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伥鬼(玄幻灵异)——银渔

时间:2023-08-27 09:55:18  作者:银渔
  白狼从前也是这般,逄风强迫它卧在自己脚边,它抬起头,却只能望见他细瘦的踝。这感觉让它极其耻辱。狼几乎每天都在臆想将它含在口中,听那根骨在齿间断裂的脆响。
  ……后来南离也的确得偿所愿,他却并没有弄折它,而是攥着那朝思暮想的脚踝,对逄风做了些更过分的事。
  逄风身上系着他所有的欲望,无论哪种。
  从很久之前开始,南离就想得到全部的逄风……那段日子里用烙印让逄风换上各式衣衫与他欢爱,也只是为了完完全全占有他。
  作为人,他知道自己不应这么想。
  但作为狼,或许真如灵兽仙师所说,无法理解平等的关系,总是野心勃勃要占有逄风。
  南离抑下心中翻涌的念头,乖乖顺顺卧在逄风脚边,只当自己是条普通的小狗。
  对于信,逄风几乎什么信件都写,甚至情诗他都会写。明明心中并无情爱之意,也同样能写得情真意切。
  他太久将自己困在伪装出来的壳子里,几乎与之融为一体,唯一那点真心只给了南离。二十年前那场神魂交融,总算是让南离走近了真实的他。他那时才知晓,这人也是有不擅长的事。
  ——逄风不擅长应对爱着他的自己。
  他宁可面对恨他的南离,也不愿面对爱他的南离。
  这从表面其实很难看出来。因为就算是相对长夜太子而言不那么气势凛然的林逢,在两人的感情中也占据主导地位。
  他是上位者,太习惯将一切牢牢抓在手中,就算态度是温和的,也能察觉到那种骨子里流露出的不容置疑的强势。
  他还是林逢的时候,南离的思绪绝大多数时候是被他牵着走的。那种无关紧要的决定,林逢总会噙着笑意:“全依你。”
  可一旦逄风觉得这决定相对重要,他便会自行做出决断。但他绝不会强迫南离听从他,而是以商量的语气,将抉择权交由南离手上,再通过高明话术的循循善诱,让南离不由自主做出与他相同的决断。
  既达成了想要的目的,又照顾了他的面子,不愧是被巨门认可之人。
  然而在与他的相处过程中,逄风却察觉到事态常有失控的趋势,无法完全被他掌控在手中。虽然次数也不多,但这的确令他感到不适应。
  不仅仅是南离,逄风自己心中的感情也开始失控。比如他原本也没想与南离结成道侣,最后却还是答应了他……但逄风适应得极快,成为他恋人的南离,依然被他牵着走。
  而最失控的,显然是大殿中那些纠缠的日夜。逄风原本激怒他,其实是想让南离杀了自己。只要南离杀了他,左相看了这想看的乐子,自然也不会再对南离出手。
  他没想到南离会对他做出这样荒唐的事。
  但逄风依然适应得很快,起初他还会感到无措。后来在这事上,逄风都能去主导南离的情绪。比如最后一次,他主动去揽南离的脖颈,叫他夫君。
  而逄风在还是林逢的时候,甚至认认真真考虑过要不要和他发生关系。他最后思考得出的结论是尽可能不发生,但如果一定要发生,也得是由他主导去进行。
  ……逄风若是知道他在神魂交融中知道了这些,会不会想杀了他?
  答案肯定是不会,因为就算他想杀了南离,也绝不会流于表面的。
  而南离其实不介意他还将自己当作小狗去看待,他也愿意顺着逄风来,但他更希望逄风能稍微依靠些他,不要总想着将他护在身后。
  他如今已经不再会因为这事与逄风闹脾气,南离更期望去改变逄风这根深蒂固的习惯。
  信纸摩擦发出一声轻响,将南离的思绪拉了回来。逄风轻轻吹熄了灯烛,小屋再次陷入了黑暗与宁静之中。
  而雪白小犬抢先一步,跳上了床榻。
  逄风正准备宽衣入眠,却于被褥间摸到了什么毛茸茸的东西,他动作不由得一滞。小犬趁机将爪子放在他掌中,示意他自己的爪掌是干净的。
  灰犬对逄风的态度极为恭敬,从不会撒娇讨食,也不会因南离的到来而妒忌,绝不越过主仆的那条线。它总是本本分分做好自己的事,对什么都没有怨言。逄风与它最多的交流,也只是抚摸它的毛发。
  他失去记忆后,是第一次面对这样喜爱撒娇粘人的小犬。逄风到底还是心软了,任小犬钻入怀中,沉沉入眠。
  夜过三更,逄风睡得正沉,怀中小犬却不知何时变成了银发碧眸的英俊男人。男人揽着他的细腰,悄无声息将他拖入怀中。
  嗅着逄风脖颈的味道,南离这时才有了鲜活的实感:他终于回到自己身边了。
  二十年了。
  那些冰冷与孤寂的岁月,抱着他灵位彻夜难眠的岁月,终归是远去了。
  他曾以为逄风永远不会回来了。
  南离想吻他,却又怕惊醒了逄风,最后也只是变出两条毛茸茸的大尾巴,盖在他身上。
 
 
第135章 装模作样五分钟
