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筝记得杜夏也提到过,杜富贵要照顾精神状态时好时坏的慧珍,又因为旧伤干不了工地工厂里的活,来蓉城的三年也还是种地。
他于是问杜富贵在哪里种地,收成如何,对土地农田好奇得像以为稻子长在树上的城市孩提,杜富贵牵强的笑容也在一句句回答里逐渐舒缓。谁让他是农民,来了大城市也是农民工,他在未来可能会成为一个医生的父亲,培养出生活在城市里的后辈,他永远是农民的儿子,土地是他最重要的过去。
杜富贵没想到何筝会对庄稼感兴趣,有些生硬地客套,邀请何筝有空去老家看山间的梯田和地里的沟渠,坐在床沿的何筝悠闲的翘起二郎腿,手肘搁在膝盖上,托着一边的腮帮子,无不向往地答应,“好啊,我还想去看看地窖,杜夏说家里每年都会在地窖里堆蔬菜土豆,一年到头吃不完。”
杜夏差点发出一声呕哑的低鸣,精神恍惚到出现幻觉,仿佛置身回那个暗无天日的地窖。
噩梦就从那里长睡不醒。而在此之前,杜夏至少愿意接受某种宿命。
长兄如父。彼时杜浪连幼儿园都没去过,如果家里只够供一个孩子上学,杜夏会毫不犹豫把这个机会拱手相让,像村庄里绝大多数这个年纪的青少年一样外出打工,再把挣到的钱寄回家,给父亲母亲,而不是留给自己。
典型的小农思维,没有个体,一辈子都为了家庭。杜富贵偏偏要把这个更像自己的儿子舍弃,养不熟的杜浪同他生疏的只剩下血缘,谈不上亲情。
“地窖……地窖已经封了,我们都出来了,家里没人,没人种地,早就用不上了。”杜富贵假装对那个地窖没什么深刻的记忆,他还是隐隐心虚和尴尬,又拍了一下妻子的大腿,在她身上找回男人的威严。
“瞎乱看什么呐!”他跟慧珍说话时的语气完全不一样,严厉且训斥,说一不二,慧珍也不觉得受气,像是习惯了,目光从不远的电脑桌挪到何筝脸上,直直地问:“杜夏呢?”
杜夏心都要被绞碎了,眼睛能闭上,耳朵捂不住。
他丝毫不敢乱动,连口塞都不敢摘,唯恐弄出动静。他艰难地保持蜷缩的姿势跪坐,前穴早已不再情动,没有液体分泌,使得那根巨大乳胶阳具的异物感越来越明显,干涩得要劈开他的身体。
“杜夏有事出去了,”何筝身子一歪,挡住了杜富贵的部分视线,“你们有什么话,跟我说都是一样的。”
杜富贵故作轻松:“那我们等他回来。”
何筝脸上的笑意纹丝不动:“不用等了,他不会想见你。”
杜富贵笑不出来了。
想拿出长辈的姿态,呵斥眼前的年轻人大言不惭不懂规矩,他一旦发怒只能自证软弱,他老了,除了口头上的便宜,他在年轻人的世界里没有一席之地。
反倒是慧珍胆大,问何筝:“我还不知道你是谁呢。”
“我?我是谁重要吗?”何筝嗤嗤一笑。他长得好看,表情再戏谑,也不会让人觉得刻薄,他感慨,“你们才是一家人。”
杜夏有点明白何筝为什么突然来这一出了。
他透过白布盯着背对着自己的何筝,以及被挡住的杜富贵和慧珍,他前后的性器官随着心绪上的大起大落,不受控制的抽搐抖动,无声而又喧嚣地彰显存在。
“既然是一家人,就、有话就好好说。”杜富贵好言好语的,又扯回了杜浪。这个儿子无疑是让他自豪的,他说村镇里办酒席就是为了收份子钱,所以近年来被明令禁止,防止铺张浪费,村里的领导几天前却亲自给杜富贵打来电话,诚邀他们一家回村子里办升学宴,还把全村在外务工的全都通知了一遍,计划摆上个三十八桌,借这个机会让全村人团圆相聚。
