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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行僧——方不正

时间:2016-01-14 19:31:16  作者:方不正

    书名:假行僧
    作者:方不正

    【文案】
    我要从南走到北,我还要从白走到黑。
    我要人们都看到我,但不知道我是谁。
    ……
    我不愿相信真的有魔鬼, 也不愿与任何人作对。
    你别想知道我到底是谁, 也别想看到我的虚伪两个表里不一的人,想要在彼此身上获得完整,没想到却是遇到了同类。一方意外的无法自拔,那么另一方……
    如果说人的感情是一瓶装满的水,那常人都要不时把水匀出去一点儿,也要接收别人倒进来的水。
    而我则总是那么晃晃荡荡的大半瓶,不进也不出。
    眼下小河直接在瓶子上拦腰豁出一个口子,积攒已久的感情不可抑止地将要喷涌出来,任我想堵也堵不住。
    “海纳百川,你这条河早晚流到我这儿来,跑不了。”
    “你谁也不爱,连自己都不爱!”
    我算是明白为什么近来走路的时候总有种脚不着地的虚浮感了。
    见天儿嘴上嚷嚷着要从南走到北,还要从白走到黑,其实双脚早已经烂在地里腐败发臭化作一坨花肥了。
    说花肥还太抬举点儿,这资质顶多滋养出一颗狗尾巴草来。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胡海:何雨 ┃ 配角:林屹青:林暄 ┃ 其它:HE:1V1

    ☆、一、陌路(上)
    打从老板支棱着他那对挤在松懈皮肉里的小眼睛四处寻摸的时候起,我就预感到他吩咐下来的一准儿不是好活。
    果然,在廖无几人空荡酒吧里逮住我之后,他扔给我这么一件“好差事”——
    “小胡,我听曼琳说你从前是搞乐队的,咱场子的驻唱赶回家跟媳妇儿零点倒计时去了,刚有桌客人点歌,你就上去顶一会吧。”
    那小丫头,嘴也忒快了,没两天的工夫在老板那把她知道的我那点事兜了个底儿掉。
    “老板,咱这儿什么时候提供点歌业务了?”我嘴上应付着,心里盘算该找个妥帖的借口推了这差事。
    当然,这不是因为我唱歌走调或者五音不全,实际上不那么谦虚地说,我这嗓子唱出来的歌,还是挺像那么回事儿的。
    可但凡我要还想走这条路,就不至于撇下北京那一帮子独自跑到这来重操旧业——也算是小河的旧业——当起酒吧服务生了。
    老板对我的反问不以为意,“过年嘛,统共这几桌客人,你还不多谢人家大年夜的来捧场。”
    那双地心引力体现的过分明晰的双层眼袋已经颤动着走到我面前。
    “我是跟人组过乐队不假,可我是键盘手啊,唱歌这活儿真不算在行。”我依然试图伪装自己借以躲避这项在我职能范围之外的任务。
    “那也比我们这些外行强,去吧,动动嘴皮子不比你跟这端酒收桌子省劲儿。完事儿夜宵大家伙吃饺子,韭菜猪肉白菜羊肉都有,管够。”
    老板也是北京人。似乎人一离开家门,就对自己曾经嘲讽过数遍的同时又不遗余力维护过的家乡异常眷恋,连带着对老乡也分外热切,因此一个多月前我循着招聘启示找到这里时,老板十分爽快地留下了我。
    眼见这今天一辙是躲不过,那索性别再垂死挣扎了,不如干脆看开些来得舒坦,我这么宽慰自己。
    老板说的也有点道理,横竖这里没有我认识或认识我的旧人,也用不着瞎矫情,不过是在这小场子里张嘴唱首歌,怕什么,“得嘞。唱劈了您可别扣我工资啊。”
    “放心吧,只多不少。”
    肩膀被打气似的捏了捏。
    我揉着后颈窝自我催眠了片刻,走到台边。
    接过曼琳递过来的显示着歌词的ipad一看,当即一道响雷打从耳边过,震得脑子里嘈杂的回声响成一片。
    脚下踩了玻璃渣似的几步跳到屏风后面,我探出头偷眼看点歌的那桌人,嗓子眼儿里像噎了块口香糖,不知道该吞还是该吐,上下都不得劲。
    这里的光线一如绝大多数的酒吧那样,暗昧不明,几个人的五官都掩在阴影里看不分明。但我只一眼就确定,坐在那张桌子后面的人里,没有他。
