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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岭烂花(近代现代)——柘木

时间:2021-06-15 15:08:01  作者:柘木
  李高登却冻得瑟瑟发抖,头发被雨冲刷得结成了一绺一绺地黏在头皮上,那些水珠带走了身体的温度,从发丝上微微冒着热气滴下,滴在了铁游裸露的胸膛肌肉上。
  铁游靠在李高登身前,玩弄着乳环说:“回家。”
  乳头被他轻浮的手指拉扯起,李高登抬起手狠狠给了他一巴掌,从他的脸上传来一声清脆的响声。
  但这巴掌仅仅在粗糙的脸上留下一个浅浅的手印,铁游并没有在意,他擦了一把脸,将巴掌印随着雨水一起擦掉。随后,铁游穿上丢在一旁的汗衫和短裤,又把李高登的衣服丢在他身上。
  “穿上衣服回家,你跑不掉,别想跑。”
  这幅漫不经心的模样激怒了李高登,他胡乱套上衣服和裤子。与此同时,铁游在一旁摆弄着手电筒,那手电筒进水受潮,断断续续闪出几道瘦弱微茫的光线,铁游晃了晃手电,一些水滴流出,手电的光才强了些许。
  正当铁游这样弄着手电时,李高登心里油然而生一股怒气,冲热了冰冷的面庞,脚底生出一股力量,转身拔腿继续向前跑。
  “回来……别跑……”
  身后传来铁游严厉的呼喊声,跟低鸣抽泣的风声混在一起。
  大山的夜晚,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李高登只管一味奔跑,在这漆黑一片中,他仅能看到身后乱晃的点点微光,穿过细细的雨丝,向他不断靠近。
  对于黑暗的恐惧,挡不住冲动的头脑。李高登没头没脑地跑着,忽然脚下一滑踩了个空,他的身体失去平衡,短短几秒,就跌下了路边的高坡。
  风从山底刮来,在李高登听来跟鬼哭狼嚎一般。高坡下方见不到一丝光,但李高登知道高坡有多高,比城市任何一座高楼大厦都要高。大山如同漆黑幽暗的寒冷海底,坡底是一只巨大的怪物,张着嘴将要吞食上方的猎物。当李高登正要被完全吞掉时,一双手突然伸了过来,扯住了他的短袖。衣服被揪起,霎时勒得李高登脖子酸痛,几乎透不过气。
  李高登快要窒息了,脸色涨成了青紫色,脚底悬空,踩不到坚实的大地,他像个溺水抽筋的人乱抓乱动,上方忽然传来一个十分严厉的声音。
  “别动,想活就抓紧!爬上来!”
  衣袖被铁游死命拽着,胳膊根部像被扯断一样疼痛。在求生欲的催化下,李高登紧紧拉住了铁游的手臂,他的心跳飞速,这辈子力气都没有这么大过,指甲嵌入了铁游的血肉,抓着那双手臂蹭蹭就爬上了土路,被铁游一把搂在怀中。
  此时的李高登浑身被死里逃生的恐惧占据,连牙齿都颤抖得咯咯作响,甚至忘记了铁游的存在,一直抓着他不松手,由着他抱住了自己。
  铁游感受到了李高登的变化,他很少这么安静,他在发抖,就像一只从雨夜里突然窜出的可怜小动物,心跳得飞快,只能这么依赖着自己。借着手电微弱的光,铁游低头凝视着李高登的脸庞,比腻子粉刷过的白墙还要苍白,没有一丝血色,他低垂着眼眸,瞳孔被长长睫毛投在眼睑下的阴影遮盖。
  心跳的速度仿佛被他传染,也开始加速跳动起来。铁游伸出手,轻轻抚摸起了他的脸庞,他不敢用力,怕揉碎他冰凉的肌肤。尽管胳膊被李高登掐得伤痕累累,铁游却毫无察觉。
  没有多说一句话,铁游叼着手电筒,将李高登抱在怀里。土路上被松软的泥泞覆盖,铁游深一脚浅一脚地抱着李高登走在这泥土上,感觉自己走在一路糜烂的桃子上,一踩上那松软,便是一脚出水烂泥。
