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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晚要去海边吗(近代现代)——二两香油

时间:2026-02-22 09:01:00  作者:二两香油
  那话怎么说?心动就是胃里有蝴蝶飞舞。
  ……
  故事就此,戛然而止。
  老宋和弥勒难能听得专心,突然没了后续,都是一愣。
  老宋大力摇了几下蒲扇:“怎么不说了?”
  “没了。”
  对面二人对视一眼,又一起看向卫岚:“没了?”
  “没了。”
  老宋一嗤:“就这点儿?我还以为多……”
  话没到一半,已经被弥勒暗地里踩了一脚。弥勒护犊心切,踩得真结实,老宋龇牙咧嘴地一拍大腿,立刻改了口。
  “…… 果然是英雄救……”
  老宋对着卫岚实在说不出“美”来,张张嘴,只好道:“……你,英雄救你,多好的一段佳话,天造地设,简直就是一对璧人!”
  弥勒那体型本来就偏于敦实,坐了一会儿,热出半身汗,他拿走蒲扇,徐徐扇风笑道:“挺好的,嗯,能看出来人家确实是个挺善良的小伙子。就是有对象这一点太……哎,我也不多啰嗦了,我知道你把握得好度。”
  说着不多啰嗦,其实还是啰嗦了一箩筐,最后是老宋先受不了,打着撕心裂肺的大哈欠回房车睡觉了。弥勒布道少了名听众,又见已经大半夜了,就意犹未尽地停了话头,催卫岚睡觉去了。
  青旅早熄了灯,卫岚借老宋房车洗漱一番,回去上楼脱衣,翻身上床。
  隔着一层帘子,远处有虫鸣蛙叫,近处有高低鼾声。
  世界入睡,却迟迟不肯寂静。
  卫岚喜欢这种不分昼夜的细微声响,也早就习惯了与万物为邻的感觉。他躺下来,月光溜进帘子,床铺窄小,简直容不下他,而他纵使身躯高大,却也险些容不下一个秘密。
  一个关于沈子翎的,刚才他没舍得出口的秘密。
  ……
  两杯咖啡的时长还是太短太短,好在上班族要出门时手机来了消息。也不知道什么消息非要立刻处理,他就近找位置坐下,那消息可能很难缠,因为他不自觉皱起了眉毛,回了两句,把打包好了的,属于他的那份咖啡拿了出来,且喝且回。
  咖啡基底是冰美式,上面却有咸奶盖,喝起来也算一种苦中作乐。
  卫岚好任性,抛下忙得冒烟的店长,出来想要一看究竟。
  看什么究竟,是那人的究竟,还是自己的究竟?
  卫岚不知道,他其实在同龄人里,算得上是非常见多识广了,可此时此刻,他好像突然站在了一本新书的第一页,不知道作者,不知道来历,对内容更是一无所知。
  他从没有过这种感觉,好像心脏被麻醉,又酥又痒又麻,但如果真是被麻醉,又怎么会将心脏骤然变成一块如此敏感的肌肉,连一丁点儿风吹草动都要激起他浑身的鸡皮疙瘩。
  卫岚过来搭话时,上班族显然没想到会有人来,上一秒还喝着咖啡,下一秒就抬起头来,嘴唇上还蓄着一小撇奶油胡子。
  卫岚本来很紧张,见状不由笑了,给对方拿了纸巾擦嘴。
  上班族从善如流地接过,嘴唇被纸遮住,只能听见他发出了“嗯”的疑问,却看不见嘴角弧度,但那露出的眉毛轻轻一挑,眼里隐隐有笑。
  卫岚说明来意,向他道谢,他说没关系,又额外解释,说他同事是这段日子的方案全被否了,所以心情很差。别放在心上。
  卫岚又怎么会把这事放在心上,事实上,他心上已经有人了。
  今早新鲜占领,领主近在眼前。
  他们随后又聊了几句,卫岚好像被灌了迷魂汤,越聊越迷糊,及至人家拎着咖啡走了,他才猛然回神,望着那道汇入人群的背影,分明是周一的晴朗早上,可他却仿佛站在了滔天巨浪的甲板边缘,一时之间恐慌万分。
  恐慌,是恐慌没错。
  卫岚以前觉着一见钟情特俗,是为色心找的好听借口。可今天他第一眼见到这人,就好像掠过了人生无数节课程,瞬间领悟到了这个词。
  一见钟情,怎么讲的不是纯粹心动,而是心动后心有余悸的恐慌——这个人,如果我以后几十年都再也见不到他了,该怎么办呢?
