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不生病,是不来医院,”宋斯年意味不明地笑了一下,懒懒地倚进座椅里,看着输液瓶里的透明液体匀速滴落,无声地叹了口气,“因为没人带我来,我爸忙着赌博,我妈成天不回家照顾别人家小孩,都不关心我病没病……我到现在都不知道,小时候感冒了一个人熬着的时候,吃的那些药到底过没过期。”
“所以吧,沈晗……”
“嗯?”
宋斯年闭上眼,缩在衣袖里的手不动声色地捏成了拳,似乎要费很大的力气,才能平静地说出接下来的话。
“我其实挺谢谢你的,一直挺谢谢的,”他说,“不管你这么照顾我,只是出于当哥哥的责任,还是因为别的什么,有时候我已经不太在乎了……”
“你和我认识的一个人很像,网友,我喜欢了他很多年——你们很像……”
本该有下文的,但他还是默默地别过头,看着一片素白的瓷砖墙,没有再说下去。
哪怕那五个字呼之欲出,不用猜都能想到——沈晗那么了解他,一定能猜得到。
我喜欢了你很多年。
我也喜欢你。
第37章 宠
之后的日子,像是把网上已经演过的暧昧剧本搬进现实,又依葫芦画瓢地演了一遍——不同的是,这次主角双方都轻车熟路,维持着一种奇异的、谁也不说破却又心照不宣的平衡。
那天从医院挂完水回来之后,沈晗对他的态度就变了。如果说从前是打打杀杀、没事儿就要嘴贱逗他两句,那现在大概是技能都放完了,化敌为友,开始将他捧在手心里宠了。
不仅宠,还黏黏糊糊,和任何一对情侣的相处模式都别无二致,仿佛他们俩已经跳过表白掰扯的那一步,甜蜜且你侬我侬地在一起了。
具体表现为当晚怕他再犯胃病难受,守在他房间里陪他待了一整晚,好脾气地替他倒热水、灌热水袋,盯着时间喂他吃药,伺候得比女朋友生理期还要经心——甚至在宋斯年折腾累了却还不想睡觉的时候,予取予求地给他讲了个睡前小故事。
第二天带他去做胃镜,还是一样耐心又周全,取号排队都不用他操心,守在胃镜室外一直等到他做完,又事无巨细地记下医生的叮嘱,陪他吃药等结果。
宋斯年做的不是无痛,只有胃镜前那一小药瓶的麻醉,做完了该难受还是难受,灌完了气胃里翻江倒海地膈应,还想吐,下床的时候额头冒虚汗,大夫看他脸色实在不好,又给开了一小瓶葡萄糖,去输液厅挂半个小时。
沈晗就陪了他半个小时,替他拿了结果单和新开的药,又任劳任怨地充当司机,把身体不好心情也欠佳的小病号送回家。
胃镜后两个小时能吃流食,粥是沈思学煲好了送过来的,白粥煮得稀烂,放了切碎的青菜叶,看着清清淡淡,闻起来却很香。
送粥来的时候沈思学脸色不好,惯常温和爱笑的中年人难得板起脸来,替他盛了一碗粥放在一旁晾着,转身便把沈晗叫了出去——当时宋斯年被折腾得没力气,一沾枕头便迷迷糊糊的,也无暇顾及他们父子俩说了什么悄悄话,回笼觉醒来屋里便只剩下沈晗一个人陪着他了。
青年见他醒了,走过来坐到他床边,委委屈屈地俯身抱了他一下,说我爸为了你居然凶我,非得说我照顾你照顾得不够好……
宋斯年被他蹭得痒,鬼使神差地想到了某个狗狗表情,大型犬似的摇尾巴撒娇,忍不住伸手拍了拍他,表示自己不需要照顾,就是有点儿饿了——于是便也自然而然地忽略了“沈晗为什么能这么自然地抱抱他”,这个本该横在他们之间悬而未决的问题。
他在床上躺了一天,醒醒睡睡的,什么都懒得去想,像是在刻意搁置这些天来学习熬夜或是思考情感问题受的累,借着病缩回壳里,不愿意清醒过来。
沈晗也就这么照顾了他一天,喂饭喂药喂热水,除了解决某些生理需求的时候宋斯年脸皮薄,非要赶他出去,此外的几乎所有时间他都在房间里陪着,做个尽职尽责的免费护工。
宋斯年给自己放了一天的假,一天之后身体缓得差不多,也能正常吃东西了,便回到了精确到每分钟的学习计划里——按理说他病好了,沈晗便也没了照顾他的理由,更遑论借着照顾干些越线的事,尽男朋友该尽的义务,然而比起一生一次的限定事件,这场胃病更像某种契机,或是不言自明的转折。
病好以后,沈晗对他的态度非但没有变回胃病之前,反而越来越好了。
好得他几乎怀疑自己是不是病迷糊了,神志不清的时候跟人表了个白,以至于现在沈晗不仅宠他,还会自然而然地说些过分亲昵的话,做些男朋友才会做的事。
