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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制包办婚姻,从我作起(近代现代)——南鹤北雁

时间:2026-03-29 12:19:45  作者:南鹤北雁
  “你怎么知道?”乐逍说着,悄悄往他的方向挪动步子。
  “逍逍,我没有开玩笑。”
  “我控制不了我自己。我不知道我会做出什么事情。”
  “之前没生病的时候,我已经伤害过你了……现在,我更没办法保证,不会再伤到你。”
  他越往下说,头越垂越低,几乎要彻底埋进胸口。他的身影随着动作,不复往日的高大坚强,反而像个无家可归的孩子,失去了最后的庇护。
  “你转过来。”
  叶既明不为所动。
  “叶既明,你转过来,看着我。”乐逍又重复道。
  他终于缓缓转过身来,像个做错了事的小孩,不敢面对濒临暴怒的家长。
  “我只是来给你注射药物,然后我就走。”乐逍举起手里的药剂,声音冷冷的,“你曾经伤害过我,也包容过我、爱过我。我没有伟大到要自我牺牲,但我也做不到袖手旁观。”
  “所以你不要再赶我走。配合一点。”
  叶既明的嘴唇动了动,却没有发出声音,任由乐逍一步步靠近。
  越往近走,雪松信息素的气味便越浓烈,几乎是从四面八方扑过来。乐逍的腺体也开始隐隐作痛,被雪松气息勾得燥热难耐。
  他屏住呼吸,站定在叶既明身前,彼此几乎是肌肤相贴。
  伸手拨开病号服的衣领,露出后颈处的腺体,乐逍不由自主地倒吸了一口气。
  千疮百孔。
  叶既明的腺体上布满了细细密密的针孔,年代久远的已经变成了褐色,留下一个小小的针眼,时间近的还是暗红色,有几个结了痂,似乎是打过针后有血珠冒出来,被人不甚在意地盖过了。有一处皮肤都有些发紫,大约是打过针后处理不当,青了一片。
  乐逍看得头皮发麻,一动不动地呆在原地。
  留下这么多针孔,他又扎了多少次针呢?
  密密麻麻的针眼仿佛也扎在了乐逍的心口上,把一颗饱满鲜活的心脏扎成了筛子。心中盛的酸液从满面针孔里渗出,流了满地,仿佛一颗腐烂的柿子。
  久久没感受到针头落在腺体上的刺痛,叶既明微微回头:“逍逍?”
  手里的注射器悄然落地。
  “逍逍?”望着乐逍失神的模样,叶既明弯下.身去捡注射器,“怎么了?”
  “别捡了。”乐逍忽然出声道。
  “标记我吧。”
  “叶既明,标记我吧。”
  叶既明的动作顿在了半空中,僵硬得一动不动。
  足足沉默了一两分钟,他才终于回过神来,一字一顿地道:“逍逍,不可以。”
  “为什么不可以?”乐逍步步紧逼,“医生都说了,缓解症状最好的方式就是标记。我已经同意你标记我了,为什么不可以?”
  叶既明只是缓慢地摇头:“不可以。”
  “针头被污染了,你去找医生换一支吧。”
  “其实我也已经好多了,你再多留一下下就好了。”
  “什么都不用做,留在这里就好。”
  乐逍静静地听着他的话,随后继续问道:“为什么不可以?”执拗得像个孩子。
  “我是你的适配者,标记我可以最大程度地缓解你的病情。目前为止我们也还是法律意义上的伴侣,作为你的配偶,我也有义务在你有困难的时候提供帮助。”乐逍沉着眉头,冷静地道。
  “逍逍……”
  “你究竟在怕什么?!”他一把扯下自己的衣领,露出白皙光洁的腺体和半边肩膀,白瓷般的皮肤闪着叶既明的眼。
  “我说了那么多次让你标记我,你却始终不愿意,究竟是为什么?一个临时标记而已,就那么令你厌恶吗?!”
  “不是的!”叶既明立刻慌了神,一把抱住乐逍,“逍逍,我不是这个意思!”
