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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情话(近代现代)——zikoe

时间:2024-03-08 09:59:10  作者:zikoe
  许俊彦想推推眼镜,但是却摸了个空,手顿在原地,他拐了个弯捏了捏鼻梁。
  体育学院的学生。他看着那个模糊的人影。怪不得觉得小,确实还小呢。
  他们上大学的时候……那是几几年的事儿?
  他按下来浮动的心思,装得若无其事,拉开和那人之间的距离,故意把话说得冷淡:“谢谢你把我送回来。”
  “假如没什么别的事儿的话,你就先走吧。”
  这话说得算不上客气,更没什么礼貌可言,完全不符合许老师一贯的行为逻辑,但现在他已经顾不了太多了。胸膛翻涌的情绪海浪般拍打着他的神经,他的鼻腔被堵住,眼眶生疼,要咽下很多很多的口水,才能保持他一贯追求的“体面”。
  在许俊彦朦胧的视线里,他看到男孩愣住,然后迟疑地点头,他在他毫不隐晦的目光中变得无措。他把衣服捡起来,再套上一双磨得底都歪了的旧运动鞋。他踟蹰着。
  “那个,老师,我——”
  “你先走吧。”许俊彦垂着头摆手打断他的话。
  抱着衣服的男孩呆愣愣地点了点头。亮蓝色的光面外套,蓝得令人心惊胆寒。
  “我不是故意要……”
  或许男孩是想说,他不是故意要留在这里的,但他想错了,许俊彦完全不在乎他是不是在这里过夜了。但许俊彦没有解释更多。
  男人深呼吸一口气,咬着自己口腔里的软肉让自己冷静下来,挤出来一个死人般僵硬虚假的笑,“拿全你的东西。”
  重复的驱赶终于打开了行动的开关,男孩迈开步子。往前走了两步,回头,“我——”
  许俊彦再也压抑不住了。
  “出去!”他喊道。声嘶力竭,带着哭音。
  门关上了,许俊彦跌在柔软的长毛地毯里。从哽咽到抽泣,最后变成压抑不住的嚎啕大哭。还没开学,酒还没醒,太累了,他给自己找了无数个理由,他终于可以哭了,终于不用咬着嘴唇忍耐了。
  许俊彦已经忘了上次自己哭是在什么时候了,倘若不算上昨晚。
  冷心冷情,过于理智,像个机器人,所有人都那么说,甚至就连丁向阳的奶奶都不待见他。能和人打成一片,但很难和人成为朋友,他们都不喜欢和他交朋友,或者说,交心。他只会冷静地分析,倾听,然后在需要他说话的时候吐出来几个含义不明的音节,他们生活在一起,但是他却与所有人之间有着隔阂。直到丁向阳的出现。
  丁向阳,一个彻头彻尾的书呆子,不会骑车,不会打牌,也不会看人眼色,除了学习,就会摆弄两下篮球,打得还远远称不上好。他缺根筋,也不知道什么叫做南墙,他闯啊闯,撞啊撞,直到进入了他的生活。
  然后他又走了。
  丁向阳,听上去是个积极向上的好名字,像是承载着父母对后代的殷殷期盼和希望,但讽刺的是,他根本就不知道他的父母是哪个。他是个弃婴,被他“奶奶”捡回来,一个小一个老,一个肩不能抗一个干脆腿就是瘸的,俩人相依为命。他从小就没吃过饱饭,好好学习的唯一目的是学校能给他家两口袋粮食。从没见过饼干巧克力,没喝过汽水,也没坐过小汽车。在遇见许俊彦之前,他连件新衣服都没穿过。他的生活就是一道墙挨着一道墙的迷宫,上下左右全封死了,找不到出口在哪里。
  或许他的前世造孽多端,所以这一辈子就是为了赎罪来的。所以他碰上了许俊彦,所以他们相爱了。
