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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行僧——方不正

时间:2016-01-14 19:31:16  作者:方不正

    这是今年年初时候的事儿,那时我还和林屹青、林暄、纸壳儿、叶子同属一支乐队,夜夜流窜在大大小小的酒吧里。
    如今眼看这年根儿都只剩个须尾的那一丁点儿尖儿了。
    酒吧里工作的服务生多半都要回家过年,我这个出来躲清静的自然不会赶在这时节回去,何况我能回哪,那间倒杯水没一会儿都能漂起层冰碴子的地下室?恐怕连那地下室都被房东另租他人了。
    所以我一早就跟老板打过招呼,三十初一照样来上班。这两天活儿清闲,还能领三倍工资,老板也为多招徕一个为能春节期间照常营业出一份力的员工舒了口气,两全其美的事儿,何乐不为呢?
    ……
    “小胡,小胡!在这愣什么神儿呢,想家了?”老板的糙嗓门自背后传过来,我才发觉下台以后我已经跟这杵了小半个钟头了,来这前的一些事看画片儿似的在眼前过了一遍。
    脑壳里仿佛灌了半碗稀粥,一晃三响,老板说的话全没听进去,唯有重复频率特高的两个字略过耳朵直接挑拨我的神经。我口齿不清地应付着,眼前不自觉又拉开另一幅水里浮出来的彩画片儿……
    老板管我叫小胡,跟刘启一样。
    刘启也是家酒吧的老板,我和林屹青、林暄、叶子、纸壳儿在他那驻唱过大半年。那段时日不用再四处跑场子,又由此寻摸到了小河,令我打心眼儿里对这个人怎么看怎么顺眼。
    他喊人就总喜欢小胡、小林的叫。
    起先我对此不甚在意,后来在麻将桌上,我脑子里贼光一闪,对此提出异议,“甭小胡小胡的了,多见外,要胡也得胡一把大的不是,叫我小海吧,要不海子也成,我还借大诗人一回光。”
    我嘴上是跟刘启这么说,眼珠子却一个劲儿往小河那边瞟。
    而他眼神明明炙热得像要长出触手来当场扒光我的衣服,面上却还不愿意表现出来,竭力装作事不关己的模样。可绯红的耳根终究掩饰不住。我盯着他薄嫩的耳垂,恶意地笑了笑,收获一枚恼怒的眼刀作为回报。
    他会为此反常的缘由,来自于头天半夜里。
    当时,床脚那台挂了层黑腻子似的风扇在咯楞响了一阵后终于彻底玩儿完,我和小河都被那动静吵醒,起来捯饬了半天,三片扇叶子也没再转半下。
    没了风扇,两个人在老鼠窝大小的地下室里闷着实在热得睡不着,他就说看电影吧。我想眼前这情形也没心没力再拉着他干点儿什么了,就低头点着烟,含糊地应承了。
    他从双肩背包里掏出笔记本来开机,那除了电线连根儿电话线都没有的地下室自然也没网,只能看他硬盘里存的片子。
    不知道小河是真老实还是藏得太深,反正我把他那500G的硬盘翻了个底儿掉,也没找着一部这个年纪的大小伙子打枪必备的片子。
    我先前想臊他一把的损劲儿无处施放,只得偃旗息鼓,随他选了一部老电影。外文的,我那刚能认全二十六个字母的英文水准,一个词也听不懂,只能一个劲儿盯着底下的汉语字幕瞅。
    字儿我倒认得全乎,可它们连在一起的意思愣是没明白,脑子里云山雾罩,伸胳膊踢腿儿的方块字盘盘绕绕,挤在我大概像地头上的小水渠一样浅薄的脑回沟里,那情形活像晚高峰时连环追尾的高架桥。
