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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侯爷只想跑路[穿书]——酒晚意

时间:2026-03-03 10:37:15  作者:酒晚意
  洛檐抿紧发干的唇畔,压下喉间的哽咽,他的幼妹已经很久不能说话了,他嗯了一声,“哥哥带你回家。”
  洛枝横虚弱抬起手,想要抱住他,却恰好碰到了他背后一支尚未拔出的箭杆尖端。洛檐浑身猛地一颤,牙关紧咬,竟生生没发出一点声音。
  洛枝横的声音很小,“哥哥又受伤了。”
  “没关系。”洛檐抬手按住她的手,掌心的温度透过染血的衣料传过去,“兄长并非常人,受伤了也会很快愈合。”
  “可兄长会疼。”
  洛檐鼻尖陡然一酸,喉间泛起涩意,少年沉声道:“只是疼一点,没关系的。倒是横儿,喝了这么久的苦药,一直被病痛折磨,很难熬吧。”
  过了一会儿,洛枝横的声音渐渐低了下去,带着浓浓的疲惫与不舍:“哥哥,你太累了……若有来世,别再这么辛苦了……”
  “哥哥不累。”洛檐立刻回道,缓缓收紧手臂。
  “哥哥下辈子……不要再是不死之身了……”她的声音越来越小,仿佛随时会消散在风里,“做一个普通人就好……那样哥哥就不用……一直去战场了……”
  洛檐的泪水终于控制不住地滑落,混着脸上的血污,他说:“兄长答应你。”
  洛枝横问:“我们快到家了吗?”
  洛檐喉间发紧,压下翻涌的酸楚:“嗯,快了,就快到了。横儿再坚持一下,兄长这就带你回家。”
  洛枝横应了一声:“…好。”
  慢慢的,洛檐感觉到,那双一直勉强环在他腰间的手,无力垂落下去。
  他的背后,再无声息。
  洛檐唤了几声,没有回应。
  回应他的,只有呼啸而过的风声和越来越近的追兵呐喊。
  温热的泪水,如同决堤洪水,瞬间涌出眼眶,混合着血与汗,沿着他的下颌,一滴一滴,砸落在手背上。
  洛檐的战马冲出了重围。
  漫天黄沙卷着浓重的血腥气扑面而来,视野一片昏黄。
  这般下去,他们会全军覆没,而前方便是黑风口。
  他勒住马,缓缓停下。
  洛檐将妹妹的遗体抱下,交付给一名亲兵,嘱其安葬,让他们先走,自己断后。
  将士们不肯,他却已转身,提剑立于这片染血的土地中央,染血的银甲在昏黄的天光下折射出光。他反手,缓缓抽出了那柄玉灵剑。
  四面八方,西漠残军与起义军汇成一股黑色的洪流,朝着他这孤零零的身影汹涌而来。号角声呜咽,旗帜招展
  少年提起长剑,迎了上去。
  剑光如匹练,在敌阵中翻飞。他感觉不到疼痛,肩胛被敌刃划开口子,鲜血汩汩涌出,他只是踉跄了一下,便又稳住身形,继续挥剑。
  意识因失血和疲惫而昏沉,往往仅倒下片刻,那双染血的眼睫便又顽强地掀起,眼底燃烧着不屈的火焰,支撑着他再次站起,再次厮杀。
  他不知道自己杀了多少人,身上的伤口添了一道又一道,银甲早已被鲜血浸透,分不清是敌人的还是自己的。
  直到最后一丝力气耗尽,他再也支撑不住,膝盖一软,重重地跪倒在堆积的尸山之上,连抬起一根手指的力气都没有了。
  玉灵剑“当啷”一声脱手落地。
  他最后看了一眼身后的方向,接着,身体向前倾倒,陷入了无边的黑暗。
  不知过了多久,也许只是一瞬,也许是永恒。
  一道沉稳的脚步声,缓缓由远及近,剑尖拖在地上,发出令人牙酸的刮擦声。
  那人在他身前站定,阴翳笼罩而下,寂静中,忽然响起一声低笑,带着难以言喻的意味:
  “洛檐,世人皆说你是常胜将军,大熙不败的神话。”
  “你说得动昭国皇帝,让两国止戈建交;挺得过北境酷寒,熬到他们举旗投诚;降得住钟离烬月,让他为你迷的神魂颠倒。”
  那人的语气带着一丝赞叹,一丝讥讽,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忌惮。
  “你这样的人,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怎么就……死在这里了呢?”
  洛千俞想睁开眼看看是谁,可眼皮重得像灌了铅,他用尽最后一丝意志,强撑着,视线模糊地向上望去——
  待看清了那人的装束,竟是起义军的打扮。
  而那张脸……
  竟与当日将他拒于京城门外、口诛笔伐的“忠臣”刘秉,长得一模一样!
