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样在风里摇晃,一样带着清香。
任惟的家里没有这些,没有小院子种花种菜,电视柜上面也没有绿植。他回国后在北京买的那套、他现在常住的房子,装修沿用了之前在美国租住的那套房子的设计。
为此,任惟还特意联系了一次美国的房东太太。
那套房子的装修算不上有多好看,只是普普通通的极简风格,主色调是米白色,没什么特色,但任惟习惯了,习惯了那样的装修,也习惯了长时间一个人独处。
或许这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一种念旧。
任惟走到餐桌边倒了一杯水,趁机打量在厨房里忙碌的应春和。
厨房门被拉上了,有纹理的玻璃门贴了金鱼戏水的彩色窗花。灯光与压花玻璃交织出细碎的光影,里面的人就在这色彩斑斓的光影下朦胧一片,轻轻地晃荡。
像是被罩在了他幼时玩过的万花镜里,眼前的景也好似化为了一个光怪陆离的梦。
梦,他常梦见这样的背影,隔得远,从来看不清脸,只依稀瞧得见轮廓,在光影间隐隐绰绰、明明灭灭。
不止一次梦见,醒来却抓不住一丝一缕,在脑海里飞快地流走,不曾留下半点痕迹。
失忆这么久以来,任惟头一次为忘记了从前的事而感到难过。
他不该忘记应春和的。
厨房门拉开的声音让任惟的思绪渐渐回笼,目光所及之处,应春和端着两盘炒饭朝他走来。
色泽诱人的蛋炒饭盛在印着荷花的白瓷盘子里,值得一提的是,没有葱花。
盘子放在餐桌上,清脆的一声响。
“吃。”应春和自顾自地拉开椅子坐下,并没有看任惟一眼。
蛋炒饭的米粒颗颗分明,蛋液将米粒包裹得恰到好处,还散发着刚出锅的热气,看得人食指大动。
任惟舀了一勺炒饭,送入口中,咸香适中,是可以媲美饭店大厨的水准。
这让他颇为意外地发出了一声感慨:“应春和,想不到你厨艺这么好。”
应春和闻言意味不明地看了他一眼,又很快收回眼神,淡淡地应了声:“没有很好,除了蛋炒饭也不怎么会做其他的。”
“能做好蛋炒饭也很厉害了。”任惟笑了笑,正好想起他在美国时的一次经历,“我在美国的时候,有一回突然特别想吃蛋炒饭,跑遍了唐人街也没找到一家蛋炒饭做得好吃的店。要是只是味道一般倒也罢了,可是他们的蛋炒饭居然都喜欢放葱花。”
估计是觉得应春和可能不知道,任惟补充了一句:“我很讨厌葱花。”
任惟又吃了一口面前高度符合他口味的炒饭,咽下去之后不经意地问应春和:“你以前也给我做过蛋炒饭吗?我总觉得味道好熟悉。”
“美国”两个字将应春和刺了一下,心脏传来一阵钝钝的痛感,从痛感里滋生出恨,对任惟的恨。
可是当他对上任惟那张一无所知的脸,恨意又无力地消散了。
现在的任惟什么都不知道,应春和提醒着自己。
他最终低下头,很冷淡地回:“没有,我以前不做饭。”
以前不做饭,那现在为什么学会了做饭?
任惟想起那双粉色的拖鞋,应春和或许有女朋友了的想法又一次在心头浮现。他吃饭的动作一顿,略微迟疑片刻后,问应春和:“应春和,你家里是还住了别人吗?”
应春和不知道这样一个突如其来的问题源自何处,心里感到莫名,但是他难得见任惟露出这样小心翼翼的神情,好似将自己的生死全交由他来掌控,他能任其生也能任其死。
应春和忽然意识到这不失为一个好借口,轻轻地扯了下唇,对任惟露出他们见面后的第二个笑:“是啊,所以麻烦你三天后一定要离开。”
任惟觉得应春和的这个笑容堪称残忍,前所未有的屈辱感在喉口处压抑着。
他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自己如此冲动、长途跋涉地赶来这里,赶来这个陌生的海岛,或许从一开始就是错的。
他想找回过去的记忆,但是过去的人已经在往前走了。
任惟的喉结滚了滚,将那点屈辱感艰难地吞咽下去,像咽下一颗冰冷坚硬的石头:“好,我会的。”
“嗯。”应春和点点头,端起边上的水杯喝了一口,掩盖自己算不上自然的神情。
两人都没再说话,偌大的房子里只剩下了勺子和瓷盘碰撞的声音。
吃完炒饭之后,任惟主动站起来将应春和的那个空盘子接了过去:“我来洗碗吧。”
这一幕和很多年前的一幕奇妙地重合了,应春和一时恍惚,仿佛又回到了他跟任惟还一起住在那间小小的出租屋里的时候。
任惟从小到大就没进过几次厨房,所以只能应春和来做,洗碗的工作理所当然地落到了任惟的头上。
出租屋里没有餐桌,两个人是窝在沙发吃的,饭菜放在从超市用十五块买回来的折叠桌上。
应春和吃完之后就把碗放在桌子上,人陷在沙发里不动了,只用脚轻轻地踢任惟,拖长尾音叫他:“任惟——去洗碗。”
应春和回过神来时,任惟已经进了厨房,水龙头出水的哗哗声从厨房里传出来。
“墙上挂着的那块橘色的布是洗碗布……”应春和的声音突然停住,电光火石间想起来一件事,立即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快步冲向厨房,但还是晚了,任惟已经看见了——
还没有收起来的砧板上有一堆已经切好的小葱。
背对着应春和的任惟慢慢地转过身来,很笃定地道:“你撒谎了,应春和。”
你撒谎了,应春和。
你以前就有给我做过饭,你以前就知道我不吃葱花。
既然两句话里有一句是谎言,那么剩下那一句又有几分真呢?
