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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服许是陈小高的,大小还挺合适多的,穿在身上还晃荡,就是腿脚短了一小截儿,白生生的脚裸都露在外头。
收拾干净自己后,容笙想拿护身符,可是找了半天都没有找到,一下子就急了起来。
虽然他不记得自己是谁了,大脑亦是一片空白得什么都想不起来,可是潜意识里就是知道护身符是非常重要的东西,不能丢了。
陈小高掀帘子进来就见他着急忙慌的模样在屋子里不知道找些什么,“你找啥呢?我帮你找啊?”
容笙六神无主地摇了摇头。
陈小高也没有多想,收拾了水盆,又想去拿容笙的脏衣服,可又被容笙一把拽了回去,他瞧他那样宝贝自己的东西也没说什么,“你可不能把脏衣服拿上床啊。”
然后就一屁股坐在了床上蹬掉了鞋子,“你晚上要起夜不?”见他不说话,小高才想起来阿娘说他是个小哑巴,“好吧,那你睡在外边,方便起夜嗷。”
小哥儿都爱漂亮干净,连被窝都是香喷喷的,容笙慢吞吞地挪到了床边掀开被子就躺了进去,嗅着香喷喷的味道闭上了眼睛,直到身侧传来了绵长舒缓的呼吸声才睁开了眼睛。
容笙找了块布塞住了自己的耳朵,趁着夜色凭着记忆悄悄地摸到了江昭的住处,从窗户那儿翻了进去,他想要把自己的护身符找回来。
浓黑的夜色让人什么都看不清楚,容笙只好撅着屁股趴在地上找一寸一寸地找,竟然在桌角捡到了一个甜果儿,往衣服上擦了擦就咔吱咔吱地啃了起来,跟偷食儿的小老鼠一样。
然后掩耳盗铃的容笙就被抓包了,只不过是大灰,大灰黏人得很,哼哼唧唧地围在他的脚边晃悠着,舔得容笙“咯咯咯”地直笑,完全忘了自己是在别人家了。
容笙揉着大灰毛茸茸的狗头,和他玩了好一阵子,发现自己的手有点臭烘烘,嫌弃似的地往地上擦了擦,把大灰推远了一些,他还有正事儿要办呢。
可一回头就看见江昭面无表情地站在自己身后,也不知道站在那儿多久了,手里握着一根粗壮的棍子。
容笙僵在原地和江昭大眼瞪着小眼,反应了好一会儿才觉得自己应该逃跑,大咧咧地从他身边走过去的时候还望了他一眼,想了想又把啃了一半的果子塞给了他。
然而打开门,一只黑黝黝的獒犬就气势汹汹地站在自己的面前,跟蓬头狮子一样,看着就吓人,容笙放声尖叫了起来,叫声打破了夜的宁静。
周围逐渐亮起了烛火,纷纷穿衣起身,没一会儿就聚集在了江昭家,好好的一个人竟然跑了出去,还在一个汉子家里发疯,大晚上的还挺骇人的。
容笙躲到了桌子底下瑟瑟发抖,抱着自己的脑袋死都不肯出来,给果子哄都没用,江昭站在一旁不知所措,额间的汗珠都急出来了。
獒犬大黑和大灰一样是用来狩猎的,平日里就会拴在大门口看家护院,没想到会吓得容笙。
李家夫郎看出了一点端倪,指了指的脑袋,“这孩子怎么呆呆傻傻的啊?”
别的婶子后知后觉应道:“别是从山上摔下来的时候磕到脑袋把脑袋磕坏了吧?”