  心中巨震,下一秒,一股尖锐至极、从未有过的剧痛,猛地从心口传来!
  “噗嗤——”
  冰冷的玉灵剑,精准无误地,彻底刺穿了他的心脏。
  …
  …
  钟离烬月曾与他说:“阿檐,不要把自己逼得太紧、太累。”
  可他身负重担,从不能停。
  如今,他终于要停下了。
  只可惜,未能再见父母容颜。
  亦未能赴约,与哥哥成亲了。
  纷乱细碎的记忆如同潮水涌来,自小到大,他时常听到一些声音。
  钦天监的老者叹道:“洛檐,天道之子也。”
  严厉夫子携戒尺道:“洛檐,难道你也想当个浪荡纨绔不成?”
  军营中的同伴笑道:“洛檐?哈哈,那位可是不死之躯,胳膊断了都能接上!”
  期望深重的父亲道:“洛檐,勿要浪费你的资质。”
  皇帝冰冷的旨意道:“洛檐,北境一战,务必胜利归来。”
  ……
  那些声音,从四面八方而来,交织成一张无形的大网,将他紧紧缠绕。
  那个意气风发、红衣骏马的少年状元郎,不知何时起,眼里再无神色。
  做洛檐太苦了。
  这二字承载了太多期望、太重责任、太沉枷锁。
  只有作为“洛千俞”之时,他才得无拘无束,是真正的快活。
  若有来生,他不想再当洛檐。
  若有来世,他只想是洛千俞。
  风声掠过。
  万籁俱寂。
  *
  *
  洛檐身死,天地同悲。
  此后数载,西漠与大熙交界之处,连降罕见暴雪,风雪呼啸,酷寒封途,风暴凛冽不绝,似诉诸不公,为世间亡灵长鸣。
  ……
  江南水乡,一间僻静的书斋内。
  年轻的秀才苏鹤,从一位游历归来的说书人那里,听完了关于那位曾经名动天下、最终却含冤埋的故事。
  说书人言罢,满堂寂静。
  唯有苏鹤,泪落潸然,久久难平。
  当晚,苏鹤回到宅中,心潮澎湃,辗转反侧。他点起油灯,在昏黄的光线下,铺开宣纸,研好浓墨。
  终是执起笔墨,一股强烈的冲动驱使着他,他不能任由这样一个人物,就这样被风雪掩埋,被时间遗忘,被权势篡改。
  他要用手中之笔,将这波澜壮阔、爱恨交织、充满不公挣扎的故事,著成一书。
  为那位少年将军,争一个身后名,留一段不朽传说。
  他提起笔,蘸饱了墨汁,神情庄重,想了想:“书名就叫——”
  苏鹤沉吟片刻,笔下如有神助,落下了两个大字:
  《追鹤》。
  只是,“洛檐”这个名字,彼时已属禁忌,讳莫如深。书中主人公的名字,自当改换。
  可唤作什么好?
  苏鹤蹙眉沉思,目光无意间扫过窗外,月色如水,清冷孤高。
  他脑中灵光一闪,这个名字,需得一个清越如玉、不染尘埃的气质,不曾被俗世玷污的纯粹风骨。
  苏鹤眼睛一亮,不再犹豫,提笔,于稿纸开端郑重落笔,他低声道:“那就改成——”
  两道清隽字迹徐徐浮现:
  「闻钰」。
  作者有话说:
  评论区很多伏笔大家挖的都对,比如:
  1.小侯爷当初平反的冤屈,其实都是自己遭受的,例如击鼓鸣冤,恢复名誉,千年雪莲,赢回传家玉佩,烧毁卖身契……看似救赎闻钰,实则在救赎当初的自己。
  2.因为小侯爷是主角,所以每一次他干扰闻钰的原书剧情,剧情就会转移发生在自己身上。
  因为这本来就是他的故事。
  3.所以就有了万人迷属性转移,假闻钰,真洛檐。
  4.前文皇帝心中生疑,拿到的那封发往九幽盟的求救信,乃小侯爷笔迹,就是本章这封血书
  5.不是水仙文。
 
 
第145章 
  《追鹤》一书经岁月淘洗, 屡历波折,终在民间蔚然成风。
  其故事之跌宕,情谊之复杂, 人物之鲜明, 使之成为传世经典,为无数读者所津津乐道。
  时移世易,这段故事流转至现代。
  夜色倾覆, 光幕璀璨。
  一处宿舍楼天台上,洛千俞正倚着栏杆, 就着远处斑斓的灯火,他垂眼, 一边咬着手里便利店的面包, 一边翻读着那本《追鹤》。
  他看得入神, 并未留意到口袋里的手机震动。响了好几声, 才随手将书放到石台上, 摸出手机, 屏幕上显示着“老爸”。
  “喂。”洛千俞咬着面包, 声音有些含糊。
  电话那头传来洛万生的声音,问他大学适应的如何, 叮嘱他添衣吃饭, 洛千俞一一哼应着:“知道了……下周回家吃饭……宿舍挺好的, 真不用开车过来接我……嗯,挂了。”