但理智告诉他,答案是没有——因为沈晗许多举动看似无意又暧昧,却始终停在某根线前,让他清晰地知道,他们还不是恋人。
譬如沈晗早上会来叫他起床,替他买好早饭,送他上学,这样那样地哄着他乖乖起床、好好吃饭,纵容地摸他的头说他笨,或是在他睡懵了还不太清醒的时候,以一种极近暧昧的姿势替他穿好衣服,甚至叫他“宝贝儿”——但他从来不说“早安,爱你”,也不会真的给他一个早安吻,哪怕气氛恰当,电视剧里都这么演。
又譬如上电梯的时候,这个人会拿他装恐高的事儿调侃他,问他现在怎么不怕了,又煞有介事地走到他身边,一把将他揽进怀里,按着脑袋让他低头,贴在耳边说“不怕不怕,不恐高也让你抱”;走在路上肩并肩,手背恰好撞到对方的,便趁着四下无人,动作自然地牵过他的手,晃晃悠悠十指相扣,走出几步才松开……
一切都那么自然,既不说是玩笑又不直言认真,便更像一场心照不宣的台本剧——仿佛时间回溯,又倒流回几个月前,他们隔着网线和彼此的网名暧昧的时候,也是这么没头没尾地开始,没头没尾地深陷进去,谁也说不清怎么会演变成这个样子,甚至刻意避开了原因,只是循着本能,这么往下演。
这样真的合适吗……
宋斯年咽下最后一口牛奶,翻开试卷,抬头看了一眼沈晗,默默地想。
别人的家长是在校门口接孩子放学,换到沈晗这里,是进他们学校来陪他——在高一学部走廊尽头的空教室里,带着外卖和一颗耐得住寂寞的心,陪宋斯年自习三个半小时。
其实现在住的地方比以前安静得多,沈晗起先也不想让他接着上晚自习,但他习惯了每天一分为三的时间表,也不想把作业带回家写,一来二去,便索性把晚自习也挪到了这间空教室里,沈晗不上晚课的时候还能陪他到放学,哪里不会点哪里,有什么不会的题当场给他讲了。他的耳机里放着那首百听不厌的民谣,是几个月前“迟暮”录给他的生日礼物,当时只觉得温柔好听,借着声音想一想心里那个人,现在他知道了声音的主人是沈晗,朝思暮想的这个人就坐在他前面的位置上,一伸手就能碰到。
像做梦一样。
这个梦有温度,起承转合处处完满,甜得不像真的——可做梦就都不好吗,从前最贪恋也最让他安心的暧昧关系搬进现实,轻松又自在,没有稳定关系带来的束缚,也无需考虑难能幸免的结束,他可以放任自己安于现状,享受梦里伊甸园般心心念念的甜……
这不就是他从前想要的吗。
他现在就可以走上前去,佯装出同对方如出一辙的自然和顺理成章,弯腰抱住他。沈晗非但不会拒绝,大概还会陪他演一演,伸手回抱他。
算了……宋斯年收回思绪,在心底里摇了摇头——还是算了,僵着不肯说破的人是他,沈晗这么对他是给他机会,他要是也这么对沈晗,就不叫暧昧了,叫耍流氓。
他们现在住的地方有两间卧室,沈晗原先想让宋斯年自己选,结果小孩子闹脾气误打误撞进了主卧,他便把自己的东西放到次卧了。
宋斯年上学的时候,他抽空自己去了趟超市,把新家该买的日用品都买得七七八八,顺带拎回来一袋零食水果——尽管宋斯年现在的胃在他眼里娇气得很,该好吃好喝地温养伺候着,垃圾食品都不该纳入考量,但他一想到小年同学从前一天两顿白面包的日子,就总不自觉地往深里想,脑补出个小时候爹不疼娘不爱连零食都没人给买的小可怜来,于是被自己一番脑补弄得心软,不知不觉又买了一大袋。
好在理工生的理智还在,结账之前他还是对着胃炎忌口的医嘱——和他爸沈思学的叮嘱检查了一遍,确定这些东西宋斯年多少能吃。
要不是时间有限,他其实还挺想去楼上服饰区转两圈,给自家小朋友买点儿穿的戴的,虽说宋斯年穿惯了黑白,连简单的图案装饰都嫌弃,大概也看不上他挑的衣服,但他每次看见宋斯年穿那一件单薄的黑色短袖,衣领都洗得有点儿褪色了,露出的皮肤没血色似的白,肩骨伶仃撑着衣服,就还是心疼。
他有时候会想,这么讨人喜欢的男孩子,凭什么在这么寡淡又潦草的背景布下长大呢——如果再早一点遇见,他一定会把宋斯年宠到天上去的。
不过现在也不迟。
“网线装好了,早上忘了问你要买什么,就把我能想到的都买了,”沈晗打开门,指了指客厅另一侧的一组柜子,解释道,“那里面放了零食,想吃就吃,不过晚上饿了最好来敲我房门,给你煮夜宵,你那胃不能吃凉的……这么看着我干嘛,是不是又要问我怎么对你这么好了?”
