唇角往下撇,尾音黏糊,可怜脆弱又无害的少年眼巴巴望着他。
程所期看向张空青。
“哎呀,我刚刚也被吓到了,走走走,咱们先回去,等会再让人来把这些野猪赶回去。”
张空青扯过朗达的手,让他扶着自己,压根没给程所期说话的机会,两人转身头也不回的先走了。
“……”
居然都不考虑搭把手?
程所期没办法,还以为要背他时,巫年只是将胳膊搭过他整个肩膀,将一点重量压在他身上,既不会累到他,又能紧紧挨着他。
所以回去时,莫工的位置被巫年挤了。
“不是,他伤的是手又不是脚,至于吗?”
“阿期,我头好晕,手也痛。”
巫年白着一张脸哼唧,分了半个眼神给莫工,像挑衅,又像炫耀。
与其说是被程所期架着走,还不如说是他搂着程所期。
莫工看得分明,暗自哼笑一声——少年人啊,连较劲都这么幼稚得可爱。
程所期没注意到这些,他只是把口袋里的香包拿出来:
“这个你拿回去吧。”
巫年不接:“为什么,你不想要了吗?”
“你看起来比我更需要它。”
程所期指向他敷着草药的手背,本来他就不会在身上佩戴这些留香的东西。
还给他也省得到时候还要找地方丢了。
“阿期,我这次只是意外,送出去的东西我不会往回要的,不过——”巫年话音一转,又靠近他几分,几乎是贴着,“这样我身上也有味道了,也能防虫。”
离得近了,程所期甚至能闻到他身上那股很自然的草药香。
不苦、不涩、很温和清新的一种味道。
像是香包里停留着浅浅的后调香。
才揣着没多久,程所期身上好像也裹着香包里散发出来的味道。
但是又因为这个味道和巫年身上的太像了,他总觉得怪怪的。
但说了不会把送出去的东西要回去,巫年就真的没拿回去。
程所期总不能当着他的面丢了,只得暂时作罢的重新揣回兜里。
回到南寨时天色已晚,程所期把人带回他那里打血清。
房间里,巫年坐在他床上,仰着脸直勾勾看他,突然道:
“阿期,我今天很不开心。”
第21章 巫年,是他唯一的筹码
每个人都一岁岁的在长大,已经很少有人会把自己不开心的情绪,当面又直接的说给对方听。
至少程所期身边很少。
大家都笑着说客气话,掩藏内心真正情绪,好像成了步入社会的必修课。
这让巫年看起来,奇怪得像是一个异类。
程所期听得出他不开心是因为什么,索性就没接话,而是手里捏了块东西,拧开外包装,趁他愣神时,将最后一颗大白兔奶糖塞进他嘴里:
“现在呢,还不开心?”
甜腻的奶糖味在舌尖散开,巫年喉结滚动,将糖顶向腮边,一侧脸颊鼓起一小块弧度。
他似乎在思考,摇了摇头,又点头。
“他那样叫你,我还是不开心。”
“一个称呼而已。”
你在乎的东西未免也太多了一点。
这句话程所期倒是没有说出口,他拉起巫年的手腕,注射手法专业且熟练的先给他进行少量试敏。
这些东西都是莫工带来的,血清是他们实验室研究出来的抗毒血清。
他这一趟事先进行过调查,明显是有备而来。
这一点在程所期身上很有对比性。
相比起来,程所期做事并没有表面看起来那么听话。
如果不是有不得已的原因,他早就离开GSP(基因)研究所。
想到离开,程所期垂下眸,看向那张仰望着自己的脸。
那双镌刻进无数绚丽风景的眼睛,此刻在灯光下,映出程所期小小的倒影。
眼底浓重的欢喜,没有一丝一毫掩饰。
程所期只觉这目光过于滚烫,以至于偏开眼,试探着问起:
“……先生给你起的汉名,挺好听的。”
“是啊,因为先生说过年那一天很热闹,大家都团团圆圆的。”
大家都团团圆圆的,唯独程所期在那一天,再也无法团圆。
“你汉语说得很好,也是先生教的?”
巫年点头:“先生还教我写汉字,我知道那是你的名字。”
“什么?”
