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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着许久没听过的奇妙风声,明止非也坐到了床上。他实在懒得在白天又重新铺床收床,但午后他会觉得有些累,想躺着休息一下。
他已经有些不记得前段时间的午后他是怎么度过的了,大概是一直躺在床上,似睡非睡?他觉得有很长一段时间,他处于放空或者休眠的状态,那无疑是不寻常的。应该如范文雅所言,他是精神上生病了。
当他忽然醒来的时候,室内好像更黑了,他才意识到自己似乎睡着了,又醒来了。他有些迷糊,渐渐地感知到了,身上似乎有什么东西——温热的,沉重的。
当他意识到那是杨渐贞的手臂时,他瞬间清醒了过来。
第13章
13
静止的时光开始缓慢地流淌起来,杨渐贞从隔壁拿过来的闹钟,它的秒针“哒哒哒”地在安静的虚空中进入明止非的耳朵。门窗外的风与雨似乎早已归于静谧,杨渐贞的呼吸声轻微、缓慢而匀速,那是已经睡熟的人的呼吸状态。
当然,那也是因为就在耳边,他才能听得那么清楚。
他从来没有在被人贴得那么近的情况下还能睡着。杨渐贞呼吸的气流在他面颊边吹拂着,令他忽然生出一个古怪的念头:啊,有个活人在他身边。
第二个念头是:那天就算无人救助,他虽可能也不至于会死,但帮助了他,把他送去医院,他能这样活下来,真好。
滚烫的不知名的情感自眼眶涌出,明止非无法为之命名,他只知道,事故发生以来过了这么久,他终于掉下了第一滴眼泪——在一个毫不相干的奇妙情境下,在黑黑的房间里,在一个并不熟悉的活人的身侧。过往的那些时间,他看一切都仿佛隔着一层幕布,一切都像在表演一出舞台剧那样,他被提着线放置在舞台中央、边缘或者台下,那种荒谬与无力,脱离了他曾经可以想象过的极限,他很难把它命名成生活、真实或者存在本身。
而现在,在一个活人身边,他找到了自己存活的证据。
“非哥?”
杨渐贞的声音从耳畔传来。接着他的手动了起来,精准地抚摸上了明止非的脸颊,用大拇指擦拭着明止非不能停止、汹涌而出的眼泪。
杨渐贞没有再说话,只是扯过被子的一角,小心翼翼地帮明止非擦着眼泪,直到明止非扯住被子盖在自己头上。杨渐贞隔着被子,把他拥抱住了,轻轻地拍着他的背后,仿佛拍着被噩梦惊醒的婴儿。
许久之后,当明止非被被子闷得什么泪意都消失后,一把扯下盖在头上的被子,就听见杨渐贞若有所思的声音:“非哥,你看,我们睡在一起,你也睡得挺好的。”
“你是不是一直都和别人睡一起?”明止非不知道为什么忽然问出这个问题。
“那倒也不是。在夜场的时候我有个女朋友,当时我和她同居,但是因为我在晚上上班,她白天上班,所以我们能凑在一起睡觉的时间也不多。后来没谈恋爱了,偶尔有人想跟我睡一睡,就像上次那个,那就睡一睡呗,但是一般情况下做完就各回各家了。”杨渐贞笑道,“非哥,你吃醋了?”
杨渐贞的问题在明止非看来,自然又是一些说出来擦边的社交润滑剂,以前手术室里和他同台的高年资医生、麻醉师和护士们说话时也经常是这个调调,这套黑话在职场上确实可以起到促进人际关系的作用,但是明止非始终学不会这种说话方式。他开始主刀之后,在手术室的同事们眼中看来,自然就是个“古板”“无趣”“让人压力很大”的手术医生。杨渐贞过往的职业需要高强度的社交,要“让人舒服”或者“让人心甘情愿掏钱”,他当然会选择这样的说话方式。(注1)
高中没毕业就被迫辍学就去陪酒,那时他还那么小,自然是接触到什么,很快就变成什么样子了。直到摸着杨渐贞剃光了毛的头时,明止非才忽然惊觉自己在做什么。
杨渐贞显然也被明止非的行为弄愣了。
“几点了?”明止非坐了起来。
杨渐贞爬下床,打开灯,看见闹钟上的时间,已经是晚上七点了。
“哇,我们好能睡啊,我记得你睡着的时候是下午两点。我看你睡了也困了,所以就一起睡了。”杨渐贞伸了个懒腰,“好久没睡这么香了。”
“昨晚睡得不好吗?”
