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忆慈以为司喆要带他去餐厅,进了门才发现是间连名字都没有的酒吧。
店不大,装修风格极简,摆设也很文艺,吧台后面的酒架和酒柜颇为壮观,一面白墙上正在用投影播放本土乐队的liveshow,只有图像没有声音,一眼看过去,整个空间里只有一桌客人,弹着吉他打着手鼓,正在自娱自乐。
吧台里站了个人,个子跟司喆差不多高,浓眉深目,黑眼圈很重,穿一件墨绿色的汗衫,黑发里夹杂几丝灰白,看样子不算年轻,见司喆进来便叼着没点燃的烟冲他一点头,算是打了招呼。
司喆走过去靠在吧台边,把那人倒给他的一杯水递给窦忆慈喝,介绍他们认识,对名叫阿亮的酒吧老板说:“哥,弄两个你的拿手好菜。”
“有花蛤和蛏子,再给你来个蚵仔煎?老庞他们带了粽子过来。”阿亮一边说着,一边弯腰从吧台下方的小冰箱里取出一袋北极虾,连同一只碟子一并放在桌面。“早上刚到的,给你们下酒,喝什么?”
“想喝什么?”司喆问窦忆慈,窦忆慈看了眼琳琅满目的酒架,没什么主意:“我都行。”
“一看就能喝。”阿亮笑了。“那就喝红的吧。”
挑好酒阿亮就进厨房忙活去了,司喆握了一下窦忆慈的手,感觉他体温挺正常的,心安下来,从桌上抽了张纸巾想帮他擦擦还有些湿的鬓角。
靠窗那桌人注意到动静都朝吧台望了过来,其中一个戴着鸭舌帽,抱着吉他的年轻人率先嚷嚷着:“我操,虚竹来了啊,怎么来这么晚?”
一般情况下窦忆慈对陌生的环境和陌生人都有点抵触,但跟着司喆,与他身边的朋友接触过几次之后就没了顾虑,认定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司喆只有一点点点点坏,他的朋友肯定也坏不到哪去。
于是他便放松下来,等着跟司喆一起过去打个招呼,可司喆却好像没这个意思,一步没挪,就这么隔着几米远跟他们你一句我一句地斗嘴。
头一次见到司喆带人过来,几个朋友都很好奇:“咦?在哪认识的小帅哥?过来坐,一起玩儿啊,来唱歌!”
司喆就笑,避开不答:“拜托你们行行好,放点儿正常的音乐吧,天天这么闹,客人还没进门就被你们吓跑了好吗。”
“啧啧,开始了开始了,开始装逼了是吧。”吉他青年把帽子向后一转,反戴在头上,起身跑去音响旁边捣鼓一阵,放了首rap,前奏一响就跟着旋律模仿rapper的动作手舞足蹈起来。
“您看这首行吗?爷?”哄笑声中,他用不怎么地道的北京口音说,还嬉皮笑脸地冲司喆挤了下眼睛。
司喆摇头,笑得有些无奈。
歌挺好听的,开头还有段戏词,beat既有点迷幻又有点中国风,听得人飘飘然,身体不自觉地就想跟着律动。
也不知道这些人在说什么,窦忆慈光顾着听歌词了,刚听清几句,司喆已经拿起了红酒和两只杯子,用胳膊肘碰了碰他:“走,我们去那边儿,别理他们。”
他带窦忆慈找了处相对隐蔽的位置,背对着几个朋友坐了下来,依旧与他并排,坐在他的右边。
阿亮动作很快,没一会儿就把菜做好端出来了。
爆炒的花蛤和蛏子个儿大肉满,牡蛎肥美,跟蛋一起煎得爽滑可口,烧肉粽粒粒饱满,冒着热气,香味扑鼻,配一小碟蒜泥、一小碟辣酱蘸着吃,叫头一回来南方的窦忆慈看着新鲜,闻着直吞口水。
“趁热吃。”阿亮端完菜又拿来酒刀帮他们开酒。“不用醒太长时间,吃完再喝正好,不然影响酒的口感。”
听窦忆慈说自己平时很少喝红酒,阿亮又告诉他:“那我选对了,这是支新世界的酒,很适合刚入门的人。”
算算日子两人也有半个多月没见了,经过几个小时的旅途和来时的一路狂飙,心情起起伏伏,这会儿安稳下来了窦忆慈才开始兴奋,话出奇得多,司喆刚剥好粽子,他已经把迟心心和林宇的发展情况讲了个七七八八。
“挺好,看来有戏。”司喆一边听,一边细心地将没开口的花蛤和贝壳的碎片都挑出去,夹好的给窦忆慈吃。
比起迟心心,他更关心别的。
“这次过来能待几天?有想去的地方吗?”
窦忆慈正庆幸司喆没直接问他为什么会来,刚打算瞎编些计划,就想起自己貌似连住的地方都还没落实好。
“......有三天年假,加一个周末,那个民宿我还没去办入住......”
