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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爱情发生——木桑

时间:2008-11-16 04:10:23  作者:木桑
与程飒相遇偶然,却也惊心动魄。
昏暗的地下停车场,程家大少遭遇绑架。
我只是走过路过而已,路见不平,在无刀可拔的情况下,扔出破旧手机。
事实证明,正是这一击,力挽狂澜,使一绑匪当场昏迷,后又脑震荡入院。
情势突变,程家大少顺利逃脱,保安也及时感到,绑匪跑掉一个,其余三人落网。
而我成了英雄。砸伤人的行为属正当防卫,没有责任。
感谢法律。
事后,我没有要求其他,只对程飒说,"请还我一部手机,要求耐用无比,下次扔出后还可以回收使用。"
他愣,然后大笑。
他说,"你真有趣。"
在程家大少的眼里,有趣的人恐怕不多,所以,我很特别。
就凭见义勇为,我进入程氏,一帆风顺,无人敢阻。

以上是既成事实。
真相与之稍有出入。
那天,我去程氏面试,结果失败。
失业第十二次,心灰意懒,看见那辆还未付完全款的二手车,更加郁闷。
就在此时,绑架案发生。
被绑者乃程氏少东。
我躲在车后,无意暴露。
这人年轻英俊,资本傲人,刚刚面试时,几乎未给我一个正眼。
真是风水轮流转,歧视穷人者,终究被穷人绑架。
为富不仁,活该被教训。
我不同情他。
可惜,一个绑匪发现了我。
他说,"谁在那里?出来!"
我智力正常,当然不会出去。
可是他拿枪扫射。真枪实弹,我一介平民哪里见过这等场面?
顿时慌神,情急之下扔出手机,并大喝一声。
"看我的炸弹。"
完全是欺诈之举。
可惜绑匪临场经验不足,居然相信。
更加可笑,手机居然正中某人头部,将其砸倒。
程家大少反应异常灵敏,趁乱逃脱。
所以说,我并不是要救他,只是自救而已。
律师说我正当防卫,一语中的。
但救了程飒总归还是事实。
所以,成为程家恩人虽非本意,却也受之无愧。
自此,我进入程氏,心安理得。
至于真相,理所当然,被历史的洪流埋没。

"把明晚的约会取消。"
这是程家大少对我传达的第一个命令。
他雷厉风行,说一不二,一笔将与兰氏总裁的会面勾销。
商场果真是无情。
不久之前,兰家事业经营顺利,程兰两家常常聚首,把酒言欢,和乐融融。
谁知危机突然爆发。诸多大企业摇曳暴风中,最终无力回天。
此刻,兰氏也如风中之烛。
只有程氏,决策果断,地位鼎立不摇。
面对兰氏的求援,程家大少只有一句话。
"把明晚的约会取消。"
见死不救。
果然,为富不仁。
但我只是腹诽而已。不敢多言,完全照办。
现今是食君之禄,当然要分君之忧。
虽然我地位低下,只是一个小小秘书,呃,秘书助理。
晚上居然还要加班。
我痛恨事业蒸蒸日上的大企业,他们最爱以发展之名剥削员工。
义正词严,任何有异议者,炒无赦。
九点,终于结束。
放眼四周,顿时黑线。
已经无人。如此大的企业,如此薄凉的人情。
再将程氏诅咒十八遍,独自去地下车场取车。
我坚信,雷不会两次劈中同一地方。
所以,这里应当最是安全。
"才做完?"
一个声音淡然响起。
我惊,抬头看到程家大少。
"吓到了?"他坏笑,"你的胆子应该很大。"
"很大的那个已经被吓破了。"我嘟哝一句。
他又笑,"你果然有趣。"
有趣?这是第二次听到如此评价。
"陪我吃点东西,怎么样?"他微笑着邀请。
我怎敢不从,但话还是要问清楚,"是你请客吧?"
不是我小气,实在是怕富人的奢侈,万一大少爷心血来潮去吃什么山珍海味,我虽然上无老下无小,但还有自己要养活的,我可不想饿死街头,明朝上社会版头条。
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他叹气摇头,"我从未见过,程氏员工如此小气。"
"那是因为你没见过穷人。"我立刻回道,"有朝一日你也穷困,恐怕比我还不如。"
他沉默,不再微笑。
我顿感失言,完了,早知这种个性迟早坏事,偏偏不长记性,逞口舌之争,若是得罪了新东家,后果非常严重。
于是满脸堆笑,小心翼翼询问,"玩笑而已,你不会当真吧?"
看看,狗腿到极点,连自己也要唾弃。
无奈人穷志短,即便唾弃也要狗腿。
他回头看我,突然又笑,"你真是个怪人。"
我怪?我看你才怪。
不过这次学乖,把话吞在了口中。
他打开车门,先坐了进去,然后对我挥挥手。
"走吧,去吃东西。"
"哦。"我答应一声,也坐进车里,可是又觉得不对,"你要坐我的车吗?"
"是啊。"他点点头,"这样节省资源。"
要节省的话,也该节省我的资源吧。吝啬鬼!
所以说,我痛恨有钱人。

