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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行僧——方不正

时间:2016-01-14 19:31:16  作者:方不正

    这些鬼念头挤挤挨挨盘错在我脑壳里,互相争夺养分,抢着闹着要冒芽出头。
    这不像我,真不像。不论是反复沉溺在某一段回忆中,还是思考这种跟我的半吊子学识不挨边儿的心理学问题,都跟我混吃等死得过且过的处事原则南辕北辙不对调。
    横是跟林屹青林暄这俩文化人混久了,也熏陶出来那么一点儿所谓的文学青年的忧郁气息?
    尤其是在有关小河的事儿上,这点文气,或者说酸气,挥发得格外彻底,每到提起他或是面对他时,就不自觉地换了种腔调。
    但这理论好像还真的不无道理,在我的回忆里我和小河的关系千般亲密万般契合,沾了晨露的藤萝花一般层层叠叠氤氲在头顶,香气熏人欲醉。
    然而现实总是不留情面。
    毕竟我同样没有同小河做成情侣,或是情人。只是维持了比固定床伴更暧昧不清点儿的一种关系。
    不找别人,也不在床下谈感情,这是我打一开始就明明白白提出来的。
    我不敢猜测小河是怎么想的,也不想否认自己是一怂人,不敢见真章,只会瞎嚷嚷、假潇洒。
    断章取义地取一段老崔的歌词,刚好能为我这行为作个注脚,“我只想看到你长得美,但不想看到你在受罪,我只想得到天上的水,但不是你的泪……”
    ☆、五、殊途(下)
    我不介意花费大把时间去怀旧,除此之外也没有其它事能同样不费气力的打发时间,连睡觉都要在奇形怪状的怪梦中煎熬,各路人马、牛鬼蛇神轮着番儿出场,吵闹不休。
    但冬天的冷风即便是大年夜也毫不给人留情面,脸被刮得知觉麻木了,气管却被凉气激得疼起来,我被迫收起眼下不合时宜的感怀,紧了紧步子,埋头往前走。
    兴许是头半夜扎堆儿炸响的炮仗烟花给本就浓重的雾霾又加了一把劲,此刻天上既没星辰,也不见月亮,唯独昏黄的路灯在马路上圈出一片片光亮,一路延伸连接起远处泛红的天边。
    “胡海。”
    拐进一个岔路口,两个路灯杆子间的暗处站了个人,在我的从他面前走过后开口叫住了我。
    这两个字像只无形的手对我当胸推了一把,脚下随之一顿。回过神来的头一个念头是跑,迈出半步后才发觉那声音有点发闷,还带点儿沙哑。
    不是小河。
    我疑惑地回身。那人抬步走到我面前,在路灯下完整现出身形。
    面前这个裹在长风衣里,鼻头冻得发红的人,是林屹青。
    “你怎么……找到这的?”
    我尽力稳着声线,让自己说话不磕巴。
    林屹青像没听见似的,全无反应,定定地看了我一会儿,在我几乎要疑心半夜撞见鬼了的时候才开口,“你手机号没换。”
    他依旧面无表情地盯着我,动也不动地立在这寒冬夜里,假人一样,只有张阖的嘴唇间呵出模糊的白雾才显出点人气儿,“就这点儿本事还好意思跑?”
    这回我真结巴了,语无伦次地“我”、“你”了半天,庆幸与无力一股脑儿的冲上头顶,在脑壳里轮番敲打。庆幸小河不知道我有不换手机号的偏执,无力则是为了被林屹青这个笑面虎拿捏得这么准。
    我不愿意再对上他的视线,低下头装模作样地重新系出门时胡乱挂在脖子上的围巾。
    “你知道他其实早就注意到你,有意到刘启那打工的事儿了?”
    林屹青的声音还是发闷,大概是冻感冒了,所以刚才我没听出来是他,不过话里的内容倒一如往常的字字珠玑。
    “担不起他这份儿喜欢,想逃?”我不回话,他便顾自用言辞抽我耳光,“为这点屁事儿你至于吗,还敢说不喜欢他?啊,对!你确实不喜欢他,你爱他,是爱,对吧?爱情的力量支撑你独自远走千里!”