司喆却说:“曾厝垵太吵了,晚上睡不好,你要是提前问我,我肯定不建议你住那儿。”
窦忆慈用筷子戳碗里的糯米:“迟心心找的,她说来厦门一定要去那看看,还有鼓浪屿。”
“她没说错,只不过曾厝垵已经变味儿了,不是十几年前我刚来时的那个小渔村了。”司喆笑着解释,边说边回头去看不远处那闹哄哄的一桌。
窦忆慈的目光下意识地跟了过去。
司喆的声音让他又一次回到了十几年前,趴在课桌上听广播的时候。
“厦门也算是个移民城市,外地人很多,刚来的头一两年我还有点不太适应,也没什么朋友,没事儿就自己骑着车瞎转悠,逛厦大,爬观音山,后来就在曾厝垵认识了这一帮人。”
“那时候的曾厝垵在文艺青年眼里就是乌托邦,是世外桃源,大家从四面八方来,聚集在远离世俗的小村子里,谁也不问谁的过去,各自开店做些小买卖,客栈、酒吧、书店、小吃店,都很独特,也都不赚钱,只能基本维持着,一个比一个穷困潦倒,可是一到晚上,所有人都会去阿亮那个只有几平米的小酒吧里喝酒,好像从来就没有过任何烦恼。”
窦忆慈只能看见司喆的侧脸,看不见他眼睛里的光和过去,只能发挥自己全部的想象力,在脑中描绘他所说的那些场景。
“弹吉他那个就叫花蛤,以前是个穷歌手,副业做设计开淘宝店,现在还是。”
“他左边......他旁边穿黑色T恤,留小胡子,打鼓那个,叫老庞,兰州人,也是玩儿乐队的,在曾厝垵开过客栈。”
“勇亮是老庞的搭档,河北人,客栈关掉之后就跑去种茶了,大家都很喜欢跟他聊天,因为无论你说什么,哪怕是玩笑,他也会很认真地思考回答,跟你探讨,很有意思的一个人,我带给你的白茶就是他亲手种的。”
“还有田主任、卡卡,曾厝垵青年供销社,晴天才开门营业的‘晴天见’......”
“很多,他们才是真正的村民,都在曾厝垵被政府商业化开发的那年陆续离开了。”
“我报过题,拍了很多照片,呼吁保留曾厝垵的民风,可惜最终什么都没能改变,它还是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除了我们没人在乎,只要能利益最大化,能吸引游客就好。”
司喆不算话多的人,今晚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就说了很多。
身后一桌人还在唱着,摇滚也唱民谣也唱,但大部分是在即兴发挥。司喆停止回忆转身坐好,继续剥一只虾,把虾仁放进窦忆慈碗里:“都是过去的事儿了,有点儿无聊是不是?快吃吧。”
“不无聊,我喜欢听你说。”窦忆慈的心情也有些复杂,哪怕没有切身体会过,也能感受得到司喆的失落和遗憾。
他嘴里吃着虾,不知该怎么安慰,便小声地问:“阿亮也是外地人吗?”
“他不是,他是本地的土著。以前在他那儿喝酒都是自己拿,拿一瓶就在小黑板上画一笔“正”字,喝高了画得乱七八糟,最后还是搞不清楚,钱没给、少给了,从来不问我们要,所以他搬到这儿来,大家也都跟过来了,还把他这儿当个据点。”
“亮哥是我认识的朋友里最深藏不露的一个,会做菜,会品酒,有文化,见多识广,仗义。”司喆用眼神一指桌上的酒瓶。“我喝红酒就是跟他学的。”
“那你也教教我吧。”窦忆慈别的没有,就是好学,立刻给司喆也夹了一只肥肥的花蛤。“你也吃啊。”
看喜欢的人给自己夹菜,不吃都觉得很甜,司喆一口吞了,装出一副食不知味的样子:“唉,从北京回来以后就吃什么都不香,老惦记你做的菜。”
窦忆慈一听,赶紧闷头往嘴巴里塞东西,怕被司喆看出来自己有多开心,但很快又想起了他那盒可怜的炸酱。
“都没来得及让你吃上炸酱面......”
司喆不知道窦忆慈为什么突然低落,伸手摸了摸他耷拉下去的脑袋:“没关系,等我下个月回北京了再给我做呗。”
“啊?”窦忆慈猛地抬头,眼睛瞪得溜儿圆。“你还会回去?”
“嗯,北京有更好的工作机会。”
还有你。
“我已经提了辞呈,这两天正在交接,办离职手续。”
虽然司喆是笑着说出这些话的,但窦忆慈能听得出他没开玩笑,猝不及防地,傻傻地跟他对视了半天。
“那......你上次怎么没说,早知道......”
“早知道就不来看我了?”司喆盯着窦忆慈的眼睛,笑得更加意味深长。
窦忆慈耳根有点热:“不是,就是,那个......我吃饱了,酒能喝了吗?”