  “我只是……”
  他紧紧搂着乐逍的身体,将脑袋轻轻靠在乐逍的肩膀上,牙齿离他的腺体不过毫厘。炽热的气息喷洒在腺体上,激起一片鸡皮疙瘩。
  电光火石间,乐逍忽然就懂了他没说出口的话。
  逍逍,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不想让你因为我,委屈了你自己。
  傻子。他在心里骂道。
  他伸出手,摁住叶既明的后颈,几乎是在逼迫他:“快点,标记我,现在。”
  傻子,我才没有委屈自己。
  我在心疼你啊。
 
 
第35章 ·临时标记
  乐逍从来不知道,原来标记是这种感觉。
  牙尖刺破柔软的皮肤,有一瞬间针扎似的痛感。被咬破的皮肤冒出几滴血珠,在白皙的腺体上更显得刺眼,仿佛雪地里的一串朱砂墨。
  血滴被轻柔地舔舐干净,他闻到了自己信息素的气味。
  起初是淡淡的,像花盆里的薄荷幼苗,叶片上还挂着清晨的露珠;而后越来越浓,薄荷叶被摘下来,泡进了柠檬水做成了饮料;最后,薄荷的气息浓得仿佛一颗被骤然咬破的薄荷爆珠,或是有人在房里投了一颗薄荷味的炸弹。
  乐逍几乎不敢想象,如果连他自己都能闻到如此明显的气味,病房里信息素的浓度该有多高。
  随后他便感受到了叶既明的信息素,源源不断地注入腺体。
  他自认已经足够熟悉叶既明的信息素。在录节目时、热恋期时,他每天都能嗅到雪松的气息,时而温暖如壁炉中噼啪燃烧的松木,时而清冽如林间枝头的薄雪。
  然而如今他才知道,叶既明身边萦绕着的信息素、唇齿交缠时唾液中的信息素,与这完全不是一个量级。
  雪松气息如凛冽的清泉,冲刷过全身的每一条血管、每一根神经,仿佛一盆冷水从头浇到脚,不容置疑地将他唤醒。两种信息素的气息在体内相遇,横冲直撞,势均力敌。清冷的雪松如浪潮席卷而来,压过了辛辣的薄荷,也顺势扑倒了体内燃烧的燥热火苗。沉稳温和的木质香又仿佛给篝火添了把柴,愈演愈烈。
  手指不自觉地攀上叶既明的肩膀,随后一把掐上叶既明的后颈。
  叶既明抬起眼,松了口,一脸紧张地问:“怎么了?不舒服吗?”
  雪松信息素骤然中断,他仿佛从飘飘欲仙的云端之巅坠入凡间,巨大的落差带来一阵强烈的、莫名的失落感。
  体温升高,腺体胀痛,他哑着声音道:“继续。”
  继续。
  两股势力在他体内纠缠、盘结,难舍难分。
  他低下头,掀开叶既明的衣领,对准他那已经遍体鳞伤的腺体,狠狠地咬了下去。
  他们像一对发了疯的野兽,互相撕扯、噬咬,恨不得把彼此拆吃入腹,不见血誓不罢休。
  最后一丝记忆里,他们双双倒在了床上。有人伏在他耳边,一声声轻轻叫“宝宝”。
  眼皮越来越重。
  他终于沉沉睡去。
  ·
  叶既明睁开眼,正看见皎洁无瑕的月光从窗口透进来,柔柔打在乐逍的脸颊上。
  白日里张牙舞爪、虚张声势的人此刻安安静静地睡着,身体像小婴儿一样蜷在他怀里,毫无防备。
  他轻手轻脚地撩开乐逍的衣领,检查他的腺体。光滑的腺体上此刻多了一排新鲜的牙印,那两滴血早已止住了,只留下一片淡淡的红。
  情不自禁地,他又低下头去亲,怎么也吻不够似的。
  似乎感受到了后颈处的动作,乐逍轻轻动了动,无意识地哼了一声。
  他连忙伸手搂住乐逍,像安抚小孩子似的,有规律地轻拍他的后背。
  而后忽然发现,自己好像很久没有这样抱着他了。
  连日留宿公司的加班、被蒙在鼓里一无所知的发情期、酒吧里当场撞破的失魂落魄、主动提离婚换来的滔天暴怒、名为出差实为逃亡的出国、充满刺鼻消毒水味的医院病房……
  上一次将乐逍抱在怀里,亲吻、爱抚、咬着耳朵说悄悄话,似乎都是上辈子的事情了。
  恍如隔世。
  他看着怀里的人,看着他安稳的睡颜,心里悄悄打起了问号。
  他做的这一切,都是值得的吗?
  为了事业抛下爱人,让他独守空巢,一遍遍地在心里自我欺骗:这只是暂时的,他可以理解的,我以后会千百倍地补偿他的……
  为了成全提出离婚,拿着滴水不漏的文件,自我安慰着“我知道这是乐逍最想要的结局”……
  都值得吗?都正确吗?