“哎呀,那我可不敢再领回去了,这要是出了点事儿可怎么办啊,我家高哥儿还小呢。”曹月心被今晚这一遭吓都吓死了,虽然心疼容笙小小年纪可怜的遭遇,但好端端的人打开门溜了出去,还差点儿被狗给咬了要是真有个什么好歹儿的谁能撇得干净责任啊。
村里村居的心里都泛起了嘀咕,分不清这孩子是傻子还是疯子,一时之间容笙成了一个烫手山芋谁都不敢接着。
曹月心的目光落在了江昭身上,“既然是阿昭捡回来的,就让他待在这里吧,我瞧笙哥儿还挺依赖你的。”
江昭眉头紧蹙着,刚张了张口就被李家夫郎开口截胡,第一个跳出来反对,“就算是傻子也到底是个小哥儿,若真是邻村哪家丢了的哥儿,平白和一个汉子待一夜肯定会坏了名声,到时候家人闹起来说咱们村子不作为怎么办?里正这可不行啊。”
如果真是这样,两个村子闹起来谁的面子都不好看,事关村子的名誉就不得不引起重视了。
“那你说怎么办?”曹月心是怕了这个烫手山芋又回到自己手里,急得不行了,“他二叔,你好歹给个主意啊。”
一直没说话的江昭开口了,声音平稳又富有磁性,“既然不能单独相处,人多一些就无妨了。”
“对啊。”里正拍了拍脑袋,环顾了四周乌压压的人,“你们有谁愿意留在这里看一晚?”
大家伙儿面面相觑着,有一个看热闹冲在前头的人往人群缩了缩,就怕里正给点到自己了。
李家夫郎第一个举手,“反正天也快亮了,挨挨就是了,就当是帮帮笙哥儿,这孩子真是太可怜了。”
有了一个起头的,紧接着又有几个婆子媳妇儿的自告奋勇着,最后选了三四个人坐在堂屋里陪着容笙,今夜的江家是有史以来最热闹的一天了。
容笙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缩在桌子底下露出了一双眼睛探究着,猝不及防地跟江昭对上了视线,看了一会儿又把头埋进了膝盖里。
没一会儿,江昭注意到容笙伸出白嫩嫩的小手把滚在自己脚边的甜果儿捡了起来,悄悄地藏在了怀里,没一会儿就慢吞吞地啃了起来,动作很小,张口的幅度也很小,没发出什么声音,甜果儿就破了一点油皮。
看起来还挺没心没肺的,应该没什么大事了。
大灰:那可是咱主人的老婆,可不能冲他叫嗷!
大黑威风凛凛往那一站。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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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灰:那可是咱主人的老婆,可不能冲他叫嗷!
大黑威风凛凛往那一站。
第3章
容笙啃着啃着就趴在地上睡着了,他实在是太困,不知道在山里昏迷了多久,又冷又疲惫还饥肠辘辘的,好不容易安顿了一下又因为护身符丢了而闹了大半夜,终究是撑不住了。
破了一点油皮的甜果儿从手心里滚了出来,正好滚在了江昭的脚步,他把果子捡了起来,又展开一条毯子盖在了容笙身上。
小哥儿轻轻地砸吧了两下嘴巴,梦呓了一两声,裹紧了自己身上的毯子蜷缩在一起。
李婶子赵梅兰一边磕着瓜子一边看着他俩笑眯眯着,“阿昭还挺疼人啊,要是哪家姑娘哥儿的嫁给你了也是个有福气的。”话音刚落,室内就陷入了诡异一般的沉静。
江昭二十有一了,虽然模样是数一数二的好,身体又健壮踏实肯干,但放在村里已经是大龄单身汉了,寻常人家的汉子在这个年纪孩子都满地跑了,他十六七岁时候家里也给相看过,是个秀丽会过日子的好姑娘,可不谁知道那姑娘生了一场风寒没熬过去就死了。