  通话结束, 他将手机塞回口袋, 重新拿起那本《追鹤》,却似乎没了继续看下去的心思。
  他双臂撑在冰凉的石头栏杆上,望着天台下车水马龙、流光溢彩的城市夜景, 微凉的夜风拂起他额前细碎的黑发,远处城市喧嚣,此处一片孤寂。
  他闭上眼,长睫在眼下投下浅淡的阴影,似乎在感受这片刻的宁静。
  一阵稍大的风忽然袭来,吹得他衣角翻飞。
  旁边那本《追鹤》的书页被风刮得“哗啦啦”作响,急促地翻动起来。
  “哎!”洛千俞低呼一声,眼见着这书被风吹走,连忙伸手去接。书是稳稳接住了,可另一只手上咬了一半的面包却脱手而出,直直地坠下了数层楼的高空。
  正暗自懊恼,却蓦然察觉,身后传来一丝极细微的风声。
  脖颈后的碎发被一股不同于自然风的、带着某种清冽气息的微风拂过,带来一阵微痒。
  洛千俞身形一顿,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窜上脊背。
  他下意识回头——
  瞳孔在瞬间缩紧。
  只见自己身后,不知何时,竟凭空多了一个人影。
  那人竟是一身古装,衣袂在夜风中微微拂动,华美神秘。他墨发如瀑,仅以一根简单的玉簪束起部分,面容俊美得近乎虚幻,仿佛从古画中走出。
  而最惹人注目的,是他眉心一点殷红如血的朱砂痣,那形状竟隐约如同凤纹,缀了神性。
  那人就那样静静地站着,垂眸看着自己。
  他眼神深邃,亘古寒潭般,其间翻涌着洛千俞看不懂的、近乎复杂到极致的情绪。
  然而,更让洛千俞诧异的是,这人的身影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透明、稀薄。
  ……仿佛随时会融入这夜色之中,消散不见。
  洛千俞喉结不自觉地滚动了一下,心头狂跳。他几乎是出于本能,伸出手,朝着那即将消散的身影抓去——
  预想中穿透虚空的触感并未传来,他的指尖,竟真的触碰到了衣料!少年喉结一紧,握住了那袭黑裳的袖角。
  那即将消散的身影也因这突如其来的触碰猛地一震,虚幻的迹象骤然停止。
  对方似乎也瞳仁一紧,略带震意地看向自己,继而垂眸看向那只紧紧攥住自己衣角、修长白皙的手。
  两人目光相对,眼中皆有诧异。
  就在洛千俞抓住那古装男人衣角的瞬间,一股巨大的、无法抗拒的吸力猛地传来!他眼前一黑,只觉得天旋地转,仿佛整个时空都在扭曲、崩坏。
  下一刻,身后被他遗忘的那本《追鹤》无风自动,书页疯狂地翻涌起来,发出“哗啦啦”的急响,纸页间竟隐隐有流光闪烁,电光火石。
  紧接着,洛千俞彻底失去了意识。
  ……
  不知过了多久,意识缓缓回笼。
  洛千俞费力地睁开眼皮,映入眼帘的却不是宿舍天台的夜空,而是模糊的、晃动的光影,以及……略显低矮的视角。
  他看见不认识的面孔,皆着古雅衣冠,正垂眸哄他、逗他,眸中宠溺满溢。
  他试图动弹,却发现自己的身体软绵绵的,不受控制,只能发出“咿咿呀呀”的声音。
  他惊愕地意识到——
  自己竟然变成了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婴儿!
  通过断断续续听到的对话和周围人欣喜若狂的反应,他渐渐明白,他穿书了。
  穿的书正是那本他刚读了个开头的《追鹤》!
  他成为了这个时代镇北侯府的世子——小侯爷,洛千俞。
  听闻洛家求子艰难,他的降生如同天赐,被全家上下如珠如宝地捧在手心,是名副其实的“金疙瘩”。
  等到他稍微长大些,手脚有了些力气,一个念头莫名驱使着他,他趁着乳母不注意,偷偷摸向桌案上的一把小裁纸刀,用指尖轻轻碰了一下锋利的刀尖——
  一丝细微的痛感传来,渗出了一点血珠。
  他紧紧盯着那处小伤口,心中莫名地紧张。
  然而,伤口并没有如他潜意识里害怕的那样迅速愈合,过了好一会儿,依旧保持着原样。
  ……没有自愈能力。
  太好了!
  他心中莫名冒出一样一个念头,连自己都不知从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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