    他这“爱”字一出口,我倏然身体不受控制般抬起脸来,连最末一句语调浮夸的讥讽都抛在脑后,只将他与解剖刀有一比的锋利眼神尽数收进眼底,嘴上条件反射一般毫不迟疑地反驳,“别胡扯。你不是不知道,我哪会喜欢谁啊,更别提……那什么了。我跟他明白说过了,没用。我不想再……见着这些……”
    没错,在决定来不声不响地失踪之前,我认认真真跟小河说过我的想法。同时心里也门清儿,他不会为这几句贫乏的话改换心意,打从我发现他手机的加密文件夹里一连几个月的演出录像和我在家与酒吧出入的照片时就清楚。
    在我眼里持续了四五个月的关系,在小河看来也许从乐队在刘启那儿驻唱时就开始了。
    要不是刘启醉酒后说走了嘴,漏出小河曾经托他帮忙的事,没准儿我到如今也明白不了他最真的想法,没准儿我今天晚上还会在结束了夔乐队横跨两年的演出之后,搂着小河卧在地下室的床上预备睡过年初一的清晨破晓呢。
    这几天的工夫,我已经把和小河相识的前因后果捋了个遍,眼下经林屹青这番话一激,猛然像是三步一跪五步一叩的朝圣者终于得见真佛一般,豁然开朗。
    我算是明白为什么近来走路的时候总有种脚不着地的虚浮感了。
    见天儿嘴上嚷嚷着要从南走到北,还要从白走到黑,其实双脚早已经烂在地里腐败发臭化作一坨花肥了。
    说花肥还太抬举点儿,凭我这资质,大概只够滋养出一颗狗尾巴草来。小河是早晚要长成一株水杉树的,老搁我这一烂泥潭里杵着,实在是糟改了好苗子,就是我这么个缺心少肺的玩意儿,腔子里也还留了那么一星半点儿人味儿,如今滋味也尝尽了,是该放人回正道了。
    只可惜我当了这么久狼心狗肺的不孝子,现下好歹有点良知,却先给了小河,更加可惜可叹的是,人家还不领这份情,直逼得我又当了一回逃兵。
    “噢,当初没见你怕耽误我啊?”
    “你不也没对我当真么。他……他就算只喜欢男的,也该找个正经过日子的人。”
    林屹青瞪大了眼珠子似笑非笑地瞧着我,一幅既感到好笑又不可思议的神情,无力地点点头,“你倒会为他着想。成,横竖是你们俩的事儿,我管不着。咱就说说,你为什么一声不吭地把我们撂下了,别说你就为躲何雨一人儿,你可没无私到这份儿上。”
    话题中心离开了小河,我那混不吝的劲儿便又回来了,四下看看,大街上除了我们俩也没别人,我往他面前凑了一步,坦然地说:“撇下你们是我不对,要不你打我一顿解解气得了,连他们仨的份一块打也行,我不还手。”
    “打完你跟我回去吗?还是打完了新任键盘手能立马跳出来站在我眼前?”
    一句堵得我没话说。
    林屹青没动,保持着那带点嘲讽笑意而勾起的嘴角,“那我打你有个鸟用,你这么想挨揍,是为了自己宽心吧。”
    你看,我就说他是一笑面虎,面皮生得好,内里净是馊水儿,逮住我的理亏处就不撒嘴。
    我只得挨他面前杵着、听着,一言不发也无言可发。
    许是他独角戏唱久了觉得无趣,终于正了正神色,开口问我:“你还记得我们为什么要给乐队取名叫‘夔’吗?”
    我当然记得,夔是《山海经》记载的一种独脚的怪物,尧舜时代的乐官,后来黄帝剥了它的皮绷战鼓,“声闻五百里,以威天下”。
    这是林屹青的提议,说是它暗含了音乐渗透到每一条每一寸皮肉肌理中的意思,超越本能,即便死去残余的部分也仍然与乐声共存,传延下去。
    我不懂这些弯弯绕,但直觉得认为“声闻五百里”这句念着就特带劲。
    叶子还为这名字嘲笑过我记性差,总忘了队名的写法,要么多写一笔要么少写两笔。我不以为意地回他说老子就是半文盲,想改,这辈子估计没戏,你丫又不是第一天认识我。
    可现在还说这些有什么用呢?我是打定主意不跟他回去了。
    “你还是甭跟我这儿死磕了,除了我,你总能寻摸着别人。”
    并且我打心眼儿里认为,林屹青过分高估我在摇滚上的这点儿才能,或者说这份心了。我时常在心里嘲讽自己大概也算是个伪摇滚,如果当初林屹青没把我拖进这条路,也许我永远不会想到要走进这个圈子,后来浑噩不知地踏进来了,也从没期望过能有所成就。
    如今乐队声势渐大了,越发衬得我格格不入,别人瞧不出,但我自己个儿心里门儿清。
    他究竟是凭哪条理论认定我骨子里就该是个摇滚青年,我至今闹不明白。起因好像是听过我喝醉酒后唱《快让我在这雪地上撒点儿野》那次?