任惟略微审视地盯着应春和的脸看,生平头一次恨自己没有读心术,不能够一眼看穿面前此人的心中所想。
太狡猾了,差一点就将他骗了过去,还好让他发现了这点没来得及收拾的罪证,让他发现了这只狐狸不经意露出的尾巴。
[应春和的日记]
2017年7月23日
在给任惟做饭以前,我没有想过这件事会这么麻烦。
这个人,他不吃葱姜蒜!!!一点儿都不能放!!!
他舌头灵得很,我偷偷用了葱姜给肉去腥,炒的时候一丁点儿都没给他看见葱和姜,结果他一尝就知道了,最后愣是一块肉都没吃,就着一盘青菜吃完了饭。
他也不能点外卖,因为嫌弃外卖重油重盐,不健康。
我说他这就是富贵病!
他太麻烦了!我要和他分手!
今天准备做鱼,上楼的时候房东阿姨好心告诉我,可以用柠檬去腥。超市的柠檬八块一个,我买了两个,是我三天的早餐钱。
如果今天任惟还不吃,我就把他的头拧下来!
第05章 “我们做过吗”
空气仿佛凝滞,久久未有人开口说话。
最后率先打破沉默的是应春和,他短促地笑了一声,神色依然冷静,不慌不忙:“没撒谎,不喜欢吃葱花这种事,不是一定要给你做过饭才会知道吧?”
他缓缓往前迈了一步,手指在任惟的胸前轻轻一点,唇角依旧噙着笑:“毕竟,记住对方喜恶这种事,不是恋爱中最基本的么?”
最基本的。
可是任惟现在什么都不记得了。
任惟对上应春和堪称恶意的笑,依旧不死心,近乎执拗地问了一句:“那为什么你现在还没忘呢?”
为什么现在还没忘记呢,应春和?
明明我们已经分手四年了。
应春和的笑意转淡,比起恶意挑衅更像自嘲,声音也微微有些哑,让任惟疑心他好似要哭,但他双眼澄澈分明没有泪。
“因为没有车子来撞我。”应春和的声音轻轻的,像沙滩上被风卷在空中的细沙,“任惟,我没有你那么好运。”
说完这句话,应春和便没有再看任惟,转身出去了。
任惟的脸色微微有些发白,应春和在派出所说过的那句话又在耳边响起——“任惟,你活该。”
这与刚刚那句交叠在一起,吵得任惟头疼欲裂,只好抬起手扶着发疼的额以此缓解。
他此时此刻才明白,或许之前他跟应春和并不是和平分手,所以应春和不想见他,应春和想要忘了他。
眼下对他的收留也并非是念及旧日的情分,而仅仅是因为应春和心善。
他该知情识趣,也该有自知之明。
任惟只有在美国那几年自己洗过碗,从前在国内的时候家里有阿姨,后来回国之后工作忙,基本不在家里吃,装修的时候也买了洗碗机。
可奇怪的是,他洗碗的动作却很熟稔,仿佛刻在肌肉记忆里,完全不像是平日不怎么洗碗的样子。
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所以然来,索性不想了。
盘子洗干净之后,任惟将瓷盘放在流理台上的塑料筐里沥水,洗碗布也挂回了原位。
做完这一切,他从厨房里出去,却没在客厅里找到应春和的身影。
“应春和?”任惟唤了一声应春和的名字。
“我在院子里。”应春和的回答是从外面飘进来的。
任惟走出去,就看见应春和正在给院子里的花浇水。
那一片的花已经开了,种的是绣球,花开得很热闹,花团锦簇的一隅。
饶是任惟没养过花也知道一般不该是在这个时间点浇水,略微奇怪地问了一句:“怎么这个点浇水?”