“如果就是个一般的学校,村里也不会搞得这么隆重,但杜浪是这十年来考的最好的,值得庆祝。”杜富贵干笑了一声,含糊带过村庄的现状。他们生长的地方名叫梁乡,听名字就猜得到,村子里沾亲带故的全都姓梁,三百多口一百多户梁乡人里,从太爷爷那辈才迁到梁乡的老杜家祖坟在哪儿都找不到,直到今天,村里还有老人闲言碎语,说他们姓杜的祖上一定是犯了什么事,才大老远躲到这里。
以至于杜富贵再怎么老实敦厚,在村里也没什么从小玩到大的朋友。年轻人们外出打工,逢年过节回乡后会互相分享讯息,哪个兄弟赚的多,明年就去那个兄弟的城市打拼,杜富贵被所有这类小群体排除在外,又拉不下脸皮跟瞧不起自己的人称兄道弟,就一直留在老家种地。
梁乡偏僻,但有的是村庄比梁乡更偏僻,梁乡人慧珍当年也是娘家太穷嫁不出去,才许给了杜富贵。杜夏出生的时候,梁乡就只有一所破破烂烂的茅草屋当幼儿园,所有孩子都在一个班,等到杜浪出生,幼儿园也没了,孩子去镇上读小学前要么留守在家,跟大字不识一个的老人相伴,要么跟着父母年年辗转,就读打工城市的民工学校,不管在哪种环境中成长,都输在了起跑线上。
梁乡的发展就此进入恶性循环,青壮年为了让下一代能用知识改变命运,外出打工挣孩子的学费,留守的孩子们缺乏引导和陪伴,对学习不感兴趣,反而更向往校园外的世界,为了那份自由,早早走上打工的道路。
同样是寒门出身,杜浪的高考成绩在村庄里堪称一个奇迹,村长知道后也激动的不得了,想把杜浪塑造成一个跃龙门的贵子榜样。让村里留守的孩子们有点念想和盼头。杜富贵自己没混出什么名堂,有了这么个争气的儿子,他跟着一荣俱荣,在酒席上也必定是万众瞩目的好父亲。
所以,这场升学宴绝对是两全其美的大好事。
唯一的问题出在钱上。
三十八桌可不是个小数字,瞒不过制定政策的上级领导,村干部们好说歹说,才取了个折中的法子:酒席可以办,份子钱不能收。大夏天的,大家伙特意回趟老家也不容易,那就都高高兴兴的,空着手来,饱着肚子回去。
这可难倒了杜富贵。
杜浪从一开始就不同意,不想浪费钱折腾,为此还专门跑去了外地,找到补习班的兼职不回去,他不懂这场升学宴背后真正的意义。那是一个姓氏终于可以扬眉吐气,一个男人得以光耀门楣,一个农民借此衣锦还乡。
那会是杜富贵人生最高光的时刻,从此,他们老杜家在梁乡不再是边缘人,他们真的有了故乡。
何筝点点头表示理解,附和道:“那这个升学宴,确实很有必要。”
见何筝赞同,杜富贵松了一口气。瞅了眼地板上两个行李箱,问何筝和杜夏准备什么时候回来,他们可以到时候好好商量。
谁知何筝说:“我们不回来了。”
杜富贵脸上的笑容又僵住。何筝露出稀奇的表情:“怎么,杜浪没跟你们说吗?”
杜浪怎么可能跟他们透露。他这个做弟弟的唯恐父母知道后从中作梗,像今天这样上门讨钱,害得哥哥走不成,又被无需再承担的责任困住。
杜夏不欠这一家子。
就算要清算前十五年的养育之恩,三年前那笔起三层砖房的钱,也算仁至义尽。
而为了赚到那笔钱,杜夏这些年在大卫村里画了多少张仿画?梵高就有二十万张吧,其他的加起来呢,三十,五十?