  相爱,私定终身,坦白,被赶出家门。在白手起家的第十三年,开着号称最安全的沃尔沃行驶在正午的大马路上,没有喝酒,没有打电话,系好了安全带,严格遵守红绿灯的指示,然后在十字路口被刹车失灵的大卡车撞上。半截车头飞了十米远,安全气囊扁得像是尿泡,年轻的研究员成了捡都捡不起来的碎末。
  或许真有点什么说不清道不明的心电感应也说不定,在那个正午,许俊彦放假在家,暖壶里的热水用完了,他坐了一壶。水开了,水蒸气顶得气阀吱吱叫,他放下书走过来。水壶不重,但在一阵心悸面前如有千钧,手一抖,整壶开水就全泼在了他的腿上。湿漉漉的牛仔裤黏在皮肤上,他先是感觉到了贴合的触感,疼痛才姗姗来迟。
  有时候许俊彦会想,自己的反射弧可能就是长,不论是感到疼痛,还是喜欢一个人,都总也跟不上趟。
  丁向阳就是来赎罪的,他把他前世造下的孽还清了,所以他就走了。
  哦,现在,这个他许俊彦还存在着的这辈子,也已经变成了那人的“前世”。
  前世。
  一切的因缘际会爱恨纠葛都可以一笔勾销的前世。
  丁向阳就是来赎罪的。不然根本就没有任何理由能够解释。
  ——解释一切。
  可混蛋的是自己啊,有什么理由把他的爱人带走呢?
  中年男人的哭泣是丑陋的,再好看的人也不例外。
  许俊彦匍匐在地上,呼吸着充满了灰尘的空气,泪水把他的毛衣弄湿了,湿漉漉的毛衣领口刮在他的脖颈处,没多时就红了一片。他抱着自己的腿,发出阵阵悲鸣,远远看去,像是只被冲上岸了的虾徒劳地挣扎。
  在这样的时刻——他刚刚从另一个甚至还不能称得上是“男人”的怀中醒来的时刻——他产生了不可抑制的,对于丁向阳的想念,这或许是一种亵渎。但是如若在这样的时刻,他都不能被允许想念,那他苦苦生活的这些年还有什么意义呢?
  黑色和白色的人在拉扯,缺氧使他的头痛欲裂。巨大的空虚侵蚀着他,连仅存的空壳都不放过。
  走他走过的路,吃他吃过的东西,看他惦记的人。
  在丁向阳去世后的第二年,他的养母,那个他一直叫做“奶奶”的女人也走了。中风导致了口眼歪斜,不能自主进食而插了鼻饲管,农村来的老太太,大字不识一个,普通话也不会讲,却住最好的医院,连看护都有俩。许俊彦安排的。最后那些日子是他照顾的,葬礼也是他打点的,以一个至死都不被承认的身份。
  他一直住在他们一起买的老房子里,一切家具都没有动过,除了冰箱。冰箱在修过第四次之后彻底失去了制冷的功能,变成了只有装饰意义的摆件,被他卸掉门扇,放在了书房。
  他吹老式风扇,盖掉了毛的毛巾被,床垫凹陷出人形,窗帘洗得泛白,九十八平的屋子,连带着它的主人,只有冰箱被换过。
  死亡的跫音是许俊彦最忠诚的朋友。
  他渴盼着一个解脱的吻。
  九三年,《霸王别姬》上映,那时候丁向阳还在香港做交换,许俊彦完全没想到,丁向阳这样的人也会花钱去看不能吃不能喝的电影,还是这种……猎奇的题材。于是在那人打电话说起的时候,他着实感到了不亚于恐龙复活般的吃惊。
  许俊彦还记得,那是个夜晚,阳历年过了不久,春节还没到,正是最冷的时候。那时候他们都没钱,打电话要计着时间,在通话快结束的时候,两个人依依不舍地听着电话卡耗尽前最后的杂音,丁向阳突然叫了他一声,“俊哥。”一个挺正式也不怎么常见的称呼。不等他回话,也不管还能不能听见,那人说得坚定,又快又轻:“……说好了是一辈子,差一年,差一个月,差一个时辰,都不是一辈子。”