  他的人生明明才刚开始,却已经要为了某个陌生人的缺席而黯然失色几十年了。
  幸好,幸好卫岚向来幸运,幸好他已经知道了那个人叫沈子翎,他已经抱过他,吻过他,如果条件允许,他每周都可以见他好几面。
  至于这一件小事怎么会秘密得要他舍不得出口……卫岚也说不好。
  可能因为喜欢,太喜欢了,所以做不到分享。
  比如向来控糖控脂的沈子翎,即使是在回讨厌的工作消息,喝下第一口奶盖时还是会翘起嘴角;奶盖沾在嘴唇上,被卫岚提醒时,即使掩饰得再好,神情里也有一闪而过的赧然。
  这是其他所有人不会注意到的,沈子翎的样子。
  他揣好了藏在心口,日日夜夜,酿出来的爱意连解释都做不到。
  再比如,那晚将吻未吻的时分,沈子翎阖上眼睛,薄薄眼皮下有微微的触动,好像孕育春雷。睫毛长而抖颤,又像蝴蝶振翅。
  沈子翎在那种时候会抽泣,会发抖,胳膊修长又无力地纠缠上来, 是要攀缘的花藤。带着鼻音央着他,又像哄着他,说宝贝,太多了,我们等一下好不好。
  这些,谁知道呢?
  除了他,又有谁知道呢?
  有时候他连那晚的自己都嫉妒,关乎沈子翎的一切一切都爽得卫岚快要发疯了。
  他才不要分享。
  卫岚心思纷纷,少男心事够他佐着月色想上很久,可惜他年轻得不知道何为“失眠”,半夜一点四十躺在床上,墙上老式挂钟还没迈过一小格呢,他翻了个身,已经睡得人事不省。
  他做梦去了,弥勒则在不远的另一张床铺上拉了帘子看书。阅读灯昏黄,弥勒的影子照在帘上,心宽体胖,卧得懒散,远远看去,小隔间仿佛佛窟。
  过了一会儿,帘里灯灭,大佛也窸窸窣窣睡了下去。
  小院里,房车敞着车窗,小狗皮皮鲁在车里把呼噜打得又长又响——吸噗噜噜噜、呜!
  忽然的一顿,大概是老宋忍无可忍,从床上伸手下来轻轻攥住了小狗的嘴筒。
  几秒后,呼噜又起,不过这次弱了些,听着幸福而安心,是老宋昏昏欲睡地松手,转而有一搭没一搭摸着小狗的脑袋。
  小院睡去,但树醒着,簌簌簌簌,因为风醒着。
  风始终也不肯睡,夜奔到离小院十几公里之远的旧居民楼旁,敲得窗玻璃砰砰响。
  董霄湿着脑袋从浴室探头,见只是刮风,就缩了回去,继续往身上打沐浴露。
  可片刻后,外头仍旧砰砰砰,在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刺耳。她再度拉开浴室门,左右看看,发现外头树影不动,原来风已经不刮了,是她家的门在响。
  有人来了。
 
 
第24章 雷雨季节——八
  敲门声不停,外面的人力气很大,敲得铁门连着里面木门一起在震。
  董霄听着那声,心里有点儿慌,但慌而不乱,她穿好了衣服,一边拿了浴巾擦拭湿漉漉的短发,一边慢慢朝门口走去。
  外头是谁?她也不知道。
  要是个歹人,那倒好办了,要么不管,要么报警。老小区离公安局很近,前脚报警,后脚人就能到。
  可要是家人……像之前那次似的,没打招呼就把来这边儿看病的舅妈安顿进她家,那可就不好办了。
  董霄平时是厉害,可她是“遇强则强”,遇到对方跟她吹胡子瞪眼,她能丝毫不虚地强悍回去,但碰到家里人来软不来硬,拿好话哄她耳朵,那她往往无计可施,只好认栽。
  从小到大,她认栽的次数实在不少,那位舅妈带着朴实的笑容和送她的两篮土特产,在她家分文不出住了半个来月。等她那没怎么见过面的舅舅出院,两口子索性挂着同样含羞带愧的笑容全迁居了进来。
  毕竟是长辈,她不好赶,私底下和妈妈打电话,妈妈含糊两句,说他们看病来的,由着住又能住多久?等等就走了,再等等。
  后来,还是多亏了那次——
  思索间,她已经到了门口,凑猫眼上往外一瞧,她眨眨眼,有些惊讶地笑了出来,立刻开了门。
  “你怎么来了?”
  雷启拎着只袋子, 没立刻进屋,站在门口往里张望:“我看你刚才跟他们没喝够,过来送酒了。你亲戚还在吗?”
  ——那次,她不在家,恰好雷启又来家里找她。好么,满身刺青满脸钉子,看人一眼活像要寻仇,给乡下来的老两口吓够呛,当天就打道回府了。
  董霄找出双男士拖鞋放在门口:“早回去了,不是你给人家吓走的吗?”