    喉咙里的黏糊劲儿顿时消了大半,可也说不清为什么,脚底下还依旧虚浮,踏不实地面一般,心里也跟着没底。
    我是怎么也料不到,竟然有人大年夜的不回家,还跑酒吧来听人唱“我要从南走到北,我还要从白走到黑”。
    诚然,这哥们儿也不是知情人,他并不知道我和小河的之间的经历与纠葛,更不会有意撩拨我心中才见平复的水面。
    可我忖摸着一定是老天也觉得我欠了小河的,所以即便我耗子一样地抱头逃了也不放过我,要时时处处提醒我自己做过的孽,让我像一只西北风里不停打转儿却原地踏步尽是徒劳的风车,不得安宁。
    好在我这人皮实、心宽,被窝里揣了个炸药包也照样掸掸土灰接着睡。这些在我的运行轨迹中已经被人为揭过的事不至于令我当场垮台。
    “……我有这双脚,,我有这双腿,我有这千山和万水;我要这所有的所有,但不要恨和悔;要爱上我你就别怕后悔,因为一天我要远走高飞;我不想留在一个地方,也不愿有人跟随……”
    小河最喜欢这段词儿,准确地说是喜欢由我唱出来的这段歌词。
    我在乐队的位置是键盘手,在台上亮嗓子的时刻寥寥,可不论我再怎么对命运这个俗不可耐又毫无科学依据的词眼表示不屑一顾,依然要承认,它是唯一得以解释极少踏进酒吧大门的小河如何会看中我这副有形无状旧皮囊和内里他至今没捋顺溜的花花肠子。
    命运就命运吧,横竖我也没什么坚定的哲学立场,不必为摇摆在物质与精神之间感到煎熬。
    毋宁说我高中辍学的文化水准压根儿也明白不透哲学立场是个什么玩意儿,只是以前在乐队里一老玩儿深沉的哥们儿那听过几耳朵。
    我老觉着自己只是棵植物,连人常说的动物本能都不具备,起码动物还有领地意识,懂得觅食、做窝、繁衍后代,而我只会在同性身上做无用功。
    也许我是棵盐碱地里营养不良的歪脖树,有阳光雨水滋养的时候就抽抽条,没有也不燥,毕竟植物是没有思维的嘛,就在原地静等着,等到枝叶蔫吧根须烂尽便又回归土地完成一轮自然界的循环。
    像小河眼中那个发自肺腑唱出《假行僧》的人,不过是我无心插柳长出来的一层徒有虚表的壳,正如我当初声势壮大地从家里跑出来,最终也没跑出北京城那样。
    并且这也仅只是他单方面对我的初印象,我认识小河,那又是好一阵子之后的事儿了。
    后来他让我在没外人的时候单独唱这首歌给他听过,当时我们俩已经互相亲过、抱过、摸过,滚过床单、从里到外熟个透了。
    其实那天我特想问问他,我要是真远走高飞了,还不让你跟着,你会怎么办?
    但也只是在心里一闪而过的想想而已,至于没问出口的原因我还是有点儿羞于解释,故而装作选择性遗忘了吧。
    只没成想如今这设想倒成真了,不知道小河在是不是正火急火燎地满世界找我。或许我该遗憾当初没一时冲动管不住嘴?
    也许是认为我嗓门儿够亮分外能感动人?也或是底下那哥们儿原本就为了来发泄,总之唱到“假如你已经爱上我,就请你吻我的嘴”时,他也离调万里地,跟着一通嚎。
    我心说哥你上来自个儿唱得了,干嘛大过年的来折磨我呢。
    也对,人在痛苦的时候本能的会想到转嫁痛苦,这无意识的行为往往还是在最亲近的人身上施行,偶尔挣扎的厉害了,还会戳伤周围无关的旁人。
    这一下恰好戳在我最碰不得的一个脓包上,所以落下结尾最末一个音后,我就忙不迭地跑下台,拖着感觉仍然不着地的两只脚,浮游生物般沿着光线流远的方向躲进旮旯里回神去了……
    小河的大名叫何雨,据他本人说他出生那会儿正巧下了阵雷阵雨,于是他由此得名。
    在我的印象里,头回见他是在在刘启的酒吧里。
    我从后台出来的时候,他正在乐池边站着,穿一套服务生工装,眼睛里映出染色灯流转的光点,像有条泛着明灭荧光的银河流过,在他光滑白净的面庞上显得分外夺目。于是刘启开口喊他过来时,我自然而然的便认为他叫得应当是“小河”这两个字。
    虽然事后过脑子想想,正常人都会理解成“小何”这种通俗的叫法,可那双狭长眼睛里的光彩着实一眼撩穿了我的天灵盖儿,当下令我再分不出心去思考。
    刘启嘱咐完事情走开后,他并没立刻去做事,仍然站在原处。也没像其他新人一样开口打招呼,主动说自己的名字。
    “你是主唱?”这是他端量我过后,问出的第一句话。
    他问得突兀,但我却没觉得无礼。
