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希岚没有明确的这样讲,可是语气中都是这个意思。就这麽说吧,就是因为我,让仲恺踏上了歧途,无法恢复正常了。 我无力地瘫坐在椅子上,两眼找不到焦距。自负聪明,没想到害了老友。 希岚起身,倒了一杯茉莉花茶,放在我的手边,然後又坐回去,捂著嘴,吃吃地笑了。 我茫然地看著她,不知所以。她终於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手指著我,边笑边说:“小军恨你恨得不得了,姑父倒说你是一个极可爱的孩子……哈哈,笑死我了,你果然可爱得要死……别伤脑筋了……哈哈,等一下,等我喘口气……所谓关心则乱,你那麽关心赵先生,怎麽连关键性的东西你都没有想到?我说的,是完美的解决方式。告诉你,我们有一套治疗方案,对赵先生这样的问题,绝对有效。可是,我无法在那个时候遇到他,就算遇到他,我也无法给他治疗。罗先生,遇到你,是赵先生的幸运。当然,也许遇到赵先生,也是你的幸运。我们研究心理学的,首先考虑的就是环境对人的影响。什麽时间,在什麽地方,遇到什麽人,都是我们无法控制的。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尽努力,把伤害降到最低点。我不得不说,你的办法,行之有效。虽然不是最好的方式,却使赵先生得到了的最好的结果。”40. 我恨得牙痒痒的,握紧了拳头,想了想,又放松下来。我不跟她计较,固然因为她没有恶意,也因为不敢。听她说话,中年人似乎是她的姑父,很亲的亲人,那麽吴军就是她名义上的堂兄或堂弟了。 吴军恨我,情有可原。炳坤是他的爱人,却把最大的信任给了我,任谁都不甘心。这女人,是在为吴军出气吧。 那女人笑著笑著,觉得无趣了,慢慢地停了下来,很认真地对我说:“其实我很有兴趣认识你们那些人,所谓物以类聚,你们各有各的心理问题。不过,我没有时间,也没有这个自由。不过我提醒你,小军,你不要招惹。他们的感情结局如何,我并不关心,我关心的是他。我们从事这种职业,你要知道,每天都处在危险当中。说老实话,我担心小军太投入这段感情了。你在外国呆了那麽多年,也许电影看得很多,也许现实生活中也遇到过做秘密工作的人,所以,对这种职业有不切实际的想法。我告诉你,这种危险,不是你们可以想象得到的。我们的老板,之所以容忍了小军的这段恋情,盛炳坤的成就是一个非常大的原因。他的任务,和他的感情夹杂在一起,非常危险。可是姑父帮了他,是因为,我们这样的人,也很向往纯粹的爱。既然盛炳坤那麽信任你,你就要对得起他的信任。同时,说句套话,你也要对得起你的国家。” 我估计我头上的青筋都要冒出来了。这个意思是说,如果吴军喜欢炳坤,我就得保证他们不分开;如果吴军甩了炳坤,我就得保证炳坤不离开中国。 不错,炳坤是很信任我,我说什麽他都信。可是有一个前提,别涉及他的感情世界。 炳坤是一个科技天才,跟他父亲一样。同时他又是一个感情白痴,这一点也像他的父亲。其实说白痴,不太恰当。除了真正的弱智外,没有谁是白痴的。之所以成了白痴,因为不在意,不喜欢或者嫌麻烦。 盛家父子就是这样的人。他们会爱,只不过不知道该如何去爱,如何去维系感情,如何去处理情感纠纷。因为他们觉得,那种唯心的情感的东西太过模糊,太过缥缈,太过不确定,比起科学来,复杂多了,难解多了,於是他们选择去逃避。当问题终於来了,他们手足无措。盛爸爸采取了激烈的手段,而炳坤,选择不让自己沈迷。 盛爸爸和盛妈妈是在台湾读书时认识的,是台大的同学。盛妈妈算是台大一枝花,美丽、聪颖,追求者很多。