宋斯年一愣,被他戳穿了心思,耳根没由来地有点儿发热,还是嘴硬:“你怎么跟暴发户似的……”
“没,我一个人的时候过得比你还随意,六包一袋的泡面能吃一星期,有钱都懒得花,就放那儿,”沈晗笑了一下,伸手摸摸他的头,“但对你不一样,我就是什么都想给你——答应了养你的,说到做到。”
第38章 复合
“高中谈的女朋友来找我了……”
“她说想和好。”
——收到这两条消息的时候,宋斯年正在把一套试卷装进书包,手机放在书桌上,听见消息提示便低头看了一眼,屏幕上恰好整整齐齐排列着这么两句话。
“迟暮”发来的,这似乎是这个月对方第一次主动找他聊天。
宋斯年的看完了,又抬头看了一眼房门的方向。门关着,不过沈晗就在他隔壁的房间里,直线距离不超过二十米,如果他想,要见到对方也不过是敲一敲门的时间。
这个人隔着二十米,两扇门,拿微信小号给他发这种话。
平心而论,对沈晗这个传说中的初恋女友,他不心存芥蒂是不可能的——三年前无话不说的时候,就因为这位女朋友的一句话,沈晗和他断了来往,像是卧床久病的病人,日复一日住在在寡淡冰冷的病房,唯一的消遣是挂在天花板角落的一台老旧电视机,然而里某一天醒来突然发现,电视机没了信号,已经打不开了。
他还是能看见,就像置顶联系人的对话框还在那里——只是够不着,遥控器也不在他手里,不管多寂寞多心心念念,都只能远远地看一眼。
只是那时候他太依赖沈晗,依赖到生怕对方真的不要他,网络那一线的缘分一掐就断,吵嚷过一次也许就是永别,于是他没敢抱怨,甚至没敢多问两句为什么,听话得自己都嫌窝囊,自动将“少联系”翻译成了“不联系”,乖乖地没有再打扰,将他们本该朝夕相伴的缘分原封不动地收起来放在那里,然后告诉自己,这只是搁置了,保存好了,不是断了。
好过不自量力地追问,歇斯底里,老死不相往来……有点儿过了,但他当时确实这么想,毕竟人家是女朋友,自己不过一介网友,所谓无话不说也是单方面的,他依赖“迟暮”,“迟暮”对他却没那么多话题,更多时候只是耐心地开导他,或是听他说。
换言之,他对“迟暮”其实没什么情绪价值,该学会见好就收的。
于是那时候他没多问,也没有再找过对方,除了父母离异那一夜实在情绪失控得厉害,忍不住发了一条消息,再下一次聊天就是三年后——今年一月的时候对方主动联系他,问他要不要加个微信好友的时候了。
也许那时候沈晗已经知道他是自己未来重组家庭的弟弟,才会这么突兀地又找上他,说自己已经和女朋友分了手……那现在呢,没头没尾地又提起这一茬来,是为什么。
宋斯年收拾完了书包,又拿过毛巾擦了擦半干的头发,心里将这句话默默念了几遍,直到十几分钟过去,才回了消息。
一个问号。
他算是明白了什么叫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如果换了三年前的宋斯年,同样是这么一句话,他大概连追问都不敢,只会违心地说一句加油,祝福他们。
然而现在他不仅敢打问号,还想开门去隔壁找沈晗,拽着衣领问问清楚,她找你复合你就打算答应吗——那我呢,现实里亲也亲过抱也抱过,网上说过不下百句的“爱你”,我算怎么回事。
对方倒是很快回了消息,不过内容有些出乎他的意料,“迟暮”问他,你觉得我该答应吗。
宋斯年才洗了头,额发半干不干地垂在那儿,这时候恰好滴下一滴水来,落在手机屏幕上——水珠将话里的“该”字放得大一圈,像给了答案的选择题,看得人心烦。
然后他伸手抹掉了那滴水,放下手机,起身向房门口走去。
绝大多数时候宋斯年是个很理智的人,这种理智表现在他总是明白自己在想什么、该做什么,并且能将这些认识落实成具象的东西,比如他每天一条雷打不动的朋友圈,再比如他精确到分钟的计划表。
但他一遇上和沈晗挂钩的事,就总容易丧失理智。
甚至这一次,直到他敲开沈晗房门的前一秒,他都没有想好自己来找对方是为了什么,想问什么,又想得到什么样的答案——他只是不想做一道已经圈出答案的选择题,仅此而已。
他以为这已经足够荒唐了,然而更荒唐的是房门打开,沈晗看到他的第一句话,既不是“你怎么来了”,也不是“大晚上找我有什么事”。这个人看着他愣了一下,然后把他让进房间里,问他怎么不把头发吹干,离高考还剩半个月,着凉感冒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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