  这是句调侃,但雷启没懂,真以为是自己误了事。将提来的一兜子啤酒递给董霄,他弯腰换鞋,换好了直起身子,电线杆似的杵了两秒,喃喃说,哦,那对不起。
  董霄把啤酒放桌上,边擦头发边趿拉着拖鞋往里走:“对不起什么?要不是你,他俩还赖我这儿不走呢。”
  雷启不知道董霄家里的弯弯绕绕,就算知道了,八成也绕不明白复杂的人际关系。
  听了这话,他点点头:“那……不客气。”
  董霄觉出了他话音不对,平时吐口唾沫都像钉子的人,这会儿把话说得黏黏糊糊的,莫名其妙。
  她头发短,擦到不滴水就等着晾干了,拿着浴巾回头看,刚好看到雷启正从袋子里找酒喝。
  她破颜一笑:“还说我没喝够呢,这不是你自己没喝够吗?我先回来后你们又喝了?”
  “喝了。”
  “和他们喝了多少?”
  “不多。”
  “不多能给你喝成这样?”
  “和他们没怎么喝,我这是自己喝的。”
  “自己喝闷酒?”
  “差不多。”
  “他们没找你喝?”
  “找了,吵得受不了,我后来就躲阳台自己喝了。”
  董霄愈发要笑,她回来得早,但很能想到那帮人怎么连唱带玩,热闹得要翻了天,把雷启这个房主都逼到阳台寻清净了。
  “怪不得你醉成这样。”
  肯定是不想回去被吵,只好在阳台一喝再喝,喝得大醉收不了场。
  雷启拿了一罐朝日,启开:“没醉。”
  “没醉?”
  夜色昏沉,灯光暖黄,刚洗过澡的董霄没有任何修饰,偏于淡的眉毛,略显苍白的嘴唇,眼下挂着两湾青晕。她疲惫得一览无余,还没能躲在任何化妆品的遮盖下,却显得脸庞更简约地清丽。
  她目光温柔,嗓音沙哑:“真没醉?那你看我一眼?”
  雷启一顿,眼神有瞬间的躲闪,嘴唇抵在易拉罐沿上,败下阵来:“……醉了。”
  醉了的雷启比没醉的要讨喜,他喝醉后牙没那么尖,嘴也没那么利,不会动辄一句话噎得人要气死。
  两个人能好好说话不吵架的机会不多,董霄分外珍惜此刻,笑着问道:“你还没说呢,大半夜的过来干嘛?不可能真是来找我喝二场的吧?”
  雷启已经轻车熟路霸占了沙发,家里沙发小,他长条条地往上一摊,简直就没有余地了。董霄对此倒毫无所谓,只要他别像之前似的,带了国外习惯,胆大包天敢穿鞋踩沙发就行。
  雷启一手拿酒,另一手从裤兜里摸了个小玩意儿,头也不回地往后递过去。
  是个U盘,董霄去找电脑,半揶揄半吐槽:“我尊贵的主唱大人,怎么半夜两点还给在下派活儿啊?”
  “不是工作。”
  “那是什么?你不会在外面犯了事要我帮你善后吧,现在贝斯手已经不止需要拿外卖了吗?”
  “……你看就知道了。”
  董霄晚上刚破天荒收到了一个音乐节的邀请,虽然还没正式谈拢,但心情先昂扬了起来,于是格外想开开玩笑。
  “你说,帮你善后这事能不能拍vlog?”
  “vlog?”
  “就像杉杉今天在车上说的,拍拍日常,营销一下,没准儿就火了呢。”
  “你以前不是说不想拍吗?”
  “时过境迁了,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不管怎么样,先试试再说,万一火了……谁会跟钱过不去?”
  雷启默然,只是喝酒,等手里啤酒只剩了半听,忽然问:“你很需要钱吗?”
  话一出口,连他都觉出了不对——这话问得,谁能不需要钱?
  好在董霄了解他,知道他没别的意思,答道:“很需要。”
  “比之前呢?”
  “更需要了。”
  雷启犹豫了下,时机稍纵即逝,他没能问下去。
  董霄打开电脑,插上U盘,问他这是什么,音频?你新做的demo?
  他没能问,也就不问了。自打相识以来,他和董霄就维持着一种默契,一种所言所语都只关乎乐队,不肯“节外生枝”的默契。
  “你听听。”
  无需他说,董霄已经点开了。
  董霄等着听点儿新东西,却先听见只属于自己的旧物。那是她两年前尝试做的一首后摇,《stain》,尝试是因为真心喜欢,放弃是因为她的喜欢赚不来一丁点儿钱。
  她已经在最赚不来钱的乐队行业里厮混了,不能再一头扎进更穷的领域里去,也更没法说服当时的乐队众人陪她浪费时间。
  于是她的《stain》搁置下来,时长四十来秒,再没生长过,直到现在。
  现在,这首六分来钟的后摇在她的电脑里播放,有头有尾,有起有落,简直像她埋了一粒种子,原以为是盐碱地,可有人浇水查看,日日惦念,种子便于暗地里生长了两年,变迁至今。
  全曲六分二十三秒,于是六分二十三秒都没人说话,曲子开头悒郁,像阴霾天,谁在荒野中摸黑独行,渐渐的,遇到篝火,桀桀燃烧,有了行人,三言两语,天上下起雨来,雨水掺了雷鸣,闪电照彻半边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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