盛爸爸,天才,神童,对科学的关注,多於对生活的关注。他们的相爱,怎麽说呢,多源自盛妈妈对盛爸爸的崇拜。那个男人,气宇轩昂,未来的科学家,对女人,对生活享受,都没有什麽兴趣。见多了狂蜂浪蝶,盛妈妈对盛爸爸格外倾心,主动追求。 盛爸爸是能爱的,虽然他不懂。所以,他也狂热地爱上了盛妈妈,两个人就这麽同居了。那时,他们都才大二。 大三的时候,盛爸爸就考上了美国某知名教授的研究生,远赴重洋,到了美国。沉醉於知识海洋的盛爸爸因此同盛妈妈分隔两地。刚开始还有书信,後来盛爸爸因为做实验,废寝忘食,跟盛妈妈的联系就少了。当盛妈妈未婚生子时,盛爸爸都没有回台湾。 盛爸爸见到炳坤时,炳坤已经两岁了。漫长的等待,让盛妈妈对爱人产生了怨恨,这一点,盛爸爸完全没有意料到。 在台湾,两个人补办了婚礼,蜜月未过,盛爸爸就回到了美国。他是想要把妻子带过去的,可是工作,让他忘了这件事。 有了炳坤的盛妈妈,寂寞,无聊。曾经的校花,如今成了专门带孩子的家庭主妇。经济条件还是不错,就是太寂寞了。同时,她的不安,也到了极点。盛爸爸在美国,是不是有了新欢了?是不是厌倦她了?是不是打算抛弃他们母子? 在盛妈妈的催促和呵斥下,盛爸爸总算把他们带到了美国。按揭买了一套房,让他们衣食无忧。而他,仍然沈醉在工作和实验当中。 炳坤从小就是一个懂事聪明的孩子,学东西特别快。一年的时间,他有一半跟妈妈回台湾住,有一半在美国跟父母一起住。他见到父亲的机会很少,玩的机会就更加微乎其微了。就算盛爸爸抽出时间跟他在一起,他也是滔滔不绝地谈论他的科研论题,讨论科学发展的足迹和未来,甚至把他的论文拿出来要儿子发表意见。炳坤,也是一个天才,他虽然不懂父亲的话,可是他会很耐心地请教。父子二人难得相聚的时候,两人的关系不像父子,倒像师徒。 盛妈妈大学学的是文学,对科学本来就一窍不通。父子的谈话,她根本就没有兴趣,也插不上嘴。 炳坤七岁那年,盛妈妈终於出轨了。没有人知道盛妈妈是怎麽想的。当她出去跟情人玩乐时,居然总会带上炳坤。 炳坤不了解大人的世界,出去玩,他也很高兴。盛妈妈的情人们──先後共有三个──对炳坤都很不错,一个在台湾,地道的台湾人,带著他们母子基本上逛遍了台湾省。然後,在某一个浪漫的地方,那个男人要盛妈妈离婚,嫁给他。 炳坤立刻恨上了那个人。不管别人怎麽看,他对父亲的爱,还是很深刻的。虽然父亲不会带他去迪斯尼,不会给他煮饭,不会送他上学,可是他就是知道,父亲很爱他。 炳坤很干脆地告诉母亲,他不喜欢那个男人。他母亲沉默了很久,一言不发。 炳坤不知道害怕。他只知道,他要求的,他母亲都会做到。 果然,从此之後,盛妈妈不再去见那个男人了。甚至到了後来,她没有再回过台湾。 盛妈妈的第二个情人,是一个金发碧眼的白人,很可笑的是,他是一个蓝领,管道工。没有读过什麽书,不浪漫,不会花言巧语,可是那个人对人很真诚。炳坤记得,他生病,多半是那个白人陪伴著他的。事实上,盛家跟那个白人罗伯特认识很久了,不过盛妈妈跟他有私情,却是在炳坤十来岁的时候。 炳坤很喜欢这个罗伯特,因为他的粗俗,因为他的强壮,因为他的体贴。事实上,他们三个人好像是一个家庭,而盛爸爸,反而像偶尔来住的房客。 炳坤大约知道有什麽不对了。十一二岁的男孩子,虽然懵懂,虽然无知,可是母亲和罗伯特之间的异常他还是能觉察一二。他在犹豫,想要质问母亲,可是看到母亲开心的笑脸,他又住了嘴。 炳坤十三岁的时候,罗伯特离开了他们。他已经等到失去耐心了,终於和盛妈妈分手,另外找了女人,结了婚,然後,搬离了他们住的小镇。 盛妈妈的精神低迷到极点。没有人知道这个女人是怎麽想的。她到底还爱不爱她的丈夫。如果不爱,为什麽不离婚?如果爱,为什麽会爬墙? 