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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霄愣住,她早知道嘉宾名单,本来还为能和这些出色的前辈同台而兴奋,可现在的状况无疑给她泼了深秋初冬的一瓢冷水。
她头一次身为乐队参加音乐节,一时有些没主意,小声问那怎么办?就一直等吗?
小乐队主唱也有些为难的样子,说要想有彩排机会,那就只能等了。
一等,就等到了晚上八点。
前头不停有所谓“赶行程”的乐队加塞,主办方不敢协调上头,只好欺压下头,很不凑巧,锈月就是音乐节上注定被欺压的最底层。
他们从上午硬生生被推延到了晚上,临上台前,董霄的十指都冻得发僵,她不停呵气搓手,以图活络血肉,不至于将贝斯弹错了音。
就在这时,卫岚送来了只滚烫满电的暖手宝,她很错愕地接下了,捧在手心,只觉得捧了一团热融融的火,轻易融化坚冰。
她笑着问卫岚这是哪来的?
卫岚左右看看,凑到她耳边,说雷启哥不让我告诉你,但其实是他买的。他不好意思送,所以才让我送过来。
董霄沉默,半晌吸吸鼻子,笑着说行,那谢谢你了。
她为了彩排也有演出效果,特意穿着正式的演出服——吊带短裤长靴,外搭小外套,靓丽非常,但显然也冷得非常。白天还好,到了晚上,这荒郊野岭就一阵阵的刮阴风,她原本裹着件长款羽绒服,现在要上台,不得不脱下来。
刚脱下来,她就觉得浑身像被浸透凉水的冰抹布给抹了一把,狠狠打了个寒战。
卫岚个不怕冷的傻小子,全天就穿着件厚卫衣,现在无衣可赠,只能劝董霄把羽绒服穿上。
董霄说没事,羽绒服太厚了,穿着也碍事,还影响效果。
——纵使此刻场上场下,乃至正式演出时的场上场下,恐怕只有他们三个人在乎这所谓的“效果”。
负责人在喊他们上场,她正要往台上走,忽然眼前一黑,像是凭空降下一场漆黑温暖的甜梦。
她把盖在头上的皮夹克摘下来,眼前是很久没有和她对视过的雷启。
脱下外套的雷启穿着薄薄卫衣,微微皱着眉毛,神情——无论那底色是什么,此刻都被掩饰成了不耐烦。
她刚想说话,雷启就先行驳道。
“这件不厚,不影响效果,而且和你现在的衣服也很搭。穿着吧。”
说罢,似乎怕她再多说拒绝,雷启很干脆地转身走向台上。
他们排练最熟的《雷雨季节》响起时,灯光如刺,刺得人快要眼盲。
茫茫一片白之中,雷启缓缓开口,嗓音沙哑而低柔,和平日里的他判若两人,又那么相似。
【If all the rain】
【in the world flows to you】
【What you want me to do】
【To keep you stay here too】
于是所有灯光追逐向主唱,连带着董霄的目光一起。
舞台广阔又局促,破晓般的灯束让人什么都看不清了,目之所及,她只看到雷启的背影。
幸好贝斯手注视主唱,合情合理。
她很可以放心大胆,长长久久……无限温柔地凝望下去。
每一遍都像在背诗,她怎么不知道自己此刻是在半凝固的琥珀中被渐渐定型,又如何忽略掉她的人生即将走入僵局,或永恒的死局。
她现在作为锈月贝斯手在他身上熨下的每一眼,都可能是最后一眼。
她爱他,一早就知道,她却仿佛含着甘露沉在水塘中,含住这永不示人,从不出口的。
秘密。
第77章 虚拟——二
是夜清冷,回去的深夜里更是成了凄冷,寒风凉阴阴一吹,只觉着骨头缝里都结着冰碴子。
三人统一觉得彩排效果不错,很对得住足足一天的苦等,路上又被冻得够呛,就在酒店底下的便利店吃了会儿关东煮才上去。
董霄单独一间,和他们不同楼层,在电梯分别前,冲他们一笑,说回去早点休息,明天……是个大日子。
二人应下,电梯上行,出电梯后来到房间门口,卫岚刷开了门,雷启却没进。
卫岚回头,问怎么了?
