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程飒相遇偶然,却也惊心动魄。 昏暗的地下停车场,程家大少遭遇绑架。 我只是走过路过而已,路见不平,在无刀可拔的情况下,扔出破旧手机。 事实证明,正是这一击,力挽狂澜,使一绑匪当场昏迷,后又脑震荡入院。 情势突变,程家大少顺利逃脱,保安也及时感到,绑匪跑掉一个,其余三人落网。 而我成了英雄。砸伤人的行为属正当防卫,没有责任。 感谢法律。 事后,我没有要求其他,只对程飒说,"请还我一部手机,要求耐用无比,下次扔出后还可以回收使用。" 他愣,然后大笑。 他说,"你真有趣。" 在程家大少的眼里,有趣的人恐怕不多,所以,我很特别。 就凭见义勇为,我进入程氏,一帆风顺,无人敢阻。以上是既成事实。 真相与之稍有出入。 那天,我去程氏面试,结果失败。 失业第十二次,心灰意懒,看见那辆还未付完全款的二手车,更加郁闷。 就在此时,绑架案发生。 被绑者乃程氏少东。 我躲在车后,无意暴露。 这人年轻英俊,资本傲人,刚刚面试时,几乎未给我一个正眼。 真是风水轮流转,歧视穷人者,终究被穷人绑架。 为富不仁,活该被教训。 我不同情他。 可惜,一个绑匪发现了我。 他说,"谁在那里?出来!" 我智力正常,当然不会出去。 可是他拿枪扫射。真枪实弹,我一介平民哪里见过这等场面? 顿时慌神,情急之下扔出手机,并大喝一声。 "看我的炸弹。" 完全是欺诈之举。 可惜绑匪临场经验不足,居然相信。 更加可笑,手机居然正中某人头部,将其砸倒。 程家大少反应异常灵敏,趁乱逃脱。 所以说,我并不是要救他,只是自救而已。 律师说我正当防卫,一语中的。 但救了程飒总归还是事实。 所以,成为程家恩人虽非本意,却也受之无愧。 自此,我进入程氏,心安理得。 至于真相,理所当然,被历史的洪流埋没。 "把明晚的约会取消。" 这是程家大少对我传达的第一个命令。 他雷厉风行,说一不二,一笔将与兰氏总裁的会面勾销。 商场果真是无情。 不久之前,兰家事业经营顺利,程兰两家常常聚首,把酒言欢,和乐融融。 谁知危机突然爆发。诸多大企业摇曳暴风中,最终无力回天。 此刻,兰氏也如风中之烛。 只有程氏,决策果断,地位鼎立不摇。 面对兰氏的求援,程家大少只有一句话。 "把明晚的约会取消。" 见死不救。 果然,为富不仁。 但我只是腹诽而已。不敢多言,完全照办。 现今是食君之禄,当然要分君之忧。 虽然我地位低下,只是一个小小秘书,呃,秘书助理。 晚上居然还要加班。 我痛恨事业蒸蒸日上的大企业,他们最爱以发展之名剥削员工。 义正词严,任何有异议者,炒无赦。 九点,终于结束。 放眼四周,顿时黑线。 已经无人。如此大的企业,如此薄凉的人情。 再将程氏诅咒十八遍,独自去地下车场取车。 我坚信,雷不会两次劈中同一地方。 所以,这里应当最是安全。 "才做完?" 一个声音淡然响起。 我惊,抬头看到程家大少。 "吓到了?"他坏笑,"你的胆子应该很大。" "很大的那个已经被吓破了。"我嘟哝一句。 他又笑,"你果然有趣。" 有趣?这是第二次听到如此评价。 "陪我吃点东西,怎么样?"他微笑着邀请。 我怎敢不从,但话还是要问清楚,"是你请客吧?" 不是我小气,实在是怕富人的奢侈,万一大少爷心血来潮去吃什么山珍海味,我虽然上无老下无小,但还有自己要养活的,我可不想饿死街头,明朝上社会版头条。 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他叹气摇头,"我从未见过,程氏员工如此小气。" "那是因为你没见过穷人。"我立刻回道,"有朝一日你也穷困,恐怕比我还不如。" 他沉默,不再微笑。 我顿感失言,完了,早知这种个性迟早坏事,偏偏不长记性,逞口舌之争,若是得罪了新东家,后果非常严重。 于是满脸堆笑,小心翼翼询问,"玩笑而已,你不会当真吧?" 看看,狗腿到极点,连自己也要唾弃。 无奈人穷志短,即便唾弃也要狗腿。 他回头看我,突然又笑,"你真是个怪人。" 我怪?我看你才怪。 不过这次学乖,把话吞在了口中。 他打开车门,先坐了进去,然后对我挥挥手。 "走吧,去吃东西。" "哦。"我答应一声,也坐进车里,可是又觉得不对,"你要坐我的车吗?" "是啊。"他点点头,"这样节省资源。" 