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在陆辞珩刚进国子监那段时间,沈明安身体虽然算不上有多好,但也不会像现在这样动不动就要咳嗽,每隔一段时间就要病一次,骨头伶仃支着,抱着都硌手。
他思绪飘远,许久后发觉沈明安已经在他背上睡着了,呼吸浅淡,睡得很熟。
爬过了大半座山以后,眼前的房屋灯火渐渐清晰起来,农田上覆着积雪,隐约可见被雪打蔫了的蔬菜,鸡鸣和白鹅拍打翅膀的声音交映着从村头传来。
村里路上的积雪被清扫过,并不难走,两人到时已近深夜,只有稀稀疏疏几户人家还亮着灯,陆辞珩在最近的一户有灯的人家门口停下,抬手轻轻扣了扣木门。
扣门声未落,便听得里头有狗冲到了门口,在门的另一侧狂吠不止,狗吠的声音惊醒了沈明安,他的头搁在陆辞珩肩上,察觉到自己还被陆辞珩背着,耳根泛上点红,不安地动了动,开口道:“放我下来吧。”
温热的呼吸拂过颈侧,陆辞珩颇有些不情不愿地将他放下。
狗吠一声响过一声,过了会儿才听见里头有人的动静,木门从里头打开,当先冲出来一只黄狗,冲着两人一顿叫,被主人呵斥了声才消停了下来,乖乖坐在门边看着他们这两个不速之客。
这屋子的主人是一个大约四五十的妇人,她明显是听到敲门声匆匆跑出来的,身上只来得及搭了一件外衣,背后映着屋子里低微的烛火,发髻间有小半头发都已经花白了,她见到两人,温和开口询问:“你们是?”
沈明安道:“我们是过路的商人,不小心误入了那片雪山,恰巧遇到雪崩,来时的路都被封住了,想在您这儿借住一夜,明天早上就走。”
妇人转头望了自己里屋一眼,似乎有些犹豫不决。
他们也不好白白住人家家里头,但沈明安身上东西都丢了,只摸到了方才那个玉佩,他正迟疑着要不要给出去,却见陆辞珩直接拿出了张五百两的银票递给那她,道:“叨扰您了。”
五百两的银票太招眼,但陆辞珩身上就没带小额的银票,眼下也没有更好的法子。
“我不是这个意思。”妇人见到张那么大的银票吓了一跳,连忙摆手说:“我……我一个人住,这家里也没什么空房,倒是有间老屋,是我父母还在世时住的,许久都没人住过了,就是位置有点偏,离村口远了些,你们若是不嫌弃,我领你们过去。”
第31章
妇人姓周,是个热心肠,她从自己屋里拿了两把伞,一把自己撑着,另一把给了沈明安他们,大冷天的,提着一盏小油灯给他们带路。
周婶也是可怜人,她说自己丈夫死得早,唯一的一个儿子在十多年前和自己一同去市集时走丢了,走丢时才不过三四岁,十多年来杳无音讯,后来父母年纪大了,也都接连去了,到现在就只剩她一个人孤孤单单地住在村子里。
在和周婶攀谈中,两人才知道了这一处是东阳村,算是隶属于江州的一处小村落,处地极偏,是在益州与江州的边界处,再过去些就是益州了。
东阳村附近有好几座雪山,每到冬天大雪一下就极易发生雪崩,说到这里,周婶还念叨说他们真是命大,村里人都知道山上危险,不会往那处去,但每年都会有人误入这里的雪山,何况山上还时常有野兽出没,等被人发现时早就连尸体都不全了。
“你们可能得在这儿住一段时日了。”周婶絮絮叨叨地说:“要从村里头出去就只有村口那一条路,几天前那条路就被大雪给封住了,必须等到雪化了才能出去。”
陆辞珩身上都是雪,手里的伞不自觉往沈明安那边偏,自己撑了和没撑一样,他看向沈明安,沈明安蹙着眉,魂不守舍的样子,不知道在想什么,苍白的唇动了动,轻声道:“大概要多久才能化雪啊?”