从此发现,程家大少对我兴趣极浓。
上班时间,分派无数重任,害我夜夜加班。
每次加班之后,陪大少爷吃东西,虽然东西好吃,并且不是我掏腰包,但每日重复,无限循环,终究受不了。
所以某天,我爆发。
"东家,今晚可否饶过小的?我已连续加班十九天,陪您消夜十九天,晚睡早起十九天,严重衰弱十九天。"
他疑惑的看我,"没有那么严重吧?我不是也一样?"
一样你个头!
我是小员工,朝九晚五,循规蹈矩,迟到一分奖金就会全完,而你是老板,睡到自然醒也无人指责,哪里有机会睡眠不足。
当然,以上仅为内心活动。
官方语言是这样的。
"您久经风霜,见过大风大浪,练就铁打的身体,自然精力充沛,活力无限,我不过是个小员工,不经风浪,未尝雪霜,朝生暮死,怎能跟您比较?"
他低头看看我的黑眼圈,终于点头放行,"好吧。今天你先回吧。"
感谢上帝。
欢天喜地,回家睡觉去。
可惜好景不长,只一晚而已。
第二天起,重复以往生活。
加班消夜,消夜加班。
"今晚去吃意大利菜。"他在我的破车前堵我。
我叹气,再叹气。
"东家,非要吃饭的话,可不可以换一家?"
大少爷的口味刁钻,极其挑剔,一顿饭吃掉我半月工资。
我不替他心疼,只是看得我肉疼。
另外,半月已令我增重十斤。
实属恶性循环。
"那吃什么?"他不明白。
"去吃KFC。"我斩钉截铁。
料他也不会答应。这等大人物怎肯屈尊降贵去吃街头快餐?
快拒绝吧!快拒绝吧!我已看到家中舒适的大床在召唤自己。
他看我半晌,淡淡笑了。
"好啊,去哪里吃?"
啊?居然会同意?
于是,我们坐在KFC,吃着快捷方便的西洋垃圾食品。
相对无言。f
"你......没事吧?"我小心翼翼开口,生怕是因口味太差,惹得他毫无食欲。
"没事。"他看看四周人潮涌动,有些奇怪,"我只是在想,为什么他们都喜欢吃这个?"
"当然是快捷。"我瞥他一眼,"吃饭而已,何必太复杂,只要心情好,吃什么没人在意。"
他愣住,旋即又笑,"如此想法,年轻果然好。"
"与年纪无关,心态而已。"我反驳,"我如今已二十八岁,感觉精力充沛,风华正茂。"
"我们居然同年。"他有些惊奇,"真看不出来,我以为你只有二十。"
"那是因为你压力过大,容易未老先衰。"我对他哀悼。
"昨天是谁在诉苦,说精力不济。"他挖苦道。
"那还不是因为......"我正要抗议,看见他得意的脸,便把后话吞了回去。
我大概能够感觉,这家伙只是寂寞。
没有吃饭的对象,没有聊天的对象,没有诉苦的对象,没有玩闹的对象。
他在高处,却是一个人,冷冷清清,于是寂寞。
我理解。
所以,偶尔,同情他一下。
吃饭结束,我高高兴兴准备离去。
他跟我上车。
我愣,每次都是饭后散伙的。他这是要干吗?
他说,"我们去看电影。"
我只想要哭,"东家,睡眠对人类来说非常重要。"
他笑的很奸诈,"明天周末,不上班,你可以睡整天。"
我被哽住。
他已经关好车门,"走吧。你喜欢看什么片?"
咬牙切齿回答他。
"恐怖片。"

电影院里,尖叫声此起彼伏。
我恨恨的咬着爆米花,隐秘的发泄满腔的怒火。
他看着屏幕,一只手支头,表情很专注。
女配角被杀,死状凄惨,鲜血淋淋。
他回头看我,"如此场景,你还能吃下东西,佩服佩服。"
我瞥他一眼,"如此场景,你还能不动声色,我才佩服。"
他笑,"我从前学医,见惯尸体。"
这可是独家内幕。
我露出奇怪的表情。
他说,"学医辛苦,家人反对,于是学了两年之后改念商科了。"
果然,爱好与生活,梦想与生存,虚幻与世俗,自由与责任,没有什么可以两全。
生在大富之家的悲哀。
出了影院,已是深夜。
街头人烟稀少,寒风阵阵。
一个小女孩向他推销。
"买束花吧。"
他说,"我们两个都是男人。"
小女孩抬头,目光气愤,"男人不是更应该买花吗?"
我忍住笑,不语,然后看他尴尬。

他面露无奈,决定快刀斩乱麻,"好吧。"
随手把花递给我。
"日行一善?助人为乐?"我看着花问,"还是图谋已久?"
"你说呢?"他反问。
我叹气,"吃饭,电影,还送花。东家,难道你这是在追求我?"
他不否认,只说,"如果是呢?"
我做惊喜状,"那自然是好。你年轻,英俊,并且多金。如此条件,我求之不得。"
他点点头,郑重其事,"那便好。此刻开始,我们交往。"
啊?我愣,开玩笑吧?
大脑停止运转,呆呆的问,"为什么?"
他一脸认真,"因为你很有趣。"

