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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簿养鱼这些年[三国](三国同人)——青史稗官

时间:2022-01-25 10:27:17  作者:青史稗官
  看着眼前这个因自己一句话而险些失态的男人,阮卿心里已经隐约觉到自己的这句“愿。”在二人之间代表着什么。
  男子到了二十岁由父亲或兄长在祖庙里持冠礼。行加冠礼,首先要挑选吉日,选定加冠的来宾并准备祭祀天地、祖先的供品,然后由父兄引领进太庙祭告天地、祖先。
  冠礼进行时,由来宾依次加冠三次,即依次戴上三顶帽子。
  首先加用黑麻布材质做的缁布冠,表示有参政的资格,能担负起社会责任;接着再加用白鹿皮做的皮弁,就是军帽表示要服兵役以保卫社稷疆土;最后加上红中带黑的素冠,是古代通行的礼帽,表示可以参加祭祀大典。
  三次加冠完成后必须设酒宴招宾赞人。赞是宾的助手叫“礼宾”。“礼宾”后受冠者入内拜见母亲然后由宾取\"字\"代表今后自己社会上有其尊严。
  接着再依次拜见兄弟拜见赞者并入室拜见姑姊。
  按理说孙权加冠是和阮卿一点关系都没有的,可不知怎的,这帖子就发到了他手里。他想这大约是孙权的主意,既然都发了贴,他也不好不去。
  在吉日那天将自己收拾妥当,去了吴侯府。孙坚已经去世,为孙权加冠的众重任就落到了孙策的肩上。
  孙策这次穿的是玄红色的正装,平日不好好扎的头发今日也板板正正挽起,这是他第一次见孙策穿如此正式的衣服。脊梁笔直,身高腿长,神情严肃,身上终于有了这个年纪的男人该有的神色,看着让人觉得安心,不自觉的想要依靠。
  孙权着同样庄重的服饰,在众人的瞩目中走来,腰间佩环清脆。
  走至阶下,孙权微微扯袍公正跪下。一旁司礼官朗声念着祝词,“令月吉日,始加元服,弃尔幼字,顺尔成德。寿考惟祺,介尔景福。”
  而孙策则取过身旁侍从托盘里的用黑麻布材质做的缁布冠,双手捧着戴在孙权的发髻上,为他理好。
  阮卿在人群里看着台上二人,耳边再加冠的祝词与记忆里的声音渐渐重合,满座宾客,与台上的那人,也逐渐熟悉起来。
  向来秉节守礼的荀彧那一日虽穿的繁重,却也淡雅,衬得眉眼更加儒雅,他在一旁念着再加冠的祝词:“吉月令辰,乃申尔服,敬尔威仪,淑慎尔德。眉寿万年,永受胡福。”
  而平日随性的曹操着沉重玄红色繁华礼服,神色郑重,姿态威仪,但眼里却透着怜爱,将请做冠最好的工匠做的冠戴在他头上,用常年握槊扯缰而变的粗粝的手指格外轻的为他加簪固冠,仔细把飘带捋到他耳后,为他系好。
  满屋尽是曹氏与夏侯氏的亲族,还有创业初期的同袍。
  阮卿没有亲人,可曹操却以最明朗的态度在说自己就是阮卿的靠山。
  司空加冠,至高的荣耀,别人求都求不来,可到了阮卿那,却是曹操上赶着亲自安排。
  原来曾经的阮卿也是万众瞩目,被金枝玉叶般养大的呀。曹操疼了他将近十年,若是让曹操知道他现在受的苦,那得多心疼啊。
  作者有话要说:
  我每开始写一章都会告诉自己,这是东吴篇,不要老是写曹霸霸。但是每次都写着写着就能跟曹霸霸联系上,我也是很无奈呀。
 
 
第24章 
