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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爱情发生——木桑

时间:2008-11-16 04:10:23  作者:木桑

"我......"他理亏,自然无言。
"你总有存款吧?"我问,"最好先将欠款补齐。"
再拖欠下去,我怕血本无归。
他无奈看我,艰难解释,"我的卡已被冻结......"
我瞪大了眼睛。
"我真的、真的没想到。"他步步后退,"他们行动太快了。"
我眯起眼睛,阴狠的笑了。
他诚惶诚恐,"你......不会真的生气吧?"
我吸气,再呼气,转身推门出去。
撂下一句话。
"今天开始,你没饭吃了。"

说是要断了程飒的粮草,却发现,被断的人其实是自己。
原因是,我根本不会做饭。
真是悲哀的事实。
吃着本年度最难吃的泡面,我的心情恶劣到极点。
墙上指针匀速移动,指向凌晨三点。
姓程的从早上起就不见人影,现在还夜不归宿。
好样的。
我决定了。立刻收拾东西,打包走人。
至于这间屋子,转租他人,还能赚一笔房租。
就在此刻,门把转动,程飒进来。
他见到我后有些惊讶。
"这么晚了,还没睡?"
我冷哼,"你也知道很晚了?"
他抬头看看挂钟,干笑两声。
"我去找工作了。"e
看他一身西装,还提着公文包,倒像是普通上班族的模样。
不过,我冷笑,"找工作要找到半夜?"
他点点头,"快餐店都是全天营业。"
什么?我愣住,"你在快餐店打工?"
"厉害吧?"他骄傲的挺胸,"大丈夫能屈能伸,你不用夸奖我了。"
我吐血,"你好像已经二十八岁。"
他点点头。
我指指他的西装,"你好像是穿着这身衣服出去的。"
他再点头。
我看看他的脸,继续提醒,"你好像有硕士学历。"
他继续点头。
我忍无可忍,大喝一声。
"为什么要去快餐店打工!"
自甘堕落的成为了被资本家剥削的劳动力,还是最廉价的那种。
他一抖,缩在沙发上,"现在经济不景气,工作很难找嘛。而且我家又到处施压,根本就找不到工作。况且......快餐店免费提供一餐......"
在我越来越强烈的瞪视下,他的声音渐渐小了下去。
好吧,他这样的大少爷,不识人间烟火,肯去找工作已然不易,再说下去仿佛成了我刻意刁难。
叹口气,准备回房睡觉去。
他向厨房一瞥,回头问我,"又吃泡面?"
我耸耸肩,表示已经习惯。
他一皱眉,"那怎么成?你等等,我去煮粥。"
说完马上脱下外套,卷起袖子就奔厨房。
我抢先一步,拉住他,指指墙上的挂钟。
"这么晚了,会消化不良的。"
他露出懊恼的表情。
突然间,我的心情好转起来。
回头拍拍他的肩,"晚安。"
在我快闭上房门的时候,他突然开口。
"我有一个问题。"
"啊?"我把房门拉开一点,探出头来,"什么?"
他没说话,先一笑,顿时阳光灿烂,蓬荜生辉。然后--
"你等我回来,是在担心我吗?"
"咚"的一声,我用力甩上了门。

早起出门的时候,程飒还在睡觉。
我在他床头放置了三个闹钟,然后心情很好的出门上班。
正在工作的时候,有人从门外闯了进来。
说是"闯",并不夸张。
一个美女戴着墨镜,由三个保镖开道,所向披靡。
这伙人目中无人,长驱直入,在经理办公室门口停下。
美女一抬玉腿,将门踹开。
"姓程的,给我滚出来!"
大家在门外交头接耳,交换着各种小道消息,猜测前老板又惹了什么风流债回来。
现任总经理显然惊吓过度,嘴巴张大,呆若木鸡,以至被美女扇了一嘴巴后仍没有回神。
简直是目无法纪,我义愤填膺,热血澎湃,已经看不下去,于是--
把目光转向别处。
我的原则是,凡事量力而为。
人群之中,有人出口提示。
"他是王经理,不姓程。"
美女一听,更加愤怒,上前揪住王经理的衣领,大声呵斥。
"你不是程飒?"
可怜的王经理立刻摇头。
美女甩开他,言辞凶狠。
"那程飒人呢?"
王经理抖如筛糠,"他两天前辞职了。"
"怎么能找到他?"
美女脸色一沉,摘下墨镜,顺手扔下。
我突然发现,这个女人很眼熟。
好像,好像,是那天在超级市场门口遇到的那位"宝马女"。
只见王经理颤颤悠悠的抬起手,向前方一指。
"他可能知道......"
"哗"的一声,众人向左右一闪,立刻分立两旁,空气顿时清新。
我茫然环顾四周......
指着自己的鼻子问,"我?我怎么知道?"
附带一个无辜的笑容,表示自己清白的很。
谁知王经理立刻来了精神。
得意洋洋的扯开嗓门,"他上星期送过你花!还是红色玫瑰......上上星期你们还一起去意大利餐馆......"
黑线。王经理,难道......您老是混敌后武工队的?
做个深呼吸,努力稳住心跳,但还是有些恐惧的看着美女走来,愈行愈近,脸色铁青。
我有些急了,"我真的和他没关系。"
当务之急,必须撇清与那家伙的一切关系。
活命要紧。
美女走近后,看到我的脸,突然面容扭曲。
"是你?"
"什么是我?我们见过吗?你可不要冤枉好人啊。"
我后退,再后退,不知道她要做什么。
她突然抓狂,一把揪住我,将我前后猛摇。
"路晓遥!你别给我装了,你就是路晓遥!你还不承认你是路晓遥!快说!"
这不是......屈打成招嘛!
我只感到天旋地转,天花乱坠,天昏地暗,天地无光。
突然一个声音传来。
"住手!你快放开他!"
然后感到那美女被人拉开了,天地阳光空气,都回来了。
不摇动的世界真美好。
睁开眼,一个年轻的男孩站在面前。
这么漂亮?果然是解救我的天使。
他面色很差,神情却很激动。
在我未做任何反应的时候,他已一把抱住我,同时把头埋在我肩头,并向里狠狠的蹭了蹭。
喂喂!这是严重的性骚扰!
我正想抗议,却听他如泣如诉--
"哥......"