这笔辛苦钱对普通人来说是巨款了吧,杜夏自己没花,连好一些的房子都舍不得租,他好不容易从梁乡出走,兜兜转转又回到了梁乡。
真傻。
真愚钝。
“……杜夏这人什么性子,你们是生他的人,肯定也清楚。”何筝还抽了根烟。烟雾缭绕中,说话的语气甚至带着舞台腔,表演感十足,听的杜夏鸡皮疙瘩起了一身,再也跪不住。
“他没救了。”何筝说,“他要是知道你们要办升学宴,肯定走不成——”
杜夏弓起腰,哆哆嗦嗦地伸手去摸那根被全然纳入的庞大阳具,至少先把这磨人的玩意拔出来。
“——但你要真问他要钱,就今年大卫村的行情,他也拿不出多少,只会徒增烦恼。”
何筝晓之以理,继而动之以情,“所以这事还得另想办法,不能让他知道。”
杜夏明明就在白布后听得一清二楚,他摸到了那根阳具的底座,光滑又干燥。他不得不再做扩张,手指捏到更深处,那里又很紧,不够湿润,死死咬住道具,必须用足气力才能撼动。
杜夏牙关紧咬住口塞,蓄力要将那物什拔出,何筝又吸了口烟,咽进到肺里才出气。
“要不这样吧,”何筝对杜富贵说,“你开一个价,我给。”
“那怎么好意思……”杜富贵下意识推让。他对何筝的了解仅仅停留在杜浪的只言片语里,并不知道这个长得就很贵气的青年人究竟拥有何等财力。
何筝说:“你要多少我都给得起。”
又说,“就当是彩礼。”
杜富贵怔住了。身边,慧珍看看丈夫,再看看何筝,又看回丈夫。
“也不用你们回嫁妆……”何筝指尖一点,有尚未燃尽的黑白烟灰飘落,随空调口吹来的微风游散。
裹藏其中的星星火点被一点点解构,穿过白布上的洞隙烫得杜夏手抖,一滑,阳具没能拔出,反倒摁中了某个震动开关。
杜夏彻底脱力。崩溃的呜咽却和道具的嗡声一样,只在他的世界里振聋发聩,歇斯底里,传到白布外又如坠烟海,缥缈无迹。
“……就当我问你们买儿子。”
何筝丝毫不觉得自己说的话荒唐,一本正经谈交易,“以后,他就是我的东西。”
第74章
谈妥后,杜富贵带着慧珍离开。何筝送他们到门口,刚把这间出租房唯一的铁门关上,杜夏就从电脑桌下的白布跌出来,在何筝的注视下手脚并用的爬起,脚步虚浮,左右摇摆。
杜夏双臂大张,双眼大睁,如回光返照的垂死之人,生猛地扑过来。
他溃败的眼神里毫无温情可言,前倾的身体义无反顾撞进何筝的臂膀,绝非是要给予一个拥抱,他刚要再有动作,何筝没有将人扶住的那只手向下,在他穴间精准一抵。
杜夏急促抽气,被胶衣覆盖的小腹抽搐,紧闭的腿根颤栗,软瘫在何筝的臂膀里。
同归于尽的冲动变成了娇滴滴的投怀送抱。杜夏连口头上反驳都做不到,口塞还戴在脸上。
何筝轻而易举将人推到在了床上,防尘白布在杜夏的挣扎间卷上了他的身体,如布袋包裹住被圣水洗礼后重获新生的婴孩。
杜夏湿漉漉的。
在角落里躲久了,长发黏成一缕一缕,面色潮红,包裹绝大部分皮肤的胶衣光泽感比任何时候都明亮,有汗,有口水,还有尿——前穴里那个鲜少用过的尿道口在阳具震动后就开始失禁,漏斗似的在电脑桌下积了小小一滩,也有一部分顺着腿根滑落,淌在腿间的液体还有甬道为了适应阳具而分泌液体,穿了环的性器勃起,顶端湿润黏腻,那个小孔里冒出来的前列腺液体量是最少的,气味却最浓郁。
杜夏双腿大开的仰在床上,浑身无力。何筝帮他解开束腰,手指刚挽到他脑后去摸面罩的束扣,杜夏又开始激烈地抗拒,毫无章法地胡乱挥动双手,要将何筝推开,殷红的眼角有泪溢出好像他是恶魔,是梦魇,是杜夏挥之不去的终极恐惧。
“这是干什么?”何筝很顺利就抓住杜夏的双手手腕,举高叠在一起。
何筝低头,极为近距离的端详杜夏惊恐的表情,他自己露出委屈的神情,问杜夏:“不爽吗?还是说我处理的不够好,让你不高兴了?”