  隔着辽远的版图,漫长的电话线,在一月的寒冬,许俊彦热血沸腾到想在雪地里裸奔到香港。
  外面的鸟在叫,一声接着一声,可能是长尾巴的喜鹊。有风吹过,流云浮动,太阳就变成了明灭着的灯泡。没人听从的上课铃声照常响起,积雪在窗角缓慢地融化。春天快要到了。
  许俊彦支着胳膊坐起来,也不知道盯着哪儿在出神。
  他觉得自己做错了,错得离谱。但他又想不明白,自己究竟是错在哪儿了呢?是不该喝酒,还是不该出门,是不该看见个体育学院的小孩儿,还是不该把人领回家?哪样都不是他的本心,哪样都不是他能决定的。可种种事情叠加在一起,就酿成个让他心绪不宁的大错。
  他不能看,不能想,不能惦念,不能搅乱丁向阳的新生,更不能去寻找一个……赝品。
  “差一年,差一个月,差一个时辰,都不是一辈子。”
  丁向阳完成了他的一辈子。
  那自己呢?
  许俊彦的手臂因为用力而失力,拎着羽绒服往身上套的时候还有些颤抖。他的脑子空白一片,理不出来个一二三。他下意识地觉得绝对不能再这样了,但“这样”究竟是哪样呢,他不知道。
  不要再喝酒,不要再有额外的活动,更不要再和别的学院扯上关系。
  费力维持住的幻境容不起一点波澜。
  八万七千六百个小时,三千六百五十天,十年,一辈子。
  就快结束了。
  许俊彦咬紧了牙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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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各位首长汇报!有个活儿没干完,可能明天没法更新
  (胖鸽子收腹鞠躬.jpg
 
 
第11章 为了基因的继续传递
  缓了会儿,许俊彦接了杯年前的冷水灌下去。在液体坠落的瞬间,胃里结了冰,他借着尖锐的疼痛恢复了理智。抹抹脸,再揉两把发烫的眼睛,他就又是那个体体面面的许老师了。
  把眼睛捡起来带上,他环顾四周。工作室里弥漫着臭气,这是他猜想的。事实上,他身处于空间之中,他根本嗅不出来任何。但两个成年男性,一个正值青春期,一个喝了酒,闷在不透风的房间里一晚上,暖气蒸腾,那味道想不奇怪都难。
  他要被那些感受不到的“存在”勒到窒息了。
  许俊彦回家的时候把衣服背后的帽子戴上了,怕被别人认出来,他还用围巾裹着领口缠了好几圈。顶着双足以令他这个年纪的中年人感到羞耻的肿泡眼,他一路小跑,在四下无人的操场跑出了落荒而逃的气势。
  拦了辆出租车,回到酒店停车场,再开上自己的车回家。等到了小区楼下,又是夕阳西斜的时分了。
  小区里没人,常见到的老头老太太都不在,没人下棋,也没人玩纸牌,小孩子们更是消失得无影无踪,就跟从未曾出现过一样。许俊彦走进楼道,跺了两下脚,声控灯不情不愿地亮起来。上到二楼,他闻到一股炖排骨的味道,也可能是牛肉,炖肉料氤氲出家的含义,他拉了拉帽沿。
  开门,钥匙把金属门撞得哗啦啦响,寂静的空气被搅动,他有点打扰到旁人的不好意思。他迅速地进门,然后扳着门锁开关把铁门轻轻碰上。
  在老小区里,退休的老年人是没有“下班”的时刻的,能在这个时候回家的,就只有他一个人。他上班了,他下班了,他出门倒垃圾了,他去超市买烟了。他一切的活动,人们都能够根据他开关门的声音得到情报。上上下下,进进出出,在这个逐渐风化成遗迹的旧址里,只有他是频繁走动的活人。