雷启做了个举杯仰头的喝酒动作,说是要“下去吹吹风”。
说这话时,他仍然面无表情,可“面无表情”和“面无表情”间也有不同。他以往没表情,只不过是无情无绪,反应慢半拍,习惯于当块木头石头。
现在没表情,是仿佛有谁强行将一张皱皱巴巴的纸抹平,什么情绪都被收敛,却收得不好,暗潮汹涌,戳一下就会有苦水流出来。
卫岚几乎没犹豫,说要跟着一起去。
馋不馋酒是次要,大冷天的,更没人想下楼受冻,他之所以跟下去,是怕雷启喝大了醉倒路边——或者更坏,干脆跑了,上海天高地远,主唱跑了可没处找。
甚至还有最坏的情况,他怕雷启喝多了去找董霄。
董霄看到主唱在“大日子”前一夜喝成酒蒙子,俩人肯定还要战火再起。
他可不想当两头受气的风箱老鼠,所以还是未雨绸缪,趁现在就把身旁这个预备役酒鬼控制好吧。
他要同行,雷启无可无不可,俩人就又下楼回到便利店,买了一提子罐装瓶酒,坐到了酒店楼下的花坛边上。
寒风吹着,冰啤酒喝着,卫岚鼻尖冻得发凉,自己都觉得自己是个奇葩。
转脸再看雷启,就见这人更怪,正单手扯起皮夹克的衣领,轻轻地不知在嗅什么。
雷启是在嗅香气,他忽然发现皮夹克上有不属于他的味道,细细嗅来,是浅淡的香水味,凛冽带着花香,无人区玫瑰。
董霄唯一一瓶正装香水。
知道气味来自董霄,这香气就愈发萦绕,简直快要阴魂不散,连冬夜纷纷的冷风也没法摘走。
他索性不管了,专心喝酒,啤酒像冰刀子,从舌尖划到胃里,所过之处透心彻骨的冷,任什么心火焚烧,什么心乱如麻,几听酒下去,好个大半。
他喝了不一会儿,就听卫岚开口。
“雷启哥。”
“嗯?”
“我能不能问问,你和董霄姐到底怎么了?”
雷启哑然,他从不是个弯弯绕绕的人,可他自己都没弄清的事,实在没法给别人解惑。
况且,他答应了董霄,正式演出前对此一字不提,有什么事也等明天上过了台再说。
于是他摇摇头:“没什么。”
卫岚连续问了两个当事人,得到的答案都是搪塞,他也就不问了,效仿了雷启,闷头喝酒。
俩闷葫芦各怀心思,各自喝去大半听朝日,旁边陆陆续续总有人拎着行李进酒店。
一对搂腰挽胳膊的情侣说笑着路过,雷启的啤酒罐抵在嘴边,脑袋不动,光是眼珠缓缓跟着挪。
他突然问。
“之前你说我喜欢她,为什么?”
卫岚说:“看出来的。”
“看出来的?”
“你看向她的眼神,一看就知道。”
雷启笑了:“即使我们天天吵架?”
“吵架是嘴上功夫,眼睛才是爱情的器官。喜欢就像沙子眯眼睛,越想眨掉越会流出泪来。”
“听上去是不是有点恶心。”
“你用浪漫的方式想想。”
“OK。所以,你确定你没看错?”
“没有。绝对没有。你看向她的眼神,和我看向我男……前男友的眼神一样,眼睛骗不了人。”
雷启顿了顿,卫岚失恋后他和董霄一起去看过,那状态说句半死不活绝不夸张。
他这块木头短暂开窍,伸手拍了拍卫岚的肩膀,想说几句安慰的好听话,嘴巴却掉了链子。
“呃,节哀。”
卫岚也不知是被逗得还是怎样,总之摇头笑了一笑。
话题继续,雷启问。
“那假设,假设我真的喜欢她。这能改变什么吗?”
搁在以前,卫岚太笃信人定胜天,必定要洋洋洒洒说上一堆,当爱情虔诚的传教士。
可现在,他晾凉了笑意,轻声道。
“其实……也改变不了什么。相爱却没办法走到一起的,大有人在。”
“那,喜欢意味着什么吗?”
“喜欢意味着……你要把对方看得比你自己还要重。要衷心希望她能幸福,即使是以你的牺牲为代价。”
说话间,卫岚从兜里摸出一包烟——不是第一次尝试的红塔山,改成了以前帮他爸买过的黄鹤楼。其实他爸更常抽的是软中华,但以他现在的消费水平,只有兴叹的份。
雷启有些错愕,没注意到卫岚什么时候居然开始抽烟。
卫岚取出一根,又抖落烟盒,冲向雷启,问他要不要。
主唱保护嗓子,平时上台前连东西都不吃。素日里酒可以喝,反正害不着嗓子,烟却要敬而远之。
可此刻,雷启说不好是一时兴起还是一时昏头,还真讨了支烟。
卫岚想装熟手,可点上烟就露了怯,还险些烫着嘴。
雷启真是生手,可抽起烟来像模像样,不呛也不咳,连吁出的烟雾都懒洋洋地从容。
卫岚一直觉着抽烟挺帅,此刻就想找回点儿场子,可摆好忧郁文青架势,刚想说话,瞥见快步过来的人,他吓得烟差点儿掉裤子上。
等他手忙脚乱夹稳了烟,老宋已经到了眼前。
他坐着,老宋站着,无论从高度还是从气势,都矮了人家一大截。
他当然记得老宋对他抽烟一事的明令禁止,这会儿就缩着脑袋,纠结着要是真挨揍,他是跑路还是硬扛。
然而,老宋看旁边有人,多少给他留了些面子,只是搜出他的烟盒,说没收,打火机,没收,最后抢走了他指间的烟,叼着深深一吸,一蓬烟雾呼他脸上,恶狠狠道。
“这个也没收。屁大点儿小孩,还抽黄鹤楼……我离老远儿就看到你了,点烟跟上香似的,还学人家抽烟呢?”