  李高登有恐高症,最怕站在很高的地方。又一次差点死掉,他头脑空白,变成了一个没有灵魂的木偶,由着铁游牵引。直至走到村庄前的吊桥上,吊桥带着两人摇晃着,下面传来哗啦啦的水声,和年久破败的吊桥踩踏过的嘎啦声混在一起,李高登这才回过神来。
  吊桥被铁游粗鲁地踩着,一阵锐利有力的狂风刮来,吹得吊桥越来越摇摇晃晃,李高登下意识更加用力搂紧了铁游的脖子,身体战栗着贴在他的胸膛。李高登突然见铁游笑了笑,他的眼睛带着狡黠的笑意,嘴角得意扬起,连叼着的手电筒都掩盖不住那一抹笑意。
  不仅铁游,连李高登都察觉到了,刚才一瞬间,竟然心软了,甚至产生了依赖。
  李高登一愣,突然就想到了萧邺辰。一个熟悉的场景,在科罗拉多峡谷的玻璃栈道,自己因为恐高两腿发软,下意识紧紧抓住了身边萧邺辰的胳膊。
  那是他最接近爱情的一次。
  在桥的对面,他向萧邺辰说出积压在心里的事,可萧邺辰却淡然一笑,向他解释这只是吊桥效应。所谓吊桥效应,本质是感情的错觉,因为危险和恐慌产生的依赖。
  萧邺辰太过完美,太过冷静,仿佛是本不该存在于这个世界的人。对萧邺辰的话,他一向都是完全相信的。
  李高登默默地想,从滑下悬崖到现在都是如此,这不是心软,更并非是爱情,而是对死亡的极大恐惧。
 
 
第23章 哥哥的号码
  回到窑洞里,铁游烧起了热水,随后将李高登丢到木桶里洗澡。李高登跟失了神一样坐着,一边洗澡,一边盯着桌上整齐摆放的银色Macpro屏幕和工作台。昏暗的灯泡下,电脑的银漆似乎和墙壁垒砌的黄土一样,被潮湿腐败的空气慢慢剥落。
  铁游瞧他盯着电脑,便问他:“给你买的电脑,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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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高登扭过头不说话,铁游又笑了笑,拧干毛巾给他擦了一把脸,抹去脸上的泥泞。
  “县里那个人说这是他那儿最好的电脑,我就买回来了。你要装的软件,他也给我拷硬盘里了,等下你自己装。”
  灶台冒着生火的青烟,铁游修好了烟渠子,咕噜咕噜地朝着窑洞外排出。黑狗摇着尾巴在木桶边嘤嘤地叫着,吸引了李高登的注意力。
  几小时前,李高登跑得匆忙,没看清楚那狗,只当是农村的土狗,此刻他仔细一看,这才发现它一只纯正的黑色拉布拉多犬。黑狗的眼睛清澈,咬着欢乐的尾巴,同时两个小爪子扒拉着木桶,舔上了李高登的手臂。
  被黑狗温热的舌头舔着,李高登想到小时候养过的白色拉布拉多犬,一身洁白的皮毛,李高登叫她snow。他情不自禁伸出手摸了摸黑狗毛茸茸的脑袋。虽然颜色不同,却跟snow光滑柔软的短毛触感一样。
  摸着活泼的狗子,仿佛回到了人间,李高登紧绷的心口终于松了些许。但他立马又想到些什么,皱着眉头质问起了铁游:“哪来的狗?不会是你偷的吧?把狗的血统书和出生纸拿给我看看。”
  这是李高登回来后说的第一句话,他并不想和铁游说话,可这狗看上去不对劲,皮毛柔顺而且接近成年,一看便是有人养着。常人都是买奶狗,李高登担心是铁游顺手牵羊偷狗,这确实是他干得出来的事。
  “买电脑路过一个狗舍,这狗爱闹腾爱叫,长了那么大都没人买,一直被关在笼子里。我便宜买了,农村地大,你看他多喜欢我这儿。”
  铁游笑着递给李高登一张血统书,他仔细看了一番,确实是铁游买的。
  铁游收回血统书,接着说道:“怎么?把我当偷狗的了?要是偷狗就直接杀了吃了,还养?”