  “我回来了。”
  他喊了一声。没人回应。他也不在意,自顾自地脱衣服换鞋。
  把围巾摘下来,在有点掉漆的塑料衣钩上把外套挂好,他撑着鞋柜的台面,长长地呼了口气。衣服的下摆垂着,扫到了他的脸,他打了个喷嚏。这种衣钩其实并不好,是上个世纪的产物,落后而不妥当。它太尖锐了,会把衣服顶出来一个不容忽视的凸起,他有几件真丝衬衣就是这么挂坏的,但他一直也没换过。“习惯了”,他的理由是这个。
  他的理由总是这个。
  “你知道吗,刘明江那孙子真是不行,”他从崭新得和整个房间格格不入的双开门冰箱里,拿出来袋根本不用放进冰箱的薯片,“成天就知道吃吃喝喝,一点正行都没有。”
  他把薯片夹在胳膊肘里,又掏出来杯不知道什么时候塞进去的无糖酸奶,冲着冰箱念叨,“你看着吧,看我那天心情不好了,我直接给他媳妇儿打小报告,不给他骂个狗血淋头才怪呢。贱德行。”
  低着头看了看,好像还差点什么,他又拿了板100%黑巧克力,才把冰箱门甩上了。
  站在岛台前,他扯开薯片袋子,塞了两口,觉得有点干,拧开酸奶盖子灌下去,然后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哆嗦。看看瓶子上花里胡哨的外国字,他咂咂嘴,“以后别买这个,这个不好喝。”
  塞两口薯片,灌一口酸奶,直到薯片见底,酸奶瓶子也空了。许俊彦掰了半个巴掌大的巧克力,一点点按成小块再一口一口慢慢吃,表情凝重。
  “真闹不懂你为什么爱吃黑巧克力,”他舔了舔被粘住的后槽牙,“我一直觉得爱吃苦的东西的人,从某种方面来讲,都是变态。”
  “你看啊,”他站起来,把袋子瓶子扔进垃圾桶里,打开水龙头,哗啦啦地洗手。他看着水流,目光温柔,“自然界有那么多种植物,基本上每一种有怪味儿的、或者色彩艳丽的,都是有毒的,‘苦’本身就是一种怪味儿啊。这种令人不愉快的感受,是我们的大脑在提醒我们,这个东西不好,不能吃,离它们远点——为了我们的进化。或者说,是为了能让我们的基因更好地传递下去。”
  “那么爱吃这种奇怪味道食物的人——我是指从这种片面的狭义的角度来讲啊——就会比不爱吃的人,更容易遇见不可控的危险。因为他爱吃奇怪的未曾驯化的与众不同的食物。”
  “他也就很有可能在这种无谓的‘尝试’中,丧失掉他宝贵的生命,他的基因也就无从得以传递。”
  “所以,从进化的角度来讲,喜欢这种奇怪的味道,是不科学的。”
  “哦,当然了,这是我编的,”许俊彦突然地笑了一下,“爱吃苦的东西的人不是变态,什么进化和基因更是瞎扯的。”
  “不论喜欢吃甜的,还是喜欢吃苦的,都挺好的。毕竟我们每个人都是进化到现在的奇迹。我尊重你的一切喜好,完全的。”
  “基因总是能想尽一切办法、自私霸道地传递下去的。啊,对了,你不用传递基因,我们是基佬来着的嘛。”许俊彦飞快地眨了眨眼睛。
  回应他的只有一室寂静。或者说,他已经用寂静回应了他,就像多年前的那样。
 
 
第12章 男人不长毛那还能叫男人吗?
  许俊彦收拾掉他吃完的包装袋,站在岛台前愣了会儿,也不知道是想起了什么,突然抬起胳膊闻了闻,自言自语地念叨,“得洗个澡,真的,我都快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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