    幸而我这人一向不钻牛角尖,说好听点儿叫洒脱随性、不执妄,要照直了说就是懒,既懒且没心肝,天塌了有个儿高的人顶着,我担心个毛。站不住了我坐着,坐不直我就歪着、躺着、趴着,总之我总能给自己找着舒坦的活法,这天怎么也压不到我的肩膀上。真要是大家伙儿都顶不住了,那就算我命该绝于此,和大伙一道儿投胎去拉倒。
    我人生的头二十年都是这么过来的,至今也没打算改个路子,所以当时那些不知所云的台词,我琢磨了几分钟,随后就释然了,不明白,那就不明白吧,我只当看画听声儿不就成了。
    小河大概看得入迷,全然没发现我那一通神情闪烁不着边际的神游,还兀自托腮不言不语地坐在床边儿上,纤长的四肢蜷着,身子动也不动,只有睫毛在屏幕的光亮里上下翻动。
    我额角还在往外沁着汗,全身上下只穿着一条内裤,歪靠在床头心思闲散地一会看看屏幕里深目高鼻的洋妞儿和金毛猴子,一会转头瞧瞧多余套一件背心,热得直冒汗的小河。还不时偷空点支烟,渐渐的地下室里那股燥热就不那么灼人心神了。
    有滴汗从小河发际线里流下来,就那么绿豆粒儿大小的一颗,直落到眼角边儿,压着下睫毛滚下来,像滴眼泪,一路拖曳着晶亮的反光,最后停在脸颊上,不动了。
    我之所以没用水晶、珍珠这一类的比喻,是因为我眼里的小河,既不同于他往常在人前的模样,又蒙上一层我那地下室里混杂着烟酒气的霉味。那些个古今中外千万人比过、用过的词眼,都不足以体现出这个是与我交汇的独一无二的小河,倒不如绿豆这个接地气的形容来得形象。虽说够不上有美感,可也算在我贫瘠的文学素养里扒拉出来的最天然、真切的词汇了。
    汗珠表面的反光跟随电影画面不断地闪,他也不及抬手擦。而我明知道那是汗,不是眼泪,可他脸颊挂着水珠的模样仍然像一支冒着丝丝凉气儿的盐水冰棍儿,让人舌尖发痒,想凑上前去尝尝滋味儿。
    我灭了烟,把脸凑到他耳朵边,伸出一根手指,用指尖儿接下那滴汗,侧头问他:“你名字里水多,莫非人也是水做的。不能像林妹妹一样掉眼泪,就可劲儿的用汗毛孔往外排水?”
    他歪了歪脑袋,用耳朵蹭着我的鼻梁,没回头,眼睛依然盯着屏幕说:“那你这又湖又海的,家里还不见天儿的发大水?”
    耳廓边缘薄软的耳骨隔着皮肉在鼻尖来回刮过,叫人忍不住要将它捉在齿间,轻轻咬一口。
    “可不嘛,我这的水都流成河了。”我掰过他的脸,接连亲他的眉毛眼角,再顺着笔挺的鼻梁一路下移。
    他睫毛颤了颤,想偏头避开我的目光,奈何后脑勺落在我手里,挪不开分毫,想开口讨伐我这张贫嘴的时候又被我贴上嘴唇伸进舌头,把吐了一半的音尽数堵回嗓子眼儿里去了。
    摸着小河的肩胛腰背亲了个尽兴,直到两个人贴合的皮肤都开始冒汗了我才撒开嘴。
    “海纳百川,你这条河早晚流到我这儿来,跑不了。往后你别跟着纸壳儿他们乱叫,就叫我小海、海哥、海子,时刻记得你这条河的归宿。”我仍然没放开他的后脑勺,就那么鼻尖点着鼻尖说。
    他见挣不开我的手,索性不躲了,眯着那双内勾外翘的细长双眼,一幅惫懒模样地嘲讽我,“你几岁啊,还海哥,真好意思的。”
    “你不就大我那么一年零几个月么。反正甭管年纪,你看着就小,跟高中生似的,所以我是哥。”