十八岁的时候娘又给他张罗了一次,是邻村渔民家的小儿子,刚给了彩礼钱,那家小哥儿出船的时候失足落水淹死了,之后他娘的身子就不大好了,吃了好多药都不见好,在去年入冬的时候就撒手人寰了,只留下江昭一个人。
从此江昭就落下了一个命中带煞的名声,十里八村的姑娘哥儿的没一个敢嫁给他,就这么给耽误下来了,眼见着年龄是越来越大了。
不过江昭也不想这事儿了,单着就单着吧,自己一个人过得挺好的,没得害了好人家的姑娘哥儿。
李家夫郎忙道:“阿昭娘给他算了命,说是八字太硬了,需要大富大贵的命格才能压得住,说不准还能娶个乡绅大官家的小媳妇儿呢。”
赵梅兰瞅了一眼江昭黑沉沉的脸,顺坡下驴道:“是啊,咱阿昭模样不错,又肯吃苦劳作,打猎的本事也是一等一的,我瞧着笙哥儿就挺好的,模样俊俏,比咱们村花长得都好,身子细皮嫩肉的,一看就是家里娇养出来的,说不准就是一朵富贵花呢。”
江昭的视线落在了容笙身上,而“富贵花”本人对此浑然不觉,许是觉得热了,毛毯掀开了一些,露出了莹白色的脖颈,像剥了壳的鸡蛋一样,江昭移开了目光,“婶子说笑了,等找到了他的家人是要好好地送回去的。”
“也是这话,不过人家肯定会好好感激你的,瞧笙哥儿黏着你的模样怕是舍不得让你走,留下来做个上门女婿也不错的……”
婶子们的聊天内容越来越不堪入目了,江昭听不下去就回了自己的房间仔细地擦拭着木弓石镞。
第二天容笙早早地就醒了过来,嗅了嗅盖在自己身上的毯子,有股薄荷脑油的味道,容笙不喜欢,嫌弃地往旁边一丢,趁着歪斜在椅子上睡着的人不注意悄悄地溜了出去。
外头香喷喷的,江昭正在蒸馒头,听到脚步声后回头望了一眼,“你醒了啊,饿了吗?”
容笙四下里张望着,一双水灵灵的眼眸滴溜溜地转着,江昭道:“大黑被关起来了,不会吓到你。”
这才松了一口气,看见江昭端了一篓子菜馍馍出来,眼睛瞬间一亮,伸出小爪子就去抓,不出所料的被烫着了,“嘶嘶嘶”地直叫着,又呼呼地吹着自己的双手,眼睛都疼红了。
“慢些,烫着呢!”江昭急忙打了一瓢凉水过来让容笙浸浸手。
指尖的灼热感缓解了一点,憋不住地吸了吸鼻子,眼泪汪汪地望着江昭,一副委屈巴巴的模样。
江昭活了二十多年哪里和小哥儿这么近的距离说话啊,耳尖都不禁红了红,赶紧别开脸往后退了一步,拉开了距离,“吃……吃馍吧。”
容笙捧着一块干净的布兜着菜馍馍,兴致冲冲地咬了一口,眉毛都满足得扬了起来,比曹寡妇做得还要好吃,真是一个好馍馍,阿笙就不计较它烫着自己的手指了。
江昭不知道小哥儿的口味,还怕他吃不惯呢,见他眉飞色舞的模样这才放下心来,又给他拿了两个出来放凉,自己去一旁编筐去了。
现在刚开春不久,正值动物繁殖期,动物们才刚刚从冬季里缓过来,身上没多少肉,卖不上什么好价钱,江昭通常在春季很少上山,所幸这次抓到的兔子山鸡肥嘟嘟的,能卖个一两百文。
原本父母在世时,江昭家里还算是富裕,可又是给他张罗婚事又是病重的,基本上花光了家里的余钱,江昭现在赤条条一个人得过且过着,靠着打猎的本事就一年的时间也攒了一些了,所以也不急着再上山了,平日里就收拾收拾自家的农田,编织些竹筐好卖钱。
容笙吃了两个馍馍就吃不下了,于是趁江昭不注意的时候把菜馍馍包了起来揣进了兜里。
江昭一回头还惊讶了一下这么快就吃完了,又把篓子递了过去,“再吃一个。”
容笙犹豫地摇了摇脑袋,虽然好吃的,可也不能撑死了吖。