  逄风如今虽不是鬼了,但由于阴气的缘故,体温总是较常人低一些的。阴气在体内肆虐,时常会让他感到寒冷,因此哪怕仲夏酷暑,逄风也盖着厚被。
  而狼的体温是比人要高一些的,南离将他抱在怀里后,逄风便不由自主去追寻那温暖的源头,猫儿似的直往他怀中蹭,甚至枕在男人的肩膀上,沉沉入眠。
  而那串赤红的灵珠,不知何时又出现在他白皙的脚腕上,流淌着灼灼的血色光华。
  ……他还爱着他。
  情意与记忆无关,即便记忆已经不复,但那情意也终归只是埋藏在心底,而不是消失了。
  若是此时换了任何一人,逄风想必都会醒转。但南离不会,他早已习惯在南离皮毛的味道中睡去了。
  只不过南离知晓,他稍微有一点动作,逄风就会立马醒来。因为他从前做的那些混账事,逄风几乎无时无刻不在提防他,哪怕在睡梦里。
  因此,南离也不敢再做什么,只是这样抱着他,便心满意足了。他轻柔地拥着逄风,根本不敢环紧手臂。
  怀中的人太轻了,简直像一簇柳絮。南离总害怕多用些力,这人就又会在他怀中碎掉。
  虽然他知道逄风没那么脆弱,甚至根本不需要他。但两次眼睁睁目睹逄风身躯碎裂,还是让南离怕极了。
  一夜无梦。
  醒来的时候,逄风怔住了——他的手脚竟是温热的。那只圆滚滚的小犬还躺在他怀中,见他醒了,便懒洋洋打了个哈欠,从喉咙中发出一声撒娇的低鸣。
  往日醒来,他的手脚往往冷得像冰,得饮下一整壶热茶才会慢慢变得温热。逄风轻轻抚摸着小犬的毛:“是你么?”
  小犬舔了舔他的手。
  有那么一瞬间,逄风竟然生出了留下这只小犬的心思。只是这念头很快就被他掐灭了:他到底是照顾不好这只爱撒娇的小犬的。
  它值得一个好主人。
  他对怀中的小犬低声说:“一会有人来,尽量表现好些,我已与人说好,为你找个好主人。”
  南离:“……”
  好极了。
  他一定不会让逄风把他送出去!
  逄风为小犬选择的第一个主人,是村头带孙子的李大娘。大娘虽然年近六十,但手脚麻利,健步如飞。她的孙子今年六岁,跟逄风学字,一直嚷嚷着想让奶奶养条小狗。
  李大娘家是村中相当和睦的一家子,儿子儿媳都孝顺,又是肯干活的人。家中的几亩田伺候得精心,猪与牛都很肥壮,想必也都不是会亏待小狗的人。
  日上三竿,李大娘提着一大筐水灵灵的萝卜,带着孙子敲响了逄风的门:“先生,今儿个也劳烦您教我家娃写字了。”
  逄风便请他们进,他握着孩子的手,手把手教他写“人之初,性本善”。
  可雪白的小犬实在可爱,简直像个蓬松的雪球。李大娘的孙子盯着看了又看。
  逄风注意到今日那孩子心不在焉,便及时道:“这只小犬是我意外捡到的,我却并无能力照料他,你若是喜爱,完全可以带回家养,只要不抛弃它就好。”
  男孩眼神马上亮了,直盯着自己的奶奶。奶奶到底是宠溺他,开口道:“先生你客气什么?我家人多,也不缺这口粮食,也不用这小狗崽子去看家,只要能陪小宝玩,不咬人就成!”
  她这么说着,伸手去逮那小犬。
  ——说时迟那时快,原本安安静静趴在逄风脚边的雪白小犬顿时龇出牙来,喉咙里不断发出凶狠的吠叫,和之前几乎判若两狗。
  它甚至弓起了背,作势要扑咬。
  大娘被吓了一大跳,险些栽倒在地上,忙赔笑道:“先生,实在过意不去,这狗或许与我们家无缘……”
  逄风歉意道:“无妨,是我考虑不周。”
  大娘和孙子走后,逄风对小犬道:“可惜了,李大娘一家热心快肠,是最适合你的主人,你跟着他们只要玩耍就够了。若是跟着别人,总要做些什么的。”
  他叹了口气:“但终归是我思虑不周,你在外流浪了这么久,遇见陌生人总是会害怕的。”
  逄风这副认真的模样让南离甚至觉得有点愧疚,可他除了逄风,谁也不会要。白狼这辈子只有一个主人,那便是眼前的他。
  是主人,也是爱人。
  逄风温了粥,为灰犬和南离各盛了一碗,还切了腊肉给它们。腊肉显然泡过了,只有微微的咸味。而逄风自己就只就着咸菜喝了点粥,灰犬吃得斯文,南离却好似饿鬼,“咕咚咕咚”几口就吞下肚去。
  用过午饭,逄风为小犬选择的第二个主人也来了。这人是村中铁匠刘师傅,刘师傅正值壮年,人高马大,也不喝酒,是村里公认的好男人。
  刘师傅在村东头开了个铁匠铺子,打些锄头镰刀。他踏实又肯干,也是村中少有的富户。只不过刘师傅一直有个烦恼:他铺子里的物件常被村里孩子偷拿去,当兵器耍。
  这群孩子倒也不会偷,玩过了会放回铺子去。可这些农器都利得很,刘师傅总担心他们会将自己割伤。因此想养条狗看铺子,狗体型大小无所谓,有胆子、会叫就行——刘师傅那一身腱子肉显然比狗有威慑力。
  刘师傅这次来,是因为铺子的牌匾被风刮落,坠到地上摔成两节半。他想让逄风为他重写个牌匾。趁刘师傅在一旁候着,逄风便趁机道:“刘叔,你是不是说过缺条狗看铺子?”