“开春时雪才会慢慢化开,如今正值隆冬,怎么也得个把月雪才会化了吧。”
“这段时间都出不去吗?”沈明安问。
“嗯,真要出去只能从山上翻过去,但是最近一直下雪,很容易遇上雪崩,还是不要往外走比较好。”
周婶边回他边用钥匙去开老屋门上的锁,青铜锁锈得不成样子,开锁的时候木门嘎吱作响。
屋子不大,也没什么家具,床和桌子都用布遮着防尘,周婶掀开上面盖着的布,从柜子里抱出了一床被子,道:“这床被子是今年新做的,不过这般冷的天,就这一床被子可能会冷,而且这屋子里也只有一张床。”
周婶眼神在陆辞珩和沈明安身上逡巡了下,迟疑道:“小陆,你们俩……是兄弟吗?”
陆辞珩正想说话,沈明安就先他一步开了口:“我是他的先生。”
这已经是短短一天里沈明安第二次这么说了,白日里和王兴言说自己是他的学生,现在对周婶又是这个说辞,一有人问到他和沈明安之间的关系,沈明安就要和他划清界限,仿佛对他唯恐避之不及,要把师生这档关系摆到明面上来做遮掩。
“对的。”陆辞珩偏不想随他的愿,他理所当然地点头,琥珀色的眸子盯着沈明安,模棱两可地说:“我和先生一直是睡在一张床上的。”
睡在一张床上做什么,其中意味不言而喻。
沈明安瞪着他,生怕他再说些什么出来,陆辞珩说这话的时候掐着他的腰,看上去是在回周婶的话,实际上却是在他耳边,单说给他一个人听的。
周婶没觉得陆辞珩说的有什么问题,放下心来,道:“那你们只好先将就一下。”
虽然这屋子很久没人住过,但十分整洁,显然周婶常来打扫。
陆辞珩将周婶送出门后还没回来,沈明安将屋子简单整理了一下,把被褥和被子铺在床上,他看着床上周婶送来的那个枕头,迟疑了下,还是起身到柜子里翻了翻,又找了一个出来,将两个枕头并排放在床头。
绣着大红喜字的枕套格外显眼,沈明安靠在床上等陆辞珩,没过多久就因为太困和衣躺了下去。
陆辞珩抱着柴火回来时,沈明安正处于半睡半醒的状态,陆辞珩将他抱起来,给他喂了些温水,忍不住在他额上亲了亲,说:“起来,把衣服脱了再睡。”
沈明安困得睁不开眼,陆辞珩索性帮他把湿衣服都剥了,把他放进被子里,给他压实了被角。
屋子里有个小炭盆,陆辞珩摸黑捡来的枯树枝都泛潮了,半天才把火给生上,他坐在炭盆边把自己和沈明安的衣服都烤干,去给沈明安穿上里衣和亵裤的时候才发现他手脚冰凉,这么久了都没捂热。
陆辞珩熄了灯躺进被子里抱住他,沈明安的身体循着热源,无意识的整个靠进了陆辞珩怀里。
窗外是凛冽呼啸的风雪,陆辞珩刚刚烤了火,现在又把沈明安抱了个满怀,连心里都俱是暖意,忽然觉得别说是一个月出不去,哪怕是一年、十年,他和沈明安在这东阳村里一直这样住下去,似乎也很不错。
周婶说什么也不肯收那五百两的银票,陆辞珩在她走之前偷偷将银票塞在了她拿着的那盏小油灯的底座下,结果第二天又被她还了回来,后来陆辞珩换了块随身携带的价值好几个五百两的玛瑙佩给她,说是不值钱的小玩意,聊表心意,周婶才肯收下。
东阳村不大,民风淳朴,村里来了两个陌生人的事情很快就传开了,村民们也不在意他们究竟是什么身份,反倒是十分好客,见他们没有东西吃,时不时给他们送些米面腊鱼之类的。
