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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浪漫(近代现代)——甜梅星

时间:2026-02-22 09:03:02  作者:甜梅星
  他抬起手,把一张边缘有些发黄的纸条扔给我。我低头一看,上面的字迹歪歪扭扭却又有点眼熟:“我讨厌张丞凯!!!!!!BY陶自乐。”
  落款时间是十一年前的七月七日。
  我:“……”
  【陶同学,你的时光胶囊已寄出】
  我:我&¥%操@%!
  我大惊失色,舌头打结成团,懊悔得差点哭出来,对着张丞凯大声道:“不是的!不是这样的!”
  张丞凯……
  我可以解释!我要回到过去!
  作者有话说:
  hi~25年的最后一个故事!
  这章是引入,下一章会回到正叙时间线,从他俩小时候认识开始写。简单来说是两个男孩一起长大的故事,二十年间发生的点点滴滴。有好有坏,两人都各有优缺点,彼此是对方最好的朋友与爱人,没有其他人~攻后面进了演艺圈,但只是为剧情设定服务,不会重点写娱乐圈(我也很外行)
  更新:每周都会更,但前期应该会少一些。可以关注我鱼塘的更新信息!我也没什么好办法,一本书想得到更多曝光就得多攒人气值,人气值多了才能去好的榜单推荐位置。如果大家有条件追更的话,可以经常来看看~
  Anyway,非常感谢!收藏海星评论就拜托大家了!!!
 
 
第2章 我爸不叫陶渊明
  如果回到过去,就必须先回到邺城。
  邺城是一座很容易被人遗忘的城市,我出生在这里,我爸爸出生在这里,我爷爷也出生在这里,我太爷爷……太爷爷是从北方迁来的。
  太爷爷留在邺城的原因已经没人能说得清,他是这附近很厉害的屠户,娶了当地一个姓方的姑娘。邺城挨着滚滚江水,城内水网密布,是个地处东南平原的水乡。方姑娘是出生在船上的渔女,和我太爷爷强强联合,小日子就过下来了。
  我爷爷杀猪也卖菜,人很能干,水性非常好。他当过兵,据说以前去过朝鲜打仗,最后平安地回到邺城。他对战争的一切闭口不谈,只做一个普通的小老百姓,听从父母的话娶妻生子,是远近闻名的妻管严。小老头一辈子脾气很好,有时候甚至有点窝囊。
  爷爷和奶奶只有一个独子,也就是我爸爸。那时候家家户户都生许多孩子,张丞凯曾经告诉我,那个年代正好是婴儿潮的生育高峰期,我爸这个独子在当时其实有些罕见。
  我爸年轻时长得相当不错,身高在人群里突出,五官也俊朗,人稍微有点内向,但熟悉了之后会发现他有点闷骚。
  初中毕业后,他成为机械厂的技工,机械厂的工作在当时看来很不错,家里的赚钱主力渐渐从我爷爷转移到我爸爸身上。
  我爸谈过几段自由恋爱都没成,最后经人介绍,认识了我妈妈,两人结婚后很快有了我。
  在这之后,我妈妈身体不太好,我三岁时她去世了。我爸出过一次事故,失去了右手臂,从一个正常人变为残疾,后来花费很久才习惯用左手生活。
  原本我爸在那场浪潮里注定下岗,却正因如此,厂里领导对他特殊照顾,让我爸转去另一家单位做了后勤工作,只能说是福祸相依。
  老陶家的历史大概如此,我相信这是这世界上亿万普通人家的一个短暂缩影。我们不可能有家谱那种高级货,只能攒一攒道听途说的各种碎片,最后勉强拼成了过去。不过,我还挺喜欢听这些过去的故事,张丞凯也是如此。
  老陶家还有一个传统,那就是做个好人。
  想要追溯源头,我们家的渺小家规远比“好人卡”出现的更早。
  小时候语文课学造句,“因为……所以”,我写:因为祖祖辈辈都做好人,所以老陶家一直相对贫穷和落后。
  我爷爷和我爸爸看了我的作业大吃一惊,晚饭后与小学生的我畅谈一小时,非常坚定地告诉我,这两者之间并没有什么因果关系,所以不能用来造句。应他俩的要求,我换了一个很平淡的句子:因为吃了坏掉的香蕉,所以我上了三次厕所。
  做个好人的概念比较空洞,不过落实到我的身上,在这里只能简单列出几点:准时上学,按时写作业,认真听讲,文明礼貌,孝敬长辈,对小动物有爱心,团结同学不攀比,生活作风朴素,不能提出对老陶家提出过分的要求……
  靠,太多了写不完,怎么好像也没那么空洞。
  很不幸的,我总是站在他们要求的另一面:有点小聪明,但是对学习不上心,每天只想着到处玩。睡过头是常态,疯疯癫癫一天也找不到作业本。的确团结同学,团结得都是一些差生。有爱心地对待小动物,经常一个月捡三四条流浪狗回家。生活作风是相对朴素的,能把长袖衬衫穿没了两只袖子……
  最先投降的是我爷爷,他始终坚定地认为我虽然顽皮不上进,但大体来说还是个善良的孩子,毕竟是老陶家的种。再加上他年纪大了,对我有隔代亲,很多时候都是宠我的。我爸则更心力交瘁些,他幻想我能好好学习,让老陶家有朝一日能飞出个金凤凰。
  小学放暑假,学校会发一本厚厚的练习册作为暑假作业,我在上面学了不少歇后语、字谜和俗语,于是老气横秋地对我爸说:“爸,我考考你。龙生龙,凤生凤……接下来一句是什么?”