    “……噢,哥。”他去掉了海字,拖长了尾音叫我哥。
    我保证他是故意的,一对儿狭长的眼睛里还溜着晶亮的光,泛出点狡黠的笑意。我紧了紧揽着他腰背的另一条胳膊,探出舌尖去勾画他薄润的下唇。
    “哥哥……”他就保持下唇被我含住的姿态,轻声喊出这两个叠字,声音透过接合的黏膜直往人心窍里钻,接连不断地激起片片水花。
    小河平时在外人面前是斯文内敛的,面相还带点儿少年人的稚气,不太像一个将要毕业的大四学生。甚至于在酒吧工作的时候,被年轻女孩搭讪要手机号,还会不知所措地涨红了脸磕巴半晌,唯独到了我这就言行无状,也不再矜持,如同换了个人。
    贴合的皮肤蠢蠢欲动。
    我蛰伏已久的理智猛然跳出来,唾弃自己竟然会有这种似乎违背伦常的欲求。但身体却感到一股异样的兴奋正打通血管涌遍全身,驱使我抬手将他推靠在床头上,轻声道:“再叫一声。”
    笔记本被遗忘在桌子正中,进度条还在兀自继续前行,周身的声响随着脉搏加速而升腾,霎时变得吵杂。小河含水的声线与听不懂的语言交混,相互遮盖,不清晰,却又让人敏锐地觉察到其中的细微颤音,于是呼吸也不由自主随之颤动。
    我掀起他的背心,由肩头一路抚到收紧的腰线,指头往下勾进仅余的那片布料中。含糊的声音在我触碰到他时骤然停顿,随即转为灼人的喘息,絮絮不断,初秋枝头洒落的枯叶一般纷纷扬扬……
    笔记本屏幕还亮着,不过已经没人有工夫去关注它。呼吸勾缠,和着铆接松散的木板床制造出的杂声,越演越烈,低哑的英文对白早就在其中淹没。等隔天上午我们醒过来,没合上的笔记本早已经低电量自动休眠了。
    ☆、三、殊途(上)
    小河始终拒绝把“海”和“哥”这两个字连在一起叫,我这点恶趣味的愿望便最终也没能达成。
    多数时候,他跟纸壳儿他们一样,叫我三丰。
    尽管我不姓张,不过之所以这么叫原因,也确乎与那位在影视剧里演绎成一天疯三回的武当祖师有些联系。
    不同于叶子那种枪管过热随时炸膛的狗脾气,也不像纸壳儿那种被罩在渔网里照样上蹿下跳的活泛,更比不了林暄那样深沉的神经质,我通常都挂着一脸没睡醒的倦容,病怏怏地叼着烟歪在一边听他们胡侃。偶尔会画龙点睛地贫两句,被林屹青半是反讽半是赞许地评价说眼光毒辣、修辞精辟。
    然而在乐队建立之前,几个队成员从磋商到乐队正式成立间那阵子,有天夜里,我一反常态地疯了三次,接连在大马路上嚎叫着碎了林屹青的车玻璃、在酒吧里砸了一排啤酒瓶、最后在租住的地下室里发狂地揪掉了自己一绺半长的头发。
    这三件事迹被作为队友兼地下室对门儿邻居的纸壳儿目睹了全程,在尘埃落定人心初稳后,他便将“三丰”的称号当众授予我。此后没几天这绰号就在乐队里扎根抽条,众望所归地取代我的本名了。
    只有林屹青偶尔还会像刚认识那会儿一样,规规矩矩地叫我的大名——胡海。
    噢,刚才轮番总结了吉他手、主唱和贝斯手的性格特征,可还落下了乐队的核心人物,外交小能手、我们的队长兼鼓手,林屹青。
    几个人里我最早认识的就是他。
    林屹青这人面儿上瞧着一本正经,即便到了台上,也不像纸壳儿叶子他们似的一股子不要命的疯劲儿,他就稳稳当当坐在灯光边缘处的架子鼓后面,一幅场面尽在掌控中的老狐狸相。