不等程所期反应,巫年已经拉住他的手,手指在他的掌心一笔一划,准确的写出了“程所期”这三个字。
食指指尖画出的一撇一捺触碰在掌心,很痒,痒得程所期想蜷缩起手掌,视线却无法移开那认真的笔画。
当年程大鹏离开家,来到平义,在长乌寨里教一个小孩汉语,教他写字。
甚至在两人还没有见面的情况下,就提前让这个小孩认识到,在这个世界的某个地方,有一个叫程所期的人……
这到底是他赎罪的方式,还是带着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
程所期突然觉得,他和巫年就像是两条从落笔开始,就注定了会相交的线。
有关于他的谜团,和程大鹏的秘密是卷在一起,团成一团的。
他只能先试探着,尝试寻找解开谜团最关键的一节线头。
他问:“你上次见我,是什么时候?”
“阿期,外面天黑了。”
巫年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并拢起修长笔直的双腿,端坐在他的床上,歪头看看窗外的黑夜,又移回来看他。
程所期沉默着,等他的下文。
“我今晚能在你这睡吗?”
巫年语气里满是期待,仰着脸,睫毛一扫一扫的,一副令人无法拒绝的乖顺姿态。
“……”程所期强迫自己移开眼,“我说能,你才会说吗?”
巫年无声点头,明明打着算盘,这张脸却怎么看怎么无害。
“快说。”
知道程所期这是答应了,巫年脸上荡开一个愉悦的笑:
“四年前你跟小鱼阿哥、小张阿哥,还有很多人一起来的。”
这话达到了平地一声惊雷的效果。
程所期完全僵在原地,一股巨大的惊疑在他的四肢百骸不断升腾壮大。
他四年前就来过这里?
而且还是跟着很多人,其中居然还有巫年口中一直说的小鱼阿哥?
那么张空青呢?
是不是早就认出他?
还是说他们一直在做戏,只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
“我不记得,是你们下蛊了?”
“阿期,我说过的,离开这里,你就会忘记的。”
因为这里的秘密不能带出去。
那时候程所期也在一堆金发碧眼的老外队伍里面,他们到了南寨,几乎天天在林子里窜,结果误打误撞来到长乌寨。
“我不想让你忘记,可是阿达说你看见了不该看见的,她只能让你忘掉。”
巫年像是怕他生气,伸手勾住他的手指晃了晃:
“不过阿达说你还会回来的,我可以重新认识你。”
这个疑问程所期之前就问过,为什么乌姑会那么确定,他离开后,总有一天肯定还会回到这个地方来?
程所期发现自己真的丢失了一部分记忆。
第一部 分,程大鹏曾经带着他来过这里。
第二部 分,四年前他跟着一组队伍来过南寨。
可是在这之前,他并没有觉得有哪里不对。
但现在程所期可以肯定,他的记忆被人篡改了。
他并不觉得不可思议,因为海外那么多科研所,其中有个科研项目,它的科研命题就是有关于记忆和嫁接的。
程所期曾经还代表GSP研究所,去跟这个项目最大发起人进行过一次商业谈判。
只不过后来国际刑警有了一次很大的行动,精准打击了他们的总部。
让这个项目进行到一半就夭折了。
程所期没想到,有朝一日,他竟然也中了招。
这种感觉一点也不好受,但目前能给他解答的,想必也只有乌姑。
而当下最稳妥的方案,他应该和莫工尽快离开这里,至少要在做足了所有准备工作,以及安排好退路之后,再回来搞清楚一切。
很早以前,程所期身上就有太多因素无法让他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他并不是自由的。
哪怕这个谜团发生在他身上,他也要做好一无所获,让秘密继续成为秘密的准备。
今天如果不是巫年来得太快,他们早就已经离开。
现在方案出现变故,程所期只能抓住巫年这唯一一个筹码。
以不变应万变。
“阿期,你不是答应让我今晚在你这里睡吗?”