  刘师傅挠了挠脑袋:“是啊,不过先生怎提起此事?”
  逄风趁热打铁道:“我前些日子捡了条小狗,却无力抚养。这狗初来乍到,可能会有点怕生,但它叫声嘹亮,想必是符合刘叔的要求。”
  刘师傅爽朗道:“我还以为什么事!当然成,只不过我常在铺子打铁,这狗得胆子大点,别被吓到就成!”
  南离一时思绪飞转——正巧此时墙角有只不知死活的青蛙正一蹦一跳到了他的爪边,鼓着腮帮子呱呱大叫。他顿时心生一计。
  雪白小犬瞬间发出一声尖细的惊叫,它瑟瑟发抖着发出哀嚎,向后退缩,躲在逄风腿后瑟瑟发抖——又过了一会,竟两眼翻白,晕了过去。
  逄风:“……”
  这计划自然是告吹了。
  刘师傅走后,雪白小犬却又恢复了活泼灵动的模样,甚至跳上他的膝盖,用肚皮为他暖手。逄风这次没说什么,只是扶着额头,深深叹了口气。
 
 
第136章 不眠
  夜幕低垂,扰人的蝉又开始聒噪不停。逄风为小狗选择的最后一位主人也敲响了他的门。而其实此时,他已经对此不抱什么希望了。
  这位客人,正是村中的猎户宋大爷。
  宋大爷是林间好手,家中养了四五条猎犬,屋墙上挂满了兔子和狐狸的皮。他打小就随父亲进山打猎,对狩猎的经验可以滔滔不绝三天。他甚至用山鸡尾巴的长羽毛给村里每个孩子都做了毽子。
  村人平时庄稼被野猪拱了,都去找他下套子。宋大爷家几条猎犬被他训得服服帖帖。它们都非常聪明,从不冒进,甚至会组成包围圈,依靠吠叫和撕咬驱赶野猪陷入套子里。
  宋大爷也十分宝贵这几条狗,他没有孩子,就把这几条狗当孩子,时常用胡子拉碴的脸去蹭狗,他家不缺猎物,这几条狗也顿顿能吃上肉。
  但逄风根本不觉得这条胆小粘人的雪白小犬能做得了猎犬。
  宋大爷这次来,是为他送一床毛皮褥子。逄风近些日子身子愈发冷,因此向宋大爷订了獭兔皮的褥子。
  宋大爷此时已经抱着那床褥子进了屋:“先生,你要的东西已经拿来了,都是顶好的秋冬厚实皮子做的。夏天的皮子太薄,不能昧着良心给先生。”
  逄风道:“多谢宋叔。”
  宋大爷一眼就望见了逄风脚边的雪白小犬,他疑惑道:“先生,又养狗了?”
  逄风苦笑道:“意外捡到的,我尚且是废人,照顾不好它,近日正在为它寻个合适的主人。只是它太胆小,恐怕不适合做猎犬,不然便先问宋叔了。”
  宋大爷弯下腰,仔细打量着小犬,犹豫了一会又欲言又止道:“先生,有句话我不知当不当说。”
  逄风:“宋叔不必顾虑,请讲。”
  宋大爷摩挲着自己的下巴:“先生,我也打了几十年猎,见过的狗也不少。这只虽然尚且年幼,看上去也和小狗没什么区别。”
  他话锋一转:“但它眼角上挑,瞳泛碧绿,是桀骜凶厉之相,而且牙齿更尖,两条后腿均生有第五趾……以我的经验看,这八成是条狼崽子。”
  南离:“!”
  失策了。
  他知道逄风很喜欢他小时候的模样,这模样也是参照幼时的模样化出来的。在绝大多数人眼中,狼崽和狗崽也没什么两样,可这猎户却一眼看出了他的真身!
  雪白小犬只得若无其事地“嘤嘤”两声,扭动着圆滚滚的身子蹭了蹭逄风的腿,努力装出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
  刘大爷担忧道:“先生,我知道你心肠热,可这毕竟是条狼,狼小时候虽然和狗差不多,可终归会长大的,若是哪日凶性犯了……”
  小犬故作惊恐,两只短短的爪子抱住了逄风的腿。南离倒不怕逄风会杀了自己,但——
  老猎户又说:“如果先生下不了手,可以由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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