  说到杀狗,在热水中李高登居然打了个寒颤,被铁游察觉。
  “怎么了?”
  “没什么,我就是想起以前养的狗。”李高登叹了一口气,痛苦地闭上了眼睛,眼前闪过snow的尸体,自己爱吃葡萄,佣人经常会买。一日,葡萄放在外面被snow贪吃吃掉,它直接死在了花园里。
  他心里堵得慌,尽管眼前的人是铁游,依旧说出了心结。
  “snow平常很乖,但他长大发情期没有及时绝育,那段时间爱闹爱叫,有次发起脾气甚至还咬了我哥一口。我本是想忙完学校申请的事,再亲自带它绝育,可没几天它出意外死掉了,之后我再也没养过狗。”
  又是传来两声狗叫声,李高登睁开眼睛,看到黑狗钻到了铁游怀里扑腾,忍不住再次伸出手摸了摸它的背说:“这狗就叫snow吧,好好喂它,别给他吃葡萄梅子这些水果,记住了。”
  洗完澡后,李高登穿上铁游买来的黑色衬衫睡衣,起身打开了电脑的工作台和屏幕。电脑基础软件已经装好了,李高登插入移动硬盘,开始装起来CAD、PS、Sketchup和3ds Max等画图建模的软件。
  窑洞中没有网,一台没网的电脑,等于一堆与外界无法联系的废铁。但李高登目不转睛地盯着载入的程序,黑狗在一旁蹭着腿,莫名感到心安,仿佛回到了以前读书的时候。
  同样这么晚的时间,一碰到设计图纸,李高登从没觉得累,反而灵感迸发。
  有乐高在手上摆弄着,那就更好了。李高登暗暗地想。
  铁游在一旁搓澡,边洗边说:“你别搞太久,电灯还没换,熬夜太晚伤眼睛。”
  李高登随意搪塞了他一句,“我喜欢晚上做事,有灵感。”
  趁着铁游洗澡,李高登建了一个隐藏文件夹,在记事本里分别记下了爸爸和萧邺辰的手机号码。尽管每天他都在默念,但他却怕自己真的会忘记,做了个备份。写到大哥的手机号码时出了点麻烦,李高登忘记了中间的一个数字是4还是3,最后只能将两个数字都打了上去。
  他和哥哥差了八岁。在八岁的代沟下,李高登完全不知道哥哥在做什么。哥哥经常很忙,除了在家,两人的联系并不多,哥哥总是穿着整齐的深色西装,认真打理好头发,带着一副眼镜出入家中与公司。
  但李高登没想太多,他看到铁游洗好澡裸着膀子走了过来,连忙关闭了记事本,换成了软件安装的界面。
  铁游拿来个西瓜,切开后李高登尝了一口,惊讶地问:“冰的?窑洞没冰箱吧。”
  “在水井下泡一会,就冰了,西瓜吃冰的才好吃。”铁游得意地咬了一嘴西瓜,把剩下的西瓜都推给了李高登,笑着说,“多吃点,有力气弄咱们的家。”
  -
  同一个夜晚,董事长办公室内,一张张李高登裸露的照片依次从电脑屏幕滑过,李高琪微笑地看着,鼠标停在一张李高登流泪满眼通红,束缚着手脚给人口交的照片上。
  他最喜欢这张照片,每天都会翻看。
  手机的定时闹铃响了,他合上了笔记本,然后拿过沙发上的半米长的大袋子,走进了楼下轿车里。
  还未等司机询问,李高琪在后座淡淡地说:“去高山。”
  高山流水庄园,是万洲集团名下的五星级酒店,曾经获得过国际建筑奖项。字如起名,那是一座被流水围绕的庄园酒店,本来叫流水庄园,高山一词,是爸爸后面私心加上去的。爸爸很喜欢这里,经常宴请客人举办重大活动。
  因为这是他宝贝儿子的作品,是他的骄傲。
  夏季的风没有带走白日的炎热,城市的夜晚依旧是热的,钢筋混凝土森林散发着热气,被风一卷,连风都是烫的。
  李高琪下了车,扑面而来的就是城市的热风。他一时并没有走进去,反而在酒店外高大的大理石台阶下,一个人默默站了好一会。
  不出片刻,城市的热风消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阵阵凉爽的微风,从庄园酒店吹来,带着幽清泉水的凉意,在炎热的城市,竟然有一丝不真实感。