“早上出门太急,忘记了。”应春和漫不经心地答话。
可能是见花开得好,他伸出手指在花瓣上轻轻拨动了一下。
绣球花在他的拨动下微微晃动,而他的唇角也因此浮现出一点浅薄的笑意,梨涡也若隐若现。
任惟为这笑意失神片刻,而后掩饰一般移开视线,随口问了句:“这花是什么品种?”
“无尽夏。”应春和的浇水壶空了,将其放回了院子里的木架上,看着任惟补充了一句,“Endless Summer.”
应春和说英文有一种独特的腔调,似乎是带了一点方言的口音,显得很软糯,异样的柔和。
“无尽的夏天?”现在正值夏日,任惟觉得这花的名字很应景,不由得问了句,“为什么种这个?是喜欢花还是喜欢夏天?”
是因为喜欢花还是因为喜欢花的名字?
应春和想,这个世界上只有任惟会问他这样的问题。
任惟轻而易举地就能够读懂他,这是他们灵魂上的契合,是他日后遇见的形形色色的人中都没有再遇过的。
应春和没有回答任惟的那个问题,转而说:“这是我四年前种的,今年是它第一年开花。”
应春和之前觉得是自己没有种花的天分,又或者是离岛的条件并不适合无尽夏的生长,可是就在今年初初入夏的时候,这一丛无尽夏终于开花了。
那时他尚且不知这是为什么,而今看来好似冥冥之中有所预兆。
因为不是他所期待的那个夏日,所以才迟迟不开花。
十八岁以前,应春和对夏日的记忆是汗涔涔的白背心、冰冰凉凉的海石花和细软炙热的沙滩。
十八岁以后,应春和对夏日的记忆是薄荷味的香烟、吱呀作响的绿色风扇和潮湿粘腻的吻。
无尽的、永恒的夏日,应春和被长久地困在其中。
“那看来我运气很好。”任惟微微一笑,这让他本就过于精致的面容看起来更为俊朗,“能够赶上第一年开花。”
应春和不置可否:“你的运气一直很好。”
好到可以什么都不知道,好到可以什么都忘记。
针扎一般的细微痛感在应春和的身体里蔓延,让他渐渐感到胸口发紧,难以喘息。
任惟就是在这时,将他的手搭了过来,覆盖在应春和的手背上。
任惟的体温很凉,跟应春和正相反,让他一时怔住,似乎是贪恋这点凉意,没有立即移开自己的手。
任惟朝他望过来,眼里带着笑意:“那就分给你一点好运吧,应春和。”
应春和觉得自己现在的心情很复杂,也很奇怪,会因为任惟的一无所知而感到生气,却又会因为任惟的一无所知感到难过。
他应该立即移开手的,但是他没有。
他垂下眼,看着两人交叠在一起的手,甚至不能称之为牵手,就像两个阳光底下无意识相触的影子。
片刻后,应春和将自己的手抽出来,冷淡地回了一句:“你自己留着吧。”
说罢,他便没等任惟,自己进屋去了。
任惟笑了声,又回头看向那丛无尽夏。
花团锦簇的绣球花漂亮得惹眼,他有种直觉,应春和种植无尽夏应该和自己有关。
他当初刚到美国就出了车祸,醒来之后就在医院躺着,等到出院的时候只有瑟瑟秋风将他裹挟。
那是他人生中经历过最短暂的一个夏日。
“我今晚睡哪里?”任惟进屋的时候问应春和,而应春和正好从卧室抱出来一床被子。
应春和领着任惟往最里的一间卧室走,这间卧室看起来已经很久没有人住过了,里面的陈设看起来很旧,跟客厅里的陈设稍有差距——罩着白色网纱的玻璃窗、雕着花的红木衣柜、老式的棕绷床,床头的那面墙上还挂了一张略微褪色的结婚照,上头相拥的两个人眉眼看起来跟应春和有些像。
“这是你父母的卧室?”任惟心里有了一个猜测,问出声来。
“嗯。”应春和将抱过来的那床薄被铺在床上,用青灰色的格子被替换掉原本大红色的荷花被。
任惟想帮忙,但是应春和的动作很快,根本用不上他,只好站在一旁尽量不添乱。
等应春和换完床品,他才问了句:“那阿姨和叔叔呢?怎么不在家?”
应春和叠荷花被的动作一顿,好半天才回答:“他们去世了。”
任惟的眼睛睁大了,立刻道:“抱歉……”
“没事。”应春和示意任惟让开一些,打开他身后的衣柜门,将叠整齐的荷花被放了进去,“很早以前的事了,那个时候我才十五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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