  他垂着眼,五指轻轻抚过乐逍的发丝。
  这可是他喜欢了这么多年的人啊。
  他从小便知道,自己长大了要和乐逍结婚。
  确诊信息素紊乱综合征的时候,他已经快十岁了,早就记事懂事了。母亲告诉他,只有长大了以后和乐逍结婚,才能治好他们的病。
  于是从那时候开始,他就反复告诉自己,他会喜欢乐逍,他会爱上乐逍。
  他也真的爱上了他。
  儿时的画面仍历历在目,他糊在自己身上的口水印,他肉嘟嘟的脸颊和笑眯眯的双眼,他拉着自己的手臂,天真地说“哥哥我想和你结婚”。
  出院那天,乐逍的妈妈找到他们,郑重地说“在逍逍20岁之前,不希望让他知道这场疾病、这段婚约”,拜托他们在接下来的十七年里,不要让乐逍得知真相,不要出现在乐逍的生活里。
  他能够看出来,母亲其实是不愿意的。她试图据理力争,却被乐逍妈妈强硬地挡了回去。
  他知道,母亲是为了自己着想。乐逍妈妈的那番话,就意味着有七年时间,他要与阻断剂为伴。
  母亲最终妥协了,抱着他默默垂泪。他笑着说“没关系”。
  一晃十年,他没有再见过乐逍,只在某些因腺体疼痛而睡不着的夜晚,悄悄在心底想象他现在的模样。
  再次见到乐逍,也是机缘巧合。
  在20岁的某个寻常午后,他路过某个重点中学,恰好看见了校门口的海报上,校庆节目单的第一行,写着某个歌名和乐队名,乐队成员的小字里,主唱是“乐逍”。
  他一瞬间有些恍惚,不确定这是不是儿时的朋友。他甚至不知道乐逍的名字究竟是不是这两个字。
  但“乐”并不是大姓,他决定去碰碰运气。即使明知道这样不太好。
  我只是好奇去看一眼,不会打扰他。他在心里安慰自己。
  校庆当天,他假装是毕业后回母校探望的学生,顺利混进了校园。站在人群的边缘,他一眼就看到了舞台上激情演奏的乐队,和那个闪闪发光的主唱。
  舞台上的他那么自信,那么耀眼,两颊褪去了小时候的婴儿肥,打了点腮红,像天边落霞。
  叶既明站在人群后方,静静地听完了这首曲子后,转身离开了。
  这一夜,他平生第一次用了阻断剂。蓝莹莹的药物注射进腺体,他不可避免地想到了乐逍的脸。
  渐渐地,他总能在城市的各个角落看到乐逍的名字。他的乐队显然不满足于只在校园里唱两首歌,酒吧、商场、livehouse……他总能从海报、节目单或是他人口中听说到乐逍,有时也会去现场,站在黑暗的台下,默默地看着被聚光灯笼罩的乐逍。
  再后来,17岁的乐逍发行了自己的第一张专辑,一炮而红。19岁的时候发了第二张,并马不停蹄地开始巡演。
  只要有时间,他就会去看乐逍的演唱会,看着他从小小的校庆舞台走到了偌大的体育馆,万众瞩目。
  直到27岁,母亲跟他打电话,说乐逍家里请他去做客,和刚满20岁不久的乐逍见一面。
  再然后,他们领证,结婚,相爱,一切都像小时候说好的那样,那么顺其自然,那么顺理成章。他就这么静静地落入自己的怀中,也填满了自己的整颗心脏,令它变得饱满、丰盈,时而轻柔如云朵,时而沉稳如泰山。
  这是他喜欢了这么多年的人,像一颗明珠一样,光华灼灼,耀眼夺目。
  他究竟是怎么舍得的?
  怀里的人轻轻动了动,慢慢睁开了眼。
  似乎是一开始没反应过来,乐逍睡意朦胧地眨了几下眼,随后意识到了自己在哪儿。
  这是叶既明的病房,他刚刚对他进行了临时标记。
  他一下子就清醒了,手脚并用地从床上爬起来,作势要走。
  “逍逍!”背后响起叶既明的声音。
  衣服的一角被攥住了,他扯了扯,却挣不脱。
  “宝宝,别走。”
  他回过头去,竟然在叶既明低垂的眉眼里看到了委屈。还有愧疚。
  还有更多更多其他的东西,他还没读懂。
  心脏缓慢地塌陷,像被牛奶泡软了的饼干,又像缓慢沉入岩浆的地壳。
  他的脚步停住了。
  作者有话说:
  这一章真是给我写爽了……
  所以可以求求收藏点击营养液嘛~糊糊小作者拜谢~~~
  段评功能也开啦,欢迎大家多多互动![红心][红心][红心]
  审核大大求求让我过吧[爆哭]俩人只是进行一次临时标记,只是攻受之间的、符合正常感情发展需要的、脖子及以上部位的互动行为,没有在搞涩涩[爆哭][爆哭][爆哭]真的不能再删了再删这个情节就删完了求求你了审核大大[玫瑰]
 
 
第36章 ·傻子
  “宝宝,别走。”
  这似乎是他第一次,在清醒的时候听叶既明这么称呼他。
  从前,不论是抱得多么如胶似漆、吻得多么难舍难分,叶既明也从来只会满含笑意地、克制地喊“逍逍”。
  就像他所有的亲人、朋友、粉丝一样。
  他缓缓转过身,声音被刻意压得低沉,语气生硬:“干吗。”
  “别走。”叶既明走过来拉他的手,像是在祈求,“我有话想跟你说。”
  他将乐逍牵到床边坐下,嘴唇动了几次,似乎是在斟酌措辞。
  “说吧。”乐逍硬邦邦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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