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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侯爷他祸乱朝纲!(穿越重生)——鱼西球球

时间:2026-03-05 20:13:00  作者:鱼西球球

   《小侯爷他祸乱朝纲!》作者:鱼西球球

  文案:池舟穿进了一本复仇虐渣爽文里,很不幸,他是千渣万渣里的第一渣。
  原主此时已经完成了【宫宴上对美强惨男主一见钟情,强抢皇子,仗着自家祖上开国元勋、父兄早死、孤儿寡母令太后怜惜的优势,强行让一个天潢贵胄嫁到他府上当起了侯夫人,再无夺嫡的可能】等所有作死的先决条件,只等剧情进行到最后,男主大权在握,将他阉了扔进狗圈,豢养足足七七四十九天才凌迟而死。
  池舟:“……”有的人活着,但他已经死了。
  洞房前夕,池舟收拾好包袱,翻墙逃跑,被看门的狼狗吓回来,卒。
  洞房当天,池舟去迎亲,半路偷跑,被巷子里的流浪狗吓回来,卒。
  洞房当夜,池舟冥思苦想,最后隔着盖头问他的新婚妻子:“商量件事,我告诉你是谁害得你嫁给我,你别杀我行不行?”
  谢鸣旌:“……?”圣旨不是你撒泼打滚求下来的吗?
  -
  谢鸣旌在冷宫长大,自幼见惯了人情冷暖、世态炎凉,这世上所有人在他眼里只有两种:有利用价值的、利用完了的。
  他太擅长将一切不利的条件变成对自己有利的,精于走一步算十步。所以当他清楚继续待在宫里已经没有任何作用的时候,谢鸣旌果断设了个局,让自己“嫁”进了侯府。
  可是新婚之夜,他名义上那位纨绔浪荡、不学无术的相公捏着手,小心翼翼地跟他说:“我告诉你是谁害得你,你别杀我行不行?”
  眼前是被红盖头遮住的一方狭窄天地,青年音色清朗干净,带着几分强行伪装出来的镇定。
  谢鸣旌突然觉得有趣,缓缓勾起唇角:“好。”
  -
  美强惨小可怜男主有点不对头,甚至有些崩人设。
  具体体现在他一日日荒废的筹算、一天比一天懒惰的赖床、一夜赛过一夜的荒唐无度上……
  不对劲,很不对劲!
  在又一次谢鸣旌想要动手杀掉一个无关紧要的小反派时,池舟象征性地劝了一句,谢鸣旌立马转脸垂着眼睛望他,神态可怜又无助:“舟舟知道的,我自幼没了娘亲,他骂我是个野孩子……”
  池舟下意识哄人,哄着哄着哄上了床。
  第二天清醒后,池舟揉着酸痛不已的腰,坐在床上沉思良久,深觉自己入了圈套。
  饶是这般,谢鸣旌登基后,还有大臣上奏,明里暗里说池舟骄奢淫逸、祸乱朝纲、不安于室、勾得皇帝日日耽于美色。
  池舟气了个半死,看向罪魁祸首:“狗吧你是?”
  谢鸣旌笑意温柔,毫无心理负担地点头,冲着他唤:“汪!是舟舟的狗。”
  池舟:“……”
  本文又名:《论我两次逃婚未果最后娶了一条狗的故事》
  文案存档于2024.02.21
  内容标签: 宫廷侯爵 情有独钟 甜文 穿书 轻松
  主角视角池舟互动谢鸣旌
  一句话简介:呸!才没有!
