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看上去太阴沉了,沈遇有点在意,难得多管闲事了一次:“看你脸色不太好,最近工作很忙吗?”
小熙摇摇头,眼底没有一丝神采:“没事……我先走了。”
她有气无力地说,绕过两人就走了,沈遇没再追问,正打算回去,却看见齐兆抱着一大摞书,从刚才就一直盯着女孩儿看,现在人都走了,目光顺着她直到消失在三号楼的门洞里。
“喂!”沈遇看齐兆的眼睛都快长她身上了,有点不爽:“人都走了,还看!”
齐兆这才收回视线,有些严肃地说:“你认识她?”
“认识啊,不过不熟,怎么了?”
“她身上有瘟神跟着,如果再不想办法,明日丑时就是她的死期。”
沈遇:“?!”
第10章 10.
沈遇目瞪口呆地看了眼小熙进去的地方,又看了看齐兆:“不会吧,你是不是看错了?”
虽然是在质疑,但小熙的状态看上去确实很不好,他嘴里叼着竹签子,眉头紧锁:“那要不要报警啊,又不确定她会发生什么事,报假警会被抓的吧……”
齐兆:“你打算救她?”
“当然了!”沈遇理所当然地说:“怎么能见死不救。”
齐兆想了想,把手里的东西塞给沈遇,扯了张快递的订单纸出来,十指灵巧地穿梭其中,三下五除二折出纸鹤,又在上面画了个符文后,吹了一口气,纸鹤便扑棱着翅膀飞走了。
饶是最近见多了齐兆“大显神通”,作为一个被唯物主义浸润了二十多年的高学历人群,沈遇还是会为这些小把戏给震惊到。
齐兆解释说:“这个纸鹤会悄悄跟着她,如果有什么情况,我们马上就能知道,放心吧。”
时间一点一点流逝,沈遇冲了杯咖啡,坐在沙发上看杂志,只是他心里藏着事,翻了好几页都心不在焉的。
虽说帮人就是下意识的决定,但这种介入他人命运的决定真的好吗?……不多管闲事向来是沈遇的处事原则,但再怎么说也是一条鲜活年轻的生命啊,他不能坐视不理。
主要是齐兆说的也太吓人了,什么“瘟神”,“死期”的……反正他的世界观已经炸裂了不止一次了,这种事宁可信其有吧。
沈遇这边内心惊涛骇浪,齐兆坐在沙发的另一边抱着个鲨鱼公仔打瞌睡,长长的睫毛如同鸦羽般垂着,时不时随着主人的呼吸颤动几下,投着淡淡的阴影。
这龙的皮肤吹弹可破,柔嫩得跟新生婴儿似的,鼻梁又高挺,线条并不锋利,也不阴柔,达到了巧妙的平衡,无论是乍一看还是仔细看,都是优越的长相。
看着看着就入了迷,沈遇自己也很好看,肌肤随了出身吴越的爷爷,牛奶一般白皙,眼角还有颗泪痣,睨着人时总有些说不出的风情。但他不太愿意叫人过多地留意自己的长相,小时候就因为这个吃过苦头。
不像齐兆,漂亮归漂亮,眉目如星,正多了几分让人中意的英气。
齐兆倏然睁开了眼,将沈遇明目张胆的偷窥行为捉了个正着。沈遇这下连遮掩都有点欲盖弥彰的意味了,红霞慢慢爬上了他的腮边。
“小姑娘那边有情况,她出门了,好像要朝北边去……你怎么了?”
齐兆是感应到了纸鹤传回来的讯息,正站起身,就看见沈遇羞愤欲死,恨不得要把自己塞进沙发缝里。
这时已经凌晨1点了,年轻人熬到这个时候很正常,可小熙出门干什么?
深秋的夜风寒冷刺骨,倒把沈遇的瞌睡都给吹没了,他在楼下等了一会儿,果然看到三号楼单元门的声控灯亮了一下,随后走出来一个女孩。
齐兆也看见了,他的纸鹤正停在小熙的肩头。
“怎么说?”齐兆偏过头,低声问。
“跟上去看看。”
深夜尾随这种事多少有点猥琐,但沈遇实在担心她,于是悄悄地跟着她出了小区。
居民区背面有一条河,白日里来这儿遛狗散步的人不在少数,沈遇记得她家里养着一只金毛,常在这里碰见她清晨时出来遛狗。
小熙生活拮据,自己都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却把狗养得极好。金毛毛靓盘顺的,站立起来跟主人几乎一般高,亲人又听话,会热情地摇着尾巴过来让沈遇摸它,从不乱叫也不会乱跑。
想到这儿,沈遇这才意识到,他从几个月前开始便早出晚归,已经很久没见过小熙和她的狗了,联想到这些,又看她半夜来了河边,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
河水流淌的声音在静夜里格外鲜明。女孩儿失魂落魄地在河畔站了会儿,像是终于下定了某个决心,脱掉脚上的靴子就向河床走去。
“等一等!”沈遇再看不下去了,他从树后走出来,喊住她,紧张地看着。
小熙也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给吓着了,夜里看不清长相,只能听出来是个男声。
“小熙,别跳。你冷静一下,有什么事我们好好说说行吗?别做傻事。”沈遇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轻柔,温声劝着她。
女儿听他叫着自己的名字,看了过来,半晌才说:“沈遇……哥哥?”