打完血清的巫年,可怜巴巴地扒着门框不想走。
“我答应让你在我这睡,可没答应和我一个房间。”
第22章 怀里的鲜花更是鲜艳得张扬
程所期需要一点时间去梳理他目前所了解到的信息。
也暂时不想多花出一份精力,去应付这个难缠的少年。
他太冷静了,更深知好奇害死猫这句话。
张空青的突然到来,想必是有什么人,已经得到了他的行踪。
可惜四年前来南寨的经过,程所期忘得一干二净。
当年的商业谈判,这个研究项目的发起人——也就是陈静云曾经跟他介绍过。
这种奇特的东西,在西南地区的平义村寨里,是很多苗民都会使用的一种蛊术。
可惜他们的研究只是研究出了一点皮毛,尚且还在试验阶段。
不过陈静云提醒过他,一旦中招,记忆基本是不可逆的。
更何谈已经过去四年之久。
想靠程所期自己想起来,已然是不可能。
“表情这么难看,要不要来点?”
半夜三更,人都睡齐了,莫工不知道从哪拿的,手里抓着一个挺大的竹筒,带着竹子味的酒香幽幽飘散开来。
“你从哪翻出来的?”
程所期记得,这是离开长乌寨时,那热心大姐给他装上的。
“厨房啊,还挺香。”
事情想得确实有些心烦意乱,程所期伸手要接过竹筒酒喝一口,莫工突然把手一收:
“忘了,带伤人士不能喝酒。”
大概是看出程所期完全忘记这回事,他不怎么客气的上手,提醒似的隔着衣服,不轻不重拍在他小腹那处伤口上。
轻微的疼痛感传来,程所期好似才想起来有这么一回事,只不咸不淡地哦一声,手上已经快速将竹筒酒抢过来,仰头就喝了一口。
又无所谓道:“我什么时候讲究过这些。”
这酒,酒味太纯,以至于咽下去时有些辛辣,但咽完一整口酒,却留了满口浓郁甘甜的清香。
确实是不可多得的好酒。
可惜程所期不怎么好酒,主要是酒量不太行。
莫工倒是嗜酒如命,宝贝似的又夺了回去
“年轻人,身体可是革命的本钱。”
也不知道想起了什么,莫工又扭头,笑得一脸犯贱:
“作为你的前男友,我可是会心疼的。”
程所期被前男友三个字叫得无语,骂了句滚。
莫工笑得前仰后合,大概是觉得自己口头上终于还了曾经被他打青的一只眼睛,和弄脱臼的一只胳膊。
“别这么无情嘛,我可是牺牲自己,给你打造了一个特别抢手的人设——你是不知道那小子听到我跟你还有一腿,那眼神恨不得弄死我。”
他那头红发因为憋笑而抖动着,实在扎眼得很。
程所期冷漠地瞟他一眼,想起巫年,没了接话的心情。
莫工像精神分裂一样止住笑,情绪收放自如,一秒钟正经起来:
“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弄,走还是不走?”
“现在走怕是已经来不及。”程所期如实道,“我被人盯上了。”
这不是猜测,而是已经可以肯定的事实。
“陈静云的研究,你应该还记得,我现在怀疑,或许我来到南寨,并不是偶然。”
莫工脸色凝重,静静听着,没说话。
程所期知道他在思考,继续道:“你可以理解为,有人提前在我的脑子里,塞入了一个定时器,我会在某一个时间段,莫名产生想要去到某一个地方的想法。”
“你脑子里的定时器,设置的目的地是南寨?”
莫工喝了口酒,细细品咂他这番结论。
程所期点头:“或许我们现在离开这里,可能第二天就什么也不记得了,你也不会怀疑自己的记忆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你的认知里,哪怕丢掉这里的记忆,也会觉得正常且没有任何问题。”
莫工的思路却在程所期的讲述中,跳到了莫名其妙的地方:
“你说那小子会下蛊吗?我听说这里的人,可是个个都会下蛊。”
“……”程所期默然,巫年会不会下蛊他不知道,也没想过这个问题,“你知道,沾毒的蛊和虫,对我不起作用。”
自己体质的特殊性,很小的时候程所期就已经知晓。
他就像个自带免疫系统的怪物,就算丢入毒蛇堆了,死了也绝不会是被毒死。
可惜他们这种改动记忆的蛊,偏偏不沾毒,对人体无害。
完美地钻了程所期自身系统的漏洞。
“早知道当初就不把陈静云弄出来的唯一一支活疫苗送出去了,还不如给我试试,说不定我就对这些蛊免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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