自此之后,我避他如蛇蝎。
与老板玩笑是一回事,把玩笑当真是另一回事。
我已成年,无心做梦,也无力做梦。
那晚的对话,只是玩笑。不管谁将它当真,都将成为灾难。
我懂这个道理。
但程飒显然不懂。
他来寻我,手捧玫瑰,然后约我吃饭,在众目睽睽下。
我脸色发青,已然忘记身份场合。
"你在戏弄我吗?"我问的咬牙切齿。
他笑的人畜无害,"当然不是。"
"好吧。"我压下怒火,口气依然恶劣,"你到底想干吗?"
他说,"我想追求你。"
"为什么?"我凶恶的说,"别说是因为我有趣。"
他保持笑容,"好吧。因为你救了我,我要以身相许,可以吗?"
我脸色变黑,堪比锅底。
他向前一步,在我耳边低语。
"答应的话,月奖金多加百分之三十。"
我眼前金光闪过,忘记在众人眼中我们的姿势何等暧昧,一把抓住他的衣领。
"当真?"
他郑重点头。
"成交。"我欣然同意。
别跟我说感情,我曾经也相信过感情,可它带给我的只有伤痛。
现在的我,更关心如何才能活下去。
不管程飒目的为何,只要能得到回报,谁会计较那一点点的付出。
这是我做穷人的原则。
可是,世间还有另一个道理。
那就是,在你还不知道能得到什么的时候,往往付出已经开始。
可惜,当时我不明白。
居然不明白。

一周之后,我们交往顺利,顺利到让人心生疑虑。
按照常理,他家里至少该有代表派出,对我或是警告,或是威胁,或是劝诱,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惜棒打鸳鸯,只为让我俩孔雀东南飞。
那个时候,我自然要坚贞不屈,坚定不移,坚守阵地,坚持到底......然后,等终极大腕登场,雍容华贵的甩给我一张空白支票,命令从此我离开少东家。
如此一来,我一介贫民,人单力孤,无依无靠,只得含泪而去--
兑现支票去。
多完美的结局。
可惜啊可惜,程家居然没有动静,让我的致富理想空成泡影。
程飒不了解我的心思,当然也不能让他了解。
所以,每次,我对着他唉声叹气的时候,他都一脸迷惑。
"你在苦恼?"
我点头。
他眼睛一亮,"和我有关?"
我继续点头。
他笑意盈盈,"是什么?说来听听。"
我叹气,把话题转向别处,"今天的晚餐去哪里?"
他随口回答,"当然是去KFC。"
我郁闷,就知道是这个答案。
从上次之后,程大少居然对这家快餐念念不忘,几乎每天都要光顾,次数之频繁,让我看到汉堡就要胃痛。
本以为和有钱大少交往,名车钻戒不说,至少生活质量要直线上升,到头来,却落得顿顿吃快餐的下场。
真是自作孽,不可活。
下班后,程飒去办公室找我,步履轻盈,神清气爽。
男同事目光复杂,对于我攀上富贵枝的行为,既艳羡,又不齿。
女同事的反应相对单一,目光毒辣,群情激愤的想把我戳个大洞。
程飒倚门挥手,对我微笑,眼波流动,眼光深沉,眼里再无他人,好一副痴情模样。
我忍住青筋,背顶白眼,耳封流言,昂首阔步向他走去。
为了那百分之三十的月奖金,我已视死如归。
何况,人言似水,即是可畏,却防堵无用,听之任之疏之导之罢。

坐在KFC中,我看他吃的津津有味,自己毫无食欲。
于是,第一百零一次问他,"为什么是我?"
"什么?"他从草莓圣代中抬头,疑惑的看我。
我叹气,"也许你需要有人做挡箭牌,也许你喜欢随便交友,但......为什么是我?"
"我不需要挡箭牌,"他声明,"我也没有随便交友。"
"好吧,"我无奈,"但为什么是我?"
"因为我喜欢你。"他目光清澈,含情脉脉。
我抖掉鸡皮疙瘩,"那你为什么喜欢我?"
他歪头的样子有些可爱,反问我,"喜欢需要原因吗?"
好熟悉的对白。
记得在很久以前,我问一个人为什么喜欢我,他也是这么反问的,他说,喜欢需要原因吗,我只是喜欢你而已。
结果,我沉沦。
之后才明白,喜欢人确实不需要原因,因为喜欢这种感情,不确定,所以,也不会长久。
很快就会烟消云散的事情,谁还在乎当初的原因。
但不喜欢一个人,却是有原因的。
如分手时候,那个人说,我不再喜欢你了,因为你太无情。
一个被我爱了多年,奉献到毫无保留的人,最后说我无情。
我垂下眼帘,轻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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