见她认出了自己,沈遇也松了口气,连忙说:“是我,是我。小熙你听我说,现在河水冷得很,跟哥哥回去,哥哥给你煮碗粥喝。”
小熙听见这些话,鼻子一酸,大哭出声:“你别管我了,真的别管我了,多比丢了,我找了很久很久都没找到它,我是个不负责任的主人,是我没有看好它……”
沈遇:“我帮你一起找,好吗?多比还在等你接它回去呢!”
小熙声泪俱下:“晚了,都晚了……”
沈遇心里咯噔一声,如果只是走丢,以她对小狗的在乎程度,不可能找到一半就心灰意冷地来自杀,他觉得她可能已经确定狗没了。
想到这里,沈遇心急如焚,他本来就不擅长安慰他人,早知道就报警再来了,现在生怕说错了话再刺激到她。
“齐兆,怎么办啊?”沈遇现在是黔驴技穷,小熙半个身子已经泡在水里了,他只能把求救的目光转向齐兆。
齐兆拍了拍他的肩膀:“放心,交给我吧。”
说着,他朝女孩儿伸出手,一股无形的气流席卷过去,小熙身边的河水形成一处漩涡,卷着她的身体回到岸边,并托着她缓缓放到了柔软的草地上。
沈遇赶忙跑过去,见她双眼紧闭,一时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上。
齐兆过来检查了一下,说:“无妨,只是昏过去了。”
沈遇松了口气,两人对视一眼,都在问对方:“现在怎么办?”
“先叫救护车吧。”沈遇头痛地说。
救护车很快就来了,把小熙送去了急诊室,沈遇刷了自己的医保卡,跟齐兆坐在大厅外等着。
好在小熙只是被冻坏了,医生检查后才发现她这一个月里几乎都没有好好进食睡觉,营养不良又低血糖。
“患者需要输液,你们来签一下字。”医生问:“你俩是她什么人?”
沈遇:“……邻居。”
医生没有废话,只让他签字了事,但医院里的护士警惕地看着沈遇和齐兆,觉得他们两个大男人深更半夜送一个自杀女孩儿来医院,总有点不安好心的嫌疑,坚持要报警,沈遇心想身正不怕影子斜,报就报吧。
小熙还在医院里昏迷着打吊瓶,民警也对他俩半夜为什么会出现在河边这个问题盘问了很久。
“在这里登记一下证件,你们俩又是什么关系?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里?”
沈遇实在是找不出一个合理的谎言,只能装作难以启齿的样子避重就轻,双手在两人中间画了个圈:“我们是……嗯,警察叔叔,你懂的。”
年轻的民警在俩人中间打量了一下,露出一个我就知道的表情,他合上文件夹,嘟囔道:“大冷天的跑河边找刺激,你俩也不怕冻着了。”
齐兆:“?”
沈遇:“……”
过了一会儿,又有个女民警回来了,说:“林哥,我给她在南省的家里人打电话,听到她的名字后,对面说不认识,就挂了。”
姓林的警官沉默了,显然这种事他们见得太多了。
小熙的老家在西南的某个省某个边缘市镇里,那儿重男轻女相当严重,九十年代的时候就算背着巨额罚款、放弃城市的工作躲进山沟沟里也要拼了命地生出个男孩来,家里好几个女孩一个男孩的情形比比皆是,男女比例比贫富差距失调得都厉害。
沈遇在派出所里的电脑上看过了她的曾用名,叫“招娣”,不理解怎么这个年龄段的女孩还会拥有这么屈辱的名字,熙字是她读大学以后自己改的,想必是给自己的鼓励和希望。
“那我们能回去了吗?我拿了小熙的钥匙,给她找点衣服和日用品送到医院去。”沈遇说。
他现在只想赶紧跑路,要不然如果被发现齐兆留的身份证号是假的,他就是浑身有十张嘴也说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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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百公里消耗一个小作者😭
第11章 11.