    其实这人面相虽然沉静,内里可是燥得不行,脾气和叶子不相上下,从前是也动不动就急眼掀桌子,当了队长之后才开始学着收敛自己的性子。
    不过带着我们这么一串烂泥扶不上墙的玩意儿,纵是再有修养的人早晚也得炸,何况林屹青修行尚浅,只是个半路出家的酒肉和尚。
    不得不说林屹青这人年岁不大,在纸壳儿叶子眼里威慑力却丝毫不逊那些三教九流各处混迹、履历金光闪闪的人物,咆哮训人的时候连叶子也不敢吭声。
    林暄就更不消说了,除去喝醋吃味儿的时候不算,其它时间全是无条件以林屹青的意志为行动纲领。
    然而我倒是不怕他发火的,一来是认识得早点,听惯了;二来么,他开口怒吼时大幅张阖的两片嘴唇,总让我想起他骑在我胯上扬着头高声叫喊的情景,于是再严苛的话听到我耳朵里都带着一股旖旎的潮湿气息,尽数扑灭了火药味儿。
    至此就又得牵出一桩算不得久远的往事了,我和林屹青曾经有过那么一段儿不清不白的关系。
    现下再想想眼前的境况,这倒像是兜了一个大圈子,各人对调了一遍角色后又回到开头,虽说有些荒谬,却毫不令人意外。
    严格来说还是他把我带上这条道儿的。
    两年前我还仗着有张俊脸,偷奸耍滑地混迹在一家酒吧里做服务生,林屹青是那里的驻唱歌手,吸风饮露不食五谷的神人一般,每天抱着把吉他在小舞台上自弹自唱。当然,私底下的暴脾气就经不起细说了。
    休息的时候他会喊我给他拿杯苏打水,这么一来二去就认识了,后来又三番五次被他挑拨引诱,终于在记不清第七还是第八回共同醉酒后正式踏上了一条越走越歪的不归路,不论是我的性向,还是敷衍了事的职业规划。
    但我们不是情侣关系,甚至从没提起过这茬儿。
    我那时认为,我们双方都是为图个快活才凑在一块儿,那些爱来爱去的,最后还不都是跟自己过不去,到底图个什么呢,大家各过各的逍遥日子多好。
    所以通俗点说,我们算是姘头,流行的说法——□□,总之这逍遥日子过了有小半年。有时候我去他家,有时候神仙大人纡尊降贵,临幸我这间充满了霉味儿的地下室,甚至在那辆被我cei过玻璃的车里也曾没羞没臊地来过几次。
    不论在哪他都叫得声嘶力竭或是宛转悠扬,几乎让我都想尝尝被人走后门儿的滋味是不是真有那么爽快。
    可惜林屹青自己告诉我他是个纯零号,就是只能在下面的那个,我还曾特嘴欠地舔着他的耳廓说不是一直都是他在上面骑我么。
    当然,我明白说自己是纯零这种话,不过是句没走心的掩饰,兴许他只是懒得在我,或是除林暄之外的其他人身上卖力气。
    总归他言传身教,传授给我从未体验过的床上技巧,同时,又帮我将扔下许久的电子琴删号重练,而后一同辞了酒吧的工作,跟他与林暄俩人合力寻摸来的叶子、纸壳儿合计搞乐队。
    这种在我眼中——对,是只在我眼中——和谐无比的关系一直维持到我砸他车玻璃那次为止,并且这也是鼓动我砸他车玻璃的直接原因。
    那天我们几个人在商量完排练场地的事儿,眼见酒吧街上色泽暧昧的霓虹渐次亮起,林屹青便顺势邀我去他家“促膝夜谈”。我才开荤没多久,递到嘴边的肉怎么会不吃,当即就跳上他那辆蒙迪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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