要节省的话,也该节省我的资源吧。吝啬鬼! 所以说,我痛恨有钱人。 从此发现,程家大少对我兴趣极浓。 上班时间,分派无数重任,害我夜夜加班。 每次加班之后,陪大少爷吃东西,虽然东西好吃,并且不是我掏腰包,但每日重复,无限循环,终究受不了。 所以某天,我爆发。 "东家,今晚可否饶过小的?我已连续加班十九天,陪您消夜十九天,晚睡早起十九天,严重衰弱十九天。" 他疑惑的看我,"没有那么严重吧?我不是也一样?" 一样你个头! 我是小员工,朝九晚五,循规蹈矩,迟到一分奖金就会全完,而你是老板,睡到自然醒也无人指责,哪里有机会睡眠不足。 当然,以上仅为内心活动。 官方语言是这样的。 "您久经风霜,见过大风大浪,练就铁打的身体,自然精力充沛,活力无限,我不过是个小员工,不经风浪,未尝雪霜,朝生暮死,怎能跟您比较?" 他低头看看我的黑眼圈,终于点头放行,"好吧。今天你先回吧。" 感谢上帝。 欢天喜地,回家睡觉去。 可惜好景不长,只一晚而已。 第二天起,重复以往生活。 加班消夜,消夜加班。 "今晚去吃意大利菜。"他在我的破车前堵我。 我叹气,再叹气。 "东家,非要吃饭的话,可不可以换一家?" 大少爷的口味刁钻,极其挑剔,一顿饭吃掉我半月工资。 我不替他心疼,只是看得我肉疼。 另外,半月已令我增重十斤。 实属恶性循环。 "那吃什么?"他不明白。 "去吃KFC。"我斩钉截铁。 料他也不会答应。这等大人物怎肯屈尊降贵去吃街头快餐? 快拒绝吧!快拒绝吧!我已看到家中舒适的大床在召唤自己。 他看我半晌,淡淡笑了。 "好啊,去哪里吃?" 啊?居然会同意? 于是,我们坐在KFC,吃着快捷方便的西洋垃圾食品。 相对无言。f "你......没事吧?"我小心翼翼开口,生怕是因口味太差,惹得他毫无食欲。 "没事。"他看看四周人潮涌动,有些奇怪,"我只是在想,为什么他们都喜欢吃这个?" "当然是快捷。"我瞥他一眼,"吃饭而已,何必太复杂,只要心情好,吃什么没人在意。" 他愣住,旋即又笑,"如此想法,年轻果然好。" "与年纪无关,心态而已。"我反驳,"我如今已二十八岁,感觉精力充沛,风华正茂。" "我们居然同年。"他有些惊奇,"真看不出来,我以为你只有二十。" "那是因为你压力过大,容易未老先衰。"我对他哀悼。 "昨天是谁在诉苦,说精力不济。"他挖苦道。 "那还不是因为......"我正要抗议,看见他得意的脸,便把后话吞了回去。 我大概能够感觉,这家伙只是寂寞。 没有吃饭的对象,没有聊天的对象,没有诉苦的对象,没有玩闹的对象。 他在高处,却是一个人,冷冷清清,于是寂寞。 我理解。 所以,偶尔,同情他一下。 吃饭结束,我高高兴兴准备离去。 他跟我上车。 我愣,每次都是饭后散伙的。他这是要干吗? 他说,"我们去看电影。" 我只想要哭,"东家,睡眠对人类来说非常重要。" 他笑的很奸诈,"明天周末,不上班,你可以睡整天。" 我被哽住。 他已经关好车门,"走吧。你喜欢看什么片?" 咬牙切齿回答他。 "恐怖片。" 电影院里,尖叫声此起彼伏。 我恨恨的咬着爆米花,隐秘的发泄满腔的怒火。 他看着屏幕,一只手支头,表情很专注。 女配角被杀,死状凄惨,鲜血淋淋。 他回头看我,"如此场景,你还能吃下东西,佩服佩服。" 我瞥他一眼,"如此场景,你还能不动声色,我才佩服。" 他笑,"我从前学医,见惯尸体。" 这可是独家内幕。 我露出奇怪的表情。 他说,"学医辛苦,家人反对,于是学了两年之后改念商科了。" 果然,爱好与生活,梦想与生存,虚幻与世俗,自由与责任,没有什么可以两全。 生在大富之家的悲哀。 出了影院,已是深夜。 街头人烟稀少,寒风阵阵。 一个小女孩向他推销。 "买束花吧。" 他说,"我们两个都是男人。" 小女孩抬头,目光气愤,"男人不是更应该买花吗?" 我忍住笑,不语,然后看他尴尬。 他面露无奈,决定快刀斩乱麻,"好吧。" 随手把花递给我。 "日行一善?助人为乐?"我看着花问,"还是图谋已久?" "你说呢?"他反问。 我叹气,"吃饭,电影,还送花。东家,难道你这是在追求我?" 他不否认,只说,"如果是呢?" 我做惊喜状,"那自然是好。你年轻,英俊,并且多金。如此条件,我求之不得。" 他点点头,郑重其事,"那便好。此刻开始,我们交往。" 啊?我愣,开玩笑吧? 大脑停止运转,呆呆的问,"为什么?" 