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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太贵了!”
沈子翎和苗苗工作多年,手头宽裕,能够负担得起日料,可卫岚还是个打工的小孩,一份寿司抵他端两小时咖啡,而这份沉甸甸的外卖里不知道有多少份寿司,更不知道能抵他端几天咖啡,这也太……
他狠心送出,沈子翎都不忍心下嘴。
卫岚一怔,他竖起耳朵等着被夸呢,没成想博到的第一句却是这个。
实话实说,他压根没想到这个。
他冒出给沈子翎送饭的念头时,第一考虑的是喜好,得沈子翎爱吃才行;第二是方便,想必工作繁劳,不适宜吃汤汤水水;第三是人数,苗苗加班,少不了她的。
卫岚不知道大公司上班是不是跟学校似的,拿到好吃的也要“见者有份”,但他不希望他哥显得抠搜,更不希望他哥自己吃不饱,于是额外又买了一份拼盘,专门用来分给同事。
价格排在最末,几乎可以不算作考虑,即使考虑,那考虑的也是这日料是否昂贵到够格沾沈子翎的舌头。
他自以为很周到了,打完大算盘再打小算盘,还私心想在沈子翎这儿讨两句好呢。
可却说什么贵不贵的……忍把千金酬一笑,可卫岚观察着沈子翎,只见他蹙眉抿唇,无论如何没有笑模样,好像他送来的不是晚饭,而是一块硕大无朋的烫手山芋。
千金不笑,卫岚稍有失落,挣扎道。
“不贵,你爱吃就好。”
沈子翎今天也是忙昏头了,方才嘴上没把门,想什么说什么,现在反应过来,他亡羊补牢地笑了笑,补上甜枣。
“别糊弄我,怎么不贵?我和苗苗经常去他们家,知道价格。不过,你真的很会选,一上来就选到了我最爱的店。”
眼看卫岚跃跃欲试要翘尾巴,他连忙续上后话。
“你给我送晚饭,我当然很开心,但这确实是太贵了,不光对你来说是个负担,对我也是。”
卫岚张了张嘴,又无力地闭上,发现辩无可辩。
沈子翎半个字都没说错,一个承担了经济负担,一个承担了心理负担,这确确实实是沈子翎爱吃的,常吃的东西不错,可他也确确实实为此花掉了好几天的工资,再多来几次,他付不起。
卫岚没选错,沈子翎也没说错,非要找个错处,他想,那就错在自己穷,太穷了。
他前十七年的人生,物质充盈太过,充盈到能为心灵追求一走了之。走后发现,人生要复杂可以很复杂,父母亲缘,丝丝线线百百千千,谁都理不清;要简单却也可以很简单,他当初一气之下逃离家乡,导致现在身处异乡,落脚都难。当初豪情壮阔,从不把钱放在眼里,现在就设身处地,当被一分钱难倒的英雄汉。
轮回因果,报应不爽,人生简单如是。
他这一年其实也穷,但穷得多小儿科,有老宋和弥勒磐石在前,大风刮不着他,大雨淋不到他。
他笑话说跟他俩混三天饿九顿,却其实谁真的饿到了他?调侃说睡桥洞,卖艺到快卖身,却其实老宋连房车凉快些的下铺都让给了他睡,街头唱歌那天,被蚊子多咬了几口,弥勒就着急忙慌给他招呼了回来,花露水拍了满身。
他始终是温室里的花朵,所谓自由,不过是从室内盆栽移到了户外花园。任由外头狂风暴雨,说到底都跟他隔着一层。
可现在,他终于明白原来“穷”很可怕,甚至沉重到可以一砖一瓦砌出层层台阶,把他和沈子翎隔得那么远。
那么远,他攀不上高,又不忍要他哥伏身就低。
怎么办?
没办法,至少现在,他除了着急,别无所能。
卫岚只能着急,于是愈发急得难耐,这世界上要是真有时光机,那他要义无反顾跳上去,逆着所有迫不及待向过往狂奔的人流,罔顾所有劝阻,把时间调到十年后。
他想和最心心念念的人相般配,为此,不怕浪费青春。
可世上没有时光机,所以他的青春无法浪费,狗皮膏药般紧贴手心,一文不值。
卫岚忍住了没叹气,也没问他。
如果,如果今天来送寿司的不是我,而是你男朋友,是那个所谓的“陈哥”,你不会在乎价格的,对不对?