  立意:挣脱灵魂的缺口相爱。
 
 
第1章 
  人间二月,草长莺飞。
  惊蛰过后,连绵数日的乌云被一场春雨敲散,暖融融的日光透过云层落下,园子里樱花开得正盛。
  池舟睁开眼睛,抬手遮了遮略有些刺目的阳光。光影透过树缝和手指,再抚上眼皮的时候,已经温柔得像是一个吻,不带一丝一毫侵略和强势,池舟却还是没忍住轻轻叹了口气。
  三天了。
  他来到这个既不陌生也不熟悉的世界已经三天了。
  三天前,他从一间奢靡温香的房间里醒来,身边倒是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人,可身上衣服却有些凌乱,床边歪七扭八地倒了几只空酒壶,蜿蜒的酒渍顺着地板流进木头的缝隙里,加深了几分颜色。
  宿醉的头疼甚至让池舟一时间没反应过来这是哪里,他又为什么在这。
  衣服繁琐得厉害,他不会穿,只随便从椅背上捞了件看起来很厚实的外袍虚虚套在身上,便打开门走了出去。
  他最开始以为是昨天项目组开庆功宴,被底下那群实习生灌了酒又送进了某间古风主题酒店。
  可等过往的风从楼内小窗吹过,带来一阵浅淡的脂粉香,有身姿曼妙的古装女孩打着哈欠从隔壁房间出来,见到他先是愣了一瞬,旋即自然而然地笑着打招呼:“侯爷早上好,昨晚歇得怎样?”
  池舟:“……”
  池舟脑子一下炸了,那点残留的酒意被风吹散,又被女子柔美的嗓音击溃,彻底醒了。
  不是?
  这哪?
  他在干什么!?
  池舟顿觉人生观受到了冲击。
  而等他被找过来的小厮整好衣服领上马车,好不容易接受自己好像穿越了、原主还可能是个夜宿青楼荒唐离谱的权贵子弟人设,紧接着就被对方下一句话给震得魂不附体,恨不得穿回去加班猝死,也好过在这里提心吊胆地过活。
  小厮微妙地瞄着他,说不清有几分劝告几分谴责,小声嘀嘀咕咕:“少爷,婚期都近了,您怎么还能夜不归宿睡在梨香苑呢?这要是让陛下和六殿下知道了,这亲还成不成啊……”
  霎时间,宛如天雷滚滚,轰得池舟连说话的力气都没了。
  他缓了好久,脑海里闪过一大段一大段数据流组成的文字,尝试做最后的挣扎。
  池舟探过身,伸手扶住车门,艰涩地问:“六殿下,叫什么名字?”
  小厮多少有点莫名,却还是老老实实地说了:“殿下尊名谢鸣旌,少爷,您可千万别在成亲后问殿下叫什么呀。”
  ——那也太会惹人生气了。
  虽然他们家少爷本来就不是什么记性好的人。今儿在青楼点了小倌陪酒,揽在身边谈笑调情,明儿在街上碰见,转脸就不记得对方姓甚名谁,在哪家楼里招客了。
  但这种对待青楼小倌儿的轻慢态度,怎么说也是不该用在皇子身上的。
  明熙一边在心里漫无目的地想着,一边驾着马车从清早的闹市上穿过,浑然不觉他家少爷在后面人已经快去了一半了。
  池舟轻声重复着谢鸣旌的名字,面色惨白地回忆起前段时间实习生错发过来的一本小说。
  《鸣旌》,一本美强惨复仇流男频小说,主角名字好巧不巧便叫谢鸣旌。
  好死不死,这本书里有一个反派名叫“池舟”,是一位侯爷。
  跟方才楼里姑娘对他的称呼一模一样。
  池舟到现在还记得当时实习生发过来又快速撤回的一句话:这本文里有个炮灰跟我们组长同名诶,你说我要不要提醒他全文背诵?[纠结.jpg]
  要不是因为这句话,池舟是死也不会去搜《鸣旌》,并且读下去的。
  谢鸣旌,大锦朝六皇子,生母为掖庭一洒扫宫女,因帝王酒后乱性,侥幸孕育龙胎诞下皇子,封为贵人。
  但其既无姿色、也无才情,很快就被皇帝冷落,郁郁而终。