一直被蒙在鼓里的盛爸爸,照中国人的话说,绿帽子戴了好多年,却一直不知究竟。也许是盛妈妈太明目张胆了,旁人反而不能察觉私情;炳坤太懵懂了,因为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就听之任之;盛爸爸太醉心於工作了,一点都没有意识到妻子的出轨。 盛妈妈的第三个情人,是一个混血儿,黑白混血儿,是盛爸爸的同事。 这个人优雅温柔,对盛妈妈言听计从,对炳坤呵护有加。很诡异吧,炳坤功课遇到了难题,居然还是这个人教得比较多。看到他,炳坤总是害羞地叫一声“教授”,然後就会拿出功课请教。盛妈妈呢,会为他们倒上茶或咖啡,在一旁笑咪咪地看著。或者他们三个人会一起出去玩,甚至还去海边度假,那个男人教他冲浪。 十五岁的炳坤,已经长到一米八,是个大小夥子了。然後在一个夜里,梦遗,而在梦中让他到达高潮的,正是那个教授,三十岁的希尔。 茫然的炳坤,不知道该向谁求教。他的同学,失去童贞的,已经不是少数。可是他跟同学们来往并不多,这方面的知识,贫乏得很。 41. 还没有来得及找到问题答案的炳坤,就遭遇了他一生中最大的祸事。 不知通过什麽途径,盛爸爸知道了盛妈妈和希尔的私情。当时炳坤刚刚放学,一进门,就看到父母在吵架。比父亲还高了的炳坤手足无措,不知道该站在谁的一边。盛爸爸拿出一本书,交待炳坤自己上楼去看,“看完了才准下楼。”炳坤乖乖地上了楼,认真地把书看完,看表,才发现已经晚上十点了。楼下静悄悄的。炳坤饿极了,不知道父母的架吵完了没有,轻手轻脚地下了楼,却发现,客厅里,血流成河。 盛爸爸杀了盛妈妈,然後自尽。 餐桌上,摆著一张遗书,遗书上,有一枚镶玉戒指。这戒指,可以说是盛家的传家宝。 炳坤看完遗书,傻了。 盛爸爸告诉他,感情越浓烈,受到的伤害就越深。他深爱著妻子,所以受到了致命的创伤。 这一桩科学家杀妻案,得到了社会的巨大反响。好多的记者采访炳坤,希望能从他嘴里得到盛教授杀妻的原因,更希望挖掘出盛妈妈的地下情人。虽然很多人立刻想到了希尔,可是没有确凿的证据。 希尔并没有挺身而出,他只是悄悄地关心炳坤。而炳坤,再也无法燃起对希尔的好感。可怜的懵懂的炳坤,不知道到底谁对谁错。他深爱母亲,也爱父亲,也爱希尔,可是现在,父母双亡,好大的丑闻,而希尔,他没有法子爱了。 爷爷将他接回了台湾,过了两年,他又考上美国的大学,来到了芝加哥,他曾经住过多年的地方,他失去父母的地方,同时也是失去初恋的地方。 炳坤已经确定自己的性向了,他也知道,这无法改变。炳坤喜欢洋人,也就是黑人或白人,或是混血儿,他从未与亚裔的人交往过。各种原因,我难以知晓。只能猜测,罗伯特和希尔,对他的影响太深了。也许,为了不爱,刻意只同洋人交往,因为他们,让他想起自己的母亲。华人,在他看来,多狡黠,他掌握不了。 是的,他必须妥善地处理感情的事宜。不爱,自然不能在一起,爱太深,又怕重蹈父亲的覆辙。因此,当他觉得爱到难分难舍时,就毅然分开。 这个事情并不太困难。他和他父亲一样,是科学家,是工作狂,没有多少时间陪伴恋人,因而关系,很难持久。 我认识炳坤,是一件非常巧合的事。几年前,我、砾群、仲恺去迈阿密度假,因为人多,我们刻意去人少的地方晒太阳,然後听到了两个人的吵架。 当然用的是英语。两个男人,一个责备另一个花心,到处放电。另一个辩解,理屈词穷之际,反唇相讥,说对方只顾工作,根本没有时间跟他同处。就算在度假,也一天到晚在看论文云云。 我们虽然好奇──又是一对同性恋人──却也懒得管闲事。正准备离开,就听到岩石的那边有人喊救命。我们不怕招惹麻烦的,就绕了过去,看到一个黄种人正掐著一个白人的脖子,更凑巧的是,那个黄种人在用国语骂白人是“贱货,婊子。” 