沈子翎再聪明,也没有看透人心的能力,何况卫岚眼神幽幽,一颗心好时比池浅,坏时似海深。
他想哄着卫岚当外卖员,把寿司钱转过去,权当帮他跑腿了,但料想卫岚不肯,非但不肯,可能还要伤心。
很傻的狗,不解人类所想,非把辛辛苦苦攒的小狗骨头全刨出来献宝,令人不忍收下,又不忍不收。
沈子翎无奈何,最终收下这份烫人的好意,又摸摸卫岚的脑袋,拂开他眼尾的碎发——不轻不重,不远不近,姿态正介于好朋友和男朋友之间。
卫岚神情潮湿,仿佛被他一泼冷水浇熄了精神,他于是也不管旁边陆陆续续还有人经过,指尖缓缓迁徙,从眉到脸,托住卫岚半边脸颊,要哄要骗的掐了掐,总算掐出他一点儿带着平常颜色的笑意。
有时真不知道说卫岚是聪明还是笨,说他聪明吧,一顿寿司不管不顾送得人心神不宁。说他笨呢,他又让一顿寿司活活催生出了感情债,让人不还不行。
林林总总,沈子翎沉浸在甜蜜恼人的小烦恼里,眉尖微蹙,双眼却纵容地一弯。
“你啊……”
第31章 达尔文——六
沈子翎没急着上楼,楼上等着他的无非是通宵无尽的工作,楼下却有卫岚——他甚至不知道该冠以什么名头或后缀的,不知道该别上什么标签的,新鲜的,有趣的,幼稚得讨厌讨喜的卫岚。
他一时任性,不肯立刻上楼,卫岚更加贪恋着不走,讲起排练时的事,说董霄和雷启今天又吵了起来,吵要把根音铺前铺后,平平无奇的话题,见怪不怪的吵架,可他俩能耐非凡,硬生生吵成了脱口秀现场。董霄本来就嘴巴厉害,争辩时思路清晰,文思泉涌,跟论文答辩似的。雷启平时当哑巴,到了关键时刻一句能顶一万句,几个字雷霆万钧,能给活人气死,死人气活。
卫岚照常当乐队吵架时的沉默鼓手,爸妈干仗时的可怜小孩,旁听的同时还抽空剪了视频——上次那位姐姐说可以拍乐队vlog来引流,卫岚觉得可行,也不劳动别人,自己就动手剪了三条出来,发前去征得同意,结果不但征得了同意,还征得董霄错愕了的夸奖连连。
视频差不多剪完,那边也雨过天晴,继续排练。
如今,卫岚语气若无其事,一泓静水,但要是细听,静水下有得意洋洋的波澜,说新歌排得差不多了,好听得很。
沈子翎含笑看他。真的?那什么时候让我抢先听听?
卫岚巴不得呢,脱口要说随时可以,又抿住了,因为想起了那破破烂烂的排练室——他不嫌弃,不代表他眼瞎,排练室满地滚线,不很脏,但很乱,跟旧小区的电路箱似的,怎么能让沈子翎进呢。
可旋即,另一个念头破土而生。
锈月要去参加音乐节一事,卫岚藏着迟迟没和沈子翎说。想邀请他,又怕他公司有事,私下有事,即使没事,也懒得去人挤人的音乐节凑热闹。可要是不邀请他……
不邀请他,那他早早买了的纯黑亨利领无袖背心,穿给谁看?他成天在青旅加班加点,练出的漂亮肌肉,亮给谁看?
女为悦己者容,男也差不多,而他为悦己者“容”了半个多月了,悦己者要是不来……那岂不真应了老宋笑话他的那句。
“忙活半天,人家要是不来,你骚给谁看?”
卫岚想要沈子翎来,又怕他不来,故而要将变量降到最低,得挑个万无一失的时机才行。
沈子翎还要上班,脸上有笑,可心情不一定很好,卫岚不确定现在是不是好时机,但确实可以顺势把话一说——新歌在音乐节上也会演出,到时候设备好,听起来效果肯定更好。哦,音乐节,对,我忘跟你说了,锈月接了音乐节,就在一个月后。你……你要不要过来看看?
卫岚理顺思路,正要出口,沈子翎却被电梯里出来的某人抢先叫住。
“呃,Charlie?”
沈子翎循声望去,笑道:“小何,下班了?”