“不算太好。”
那是因为你把风扇给我吹了吧?明止非心里想。
“做饭做饭,吃掉一顿又是一餐,眼睛一睁一闭又是一天~~”杨渐贞从床脚拿起那根拐杖,一边离开房间,一边哼起歌来。
切成恰当大小的几个月龄大的阉鸡块,被撒上了一些盐和切得整齐的姜片,又被修长的手指抓起来搅拌均匀。接下来,那双手洗干净了,抽出一张纸巾轻轻擦拭,转头把洗好的红葱头切开,接下来又把锅里的油烧热了,把姜片先放下去,用中等的火煸到微微焦黄,再把从中切半的红葱头和数片紫苏叶倒入锅里。
“滋——”含有水汽的生食物下入油锅当中发出这样的声音,修长的手指握住锅铲的时候,有一些青色的血管隐隐浮在腕关节上方的皮肤下,看上去从容而有力。
数种天然香料的气味从抽油烟机覆盖范围的边角溢了出来,在一旁打下手递东西给杨渐贞的明止非总忍不住好奇,杨渐贞到底是怎么控制火候的?
如果是明止非,即便按照视频教程,大概也是炒得焦黑一通屁滚尿流狼狈不堪。
杨渐贞在掌勺的过程中,似乎会将锅移开火焰而适当调整锅底的温度——所以移开还是不移开,又到底是依据什么呢?
明止非想,即便问杨渐贞,他恐怕也答不上来,感觉做菜这件事对他来说,完全是天分,应该很难解释清楚。
“非哥,鸡肉给我。”杨渐贞带笑的声音叫回了明止非的神游,明止非把漏干水分的鸡块从灶台的一侧递给了杨渐贞。
刚才他们醒来时,已经是夜里七点,但是冰箱里的食物从昨晚吃到现在吃了三餐,已经没有荤菜了。明止非想出门去买些菜,杨渐贞告诉他手机上可以通过外卖软件直接买菜,很快就有人会送到家门口。
从未用外卖软件买过菜的明止非把手机给了杨渐贞,任他挑选今晚要用的菜。
“还是叫人送来快,超市离这里太远了,而且大部分超市都找不到紫苏。”
“紫苏是中药紫苏吗?”明止非结账时有点好奇地问。
“可以用来做药吧?但是炒菜可好吃了,非哥没吃过紫苏炒的鸡肉吗?”
明止非摇摇头,其实他就算吃过了,应该也分辨不出吃的食材是什么。
“那今晚让你大饱口福。”
鸡肉被倒入大量香料的油锅里,再次发出“滋”的声音,而后被快速地翻炒着,由白色逐渐变成了微黄,在锅中的鸡肉开始被煸出纯油以后,颜色变得越发好看,杨渐贞嘱咐明止非把自己刚才调好的酱料拿过来。
“如果我腿没问题的话,不直接调酱料,一样一样分开按火候倒下去炒,会更好吃。”杨渐贞有点遗憾地说。
“有区别吗?”
“有很细微的区别,对成品有一点点影响。”
“我可以帮你倒。”
杨渐贞听闻此言哈哈大笑。明止非也明白他为什么笑起来,于是自己也笑了起来——也对,那种电光石火的瞬间,他说不定一个不留神会把半瓶酱油都倒下去。
“那你腿好了以后,再做一次来吃吧。”
“不赶我走了?”杨渐贞笑道。
尽管杨渐贞似乎并没有非常满意于把所有酱料——生抽、酱油、蚝油、白糖、白酒调好后倒入锅中调制的过程,但明止非已经认为成品是他吃过最好吃的鸡块了。明止非夹起鸡块吃的时候,杨渐贞还是那样笑着看着他吃,自己并不去添饭。
“一起吃?”明止非意识到他的视线,考虑到他腿不方便,于是站了起来,就去厨房里帮他打饭。
“我说过我喜欢看别人吃。”杨渐贞接过明止非打给他的饭,笑着说了“谢谢”。
“以前做给那个女朋友吃过吗?”明止非心想,既然他很久没有做给别人吃,那么最近吃他做的食物的人,应该就是那位前女友了吧?
“偶尔吧,她白天大多数时间不在家。”杨渐贞还是那么笑着,放下碗,不打算立刻开始吃,“以前其实是做给外公吃的,他每次都会称赞我做得很好吃,我看他吃饭的时候也很开心。”
“原来我吃饭的样子像你外公。”明止非不由失笑。
杨渐贞没有否认,而是慢条斯理地拿起了筷子,吃了一两口后说:“吃饭的样子不像,你和谁都不像。”
明止非没有费心去解读杨渐贞的每一句话,对他而言,和杨渐贞说话并不让他觉得累或者费力,已经是极大的帮助。这段时间他必须面对的每个人,和他们说话,他都觉得很累。他想那大概是因为他病了。因为他明白自己无法满足那些和他对话的人的期待,说不出他们想听的话语,而他们其实也并不想听他说的话——孩童时期他想说话的时候被要求安静,想求助的时候被要求自助,他早就学会了不说不必要的话,而是要切实地应对对方的需求,给出中肯的意见,去解决问题。
直到他惊觉,当他无法解决问题时,也没人愿意和他说话了。他并不认为当时范文雅或者岳父岳母是真的想和他说话,因为他们只是想知道“到底怎么办”罢了。而他失业、卖房、离婚、遭遇官司的事情,甚至没有告诉父母,因为父母一定也只会问他“那你要怎么办”。
如今,对着几乎是陌生人的杨渐贞,他反而能听着、说着这样闲聊的话语,与工作、未来、薪水、职称都毫不相干的话题,这是他人生从未有过的体验。
“非哥,非哥,那我们明天去买点植物来养,好不好?”明止非洗碗的时候,杨渐贞站在他身侧不远处,问他。
“是我去买吧?你又不能出门。”明止非笑道。
“是啊,是你去买。不过我要是能走的话,就要跟你一起出门。”
“太危险了,你还是老实在家里呆着吧。你要是被人揍了,也指望不上我,我顶多就帮你报警。”
“真无情。”杨渐贞哈哈大笑起来。
“我明天去买吧,后天我不在家,我多买点菜放着,你自己吃。”明止非对杨渐贞说。
“咦,你要去哪里?”
