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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恋风尘(近代现代)——活捉一只马尾

时间:2023-12-04 09:36:36  作者:活捉一只马尾
  陶乐一挨着墙,困顿感就浮了上来,上下眼皮打架,忍不住想要眯一会儿。
  余晓提醒道:“陶乐,不要睡着,睡着就起不来了。”
  经余晓这么一说,陶乐尽量让自己不要昏睡过去,答应道:“好,我不会睡着的。”
  两人吹着风靠着,余晓问:“陶乐,睡着了吗?”
  “醒着呢。”
  又过了一会儿,余晓问的还是同一个问题:“陶乐,没睡吧?”
  “没睡。”
  “陶乐,不要睡着。”
  “我没有把眼睛闭上。”
  他们缓了近一个钟头,陶乐大概听余晓叫了自己的名字十多次,让自己提起精神。
  高海拔的山坡上,风声如涛,余晓沉稳的嗓音交合其中,是一种直抵陶乐心底的安稳。
  余晓自己也在高反,还要时刻关照陶乐的状况,如果陶乐此时说不感动那是假的。
  渐渐地,呕吐感消退了,陶乐本想问问余晓从昨天到今天到底怎么了,今早为什么冷漠。
  但是余晓叫了自己名字这么多次,他认为大概是自己想多了,只对余晓说:“你如果有不开心的事,可以和我说的。”
  余晓看着他笑了笑:“我会的,我们毕竟是战友。”
  从刚刚启程爬坡到现在高反休息的这段时间,他想通了,不再过多去纠结自己内心的答案,就让一切顺其自然吧。
  如果一切发生,他会坦然接受。
  陶乐和余晓症状都好了些,距离东达山垭口仅剩一两公里,他们决定动身坚持骑到垭口看看情况。
  还好后面的两公里比较顺利,尤其到了东达山垭口,被垭口的风一吹,两人一下子都觉得活了过来。
  他们总算拿下了整个318海拔最高的垭口!
  陶乐觉得没有身旁这个人他到不了这里,他站在垭口眺望远方,冷峻的雪山耸立,在絮状的云的装点下,也变得温柔。
  旅途中的一切都远超他的想象。
  甚至逃离陈之航而来到这里的理由也在此刻变得微不足道,他总觉得回去之后一切都会不一样的。
  他能坦然面对与陈之航之间的关系,再做回朋友,回归到朋友的身份,不再奢求太多,只希望陈之航还愿意把他当作朋友。
  两个人把车停好,让过往游客帮他们拍照。
  今天余晓穿了一件墨蓝色的冲锋衣,下半身穿着条黑色短骑行裤,腿部肌肉紧实有力量感,陶乐穿了套黑白渐变的骑行服,他们站在标着“东达山318线最高垭口 海拔5130米”的标志建筑物下拍了一张合照,照片里,天湛蓝得无一丝杂质,他们亲昵地互相揽着对方的肩膀,笑容灿烂。
  等这张合照拍完了,两人又玩心大起,模仿着周星驰《大话西游》里孙悟空举着金箍棒的经典动作,把自己的自行车举起来拍了照。
  留影之后,陶乐和余晓顶着艳阳进入下坡模式,上坡有多累下坡就有多爽,纵使东达山的背阴面烈日当空炙烤着皮肤,但下坡带起的风送来了凉意。
  他们坐在车上捏着刹车控制着车把和速度,一路遛到了坡下,然后有惊无险地抵达了左贡。
 
 
第16章 前篇-第十五小
  在左贡休息一晚后,他们继续踏上旅程。
  觉巴山的雨是他们在318路途中淋的最后一场雨,翻过了东达山,他们就进入了暴晒阶段,之前阿雯给他们的防晒霜也在重新启程后派上了用场。
  从左贡到邦达是一百零五公里的起伏路,路途炎热,途中风景也不似之前的草原那般充满异域风情撩人心弦,而是乏善可陈的连绵青山,所以没有多少游客愿意在这一段驻足。
  但陶乐骑在蓝天白云下,晴朗的天气和头顶的日头都让他感到惬意,况且今天路也没有太大的坡度,身体也因为十多天高强度的骑行完全适应了当地的气候变化找到了自己的骑行节奏,他甚至能一边骑车一边哼哼小曲。
  余晓并排骑在他的身边,看他那洋洋得意的样子觉得好笑,说道:“陶乐,你现在好轻松啊你。”
  “那是,318什么的,就算我从上海出发也不在话下。”陶乐哼着歌,语气挺轻狂,一脸“318是我的主场你居然不知道”的表情。
  “那大佬愿不愿意带带小弟我啊,之前说让我也爽爽还作数吗?”
  陶乐想起他在折多塘确实和余晓开过“让他爽爽”这个玩笑,他扬起眉毛:“想造反啊?”
  “不能让小弟爽的大佬不是好大佬。”余晓打趣道。
  陶乐一脸疑问:“你要干嘛?”