沈明安好像天生就招小孩子喜欢,他厨艺好,没别的食材就用面粉鸡蛋做了些简简单单的小糕点,分给村里的孩子吃,很快就让村里的孩子对他做的糕点念念不忘,下午时就簇拥着挤到这间老屋又破又小的厨房里等沈明安做糕点,然后心满意足地跑出去玩。
不过他们住在东阳村这几天来吃的最多的还是野菜。
野菜没滋没味的,就算沈明安烧得再好吃也都是一个味儿,陆辞珩就盘算着去打点野味。
沈明安闻到血腥味,在后院的地上看到一地的血时还以为出了什么事,急慌慌地跑过去,结果看见陆辞珩手里拎着一只拔了毛的光秃秃的野鸡,另一手拿着碗递给他,语气里掩不住自得与开心,“我在山上做了陷阱,连着好几天都一无所获,没想到今天去看的时候,发现里面逮到了一只野鸡,我们总算能改善改善伙食了,我等会生火烤鸡,这些也不要浪费,你去随便炒个菜。”
碗里是血淋淋的鸡肠和肝脏,沈明安看到时脸色很不好,但是什么都没说,沉默着接了,处理干净后烧了碗鸡杂汤。
野鸡烤得外酥里嫩,外面冒着油,香味扑鼻,陆辞珩满怀欣喜地给沈明安盛汤夹菜,等着沈明安尝,就像是小时候他练完一张字,总要兴冲冲地马上拿去给沈明安看,为了得他一句夸奖。
但沈明安皱着眉把面前的汤推远了些,说:“我不吃脏器。”
陆辞珩是第一次知道,沈明安不吃内脏,他往沈明安碗里夹了鸡肉,“那吃点鸡肉,你天天喝些野菜汤,喝得脸都快绿了。”
他想着沈明安总会吃两口,说一句好吃,但沈明安垂着眼,拨了拨碗里的饭,淡漠地说:“我到附近看了看,这几天雪不大,村口已经有化雪的迹象了,我们这么久没有踪影,消息估计已经传到了皇上和太子那里,如果他们派人来找的话,应该用不了一个月我们就能出去……”
“你为什么这么着急回上京?你就这么不想和我在一起吗?!”陆辞珩把碗筷拍在桌上,声音陡然拔高,“太子都已经二十多了,没有你他也死不了!”
沈明安错愕地看着他,哑声说:“我不是因为太子……”
“那你倒是和我说啊!为什么要着急回上京?我们到这里的那天,你问周婶能不能出去,怎么能出去就问了不下三次!”
沈明安抿着唇,一言未发。
陆辞珩心中燥怒,越想越觉得沈明安是受不了天天和他在一起,所以恨不能马上就从这个村子里出去。
他沉溺于和沈明安两个人在这个东阳村里平淡温和的生活,这几天他每晚抱着沈明安睡,沈明安也未曾抗拒。
沈明安寡言内敛,他以为这是沈明安在慢慢接受他的表现。
可他自以为带着爱意的缠绵与厮磨都是他的一厢情愿,对沈明安而言,大概只能算得上是折磨。
第32章
一顿饭吃得食不知味,沈明安胃口一向不怎么好,饭就没吃几口,陆辞珩因着和他吵了一架,也完全没了吃饭的心思。
桌上饭菜基本上就没动过,冷掉的鸡杂汤上面浮着一层油,蒜叶也盖不住冷汤的腥气,沈明安沉默着把碗筷都给收拾了。
陆辞珩很难得的,整整一晚上都没和沈明安说一句话,他饭都没吃就出门了,一个多时辰后才回来,阴沉着脸“啪”的一声把捡来的枯树枝往地上一扔,炭火也没生,简单洗漱完就上床了,甚至连看都没看沈明安一眼,完全当他不存在。
沈明安坐在炭盆边烤火时,陆辞珩已经睡着了。
在雪山上做陷阱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雪天野禽极少出没,要时时爬上山翻看有没有抓到猎物,哪怕陆辞珩不说沈明安也知道,能逮到这只野鸡有多不容易。
何况陆辞珩这几日早出晚归地捡柴火、挖野菜、找食物,连眼下都有了淡淡的乌青。