他们高低也算做了桩好事,民警也没为难他俩,循例问了几句就放走了。
从派出所出来后,沈遇站在路边点了根烟,凌晨的夜风钻进他的领口,吹得他打了个哆嗦。
齐兆见了,十分自然地牵起他的手放在自己兜里:“冷吗?早点回去吧。”
这个点钟的派出所门口不是喝酒闹事的就是夫妻吵架的,无人在意他俩站在这里你侬我侬,沈遇本想抽回来,但他的手心实在太暖了,手指不自在地屈伸几下,最终还是没有抽出来。
回去的路上,齐兆问:“你想帮她?”
沈遇说:“碰都碰上了,总不能见死不救。你有没有什么办法能找到她的狗?”
“嗯……”齐兆想了想:“如果有小狗用过的东西,说不定可以找得到。”
“那正好。”沈遇晃了晃手里的钥匙:“她家里肯定有。”
想起小熙提到多比时绝望的样子,齐兆说:“她跟她的狗感情真好。”
沈遇:“嗯,现在很多人都这样,猫狗就像自己的孩子一样,是他们生活在城市里唯一的慰藉了。”
“为什么?”齐兆偏过头,眼神里是十分认真的疑惑。
沈遇:“什么为什么。”
齐兆说:“人类是高于猫狗的生物,为什么他们能对比自己低等的动物产生这么浓厚的情感?”
这个问题让沈遇有点难以回答,但他不想随便把糊弄齐兆过去,于是说:“或许生命有高低贵贱,但爱没有,爱是平等的。而且人类是很容易感知到爱的生物,同时也会依赖这种感情,就像穿衣吃喝一样重要。”
“况且。”沈遇吸了吸鼻子:“我也从不认为生命有高低贵贱,狗不会说话,但是狗爱你。”
沈遇到底不是二十岁出头,熬通宵照样面不改色地爬起来上早八的岁数了,在派出所时被暖气一吹,早就困得打跌,回到家后也没洗漱也没换衣服,趴在床上就睡着了。
齐兆想了想,回忆起上次他醉酒自己却挨骂的经历,非常自觉地帮沈遇换好了睡衣,并将他塞进了被子里。
第二日,沈遇是被医院的电话吵醒的,那边说小熙已经醒了,但是整个人精神状况都不太好,无论如何都不肯开口说话,整个人都像丢了魂儿似的,让监护人快点过去。
“好……嗯好,行……我知道了。”沈遇睡得晕头转向,胡乱抹了把脸,喊道:“齐兆,齐兆?”
“嗯?”齐兆好像早就醒了,他从门口探头:“你叫我?”
沈遇这才发现自己身上穿的是睡衣,昨晚他太困了,肉体刚接触到床铺,灵魂就已经飞出了身体,一看就是齐兆的手笔。
沈遇内心感到一些小小的触动,他很少被人这么照顾,有种夏日的冰啤酒和冬日的烤地瓜一般的熨帖。
洗漱完后又刮了胡子,沈遇看起来终于不那么憔悴邋遢了,他拿了个沃尔玛大号购物袋,准备装给小熙的生活用品。
可等他用钥匙打开小熙家,简直被这家徒四壁的程度给惊着了。这栋楼里的户型比沈遇家还要小一圈,他感觉自己一个人住都够呛,没想到还能住下一个女孩和一只大型犬。
屋里的家具都被搬空了,床上也没有床垫,只剩个嶙峋的木头架子,没有沙发,没有茶几,只剩一个餐桌,连凳子都没有,房间还是朝西的,不到下午两三点,连太阳都照不进来,两人刚进去的时候,只觉得冷得跟冰窖似的。
她把东西都卖得差不多了,说明是真的存了死志,也可能都拿来花钱找狗了——他这次过来时,才发现小区好几栋楼上都贴着寻狗启示,有的都被秋风给吹掉了,还剩下点残胶粘在墙上,可他冷漠惯了,从不把这些东西放在心上。
沈遇沉默地看着这些,愧疚的感情像是刺一般扎着他的内心,有时候冷漠只是他表现出来的模样,其实他共情能力很强,又因为实在太强,总是因为别人的事而难过痛苦,所以故意逼着自己不去在意那些。
人的东西都没多少了,多比的东西却堆满了墙角,毛绒狗窝、半袋狗粮、狗咬胶、狗饭盆和狗水碗都还在,一件也没扔。
齐兆走到那一堆东西旁边,从里面捡出来一个绳结狗玩具,拿在手里看了看。
“怎么样?”沈遇问:“有把握吗?”
“我试试。”说着,齐兆把玩具攥在手里,从他身后绕来两股水流,水流在玩具上转了一圈,似乎经过了思考和寻觅,最后汇集在空中,变成了一个悬浮的水球。
沈遇看着那团水球,问:“这……是什么意思?”
齐兆睁开眼,金色的妖瞳中含着几分悲悯,他摇摇头:“它已经死了,只是魂魄还没有离开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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