他一脸认真,"因为你很有趣。" 自此之后,我避他如蛇蝎。 与老板玩笑是一回事,把玩笑当真是另一回事。 我已成年,无心做梦,也无力做梦。 那晚的对话,只是玩笑。不管谁将它当真,都将成为灾难。 我懂这个道理。 但程飒显然不懂。 他来寻我,手捧玫瑰,然后约我吃饭,在众目睽睽下。 我脸色发青,已然忘记身份场合。 "你在戏弄我吗?"我问的咬牙切齿。 他笑的人畜无害,"当然不是。" "好吧。"我压下怒火,口气依然恶劣,"你到底想干吗?" 他说,"我想追求你。" "为什么?"我凶恶的说,"别说是因为我有趣。" 他保持笑容,"好吧。因为你救了我,我要以身相许,可以吗?" 我脸色变黑,堪比锅底。 他向前一步,在我耳边低语。 "答应的话,月奖金多加百分之三十。" 我眼前金光闪过,忘记在众人眼中我们的姿势何等暧昧,一把抓住他的衣领。 "当真?" 他郑重点头。 "成交。"我欣然同意。 别跟我说感情,我曾经也相信过感情,可它带给我的只有伤痛。 现在的我,更关心如何才能活下去。 不管程飒目的为何,只要能得到回报,谁会计较那一点点的付出。 这是我做穷人的原则。 可是,世间还有另一个道理。 那就是,在你还不知道能得到什么的时候,往往付出已经开始。 可惜,当时我不明白。 居然不明白。 一周之后,我们交往顺利,顺利到让人心生疑虑。 按照常理,他家里至少该有代表派出,对我或是警告,或是威胁,或是劝诱,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惜棒打鸳鸯,只为让我俩孔雀东南飞。 那个时候,我自然要坚贞不屈,坚定不移,坚守阵地,坚持到底......然后,等终极大腕登场,雍容华贵的甩给我一张空白支票,命令从此我离开少东家。 如此一来,我一介贫民,人单力孤,无依无靠,只得含泪而去-- 兑现支票去。 多完美的结局。 可惜啊可惜,程家居然没有动静,让我的致富理想空成泡影。 程飒不了解我的心思,当然也不能让他了解。 所以,每次,我对着他唉声叹气的时候,他都一脸迷惑。 "你在苦恼?" 我点头。 他眼睛一亮,"和我有关?" 我继续点头。 他笑意盈盈,"是什么?说来听听。" 我叹气,把话题转向别处,"今天的晚餐去哪里?" 他随口回答,"当然是去KFC。" 我郁闷,就知道是这个答案。 从上次之后,程大少居然对这家快餐念念不忘,几乎每天都要光顾,次数之频繁,让我看到汉堡就要胃痛。 本以为和有钱大少交往,名车钻戒不说,至少生活质量要直线上升,到头来,却落得顿顿吃快餐的下场。 真是自作孽,不可活。 下班后,程飒去办公室找我,步履轻盈,神清气爽。 男同事目光复杂,对于我攀上富贵枝的行为,既艳羡,又不齿。 女同事的反应相对单一,目光毒辣,群情激愤的想把我戳个大洞。 程飒倚门挥手,对我微笑,眼波流动,眼光深沉,眼里再无他人,好一副痴情模样。 我忍住青筋,背顶白眼,耳封流言,昂首阔步向他走去。 为了那百分之三十的月奖金,我已视死如归。 何况,人言似水,即是可畏,却防堵无用,听之任之疏之导之罢。 坐在KFC中,我看他吃的津津有味,自己毫无食欲。 于是,第一百零一次问他,"为什么是我?" "什么?"他从草莓圣代中抬头,疑惑的看我。 我叹气,"也许你需要有人做挡箭牌,也许你喜欢随便交友,但......为什么是我?" "我不需要挡箭牌,"他声明,"我也没有随便交友。" "好吧,"我无奈,"但为什么是我?" "因为我喜欢你。"他目光清澈,含情脉脉。 我抖掉鸡皮疙瘩,"那你为什么喜欢我?" 他歪头的样子有些可爱,反问我,"喜欢需要原因吗?" 好熟悉的对白。 记得在很久以前,我问一个人为什么喜欢我,他也是这么反问的,他说,喜欢需要原因吗,我只是喜欢你而已。 结果,我沉沦。 之后才明白,喜欢人确实不需要原因,因为喜欢这种感情,不确定,所以,也不会长久。 很快就会烟消云散的事情,谁还在乎当初的原因。 但不喜欢一个人,却是有原因的。 如分手时候,那个人说,我不再喜欢你了,因为你太无情。 一个被我爱了多年,奉献到毫无保留的人,最后说我无情。 我垂下眼帘,轻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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