  余晓一只手控制住车把方向继续骑行,然后松开了另一只手拉住了陶乐的车座杆,骑到了陶乐的右后方,笑道:“就是让你带我啊,快骑,保持速度。”
  陶乐咋呼道:“这把你爽的,别得寸进尺啊,你这么重我又带不动,你给我松开,余晓。”话一出口刚刚放言在318横着走的气势一下就焉了。
  余晓拉着陶乐的车座杆让陶乐带他骑,且不说陶乐的承受能力,最重要的是这样的做法具有一定风险性,所以他也只是逗逗陶乐,片刻就把自己的手松开了,然后对着陶乐说:“不逗你了,你在我前面给我破风就行,这个要求不过分吧?”说完主动骑到了陶乐的身后,紧紧挨着。
  陶乐笑了笑:“这还差不多。”
  陶乐眼角的笑意还没散去,旁边的树丛突然窜出一只体型巨大黑黄色一身腱子肉的野狗,扑到陶乐的车前,朝他狂吠。
  “艹艹艹!什么东西!他妈的从哪冲出来的!”
  陶乐吓得连飙几句脏话,整辆车也失控般在路中扭成S形,陶乐屁滚尿流地起身狂蹬车轮,野狗也发力狂奔,如同离弦的箭矢“嗖”地一下追上去。
  余晓前一秒还在笑,反应过来发生什么后也连忙起身踩着踏板发力追上前去。
  陶乐在距离他十米的位置站着高速踩着踏板,但这只巨犬丝毫不逊色,边跑边吠叫,好几次差点咬住陶乐的小腿,陶乐嗓子都吼破了音:“妈的!余晓!你快点过来!我要被咬了!”
  余晓也惊慌失措地在后头追。
  陶乐简直快哭了:“艹!余晓!你人呢?!你倒是快点过来帮我一下!”
  余晓蹬着车轮也跟着急,好修养都给急没了:“你他妈骑快点!”
  “艹啊!快救老子!它咬到我鞋带了!”
  话音未落,余晓赶到了陶乐身旁,一紧张抬脚朝着狗的头部踹过去,他185的身高和强壮的体格,一脚过去,狗被踹出两三米远,哀嚎了几声,没再追过来。
  见狗没再追来,余晓顿时绷不住大笑起来。
  “你他妈还笑,我被咬了谁给你破风!”陶乐惊魂未定,喘着粗气,继续蹬着车。
  “好好好,我不笑了。”没说完这句话余晓又是一阵狂笑:“你刚不是很得瑟吗?318国道的王者怎么一脸吓尿了的表情。”
  “艹!还笑!你有良心没有?”
  “好,真的不笑了,我特别同情你,骑个车在318国道被狗追,没谁了!”余晓尽力控制住脸上乱飞的表情,骑在陶乐身旁,伸手摸了一把陶乐的头:“哥哥那一脚怎么样?”
  “一发入魂,行了吧?别摸我头!”陶乐恶狠狠地说。
  余晓故意地又把手伸过去摸了一把,看你能把我怎么着。
  陶乐气得七窍生烟:“想死啊!”
  余晓学着陶乐说道:“不死不死,阎王不收。”
  “艹!”
  两人就这么一路闹着,悠哉悠哉抵达了邦达。
  邦达到八宿有一百公里的路程,他们要翻越海拔4658米的业拉山,为了在天黑前到达,两人才睡到六点便匆匆吃了早餐收拾行囊踏上路途。
  又是一整天的长上坡和长下坡,只不过陶乐不再畏惧出发,因为有余晓在,他发现他甚至开始期待每一天的冒险。
  早上九点刚过他们就到了业拉山垭口,简单休整后便开始下山,不一会儿就到了风险高发区——怒江72拐。
  怒江72拐是一段由连续大小弯道组成的盘山公路,它像一条白色丝带萦绕在山体上,由业拉山山顶迂回到山底,又称“九十九道回头湾”、业拉山“108拐”、“川藏99道湾”,数字不尽相同,但有人统计实际有130多个弯,总长16公里,是全国有名的“魔鬼地段”,路陡坡险。
  怒江72拐有无数个盲弯、发夹弯,而怒江72拐的发夹弯外侧是悬崖,大部分又特别小,大货车路过都需要退一些才能转出来。
  余晓用码表记录着速度骑在前面,并要求陶乐不许超过他,一再强调每次过弯都必须减慢速度,最终他们花了足足三小时才小心翼翼地驶出这段惊险的坡道。
  怒江72拐的底部便是怒江峡谷,它是横断山脉的最后一个山谷。
  大部分人对西藏的印象都是风吹草低见牛羊,但山谷中的这一段路却展示着西藏的另一面,这里危峰兀立,翻滚奔腾的怒江水昼夜不息地冲撞着两侧的悬崖峭壁。
  荒芜的山谷中几乎看不到绿色,两侧的危崖让陶乐觉得它们时刻都会坍塌,放眼望去,红色和黄色的岩土描摹着大地最本真的底色,仿佛置身于另一个荒凉的星球。
  他和余晓战战兢兢地穿梭其中,时刻注意着落石,就这样骑行了二十五公里到了怒江大桥。
  陶乐发现不少车辆路过此处时,会放缓车速鸣笛致敬。
  他有些不解,询问余晓后才得知,这座大桥的背后有一个让人潸然泪下的故事。