  而在她死前最后几年,又因过失被皇帝打入冷宫,连着当时不满三岁的六殿下一起在冷宫艰难度日。
  这是很不寻常的一件事,常理来说,就算后宫妃子惹怒皇帝连累皇子,一般也不过是将其过继到其他妃子名下,换一个养母继续抚育;便是不让后妃抚养,皇子所也有的是乳母嬷嬷,总不至于让小殿下一个人踽踽独行。
  哪怕生母真的罪大恶极、罪无可赦了,对未成年皇子来说,最严厉的处罚顶多是从皇家玉牒中除名,过继到宗亲名下,再无储位继承权。
  放任一个皇子在冷宫里长大,简直闻所未闻,一时叫人分不清这究竟是彻彻底底的放养,还是某种不言而喻的保护。
  帝王圣心不可测,但一道轻飘飘的旨意下来,落到小殿下身上的便是还没记事的年纪就学会了向奴才卖笑换一点没馊的粮食、不到桶高的身量就知道一盆盆打着冰冷的井水回房烧热,替母亲擦拭冻伤流脓的双手……
  人这一生中最该无忧无虑的童年阶段,在谢鸣旌身上全是本不该有的苦难。
  池舟后来等更新的时候又重刷过几次,每次开头男主幼年时期在冷宫生活的章节他都是跳着看的,实在是看不得一只软软糯糯乖巧懂事的小团子受那苦。
  直到生母李氏死在冷宫里,宫里比谢鸣旌更小的皇子都能倒背三字经了,他开始想办法出冷宫进上书房,池舟才能看下去。
  因为那之后的剧情总算在纯粹的虐男主之外,加入了一些打脸虐渣的微小爽点。
  至于什么冷宫里仗势欺人的奴才、上书房骂他杂种的皇子、教习时故意用鞭子抽肿他手的师傅……
  那都是开胃小菜,不值一提。
  第一个能正儿八经被称作反派,被男主算计致死、不得善终的——就是“池舟”。
  宁平侯府小侯爷,往上数五代,先祖是随大锦太-祖打天下的开国元勋,祖父是战死沙场镇守边疆的封疆大吏,父兄皆是精忠报国、提携玉龙为君死的赫赫名将。
  池家自大锦开国以来,光是死在战场上的先辈就有八男三女足足十一人,不可谓不是满门忠烈。
  可惜好竹出歹笋,到了原主这一代,能当家的男丁死了个干净,女眷又被勒令不得碰刀枪剑戟、斧钺棍棒;顶上倒是还有一个长兄少年成名,刚过十六岁就被封了将军,却在剿灭蛮夷的战争中不幸被流箭划伤,沾了毒气,不到弱冠便死在边疆。
  消息传回锦都,宁平侯府上下缟素,老夫人听闻噩耗卧床不起大病三月。
  大概是为了给老夫人冲喜,也或许是圣上感怀宁平侯府忠烈,丧事刚一办完,便破格让当时年仅十岁的原主袭了爵,成为锦朝历史上最年轻的小侯爷。
  老夫人、夫人自是不敢再让原主习武练剑,唯恐含在嘴里都怕化了;皇帝对这位小侯爷更不必说,不仅吃穿用度一应从宫中私库拨给,还三天两头召其去宫里小住,简直当亲儿子待。
  ——也不对,亲儿子也没原主待遇这么好的。
  不考校功课、不要求骑射,由着他性子,想学什么学什么,想玩什么玩什么。
  大冬天的说一句馋岭南的荔枝了,陛下就能连夜派人从锦都城出发,疾驰三千里,累死八匹马,只为在除夕宫宴让宁平侯府餐桌上多上一道旁人都没有的荔枝炖肉。
  承平帝曾在宁平侯府老夫人病时殷切许诺,将以天下之宝抚养池舟,只要这天下一日姓谢,便有宁平侯府一日锦绣长安。
  便是这样金尊玉贵,家里宠、宫里疼的,养成了原主一身骄纵纨绔性子。
  笔墨不通、骑射不精便罢了,竟然行事荒唐、蠢钝如猪。年纪轻轻声色犬马、酒色财气,当之无愧帝都第一纨绔,无半分可取之处。
  平日里出入烟花柳巷、秦楼楚馆,闹得再荒唐总有家室门第在那撑着,出格不到哪儿去。
  可是千算万算,大锦朝也没一个人想到他竟垂涎美色到了强求皇子为妻的程度。
  更令人瞠目结舌的是,这样匪夷所思、说出来都合该被砍头的请求,承平帝居然只是思考一晚便答应了。
  他答应了!