事情怎么收场的,我是不太清楚。
反正等我头脑清醒之后,发现自己已经站在程氏大楼的外面,身边还跟着那个男孩。
"难道......我被解雇了?"
颤抖着声音问他,虽然制造了很大的骚乱,可我是无辜的......
苍天啊--
"没事的,"男孩笑的很温和,给我解释,"是我帮你请了假。"
"哦。"那还好,没失业就好。
可是--
"为什么要给我请假!我没说要请假啊!"
我的小宇宙,爆发吧,愤怒吧,升腾吧......
这个月的全勤奖啊!
男孩显然被我搞晕了,半天才缓过神来,一双大眼睛突然蓄水,明晃晃,泪汪汪......眼看就要决堤了。
"你干吗?请了就请了吧,我又没怪你,你别哭啊--"
我手忙脚乱的找纸巾,却什么都没找到,只好拿袖子去擦他的脸。
他一甩头,又要趴在我肩头了。
这个小子......难道是色狼吗?
"我说小子......"我用力扳起他的头,"你到底是谁啊?"
他一听这话,立刻瘪嘴,准备号哭。
"等等!"我按住他,"说清楚了再哭!"
他垂下眼,表情很哀怨。
"哥,我是小昭啊,你不记得我了吗?"
小昭?我还是张无忌呢!
我沉下脸。
他小心翼翼的看着我,"哥,你不会真的把我忘了吧?"
"废话!我根本不认识你好不好!"
说完,转身就走。
我要回家,今天太混乱了,一定是昨晚睡眠不足,都开始幻听幻觉了。
径自走到家门口,将门狠踢了两脚。
程飒开门,一副睡眼朦胧。
"你怎么回来了?"
他疑惑的看看我,又朝我身后看了看。
"他是谁?"
我转身,看见那个小昭正一脸不悦的与程飒对望。
突然火气上升,"你怎么还跟着我?"
"我......"他一咬下唇,如小兔子般红了眼睛,做楚楚可怜状。
程飒皱眉,看看他,再看看我,最后叹气。
"先进来再说吧。"
小昭登堂入室,端坐在沙发上,低头垂手,一副乖孩子模样。
又是个麻烦。
我懒得理他,将外套交给程飒,向他交代善后事宜。
"我去睡觉,你帮我处理掉他。"
"处理?他?"程飒表情郁闷的指指小昭。
我点点头,潇洒的挥挥手,不带走一丝麻烦。