  “以前川藏没有任何一公里公路,往来都是倚靠马匹和牦牛。为了打通天险,无数人付出了巨大代价,据说在修筑怒江大桥时,一名战士因过度疲劳不慎跌入10米多高,正在灌注水泥的桥墩里,混凝土迅速凝固,这位战士的站友们无法施救,只能眼睁睁看着曾经的战友和桥墩融为一体。”
  听着余晓的讲述,陶乐心中升起一股悲伤凄然,看着滔滔江水冲过老旧的桥墩,和余晓一起拨响了山地车上的车铃,他很庆幸自己有机会骑行至此,悼念因修建汉藏同胞“生命线”而永远长眠于此的战士们。
  后面的路程是在两人的沉默中结束的,抵达八宿后,他们的心情才稍微平复了一些。
  陶乐和余晓把车停在驿站后,艳阳当空时候还早,便洗了澡到八宿的县城里闲逛。
  他和余晓都穿了宽松的T恤和短裤,双手插在裤兜里,悠闲地走着路,习惯了山地车代步的日子,这种可以让两人在县城中散步的时刻反而让他们有些新鲜感。
  周围耀眼的阳光使陶乐不得不半眯着眼睛,露出来的手臂和小腿感受着太阳带来的滚烫,突然他想起曾经看过的一句诗,只是好像和身旁这个人分享,会有些不合时宜。
  但他不知道为什么,还是把它说了出来:“余晓,读过海子的诗吗?”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空旷的大街上,时不时有路人经过他们,脚步声过后又安静得出奇。
  余晓甚至能听到他和陶乐的手袖摩擦带出的声音,接着他听到陶乐说:“嗯,不过,我现在突然想到的是另一句。你想知道吗?”
  然后他听到了自己的声音:“嗯。”
  “《夏天的太阳》里,海子写到,你来人间一趟,你要看看太阳,和你的心上人,一起走在街上。”
  陶乐的声音好听得像电影里的念白,余晓能清晰地感觉到自己呼吸的节奏乱了几分,心脏的某一处像是被种下了一粒种子,而这颗种子在现在明晃晃的日头下,发芽了。
  风不再喧嚣,阳光定格在道路两旁黄色的墙面上,整个街道都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
  心脏一下又一下地跳动着,余晓觉得之前的那丝心动已然发酵成他不敢承认的感情。
  现在,他真的好想在阳光下,牵着陶乐的手。
  见余晓半天没说话,陶乐忽然有些尴尬,找补道:“我就随便说说,今天太阳实在太好,就突然想起来了。”
  余晓温声道:“我知道的。”
  他没有傻到陷入这种旅途终止就意味着结束的感情中,对方还是个男生。
  还有一个放不下的告白对象。
  是啊,陶乐说出这句诗的时候,想到的心上人当然不是自己。
  陶乐都没想到自己会不经大脑的把这句诗说出来,现在开始感觉害臊了,只好红着耳朵打哈哈说:“今天的怒江72拐这么惊险,但我们又挑战成功了!所以,去喝酒吗?余晓。”
  在余晓对陶乐有好感的关头,陪他去喝酒可不是个好决定,但余晓从没拒绝过陶乐。
  “好啊,去喝酒吧,放松放松。”
  他今晚一定不能喝醉。
  应该说,直到旅途结束的这段时间,他都不能喝醉。
  很多年以后,余晓想念陶乐时,总想起八宿下午四点的太阳,还有他们的衣袖摩擦的声音,还有陶乐的那句“你要看看太阳 和你的心上人 一起走在大街上”,那天的一切都是热烘烘的。
  热烘烘的路面,热烘烘的楼房,热烘烘的心。
  他真想回到那一刻,在八宿的那条街,勇敢地牵起陶乐的手。
 
 
第17章 前篇-第十六小
  陶乐和余晓是在黄昏的时候走进这家开在街拐角叫做“七天”的酒吧。
  进门前余晓还在问:“怎么今天突然想来酒吧喝,饭店不也一样吗?”
  陶乐一脸理所当然:“想吃点别的呗,怎么?麻婆豆腐和干煸四季豆还没吃腻?”
  余晓面露菜色,的确到了光是联想到就有些难以下咽的程度,回道:“确实再也不想吃了。”
  “那不就得了。”陶乐说着驾轻就熟地一手拨开门帘进到屋内。
  他们来得早,酒吧里还一个人都没有,他站在门廊处往里探身看了看。
  陶乐小声朝后问道:“你之前来过酒吧吗?我们是不是来太早了,一个人都没有。”
  余晓说:“我也没来过,看你进得挺熟练的,这不是跟着你来体验体验?”
  陶乐不好意思地笑笑,声量压得更小:“我第一次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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