“对了,这个还给你。”江昭把护身符拿了出来放在桌子上,“应该是很重要的东西,别再弄丢了。”
容笙捧着护身符看了许久,又盯着江昭看了一会儿,然后才揣进了衣襟里好好地掩了掩,胸膛里都暖和和的。
江昭手里长长扁扁的竹条很快就变成了一个小篮子,容笙觉得十分神奇,于是蹲在他身边,又不由自主地凑近了不少。
小哥儿也不知道是用的什么澡珠,香得不行,江昭都有些迷糊了,指了指不远处的小凳子,“你去那里好好地坐着啃果子吧。”
容笙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没办法的江昭只好站起身走到一边去,容笙就好奇地戳了戳竹篮子,不知道是干什么用的,见它开口是个大洞就戴在了脑袋上,正正好好地合适。
“噗嗤——”江昭忍俊不禁,“这不是帽子。”
几个嫂子婶子们也陆陆续续地醒了,看见这滑稽的场景也忍不住笑了,容笙莫名其妙地跟着他们一起笑,脸都红了起来,跟团云霞一样好看。
里正也一大早就过来了,江昭有心留他们一起吃饭,赵梅兰锤了锤自己的胳膊和背,在椅子上躺了一夜,她的腰背实在是受不了了,“不了不了,咱还得回去给那口子做饭呢。”
李家夫郎喜欢江昭做的饭菜,不客气地揣了两个馍馍走了。
“二叔吃些?”江昭道。
里正摆了摆手,“我吃过了,我套了一辆驴车,咱带着笙哥儿去镇上寻亲去吧。”
浮玉村离镇子有些远,大概十里路,脚程快的汉子还得走上快两三刻钟的时间,别说细胳膊细腿的容笙了。
容笙好奇地打量着驴子,驴子的脖子上挂了一个大铃铛,轻轻一碰就叮呤咣啷地响,又摸了摸他的大耳朵,毛茸茸的质感超级好,驴子性格温顺,任由他玩闹着。
“我也去?”江昭疑道。
“当然了,笙哥儿现在就信你,你要是不去的话我怕他不乖乖听话。”
江昭看了一眼容笙,一双水汪汪的眼神很难让人拒绝呢。
里正带着俩人坐着驴车“叮铃叮铃”地往镇子上而去,有工具就是快,大约两刻钟就到了府衙。
容笙人生地不熟,只紧紧地跟着江昭,跟他的小尾巴一样,他到哪儿就跟到哪儿,里正庆幸自己是把江昭给带来了,他和府衙的老刘头比较熟稔,三两下就说明了来意,衙役很快就调了资料过来。
资料上记录着东林镇和附近几个镇子的失踪人口,但没有一个符合容笙的年龄外貌特征的,问他什么都只是摇头,也不说话,要是稍微逼紧点就红着眼睛泪水连连的,让人不忍心再问,只好让府衙把他的画像画了下来,要是有人来找也好辨认一二。
老刘头上下打量着容笙,然后给了一个建议,“这孩子应该是摔坏脑子了,找个大夫给他瞧瞧吧,兴许吃点药,脑子里的伤好了就能想起什么来了,也好方便找打他家啊。”
里正一个头两个大,原本捡他回来还算是日行一善,但现在看来源源不断的问题倒像是个麻烦了,
“阿昭啊,这可怎么办呢。”
容笙眨巴眨巴着眼睛认真地盯着江昭看,像小动物一样纯真的眼眸,江昭实在是于心不忍,“都到镇上来了,就先看看伤吧,让镇上的大夫好好的瞧一瞧,既然是我把人家带回来的就得负责到底了。”
镇上的医馆可是一笔不小的开销,药材金贵得狠,小小的一包风寒药都得二十文,何况是伤着脑子了,只怕是更贵。
大夫是知天命的年纪,留着花白的胡子,先观面相,瞧着容笙瘦了吧唧的,看起来只有十五六岁的样子,小脸儿尖尖的,没什么精气神,他让人到里间去仔细地检查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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