知道他害羞不会承认,司喆也不为难,只是顺着他把话岔开,给他倒酒。
“可以了。”
见不到的时候脑子里全是甜言蜜语,见到了却一句都说不出来,窦忆慈简直对自己绝望,索性破罐子破摔,想到什么说什么了。
“他们刚才为什么叫你虚竹?”
司喆酒倒了一半,被问得一愣,用拳头虚掩着口鼻心虚地咳了两下。
“可能我单身比较久,他们觉得我像个和尚吧。”
窦忆慈“哦”了一声,思维紧接着就不知道跳到哪里去了,沉默了好一会儿,忽然又说:“曾厝垵那个民宿,反正订金都付了,我还是想去住一下。”
他看着面前杯里的酒,把情绪都藏了起来,语气平淡。
“现在也挺好的,虽然变了很多,但是你还在,他们也还在,它在你们的眼里、心里,永远都是老样子,就够了,我......能看到。”
有些人天生不擅长表达情感,窦忆慈在这方面对自己从来不抱有信心,所以话一出口他就有点后悔,觉得自己前言不搭后语,还乱给人家的生活经历做总结,太自以为是了。
他不好意思去看司喆的反应,正琢磨着赶紧再换个话题,就听见司喆语气难得不太自然地说:“那我陪你去住一晚吧,明天再带你回家。”
又补了一句:“你不介意的话。”
(请看一下作话)
第38章
闽南的粽子太硬核了,里面包了至少十几种料,卤肉、香菇、虾米、莲子,这些已经够丰富了,居然还有海参、鲍鱼、蚝干和板栗,一口咬下去满满的幸福感,嚼劲十足,唇齿留香。
光一个粽子就把窦忆慈撑着了,其他菜也没少吃,因为司喆说阿亮从不轻易给人做菜,慕名而来还得预约,得看他心情,有钱也不一定能请得动他。
阿亮给他们挑的是一支加拿大酒,黑巴克,北美特有的葡萄品种,酒体很轻,酸度适中,就像他说的,适合不懂红酒怕酸怕涩的人喝,很好入口。
窦忆慈漱了嘴,学着司喆的样子晃动高脚杯,边听他说边观察酒液挂杯的程度,先闻香,再抿一口细品,什么蓝莓、李子、泥土和矿物质的香,一概没品出来,动作倒是学得有模有样,真像个行家似的。
司喆快被他可爱死了。
喝个红酒也没什么值得卖弄,司喆只给窦忆慈讲了些基本常识,叫他随意就好。
大概是没怎么喝过不太习惯的原因,才一杯窦忆慈就有点上头,一张俊脸像涂了上好的胭脂,嘴唇润了色,耳朵尖儿也红扑扑的。
“这酒为什么叫午夜香吻?”喝一口就上瘾,窦忆慈又抿了一点,越发觉得口感很好,想着下回一定要买一支给老窦尝尝,叫他别总喝白的了。
司喆喝酒的样子一点都不做作,有些人要靠美酒雪茄来彰显品味和腔调,有些人比如他,随便举起来晃一晃,小酌一口,倒是让手里那杯原本普通的液体看起来价值连城,滋味妙不可言。
他喉结一滚,把酒吞了下去:“有种比较牵强的说法,把红酒的挂杯形容成‘情人的眼泪’,喝红酒就像在跟情人接吻,大概是这个意思吧。”
窦忆慈看得入迷,“哦”了一声,又傻傻地问:“贵吗?”
司喆稍稍侧身,一手在桌上拈着杯脚轻轻转动,一手撑着太阳穴偏头看他:“不贵,就是不太好买,你喜欢的话,我让阿亮找代理商发两箱到北京,放在家里给你慢慢喝。”
红酒怎么比白酒后劲还大?窦忆慈觉得司喆的嗓音也像掺了酒精,听得他晕乎乎地,情不自禁地伸出一根指头,碰了碰司喆的手背。
“再点支贵点儿的吧。”
司喆刚想顺势把那根调皮的手指头捉住,闻言有些意外,一个不留神让它给溜了。
“红酒不一定贵就好,性价比高,符合自己的喜好就可以了。”
窦忆慈缓缓摇头:“不是......你不是说以前喝酒经常忘给钱吗,现在,现在可以补偿一下,你挑,我来买单......”
“?”司喆一下就懂了,心瞬间被一股暖流浸泡,又哭笑不得,忍不住想逗一逗他。
“你为什么要帮我补偿啊?”
为什么?因为之前聊到迟心心跟林宇吃饭抢着买单,司喆说没什么必要,女孩子只需选择合适的地方、合适的价位就可以了,付钱这种男人该做的事情,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是让男朋友来吧。
可这跟他和司喆有什么关系,要怎么解释?
“......”
一看就知道他又要瞎编。司喆问完就后悔了,生怕窦忆慈又说出什么“子债父还”之类奇奇怪怪的理由,便抢在他开口之前赶紧同意:“想点就点吧,只要你开心。”
窦忆慈却不再坚持:“算了,贵的给我喝太浪费了,什么也喝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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