不知睡了多久,醒来时候天色已晚。
我推开房门,伸个懒腰。
"姓程的,晚饭好了没?"
没听到程飒回答,却一眼看到小昭在厨房忙碌的身影。
顿时头痛起来。
"你怎么还没走?程飒呢?"
小昭微笑,"他去买东西了。"
"你在这里干吗?"我不悦。
他委屈的看着我,用眼神无声控诉。
"你看我干吗?看我也没用!赶快给我走!"
"可是......"他低头看地板,声音低低的,"我家很远的。"
"很远?什么意思?你......"
正要狂飚高音,程飒开门进来。
看见场面剑拔弩张,立刻会意,嘱咐小昭把东西提进厨房,然后过来安抚我。
"我问过了,这孩子家住邻城,太晚了,他一个人回去不安全,先住这里吧,一切明天再说。"
我冷哼,"你倒是有同情心!"
他陪着笑脸,"不就是个孩子嘛,别这么计较了。"
看看,反倒成了我爱计较!
天理何在?
晚饭前,程飒把事情的原委大概复述一遍。
饭后,我命令程飒洗碗,然后自己和小昭谈话。
"你说,我长的像你哥?"
他点点头。
"你哥叫什么......"我挠挠头,终于想起来,"路晓遥?"
他眼里闪过一丝悲伤,再点头。
"难道上午那个疯女人也认识你哥?"
"许挽清。"他突然开口。
我愣住,"什么?"
"那个疯女人叫许挽清。"他解释道。
这个名字有些耳熟......
我大叫,"你是说许氏制药的那个许挽清?"
他点点头,狐疑的看我,"难道你想起来了?"
我彻底无言。
程飒收拾完毕,端着水果出来,坐在我身旁。
"见识过了吧。"他笑的很是狡诈,"那位大小姐本人与传闻相比如何?"
我感慨,"有过之而无不及。"
"知道我离家出走的原因了吧。"他安慰的拍拍我的肩。
我同情的点头,"若是娶她肯定会被虐待至死,还是不要娶的好。"
他眼睛一亮,"你答应和我一起了?"
我愣,我什么时候答应了。
小昭"噌"的一声站起来。
我和程飒奇怪的看着他。
他说,"我不准你们在一起!"
话音铿锵有力,语调斩钉截铁。
程飒却往我身上一靠,赖皮的笑笑,"我们就是要在一起,你能如何?"
小孩子被激怒,"我不准!"
程飒嘲笑他,"你凭什么不准?他根本不认识你。"
小孩子立刻噤声,表情欲哭无泪。
"好了好了。"我推开程飒,打起圆场,"刚才说到哪了?对了,你哥怎么了?失踪了?"
小昭情绪继续低沉。
"七年前的一天,哥早晨开车出门,晚上也没回来,几天都不见人,我们报了警,还是没消息,后来......从大海里捞出了哥的车......"
声音越来越低,快哭了出来。
真是人间惨剧啊。
程飒同情心立刻发作,递过去面纸,却被小子毫不领情的给拍掉了。
"七年啊,这么久了。"我奇怪,"你今年几岁?"
他一愣,照实回答,"十六。"
我沉吟,"那七年前你是九岁了......这么小,又过了这么多年......认错人是难免的。"
"我没认错!"他不满。
我叹气,"车都掉海里了,人恐怕是凶多吉少,你还是看开点吧。"
小孩猛然抬头,"我哥没死!你不是还活着嘛!"
我黑线,"我当然活着!可我不是你哥。"

事实证明,和一个不满十八岁的小孩子,根本没有道理可言。
小昭就这样在我家住了下来。
他不肯走,我们也没办法,总不能把他丢在门口吧。
可是妥协的结果是--
又多了一个要养活的家伙。
这个小孩子生在有钱人家,恐怕一辈子都不知道钱的可贵。
这也罢了,一个孩子么。
可是,他还敢挑三拣四,嫌东嫌西。
"哥,你的家具该换了,颜色太难看。"
我冷着脸擦桌子,当他是空气。
"还有,地板也不好,这种质量是次品。"
我转身去厨房,换个地方擦,不想看见他。
"厨房怎么没有洗碗机?洗碗很伤手的......"
我一甩抹布,大喝一声。
"你有完没完?"
他一惊,然后委屈的看我,"我在为你难过,你以前在家从来不做这些的......"
我受够了,"我不是你哥!不是那个什么路晓遥!"
他却执迷不悟,"你就是!"
我无力,只想撞墙。
他过来拉拉我的衣角,"你可能是因为车祸受伤,伤了脑袋,所以暂时失去记忆了,没关系,总会想起来的。"
老天,这孩子电视剧看多了吧?
我低下头,极度郁闷,"你要怎么才肯相信,我真不是路晓遥。"
他昂首挺胸,"怎么我也不信!"
"好吧,好吧,"我只好妥协,"那你就继续不信吧。"
转身拎起外套和书包。
小子问,"你去哪儿?"
我撇撇嘴,没好气的回答,"当然是外出购物,要不吃什么?把你煮来吃吗?"
他雀跃,"我也去。"
我没反对。
横竖是个男孩子,至少能帮忙拎东西。
就这样,我们一起去买了些东西。
回程的时候路过花店。
小昭的脚步渐渐慢了下来。
我回头看他,"怎么了?想买花?你个男孩子买什么花?"
他指指店里,"黄色的玫瑰,很漂亮吧?"
我鄙视,"漂亮有什么用?能当饭吃?"
他盯着花许久,缓缓说,"我哥讨厌花,可却喜欢黄色的玫瑰。那个时候,他总拉着说,小昭你看,这花多好,与爱情无关,却依旧可以明媚靓丽......"
听听这话,铁定是个爱情失意者。
我伸手去拖他,"走吧,我们没多余的钱买奢侈品,大哥我现在很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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