  加冠礼后宴请宾客,这些人里阮卿也就和张昭熟些,但以他的资历也和老头子坐不到一起去,又见堂中热闹,无人注意到他,于是略略一坐起身离开。
  出了屋门,转过弯,走在曲折缦回的雕梁廊庑下,阳光正好。
  阮卿还没出府就被一个小丫鬟叫住,小丫鬟穿着府里统一的服饰,对阮卿柔柔纳了一礼,嗓音清越,“先生,吴侯有请。”
  这狗男人还真不亏待自己,连个传话的丫头都比普通人有气质。阮卿心里嘀咕了一句,面上不漏声色,对丫鬟颔首,“请带路吧。”
  他也是在府里住过一段时间的,虽然不是乱逛的主儿,但却同孙权一起也算把吴侯府走了个遍,夫人们住的内宅除外。
  但这到底是别人家宅,他也不好以自己十分熟悉的姿态径直去要去的地方。
  引到书房处,丫鬟便停了下来,对禁闭的房门道,“主君,人带来了。”
  隔着厚重的门扉,孙策的声音变得有些沉闷,“进来。”
  丫鬟对阮卿做了一个请的姿势后退下,不再管阮卿。
  门被无声推开,身后的阳光投撒进来,将阮卿的影子在泛着黝黑的地板上拉的好长。他迈过台阶,走了进去。
  门口两侧栓着轻薄的纱幕,遮住屋里情景,屋里寂静,他又悄声走了几步,行过遮挡物,左右一瞧,见孙策正在左侧里屋的小榻上侧卧着。他又恢复了平日吊儿郎当的模样,庄重的衣服被换下,穿上更为亮眼的红色,领口大敞,露出雪白里衣下壮硕的蜜色胸膛。一头泼墨的长发散着,还有几缕落在深邃的眉眼,更添几分野性,,属于男儿的热血气概几乎要扑面而来。
  阮卿因眼前的景色愣住。说实话,他喜欢看那些长得俊秀的白面小生,比如周瑜,比如荀彧,那只是很平常的对美的喜欢。但真正让他忍不住沉沦的是更有男子气概的男人,比如曹操的威仪与魅力,又比如,现在五官俊朗的孙策……
  他以前怎么没发现这狗男人如此好看?
  孙策看着已然呆愣的阮卿,起身赤着脚下地,外披的猩红长袍尾部拖过木板,他来到阮卿面前,低头看着才到自己喉头的男孩儿,眼中闪过戏虐,手掌搁在男孩儿肩头,薄唇凑到耳边,似漫不经心道,“策听说,慕尔又想出去?”
  阮卿呆滞的目光凝起光亮,他微微侧头,便嗅到男人身上好闻的麝香气,他淡淡的,对着男人线条硬朗的脸颊道,“这都是二公子的主意。”
  孙策直起腰背,后退两步,双臂抱胸打量阮卿,啧啧道,“权儿大约不会料到自己费尽心思想要的人只一句话就把他给卖了。”
  “所以呢?”阮卿一挑眉,神情玩味,“吴侯的决定呢?”
  男人耸了耸肩,“策以为在诸暨城下说很清楚了,慕尔难道要言而无信吗?”
  “我是答应了吴侯只此一次,下不为例。但是…”阮卿蹙眉想了想,“这对卿不大划算呐,吴侯难道愿意舞枪弄棒十几载,却一朝被禁吗?”
  “策自然也是不愿意的。但是…”孙策双眼微眯,如一只花斑大虎既有骄矜又有危险,“现在我是主,卿是臣。”
  “我们来打个赌吧。”阮卿不惧眼前这人,与对方坦然直视,大有以不变应万变的姿态。
  他不等孙策问,自己就说了起来。因为他知道他上次说的好听,到底还是弄得伤痕累累休养好些时候,只这一条,孙策便没了和他商谈的心情。若真等孙策来问,大约会等来一句,“孤无心情。”
  “我同二公子同往,若一年之后解决临海之山越匪患还则罢了,若不能解决便此后甘愿听吴侯差遣,或用或囚,或生或死,皆无怨言。”
  “你这是在立军令状。”孙策说。
  “卿知道。”阮卿说,“卿敢立,吴侯你敢接么?”