“后天开庭。”
“你吃官司了?”
“嗯。开庭后如果要赔很多钱,我们俩接下来就都要喝西北风了。”明止非道。
当他意识到自己可以用开玩笑的语气说出这件事的时候,明止非有些惊讶——这件事有那么微小吗?困扰了他这么长时间的灾难性事件,他竟然可以用这样的语气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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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关于手术室人际关系的描写纯属虚构,切勿与现实挂钩)
第14章
14
杨渐贞睡醒时,房间里仍然开着空调,温度是26摄氏度,调节成了睡眠模式。这是他最近一个月来,第一次睡觉时开了空调——或者说,不是他开的,是那位接收了他的大哥开的。
前天下午开始,那位奇怪的大哥明止非就开始愿意和他睡在一张床上了。此时此刻,明止非已经不见了,杨渐贞竖起耳朵,也没有听到外面有人活动的声音。他看了看闹钟,已经是早上九点多了。
前天晚上,看似声势浩大却虚晃一枪从几百公里外略过的第18号台风,只给前海市带来了无尽的闷热。明止非说天气太热了,与其开着门窗睡觉,不如关上门,打开空调。他们试了一下空调,空调能制冷,可是散发出了一些灰尘味儿。杨渐贞说要把空调拆下来清洗一番再使用,明止非便露出了迷茫的神情。
自己做饭只吃清水挂面加点盐或者酱油,可以把自己饿到低血糖,衣服裤子不仅不合体,而且破了洞还浑然不觉,戴着不仅毫无审美甚至可以说极为丑陋的眼镜,剃着大概是路边快剪随便修剪的圆寸头,这种生活能力约等于零的人,竟然可以活到三十几岁。
是的,昨天他问了明止非,明止非说自己今年三十六岁。因为第一次见面时,他穿得过于像那种中年上班族,面如金纸地倒在地上,还戴着奇怪的丑陋眼镜,当时的杨渐贞判断失误,以为他已经四五十岁了。
过于强烈的第一印象使得杨渐贞并没有及时修正自己对他年龄的判断,直到杨渐贞住到明止非家里,看见了他摘下眼镜的样子。
没有眼镜遮挡的脸从骨相到五官到皮肤到颜色,无一不是极好的,甚至可以说是顶级的美貌,不穿那套丑衣服,哪怕仅仅是换上睡衣,他的模样都已完全不同——杨渐贞识人无数,在这之前还是某个演艺直播公司的老板,专门发掘和包装网红,他承认自己这一次确实把人看走眼了——但是,除了某些猎奇向的网红,现实中他确实也从来没见过条件这么好还把自己使劲往丑和挫里折腾的人。
在夜场做酒品销售时,每天晚上几乎都会面对各色各样的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杨渐贞早就练就了一副看人的眼光,客人有什么心思,他几乎在一个眼神中都能觉察,并很快做出反应。如果不是他有这样来事儿的本领,长得再好看,在夜场的营业额也不可能做到最高,而且是不参与下半场活动的头牌。
当年的夜场还是可以有下半场的——在夜场消费完上半场后,如果客人想和酒水销售继续联络感情,就会进行一对一的消费。这样的消费,收费是由店铺收,再给销售提成,所以老板会费尽心机鼓励销售下半场继续上班,而大多数销售在下半场活动还会另外收客人小费,如果有心想赚大钱,不做下半场的工作是很难的。杨渐贞在入行半个多月转正后,第一次对一位客人服务了下半场以后,那位客人对他的老板说,她会经常来找杨渐贞,也会捧他的生意,他可以接受其他人指名进行上半场酒水销售,但不许再跟其他人去下半场。
因为这位客户有些来头,夜场的老板都忌惮她几分,勉为其难地答应了她的要求。杨渐贞心想:反正伺候一群人也是伺候,伺候一个人也是伺候。他也知道自己既然已经踏入这一行了,势必也只能一条路走到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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