑”这个名字起得恰到好处:“你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才给他改了听剑的名字?”
“名字确实是我起的,但能改也是他自己愿意。”说起听剑,元念卿也是无可奈何,“他那个人你也知道,不懂人情世故三纲五常,全凭死脑筋过活。进府后好几次给他改名字,但无论怎么叫就是不应,谁拿他都没辙。”
这确实像是听剑能干出来的事,不过如此放任一个家仆也挺奇怪:“听剑到底是什么来历,侯爷也不管?”
“不是不管,是管了他听不懂。他是父亲带兵剿匪时遇到的。那匪首盘踞边关多年,父亲早年驻守西南时就与之交过手,算是有些旧怨,因此任满之前无论如何也想做个了结。谁知带人杀进匪窝的时候,那匪首却已经死在自己屋里,人头被一个奴仆模样的少年提在手上,那少年便是听剑。”
白露暗自心惊,按照年纪推算,当时听剑也不过十三四。
“随行的军士有懂他方言的,交谈下才知那匪首在西南作乱时害死他母亲和妹妹,他为了报仇混进匪寨为奴,趁着官兵前来,寨中大乱之际,看准匪首不备将其斩杀。他知道杀人要抵命,因此留下没跑。”
他原来就猜测听剑那种性格,身上应该有些故事,只是没想到这故事远比自己想的还残酷。
“本来父亲没能亲手了结恩怨有些闷气,但又觉得听剑有勇有谋心生怜惜,于是就把他从西关带了回来。只是没想到他仗着自己听不懂官话,谁也不搭理。”
“他现在会官话是谁教的?”
“也不算有谁教,不过最先能和他说上话的是我。”元念卿回忆道,“他跑来听我敲剑的时候,我就看出他对那把剑情有独钟。想着剑在我手里也是浪费,不如成人之美,便去和父亲商量。父亲只说随我高兴,于是我就将剑转送给他。他大概没想到我会直接把剑给他,自那之后对我比其他人亲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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