  孙策看了阮卿半晌,忽的嗤笑一声,“你要知道,我是可以不接这个赌的。屋中只有你我二人,不会有第三人知道此事。这对策来说也没什么影响。”
  “卿知道。”阮卿眉目依旧平静,他说,“吴侯现在长刀大弓,百万雄师,坐拥江东,大约已经忘了曾经在袁术麾下的日子了吧。”
  别忘了,你孙策现在风光无两,曾经在袁术手底下也是如我一般仰人鼻息过的。
  你一次次为袁术攻城略地,袁术却拿许你的官位去奖赏别人,侵占你的成果,这和在诸暨你要拿我的计策去全别人之功何其相似。你明明所向披靡,霸王之姿,却被冷落至宴席末座,而现在的我一腔抱负却蜗居一方小宅,二者之境,何其相似乃尔。
  孙策怔住了,他似乎又想起了那段不堪的光阴。其中辛酸无奈与委屈,无人诉说。
  经历过许多事的人往往会分化为两种,一种是变得乖张充满戾气,因为他们性情悲观而结局归于悲剧,便开始怨怼世界的不公。一种是变得更加宽容,因为他们性情乐观,心胸宽阔,格局宏大,胜则罢了,败也是好好反思自己,并不迁怒旁人,因而更能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
  孙策年纪轻轻麾下便聚集了大批文臣武将,坐上吴侯的位置不是没有原因的。他虽政治格局比不得曹操,但也不是普通人能比得上的,
  虽然孙策未漏声色,但阮卿已知对方产生动摇,于是他又加了把火,“有二公子在,吴侯难道以为他会让卿出事吗?”
  孙权有多看重阮卿,孙策是清楚的,单看这次执意请阮卿前来参加加冠礼便可窥见一二。孙权重视阮卿的程度,大约不下他对周瑜。
  孙策终于松了口,他看着阮卿,长吁一声,抬起手臂,“都怪策心太软,罢了,就再信汝一次,你我击掌为誓,定一年为期,只希望…”他的目光变得意味深长起来,“先生可不要再次食言而肥了。”
  阮卿一直木着的眉眼也有所缓和,他举起手掌,往孙策带着红痣的手上缓慢而郑重的一拍,轻声道,“吴侯放心便是。”
  赌约已定,只待来日再见分晓。
  ——--
  临海位于吴郡南边儿,甚至比当年征伐过的会稽山阴地方还要偏些,真应了它的名字,临着海。
  孙权行了加冠礼又过几日,便收拾了行囊,与阮卿领了四五家丁,在城外被吴国太送别。那场面…啧,这种被母亲如此牵挂的幸福感阮卿是不可能享受到了,也不可能理解的了的。
  他牵着马和家丁站在一旁柳树下,看着孙权被眼泪汪汪的吴国太叮嘱的满头大汗,神色赧然。
  这次真的太远了,虽然孙权曾经也任过一地县令,但尚是在民风淳朴之地任职,但此回直接把他丢到了尚未开化之地。
  母亲心疼孩子,想到自己二儿子未来要受的苦,更加不是滋味。她一面念着自己早死的丈夫,说若不是如此家里的孩子也不用早早挑起大梁。又一面骂着孙策这个黑心肠兄长,说府里这么多幕僚都没甚好主意,却让孙权一个孩子去处理。
  骂着骂着心里又软起来,到底都是她自己的孩子,而且孙策更是在比孙权还早的年纪就接过孙家大旗,于是她的眼眶更红了,泪水更多了,那些说了许多遍的叮嘱又一次被提出来。
  阮卿不得不佩服孙策的先见之明,打发大乔过来代表自己送行,本人却躲的无影无踪。他猜测孙策之前每次出外征战时都会接受一遍吴老太太的泪水摧残。
  “母亲,再不上路恐误了行程。”
  在孙权对吴国太的一再暗示下,众人终于松了口气。
  看着身旁明显松了一口气的孙权,阮卿噗嗤笑了声。孙权羞赧一笑,“让先生见笑了。”