    在我印象中那天也如今夜一样是凉风刺骨的数九天,对此我却浑然不觉,只感到从喉咙里咽下去的酒精正不断翻腾,在血管里撒着欢儿地奔涌,眼前似乎都氤氲起毛孔里冒出的热气儿。
    我一边解围巾、脱外套,一边扯着嗓子嚎“我没穿着衣裳我也没穿着鞋,却感觉不到西北风的强和烈;我不知道我是走着还是跑着,因为我的病就是没有感觉。yi ye yi ye…因为。我的病就是没有感觉,yi ye yi ye…快让我在这雪地上撒点儿野……”
    你看,不论是林屹青,还是小河,都是凭着老崔的歌认定我在他们心中的形象,都没能揭破我的虚伪。
    “……我要人们都看到我,但不知道我是谁……你别想知道我到底是谁,也别想看到我的虚伪……”
    老崔这词儿写的多透彻,因此他们眼中的这些好都应该给老崔才对,我不过是平白沾了个大便宜,承接了他们投射出来的期望,而本质上不过是个十足的西贝货。
    至于我本人,不得不承认,我只是一内里怯懦无骨的植物人。
    林屹青眼睛里的火苗忽聚忽散,闪烁不定。
    直到他风衣口袋里手机铃声响起,才终结了我们之间的沉默以对。
    依他的性子大概不会轻易将这件事揭过去,我心里暗自鼓气来武装自己的脸皮,默念着横竖他不能要了我这贱命。况且就像他说的,要我的命去对他有什么用?
    要么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呢,这句老话我倒打心眼儿里认可它是句毫不掺水的真知灼见。
    林屹青掏出手机看了一眼,没接,而是抬眼从头到脚把我扫视了一遍,最后视线定在我眼珠子上,像刚见面那会儿一般不透半点情绪地说:“成,全看你自个儿怎么想吧,我不过是来给你提个醒儿。你要是怕担不起我们对你的这份信任,才干脆卷包颠儿了,那不管我是哭着求着,还是拉着拽着把你叫回去,都没用。林暄在宾馆里等着我呢,我们后天回去。走了。”
    言毕丢下个“你好自为之”的眼神,在我还没回过味儿来的怔愣表情中,转身走出几步,眨眼工夫就被路口转角吞没了身影。
    从出门时就没断的风来势倏然疾了几分,卷过呼呼啦啦的一片大红炮仗皮,鲜红的碎纸片儿在夜色里转成暗红,像片片干涸的血迹。
    预想中的雪崩戛然而止,脑子里还在回响的对话也瞬间显得没有真实感。
    他出现得突兀,走时也这么悄没声儿的,街面上瞬时又只剩我一个人,寥落得仿佛从没人来过一样。
    我朝后靠在路灯杆子上,低头瞧自己的鞋尖。灯杆下层层叠压的积雪被冻实了,踩在上面无比硬脆,鞋底碾下去的咯吱声隐约催生出几股彼此缠结的冲动。
    令我不敢细想、只顾捂紧了领口逃回家的冲动。
    ☆、六、同归(上)
    前事与今天夜里的遭遇交错行进,一左一右,抓着鼓点儿接连敲打我的脑壳。在床上躺到天边渐亮才不算安稳地浅浅睡着,冬天天儿黑得早,一通怪梦连篇的大头觉醒来,日头都快偏西了。
    合租的另外两个房客都回家过年了,整套房子里就我一人儿,储备的泡面啤酒也都只剩桌面上叠放的几个泡面筒和易拉罐。
    我晃晃烟盒,内里传出滤嘴敲在纸盒子上空落落的声响,连声和音都没有。捏着烟盒仰面挣扎了几分钟,我不情愿地翻身起床,胡乱套上两件衣服,揣着钱包出门补充存粮。
    楼道的转角处堆满杂物,墙上遍布经年以来不知摞了几层的小广告,撕了又贴,涂了又写,都争着要出头,结果闹得两败俱伤,还平白牵连了无辜白墙。
    台阶下的单元门似一扇敞开的窗,透出与楼道里全然相反的世界,浓墨重彩,像个嘈杂的大戏台子。
    迈下最后一级台阶之前,寒风就先一步灌进衣领。
    有个细瘦的人影挪动几步,拦在我面前。
    我正埋头系衣领最上面的一个扣子,视线沿着他裤缝旁发绀的指尖一路上移,待到战栗着看清这人的脸时,我的两脚立马被钉在原地,动弹不得。
    小河白着一张脸,缩在羽绒服里,毫无预兆地立在我眼前,立起来的领子卡在发紫的嘴唇下,遮住下颌。
    化雪天格外冷,他微微嘴唇发颤,大概连呼出的气儿都是冷的,没有一丝在这个温度下该有的白雾。
    他就这么一声不吭地瞧着我。昨天夜里的纷杂情绪变本加厉,翻倍冲出来,将先前想过数遍的说辞刹那间冲了个干净。我只觉得全身好像都动弹不得,又仿佛瞬间再也别无他念,只有急迫的想要把人揽进怀里暖一暖的冲动。
    “你……”我开口,意图甩开要令我前功尽弃的情绪。
    “我一直偷偷跟着林哥。”他似乎明白我要问什么,低声嚅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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