仿佛被戳中心窝,何典犯了结巴:“我、那个,cherry说有你们两个就够了,我留在这儿只是跟着加班,所以我就……cherry让我可以下班了的。”
沈子翎点头:“我知道,她说得没错,你才来第一天,什么都还没学,在这儿待着也只是挨累而已,回去好好休息吧。”
何典嗫嚅道谢,目光滴溜到一旁,注意到了卫岚。
沈子翎原本没打算介绍,料想二者之后没有再见的机会,可看何典好奇地盯住卫岚不放,一时没有要走的意思,只好额外添道。
“小何,这是卫岚,我朋友。”
“卫岚,这是何典,我新带的实习生。”
何典连忙笑了满脸,生怕没显出热情被误解,然而对面的高大帅哥显然懒得误解他,只匆匆瞟他一眼,点点头就算招呼,转而继续一心一意要和Charlie说话。
没人提点,可何典也觉得自己渐渐周身明亮,要成电灯泡了,尴尬杵了片刻,告辞走了。
时机稍纵即逝,卫岚当时没出口邀请,之后也不好贸然说,只得再等机会。
沈子翎也没有永远耽搁在楼下的道理,说了两句就要走了,进了轿厢又灵光乍现,折返问他,玩乐队认不认识什么有意思的朋友。
他在盘算之前答应易木的“出来喝酒”,首先,不能请工作场上的人,否则易木往那儿一坐,会轻易吓住一群人;其次,不能搬些没意思的木头人,毕竟易木是要出差前放松放松,那至少场面上得欢声笑语才行;最后,人得是正经人,不能害他在上司面前出乖露丑。
沈子翎认识很多人,但符合以上三点还能叫出来喝酒的人不多,所以想着群策群力,多拉些朋友的朋友来撑场子。
卫岚帮他琢磨了会儿,结果发现适龄还差不多够本的只有董霄和雷启,这俩还懒得去酒吧夜店,仿佛是拒绝加班。
不过,他又像介绍承包商似的,介绍了位能大包大揽的人物。
“要不我帮你问问宋哥?他认识的人比我多得多,而且听弥勒说,他以前经常出来喝酒,最擅长热场子了。”
沈子翎嘶了一声,有些犯难。
结合周围所有人脉来看,老宋确实是最优解,可这人给沈子翎的初印象实在不怎样,倒不是说他人坏,只是说他太捉摸不定,像个无所为也无所不为的乐子人,为了看场乐子,能把整个世界架火上烤。
浑沌荒谬,沈子翎不熟悉这类人,于是也本能地不信任,下意识不肯过多接触。
“我没有别的意思,不过……你这个宋哥不会带些不三不四的朋友来吧?”
在沈子翎来看,易木是去腻了上流酒会才想到酒吧放松,可不能一松到底,把世界顶尖下流的裤衩子都扯给他看——可别吓着他!
卫岚打保票:“哥,你放心,宋哥也有些挺三挺四的朋友。”
沈子翎还是有些信不过:“是么……他不会乱来吧?”
“乱来?什么乱来?”
对上卫岚一双懵懂眼睛,沈子翎没法往下说,思忖片刻,想着再拖就没日子了,便把心一横,拍板定了,让卫岚帮他问问,攒个局,到时候酒钱饭钱都由他来出。
卫岚怎么在沈子翎家度过了幸福的一宿,翌日又买好了早餐等心上人回家,暂且不提,只说日子的确不禁过,转眼就到了时候,该喝酒去了。
老宋号召力确实很强,呼朋引伴一把好手,轻易就纠了十几二十来号人,个个都活泼爱玩,年纪大的心里都有数,年纪小些的,在他的弹压下也不至于出格。而后,他又联系了家相熟的酒吧,预留了包厢,订了畅饮台,万事俱备,擎等入座了。
这天傍晚将将入夜,卫岚和老宋一起乘车前往酒吧。
车上,卫岚隐隐紧张,大概是受了沈子翎的感染。
沈子翎太想让上司满意,虽然没明说,但他将今晚的种种项目问得事无巨细,要不是老宋大剌剌要他放一万个心,他估计还要亲自来检阅场地,筛查人员才行。
需要如此严阵以待的上司,想必是位狠角色,可卫岚去问,沈子翎却面露犹豫,难以界定。
确实不好说,易木其人,说他吓人,倒也不至于,毕竟他对沈子翎一等一的好,平日没少照顾,关系也算亲近;但说他一点儿不吓人,也有失偏颇……毕竟沈子翎和他关系再亲近,对他的了解也十分寥寥,已经是所谓“嫡系近臣”了,被他单独叫办公室,还是会下意识冒汗。
难以形容,沈子翎索性借人喻人,问卫岚上学时有没有那种老师,恩威并济,看起来年纪轻轻很面善,实际治起学生来很有一手,能把一整个班的刺儿头全管得服服帖帖。
卫岚果断摇头,他刺儿头太过,从小到大就没有他害怕的老师,只有被刺得无话可说,干脆害怕了他的老师。
优等生沈子翎无言以对,让他别问了,到现场有的是机会一睹真容。
在去往现场的路上,卫岚有些替沈子翎担心,反复问老宋行不行,老宋起先还肯答应两声,后来不耐烦了,大手一挥,说你别唧唧歪歪了,放心吧,他那领导就是头驴我也能给捋顺溜了。
言罢,老宋转头问他。
“对了,你今晚不还另有场吗?要跟你哥私奔?”
“……什么私奔,我是有话要单独跟他说。”
“哦哦,有话要说啊。我还寻思你是有事要跟人家单独‘做’呢。什么话?我能听不?”
“能听。其实也没什么,过段时间乐队要去参加音乐节,我想问他有没有空去看。”
“音乐节?你们乐队?”老宋不无错愕,“我怎么不知道?什么时候定的?”
“早就定了。忘跟你说了。”
“……哼。”
老宋跟个被冷落了的亲爹似的,半晌醋溜溜道:“请对象去不请哥们去,是吧?媳妇儿没到手就忘了娘……他妈的,小白眼狼儿。”
又是对象又是媳妇又是哥们又是娘又是他妈又是狼的,搁这儿列族谱呢,卫岚无语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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