  池舟看文的时候把这当笑话,吐槽了一下作者的剧情设置倒也就过去了。可等他自己穿到了书中,成了那个没脑子的反派,池舟一闭上眼睛就能想到原文中原主最后的下场。
  【池舟在监牢里待了多少天他已经记不清了,最开始还能在墙上画正字记时,可等十指皮肉也被削干净,露出森森白骨后,便再也没办法动作了。
  不时有狗吠声在角落响起,和铁链碰撞的声音相错,给人一种随时会被它扑上来撕咬的错觉。
  或许也不算错觉,毕竟从胸口到手臂、从大腿到脚背,池舟身上割下来的每一块肉都喂了那条名叫金戈的狼狗。
  按理来说人养的宠物是不该吃人肉的,但谢鸣旌是个疯子,养宠便也疯得不像话。
  他不在乎什么宠物吃了人肉,会不会反过来噬主的忌讳,他只在乎能不能给他的仇人以最严酷、最屈辱、最令人胆寒的方式死亡。
  不得不说,至少在让池舟死这件事上,他做到了。
  先是宫刑,再是凌迟,人施以极刑,狗啃食皮肉。整整四十九天,日日夜夜被当作牲畜、被视作食物,与一条饿红眼嚎吠的狼犬共处一室,谁都会疯。
  眼睛早已被血糊得看不见了,耳朵倒是没被割下来,以至于到了最后的最后,池舟竟然听见铁门被打开的声音,那条凶得不行的狼犬倏然小了声,低低地呜咽了一下,简直像是某种对更高同类者的臣服。
  阴暗潮湿的囚笼连气味都是腥臊的,可那人只来一趟,便有人在四角点上了名贵熏香,做污秽泥泞之上一层悬空的精美绸缎,好似这样就能蒙蔽人的眼睛。
  池舟便终于听见这些天来,除狗叫外的唯一一句人声。
  声如戛玉敲金,甚至带了几分笑意,却勾着丝丝缕缕的凉薄:“池舟,朕来送你一程,也不枉你跟我……”
  “夫妻一场。”】
  池舟将手从眼睛上拿下来,他这三天做了太多场一模一样的噩梦,总在最后谢鸣旌到天牢拿起刀割上原主喉咙的时候醒来。
  最开始害怕得整夜睡不着,要点上蜡烛抱住膝盖蜷在床上盯着燃尽,天明时才能囫囵睡一场。
  到后来发现比起逼仄阴暗的卧房,竟然还是幕天席地有阳光的地方更安眠一些。
  只可惜,还是会做噩梦。
  池舟又叹了口气,从树下站起,拍了拍衣服上沾染的泥土,不受控制地想:
  得跑。
  还是得跑,这亲成不了一点。
  否则,不等他走到原主的最终结局,就会因为终日惶恐和睡眠不足死掉。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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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文啦!好久好久好久不见!!![撒花]
  每天中午十二点日更,不更会请假.
  (是的没错,今天中午还有一章,哼哼~[墨镜])。
  希望大家看得开心,评论区给宝宝们发红包~[元宝]
 
 
第2章 
  跑路这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难得不行。
  且不说池舟对这个世界陌生得只认识原著中花笔墨描述过的几个地点,光宁平侯府上上下下那么多双眼睛盯着,就不可能放任一个侯爷平白无故的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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