——毒打可免,痛骂难逃。
卫岚被他损得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讪讪转移话题,问弥勒呢?
“弥勒累坏了,搁后面坐着呢。得亏他没跟上来,不然看到你抽烟,他都能气活了。”
“你们去哪儿了,怎么累成这样?”
“迪士尼啊。你别说,还真挺好玩,那花车游街,人呼啦啦的。”
“那叫游行。”
“哦哦对,游行。但就是人太多了,排仨小时的队,上去两分钟就完事了。东西也贵,那么小个兔子,居然要五六百。”
卫岚看向他手里的大号购物袋。
“那你怎么还买了?”
“这……送礼么。而且那兔子特别可爱,紫不拉几还戴个小蓝花,叫什么梦露的。”
一旁的雷启旁听至此,幽幽插话道。
“星黛露。”
“对对对,我就记着是个女明星的名。”
老宋打量着二位难兄难弟,再看旁边的空啤酒罐。
“你俩搁这儿干嘛呢?”
卫岚说是谈论感情问题。
老宋噗嗤一乐,看在和雷启不熟的份上,忍住了没多话,只让卫岚别喝了,快上楼。
那边弥勒一瘸一拐地过来,脑袋顶还戴着唐老鸭发箍,随着步子一晃一晃。
打过招呼,他俩要回去洗澡休息,老宋再度喝了一声,让卫岚回房间,大冷天搁下面吹风喝酒,再生病了可没人伺候你。
卫岚自知理亏,连忙应下,他又好面子,所以转头还跟雷启找补,说。
“那个,我以前不懂,但经过这次失恋,我发现有人管着其实是件好事——要是没有他俩,我说不定真会给自己饿出病来。有人管着,就是有人关心你,有人关心你,那你就至少有个吃饭的理由。”
雷启笑笑,说是。而后他起身,让卫岚回去吧,他自己也马上就上楼……等抽完这根烟。
卫岚点头,小跑两步跟上他们的脚步,就听老宋在跟弥勒奚落他,说他俩讨论感情问题是倒数第一给倒数第二补课……
三人嘻嘻哈哈,吵吵嚷嚷地走了,遂带走了深夜楼下的最后一点儿热闹。
雷启目送他们进电梯,衔在嘴上的烟缓缓烧,他身比烟轻,没人拴住他,于是在醺然醉意里也跟着云雾向上飘。
他兀自酝酿着心事,忽然心有所感般,他陡地抬头,望向楼上。
三楼,亮黄色的暖光块在那里,董霄松垮系着浴袍,前倾搭扶栏,猫眼瞳仁般,她竖在那块亮黄里。
月朗,星稀。
相顾,无言。
那小小的火光一颤,簌簌落下烟灰。
他忽然想起以前读加缪的《卡里古拉》——平时放小马宝莉睡觉的人,也读加缪。
书中一段,记忆犹新。
【如果我得到月亮,
如果爱情足够,
一切就都不一样。
可是,到哪儿,
能止住这渴望?】
所以他爱她,没见到她时就在爱了,第一次从手机里听到她的贝斯独奏就在爱了。
爱又如何?能怎样?难道要在一起?要知道这世上多少对爱侣,多少对怨侣,他从不相信爱情悲喜剧,不相信罗密欧朱丽叶,不相信梁山伯祝英台,最不相信他们是合拍的,是幸运的,是能爱出结果的。
他不相信他们有化蝶的好运气。
所以干脆定格,万事万物,都隐忍在破茧前的一刻。
烟丝燃尽,青烟袅袅。
雷启垂下了目光,将烟蒂随手扔进垃圾桶,而后进了酒店,没有回头。
演出当日,三人起了个绝早,到现场一看却傻了眼。
只见场地外头,野餐垫和帐篷排着序,弯弯绕绕没有尽头。他们早知道音乐节流行夜排,却没想到会有这么多人甘愿熬夜受冻。
他们怀着几乎敬畏的心情,绕过夜排观众,从侧门提前进入了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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