  他望着酒店的大厅,耳边响起温柔的流水声,犹如处于一片静水流深的水域上,那些水似乎在不断顺着大厅向上走,润物无声般包围了整个庄园酒店。
  城市杂乱的霓虹灯光,像污水一样肮脏,径直打在酒店的玻璃墙幕上,那特殊材质的玻璃如同水似的,吸收了那些杂光,只是柔和地反射出了片片微光。
  酒店临江而设,原本仅是一座高楼大厦配套江景与花园的平庸商业酒店,却被建成了一个城市中的静谧庄园。吸收光照污染的特殊玻璃,如同漫天的素色玫瑰花瓣,优雅地镶嵌在白色墙壁上;纤细的水流如九曲流觞布置贯穿,更是吸走了本该存在的城市噪音。
  水利万物而不争,李高登的建筑理念,以一种柔和的方式改造城市,回归自然。
  这完全是李高登一个冒险的实验,从选址到材料,最好的地段,完全天然的材料,根本都是在烧钱。李高琪一直觉得无用,酒店占了如此大一块黄金地段,绝对会亏本。而当年爸爸却说,这是天才的杰作,不能用钱来衡量。
  李高琪凝视着大厅深处,嘲讽似的一笑,自言自语道:“天才?爸爸用钱砸出来的天才,就是不一样。”
  靠着大厅外庭院的山石,李高琪抽了一根烟,这疙疙瘩瘩的山石是块真正的石头,这里每一块石头都是真正的山石,它们经过数万年的风化,被运到这样一个庭院,像一只瘦骨嶙峋的骆驼站着,李高琪将烟灰弹到山石的小孔内。
  穿过大厅的石柱,他进了其中一个房间。房内沙发上坐着一个看上去很青涩年轻的漂亮少年,一看到李高琪从玄关过来,立马紧张得挺直了腰背。
  他就像一只小羊一样,温顺地低垂着眉眼,情丝藏在一双柔润忧郁的眼睛内,脸庞的线条流畅地从耳根勾出,汇在瘦削的下颚处。他的相貌,和李高登很相似。
 
 
第24章 主人与奴
  尽管是第一次见面,沙发上的年轻少年一看到穿着黑色西装的高大男人走来,立即认出了李高琪,这个传言中得到前任老董事长亲传,在商界上呼风唤雨、翻云覆雨的地产大佬。
  他和网上长得一模一样,银丝眼镜后的眼睛仿佛结着一层冰霜,深棕色的眼珠闪着凌厉的寒光,表情严酷冷峻,冷冷地盯着眼前的人。
  进来之后,李高琪将手上的大袋子放在茶几上。一甩手时敞开的西装向上扬起,不经意之间散发出压迫的气势。
  少年紧张得吞咽了一口口水,干脆站了起来,将沙发全部让给了李高琪坐。他像个唯唯诺诺的小秘书一样站在一旁,弯腰缩着脖子,显得格外谦卑。
  “李总您好,我是林轲,今年才开始拍戏工作,十分感谢您的帮助,让我当男主角……”
  面对着李高琪,林轲显然底气不足。李高琪沉默着不发一声,林轲的声音愈来愈小。
  等到他说完,李高琪才抬起头问:“秘书给你的合约,看了吗?”
  林轲连忙小鸡啄米似的点了点头,从沙发上的帆布包里拿出一份合约,双手呈给了李高琪说:“我都签好了。”
  “没有问题?”
  与此同时,李高琪修长的手指快速翻着合约,发出哗哗的翻页声,最后声音戛然而止,他的指尖在一页停了下来,对着合约念道:“
  第三章第十一条,除了对乙方的身体造成不可逆的伤害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做任何事,作为报酬,甲方需要承担乙方的衣食住行和事业发展各方面的要求。时限三年,甲方有权无理由辞退乙方,乙方有义务保守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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