我们几个互相看了一眼,如果是别国的人,我们可能懒得理睬,既然是中国人,就不能不帮忙了,遂一起上前分开了那两人。 我用普通话跟高大的黄种人说:“爱,就在一起,不爱,就分开。酿成血案,你也没命了。为了一个不爱你的人,丢掉自己的性命,值不值得?” 炳坤好像醍醐灌顶,突然明白了什麽,喘著粗气,蹲了下来,抱住我的腿,号啕大哭:“你怎麽不在?当时你怎麽不在?” 我完全没有弄清楚他在说些什麽,後来知道他的经历後,才明白,他的意思,如果那时我在的话,他父母就可能能够活下来。 我明白他的期盼。那个时候,如果有人劝说的话,他父亲可能就不会冲动之下,害了爱人,害了自己,还害了最疼爱的孩子。当然,炳坤的过往,并不是他告诉我的。查一查资料,就什麽都清楚了。 仲恺劝说了那个白人,让他不要报警。这件事情,就这麽结束了。 然後,炳坤就缠上了我们。我对他,没有什麽好感,也没有恶感。不过他对我那麽依赖,信任,很是满足我的虚荣心。砾群对什麽都无所谓,仲恺呢,多了一个变态的人做朋友,心里比较平衡一些。 炳坤的身世,吴军他们要查,易如反掌,又不是什麽机密。至於炳坤的毛病,吴军那麽个精明的人,大约也很明白。所以啊,他无限的苦恼。明明深爱著炳坤,却要假装只是任务,如果这样管用的话,他不知要伪装多久。 我叹了口气,对希岚说:“吴军真的不应该恨我。我和炳坤之间,没有任何暧昧。实际上,我的位置,任何人都可以代替。你是这个方面的专家,可以试著转移炳坤的雏鸟情结,你姑父啊,你啊,都可以,那样,你们就是纯粹的一家人了。” 希岚似笑非笑地看著我,摇摇头:“你还是太低估盛炳坤了。据吴军说,那家夥,并非感情上的白痴,他只是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干脆就把自己白痴化。这麽跟你说吧,盛炳坤本能的知道谁有害,谁无害。没错,你有时候会耍他,你的别的朋友也会看他出洋相。他知道的,不过,为了讨好你们,他明知道是陷阱,他也会跳。因为他本能的知道──本能的,不是经过分析推理的──本能的知道,你们不会害他,如果他有什麽麻烦,你们都会帮忙。你明白我的意思吗?他付出较小的代价,来换取你们的友谊。” 我默然。说不知道,也不尽然;说知道,毕竟很模糊。我和仲恺,并不会去琢磨炳坤到底是怎麽想的,会怎麽做。这麽说吧,我们做事,都很随性,也可以说是任性。自己摆在最前面,其余的人,顾得到的会伸手,顾不到的,就会袖手旁观。我们之间的交情,没有好到为对方赴汤蹈火上。 所以,我们之间的关系,跟古佑民和张群两人的关系截然不同。 似乎也比不上希岚和吴军的关系。他们只是名义上的亲戚,并没有血缘关系。而希岚出来帮这个忙,把她一家和中年人一家都扯入了漩涡。 郁闷的是,我也被扯了进来了。 才想起那句话,“自作孽,不可活。”我要是不整炳坤,跟国安局,我一辈子都扯不上关系。 不过,仲恺的事情,也不大好解决了。 我头晕脑胀,几乎要发狂。 42. 仲凯终於来了,吴军站在一旁,面无表情地看著希岚同仲凯谈话。我估计我也是面无表情,因为我有个习惯,心绪越是起伏不定,就越发显得平静。我看出来了,希岚压根就是在耍我们,可是她说的话也无不道理,没有意识到的话,根本就不知道她在耍把戏。 她把我们领到另一间办公室,把数张核磁共振的图片一一挂了起来,然後很具权威性地告诉我们,这些,有两张是仲凯爸爸的,在两三天前弄来的最近的检查结果,两张是仲恺的,四张是其他精神正常的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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