    我低头看看自己空空的两手,扬起下巴点了点摆在乐池后方的合成器,“键盘手。”
    他视线随着我的指引在乐池里划了一圈,而后又定格回我的脸上,眼神虽然平静得过分,但还是掩不住整幅面容上的学生气,估摸着是个趁暑假来勤工俭学的大学生吧。
    他睫毛眨了眨,眼中的亮光随之闪动几下,“可你的声音很好听,不唱歌有点可惜。”
    不知道他是怎么在吵杂的酒吧里仅仅凭借三个字就判断出我声音好听的,也许他只是随口恭维,不过这种语调平板的恭维倒着实新鲜。
    我答复他的话还没出口,纸壳儿就拎着吉他从后台奔出来一把挂在我脖子上,“在这杵着干嘛呐,走走走,叶子都就位了,再不过去又该招他发癔症了。”
    我没挣开卡在颈窝的手臂,被带着转身前听见他问:“那你今天会唱歌吗?”还是忍不住回头看看他,摆手表示我也不知道,而后跟着纸壳儿走了。
    更换曲目的间隙抬头环顾,偶尔能看见他端着托盘从吧台边走过的侧影。他个头不矮,但身形瞧着单薄,在喧闹起来的酒吧里丝毫不显眼。
    等到散场他才又站到我面前。摘了领结,立在休息室门口。
    尽管我在心里提醒自己这不是间gay吧,可还是忍不住要把他判断为同类,这其中的原因连我自己一时都想不明白。
    “那句话应该说给你自己。”这次我先开口。
    他嘴唇生得薄,唇角弯起来就牵成一条流畅的弓形。面上露出一副了然的神情,没问我这句看起来没头没尾的话从何而来。
    平心而论,我既没耐性、也没墨水去参与你来我往别有深意的撩拨。可那天偏生入了魔似的,半真半假的情话来得汹涌,涨破脑壳接连涌出来,好像打定主意不先开口告别。
    直到从小河背上翻身下来后,脑子空了半晌,我才回味过来自己的反常。
    而等我望向他瓷白的脊背时,又疑心自己还是没清醒,因为我真切感受到他皮肤表层升腾地热气,逆着我汗毛生长的方向钻进毛孔,渗透肌理。
    因此在和他熟悉以后,我就一直称呼他为小河,还特意强调过“河”与“何”这二者的区别。“小何”是张弛有度的朋友、同事间的称呼,“小河”则昭示着我对他不同一般的亲近。
    ☆、二、陌路(下)
    从前林屹青说过,我给何雨取得这绰号听起来就像个大姑娘,或者堪比黄花瘦的文艺小青年儿,我当时特别不屑地瞥了他一眼,手里转着他的鼓槌回说:“这表达了我们俩爱意的流淌,你懂个蛋!”
    “我是不懂,我要懂了林暄该杀你灭口了。”他翘起嘴角,丢了个媚眼过来。
    林暄是乐队的贝斯手,这个白脸队长林屹青的男朋友,而我时常泄愤一般称他们为一对儿通同作恶的姘头。
    要说这两个姓林的,还有那么一星半点儿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关系。不过血缘上虽说远了点,可两家人关系走得近,所以这一个假正经和一个真神经才能有机会勾搭成奸,携手为祸人间。
    队里林暄年纪最大,又整天不声不响的,言行不可捉摸,故而我们都不太敢招惹他,只有小他两岁的林屹青,对他一拿一个准儿,从没脱离了掌心半寸。
    林屹青说林暄会杀我灭口,虽然语气是开玩笑的,可我琢磨着那疯子真能干出这事来。
    我记得有回林屹青说我那和弦还差点儿火候,让我休息日单独去排练室,他好跟我说道说道。可那天等我到了排练室门口,还不及开门,就听见林屹青走调的□□声从门缝里钻出来,裹了蜜的葛藤条一样,勾勾绕绕,简直要刮掉人一层带血的皮肉。
    在我眼前还懵着,不知该作何反应的时候,又听见门板上“咣”的一声,似有个重物撞击在上面,拔高的声调立时比先前又清晰了大半,还间杂了一句含糊断续的话,“不、不找他了……啊……不找了……”
    大天白日,只隔了一道铁皮门,那声儿瘆得我汗都下来了。
    旁边梧桐树上繁盛的枝叶间倏地飞起几只麻雀,扇翅膀的扑拉响动都惊了我一个哆嗦,随即那断片儿的思路也重新接回去了。我追耗子的汤姆猫似的将两条腿抡成呼呼转圈儿的风火轮,急吼吼地赶回我那乌漆抹黑的地下室,发了条短信给林屹青,说我临时有点事儿,去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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