  我爸听出我在讥讽他,差点儿气得掀桌子。当然只是想想,那天我爷爷做了结实无比的海碗红烧肉,香得让人有点儿迷糊。我爸没出息地被肉晕了一下,就这么彻底错过对我发火的机会。
  我奶奶在世的时候对我也很好,她是当时老陶家唯一的女主人,一直很心疼我,觉得我妈妈离开得太早,我太小,没有女人照顾日子会过不下去。
  所以,直到我奶奶也告别这个美丽的世界前,她除了操持家务以外的首要任务就是试图让我爸爸再婚。
  可怜的奶奶,这几乎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我爸早已不是当初那个年轻的英俊技工,他现在是一个残疾的、带着一个儿子的鳏夫,每月工资四五百,要说优点……虽然略显沧桑,但光看脸还是个帅中年吧。
  然而,看脸的事情又能维持多久?
  爷爷告诉我,以前我爸长得帅,很多女孩喜欢他,但她们喜欢的都是转瞬即逝的东西,所以做人最重要的还是内在美。我心想拉倒吧,如果我妈以前遇到的是现在的我爸,我会第一时间让她赶紧逃跑。
  无论如何,奶奶的任务有一种看不见的沉重力量,它莫名其妙地向下压迫奶奶。我爸起先可能有点再婚的念头,愿意配合奶奶去见一见不同的女人,但没有一个成功的。
  没人喜欢失败,也没人愿意一直被拒绝。我爸很快流露出一种肉眼可见的颓势,不再想要继续这种有屈辱感的相亲。
  印象中,唯一一位可以接受我爸的阿姨来自邺城几百公里外的贫困县,她又高又壮,脸庞发黑,站起来的身高竟隐隐有超过我爸的趋势,两只手臂覆着毛茸茸的一层黑毛。
  这下连我都坐不住了,在此之前我只是一个没心没肺、喜欢看我爸受苦的小孩儿,如果这位阿姨真的变成我的后妈,我有一种以后都没好日子过的预感。
  万幸,我爸也没答应。这个闷骚的中年男人似乎一夜之间老去许多,有个冬天的晚上,我爸烧了盆热水放在房间里,我们父子俩面对面坐着泡脚。
  我爸的脚大,放在最下面,我的脚小,踩在他的脚背上。我们聊到“找个新妈妈”这件事,我爸看着我,笑了笑道:“找不着也没事,儿子,爸带着你过一辈子。”
  南园街是我们生活的地方,九零年初爷爷和奶奶搬进这里的新式小楼。五十五平的二室一厅,最多的时候住着我们一家五口人。
  也许那时我还太小,没有拥挤的印象。随着妈妈和奶奶的离开,最后留下老陶家的三个男人,日子始终要继续向前。
  南园街的住宅零零散散,附近生活的一些人已经彼此认识了很多年。有些阿姨叔叔是我爸的同学、玩伴,这些年轻人结婚生子的时间差不多,生下的孩子也像他们过去一样成为朋友。
  眼看着我要上小学,因为我没有上幼儿园,我爸担心我适应不了,于是让我提前上了一年的学前班。
  学前班只上半天,教一些简单的拼音、算数和画画,还会发零食,我挺喜欢去的,算是能对小孩速成一下集体生活的概念。
  于是,那个小小的学前班,就成为了我第一次认识张丞凯的地方。
  当时的课桌是长条木桌,一排能坐四个人。六岁的张丞凯坐在我的右后方,一开始我没注意到他,因为他特别安静,穿一件挺括的白色小衬衫,搭配一条洋气的蓝色背带裤。
  学前班的座位是男女混坐,尽量避免男生扎堆或者女生扎堆。张丞凯长得白白嫩嫩,软软的黑发搭在额前,眼神明亮。他不说话,女孩子们却对他有一种天然的好感。
  我坐在长条桌的中间位置,左右两边都有人,正忙着和这一排的小孩儿讲话,还没来得及向后发展,于是也只是简单地看了两眼张丞凯。
  不知道为什么我特别喜欢讲话,一说就停不下来。偏巧我左右两边坐的小孩儿也是话痨,我们三个一下子相见恨晚。老师在上面说,我们在下面说。
  “陶自乐!”
  “到!”
  “安静!”