杜夏几乎呼吸过度。眼角的泪不住滑落,咿咿呀呀地乱叫。
这不是两人第一次互不理解地自说自话。
这还是杜夏第一次崩溃,被何筝踏破了底线和身而为人的最后尊严。没有人会觉得当着父母的面自慰是件爽事,更没有人会在父母把自己当物品交易后,还能保持理智。
而何筝本可以有更好的处理方式,他就像个天赋异禀的神童,却偏偏要避开所有的正确答案考得零分,还拿着全错的试卷到杜夏面前邀功,跟他说,“快看,这是我送你的礼物。”
何筝解开了杜夏的面罩,一并拔出的还有那根震动的阳具。杜夏的咿呀声变得清晰,也更响亮,但他长久说不出一个字,更别提完整的一句话。
他只是大瞪着眼,止不住地流眼泪,失控地冲何筝啊啊大叫,额头和脖颈都有青筋因为用力而暴起。
他已经无法用语言表述,任何一门语言都苍白无力,无法精准描述他对何筝的控诉,只有歇斯底里的失控,能勉强宣泄他的愤怒和恐惧。
然而何筝从始至终都清醒。
清醒到在杜富贵意识到欺凌和侮辱之前接通杜浪的来电,成功将选择的权力从父亲转交给这个家庭的下一代。
杜浪更不可能知道,他频频划清界限的亲哥哥就在电脑桌下跪着。至于为什么是这个角落,还要从何筝与他第一次见面的场景说起,他那时候就在这张桌子前肆无忌惮地玩电脑游戏,以至于何筝一度误会,杜夏对他有超越血缘的更深感情。
好在杜夏终于是何筝一个人的了。何筝惯会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不需要多加分析,杜浪也赞同不能让杜夏知道升学宴的举行。最折中的办法莫过于将时间定在两人出国后,杜浪坚持要把兼职工资全拿出来,再由何筝补全不足的部分。
两全其美。
从此杜富贵可以回到家乡,何筝和杜夏浪迹远方。互不相欠,皆大欢喜。
何筝当然没把“彩礼”“嫁妆”之类的用词挂在嘴边,待电话挂断后,再问杜富贵同不同意,应不应允。
杜富贵早就丧失了作为父亲的权威和话语,他同不同意,应不应允,都不会动摇何筝和杜浪的决定。
倒是慧珍突然放声大笑,尖锐又欢喜。杜富贵说她发病了,忙不迭要拉人离去,慧珍娇嗔地反驳说自己没病,就是高兴。
何筝问慧珍为什么高兴,慧珍也不跟这个好儿媳见外,亲切道:“你眼光真好,上一个把杜夏买走的人,很快就死嘞!”
说完又笑,高兴得要死。
好像死是一件多么痛快的事。比起漫无尽头又能一望到底的生活,死亡简直就是恩赐,不然只能疯,疯了才可以接受暗无天日的生,百无聊赖的活。
可也不是谁都能疯。精神衰弱在二十世纪前都是女人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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