沈明安烤完火后掀开被子,放轻声音躺在陆辞珩身旁,他脑后肿起的鼓包几天过去了都还没消下去,根本碰不得,有时候不碰也疼,钝痛时常让他眼前阵阵模糊,这几天里,他都只能侧着睡。
他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透着窗外的雪光看自己的手,阖上眼,却是今天那碗血淋淋的内脏和方才炭盆中烧得滚红的炭火在脑海中反复出现。
挥之不去的血色与火光和记忆中的画面重叠——
沈家是世代从医的,往前数几代,沈明安的太祖父曾是前朝太医院的御医,告老回乡后创建了仁新堂,专门在堂中坐诊,给百姓诊病开药。
他的太祖父医术高明,大约医者仁心,只要是前来看病的病人,不论身份地位,都会尽心尽力地为他们诊治,若是在仁新堂抓药,连看诊费都可免去。
传至沈明安的父亲这一代,仁新堂已经是江州最大的诊堂,除了每日堂中看诊外,他父亲更偏重于做药材生意。
仁新堂百年名誉,相比其他药房,药材价格一向不贵,品质在同等价位中属上乘,物美价廉,又免看诊费,百姓都很乐意在仁新堂中买药抓药。
但正因为如此,其他药房的生意日渐变差,一时间江州药房接连倒闭了好几家,仁新堂几乎将江州药材市场垄断。
祸事就是这么来的。
有一家药房的掌柜被断了财路,怀恨在心,正巧那家药房里帮工的伙计从前在寨子里做过山匪,认识的各路酒肉兄弟多,两人一合计,就掏银子买了一伙人来行凶。
沈明安那时候大约只有八九岁,但即使那么多年过去,那一夜的情形依旧历历在目,有时候睡着睡着就会毫无征兆地醒来,梦里是散不去的通红火光和叫喊声。
为了方便夜里百姓来看病,沈明安和父母就住在仁新堂的后院,一同住着的还有仁新堂里抓药的伙计。
那天夜里,沈明安被母亲慌慌张张叫醒时还不知道家里发生了什么,他闻到一股很浓的烟味,刺目呛鼻,外面很吵,有人在大声惊呼喊叫,但离沈明安睡的房间很远,声音都被屋门隔绝了。
母亲身上都是灰土,手忙脚乱地递给他一块沾了水的湿帕子,把他藏进衣柜里,对他说前院着火了,若是烟味重就用帕子捂住口鼻,但无论听到什么声音都不要出来。
“可是着火了不是应该往外跑吗,而且我也可以帮忙去救火呀。”衣柜不大,沈明安被整个塞在里面,能活动的空间很小。
“外面……外面现在他们都在救火,你出去也帮不了什么忙。”母亲把他藏在衣柜深处,慌乱地用衣服遮挡在他身前,不时偏头去看屋外,嘴里反反复复地在说:“外面乱,你别出来,等会我就来找你。”
夜里很暗,他没发现母亲身上暗红色的血迹,只透过衣柜的缝隙看见母亲仓惶离去,临去前深深看了他一眼,眼中是深切的担忧和不舍。
沈明安从小就听话,他乖乖地在柜子里躲了好久也没见母亲回来找他,门外有人经过,脚步声很杂,似乎在他屋前停留了一会,忽地一脚踹开了门。
为首几人身材魁梧,一脸凶相,手里握着一把弯刀,衣服上面绣着很奇怪的图案,鹰似的双眼环视了一圈屋内,发现屋内没人后唾骂了几句,话里夹杂着异域口音,沈明安甚至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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