  “……”
  安静?好的,安静。我认真地闭上嘴巴,听到老师严厉的声音有些害怕,被批评的感觉非常不好,我一下子羞愧地低下了头。
  没过多久,我发现学习是相当枯燥的一件事情,老师说的话我也不是全部能理解。
  写字是用削好的铅笔,我刚开始写字的时候掌握不好力度,一用力,咔嚓一下,笔尖就碎了。我爷爷每天晚上都得兢兢业业给我削十根铅笔,回来后尸骨无存。
  “有没有人能借我支笔?”我问了一圈没有借到,也许是过了一两个月,我铅笔杀手的坏名声已经传播开来。
  我呆愣地坐在那儿,这时候有人从后边轻轻地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我回过头,张丞凯递给我一支铅笔,没有说话,只是下巴微微扬起,示意是给我的。
  “谢谢你,张丞凯。”我几乎是感激涕零,因为和他不怎么熟悉,还特地补充了一句,“我叫陶自乐。”
  张丞凯看着我,目光中似有好奇,他小声说:“我知道你叫陶自乐,你家里人是不是喜欢陶渊明?”
  老天爷,在上学前班的年纪,谁能指望我会知道陶渊明?但陶渊明听起来也是姓陶的,难道是我亲戚?
  于是我想了想,严肃又驴头不对马嘴地告诉张丞凯:“我爸不叫陶渊明,他叫陶天佑。”
  张丞凯:“……”
  他扭过头,不跟我说话了。
 
 
第3章 南园街最美的女人
  我没有弄坏张丞凯的铅笔。
  他长得很漂亮,像个精致的人偶,令我对他有一种奇怪的错位感。我担心如果我弄坏他的东西,我会惹上真正的麻烦。
  这天我爸接我回家,我们从学校一起走回南园街。他听我讲学校发生的事情,看起来不是特别感兴趣。
  我以为他没有在听,但路过文具店的时候,我爸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拉我后面的衣领,对我道:“臭小子,给你买点铅笔,你什么时候能学会爱惜东西。”
  我举起手臂欢呼一声,蹦蹦跳跳地跟着我爸走进文具店。文具店像是故事书中的魔法小屋,充满着各种各样神奇的东西。
  由于我爷爷开始拒绝每天给我手动削铅笔,我爸给我买了一款可以手摇的削笔刀。削笔刀的外观像个小房子,一侧是摇杆,另一侧是放铅笔的地方,底部是像抽屉一样可以拉开的小盒子,用来装碎屑。
  我兴奋极了,这时候突然又想起张丞凯问我的问题,于是我问我爸认不认识陶渊明。我爸手里拿着挑好的中华2B铅笔,非常不可思议地道:“你们学前班都教陶渊明了?”
  “不是老师说的,是有一个同学……”我解释道。
  我爸知道陶渊明,但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是对我点点头道:“他是大诗人。你好好努力,向他学习。”
  回家后我开始削铅笔,爷爷已经把饭做好了。我爷爷在饭桌上又问了我在学校的事情,于是我只好重新说了一遍。
  “你那同学叫什么?”爷爷不太确定地问道。
  我扒了两口饭,不厌其烦地说:“张丞凯。”
  我爷爷哦了一声,然后把脸转向我爸,说:“是仙懿那丫头的儿子。”
  那是谁?张丞凯的妈妈?爷爷认识张丞凯的妈妈?我放慢吃饭的速度,不受控制地开始偷听。
  我爸低着头,似乎对这件事不感兴趣,语气平平地问道:“她在外边结的婚?”
  “这谁知道了。”爷爷的鼻孔翕动两下,叹了口气,“十六岁不到就去了外地,干什么从来都不说,钱也不往家里拿。去年突然回来,带着一个小子,比乐乐还大几个月。”
  “啊?”我安静地听了半天,“张丞凯比我大?!”
  我爸:“……”
  他用筷子敲敲我的碗,板起脸说:“大人说话,你插什么嘴,吃你的。”
  爷爷提起张丞凯妈妈的语气十分微妙,但这时候的我并不能完全理解。只是,我不可避免地开始注意到张丞凯的存在,就像班上的每个人一样。
  他漂亮又安静,并且比任何人都要聪明。老师教的那些拼音和算数,从来都难不倒张丞凯。很快,他就成为学前班表现最好的孩子。
  张丞凯的身边逐渐聚集起一个稳固的小团体,他是其中最显眼的那个。在老师教我们唱歌之后,张丞凯和他的朋友们被叫到了讲台上。
  他们的表演并不是单纯的唱歌,而是像歌曲串烧一样的形式,四首儿歌之间,张丞凯会用他清亮的嗓音说几段故事,只有很短的几句话,却能像钩子一样快速地吸引大家的注意力。
  我简直惊呆了,全程坐在下面张大嘴巴看着他们的表演。站在一旁的老师也面露笑意,对几个孩子的喜爱不加掩饰。
  表演结束,老师带头鼓起掌,我们收到信号,也跟着一起鼓掌。张丞凯和他的朋友们拿着自己的本子,老师在那上面都贴了小红花。
  直到放学,我还沉浸在张丞凯的表演中。再联想到他们每人得到的小红花,我心里莫名沉甸甸的,又有一点酸酸的。头一回,我体会到了嫉妒一个人是什么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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