  “没有。”阮卿手里牵着缰绳,身躯因为座下马匹的行动而轻轻晃动,“卿只是未见二公子如此手足无措过。”
  “唉。”孙权一叹,“母亲辛苦将我兄妹几人拉扯大,又因乱世各处流离,所以格外怕我兄弟几人离开她的身边。”
  阮卿心中一时变的苦涩起来,无他,又想起了那个被他丢在家的枯荣了,他倒也想带枯荣一块去,但实在怕那小畜生半道就被人扒皮烤了。
  我离你而去有太多不愿,可我留下来陪你又不甘舍弃前途。我怕我到时没有护住你的能力,因而只能忍受这一次的分别。
  其实枯荣又哪会记恨他的一次次离开呢,这家伙只记得他一次次回家的脚步。
  这时节正到海上的风季,不好坐船。只能选难行的陆路。
  这么说吧,虽然陆路的行途多丘陵地势差异大湖泊交错,而且可能有匪盗,但还有机会到临海。但如果坐船的话,那一定会沉海。
  南方道路崎岖难行,还好现在天气温度适宜,倒也没有多大难。但一进秋后蚊虫总是格外猖獗,大有临死前再蹦跶一回刷一波存在的仪式感。
  阮卿这一路走来除了行路艰辛,再加上被这些蚊虫折磨,整个人都是蔫蔫的,如常年精细养着却一朝缺水的君子兰。
  越往南经济愈发萧条,城镇减少,阮卿一个自小生活在兵家必争之地之地的孩子,虽然南征北战了多年,但也算没吃大苦,打死他也想不到这时候的南方能落后到这程度,一时间欲哭无泪,暗骂孙策这个狗竟然给孙权安排到这地,到底是不是亲哥?
  将孙策狗男人腹诽完后他又想要哭天抢地批斗一顿正在眼前的孙权,却不好开口,只能默默忍受着,心里自嘲似的想,“能跟着孙仲谋跑这来,我对他也算是真爱了。”但这么一想,心里却更绝望,谁tm要和他真爱?
  他现在只盼着早些到临海。尽管他已经对那个破地不抱任何希望,但总比在路上颠簸好些吧。
  南方水汽大,阮卿此刻却觉得自己身上干渴疲惫的几乎皴裂。连日奔波让他眼前有些犯晕,只得呆愣愣的耷拉着眼皮,任由清风老老实实跟着孙权跑。
  就在他昏昏沉沉时听到耳边有人模糊的在说,“公子,前边有村落…”
  大约是探路的人回来了。
  一连几日露宿野外,听了这消息孙权惊喜的转身看向阮卿,张口还未说什么,便瞧见阮卿一副要死的模样,不由得关心涌上眉间,“先生,可还好吗?”
  ‘我好你m头!你t娘的没长眼吗?’阮卿心里甩出这两句话,有气无力的翻了个白眼,‘好好做人,别让我怼你。’
  “嗯。”他懒懒的出了一声。
  孙权打马上前将手搁到阮卿额头声,双眉皱的更紧了,轻道一声,“好烫。”
  阮卿反应好久才听懂自己发烧了。
  这真是……
  !!!!!
  他发烧了,他没受伤没什么的竟然发烧了?他一个身强体健的男人竟然发烧了?他这一路是他喵了个咪的的受了怎样的非人虐待啊啊啊啊!!!
  他忍不住反思起这一路的艰辛来。从出了吴郡开始,上到每日吃不好睡不好,下到不小心被石子硌脚,都一件件细算着。
  终于在孙权在这只有十几户的村落找到落脚地一切都安顿好的时候,忍了一路的情绪爆发出来,扯着沙哑的嗓子,放声嚎啕大哭。
  他承认,他就是笨了点,不讨喜了点,但好死不如赖活着的道理他还是懂的,他好怕自己连临海的一角都没看见,就这么倒霉催的,不小心的,出师未捷身先死了,到时候可不会有英雄为他泪满襟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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