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就是,玩游戏就得输得起,要拿出诚意来!!”
大家齐心附和,今晚打定主意要听季佑溪的八卦。
老实人被团欺,季佑溪难敌众口,只能妥协。
他百般不情愿,慢悠悠地说,“好吧...”
“我刚上高一的时候就知道他了,他回回考试都是年级第一,经常上台演讲,还是护旗手,每周一我都能看到他。”季佑溪回想着,身体不知不觉放松下来。
他根本没意识到自己已经悄无声息地挂上了浅浅笑意,眼底的水波愈发清澈透亮,“但我那时对他还不感兴趣,以为他是那种只会死读书的乖学生。直到高二分班,他就在我隔壁,我才逐渐被他吸引了注意。”
季佑溪发自内心地感叹,“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人,比明星还养眼!”
“敢情是个颜狗。”小何的总结精辟又到位,她惆怅地叹息,“果然被爱的前提是漂亮,你小子都这么帅了,能被你夸比明星还好看的美女,到底是要漂亮到哪种程度?”
“比我还好看?”张倩瑶是从小到大的校花,学生时代是无数人心目中的女神,夸张点说颜值也不输明星网红,听到季佑溪的话后,她莫名生出几分攀比心。
“比你好看。”季佑溪回答迅速,斩钉截铁。
潜意识里好像察觉到不能用“漂亮”来形容男生,但他现在是个醉鬼,思考什么都费劲,索性放弃纠正。
更何况陆斯明本来就很好看。
张倩瑶“哼”一声,才不信,她挖苦道,“季佑溪,你要不要照照镜子?好好看看你现在这副不值钱的样!”
“明明就是。”季佑溪非和她犟,唇瓣和脸颊一般红,尽显幼态,像三岁小孩,“就比你好看!”
“好好好,比她好看,”叶秘书看不下去了,连忙转回话题,“然后呢?被她吸引了注意力,然后呢?”
“然后?”季佑溪想了一会儿,“然后我就追他呀。”
“我发现他不仅学习好,长得好,人品也好,总之哪哪都好。大家都喜欢围着他转,他什么都不用做,只是站在那里,就是全场的焦点。”
他说话时,毫不掩饰语气中的爱慕。经年旧事,过了好久,再次提及他依旧带着当初的真挚,一分不少。
“可他就是不喜欢我。”季佑溪眉目间添了几丝落寞,许是酒精的原因,竟遗憾到有些伤怀,“我很努力地追他,能想到的方法全用了一遍,可他就是不搭理我。几乎所有人都知道我在追他,所有人都看我的笑话。”
“我靠?!不是吧?连你这种帅哥都追不到,那女的究竟美成什么样?!”旁边的男同事坐不住了。
何止男同事们坐不住了,桌上所有人都无比震惊。
一物降一物,原来帅哥也会爱而不得。
“不是...”季佑溪想说不是女的,可思绪突然又被其他的吸引了去,他说,“我们还是在一起了,只不过是我逼迫他的。”
“我太坏了。”他眉眼垂落下来,表情也不再灵动。
“你怎么逼她的?”张倩瑶问。
季佑溪不是很想说,这段感情深埋于心,就如一道丑陋的疮疤。无论过多少个六年都不会愈合,随着时间的拉长只会发酵,变得溃烂,变得永远见不得光。
但最近却有了结痂的迹象,他说出来,以为就会好受一点,“高三那年他妈妈得了急性白血病,骨髓库那边联系我,说我们的初配型成功,问我是否同意捐赠...”
世界上就是存在这么狗血的事。当初季佑溪接到电话后,也傻住了。上个月刚满十八岁,一时心血来潮参加献血,报名造血干细胞捐献,结果不多时便立马派上用场。
事实上,季佑溪在得知这个消息后是义无反顾的。季小少爷金贵却不娇弱,他父亲是A市市长,母亲是桃李满天下的人民教师,他从小受到良好的价值观和道德观教育。
更何况救人一命如造七级浮屠,良知使然,怎么可能见死不救呢?
可少年顽劣,面对曾经高高在上的陆斯明,他非要逞几句口舌之快。
那会儿季佑溪刚拿到体检报告,各项指标都合格通过。看着面前诚心诚意的陆斯明,他忽然就摆起了架子,半是玩笑,半是要挟,他扬起下巴,眉眼好看得嚣张至极,“陆斯明,你想好怎么报答我了吗?”
“我们家最不缺的就是物质,一场手术接近上百万,金钱债你们家自顾不暇,人情债你总还得起吧?”
声声是威胁,字里行间藏的却是孩子气的争取。
季佑溪嘴有多硬,内心的渴望就有多拿不出手。
于是,最后的最后,以陆斯明的妥协作为结局,便牵扯出了这大段相隔六年还断不掉的一遭罪。
第12章 谁是笨蛋
话音落,周遭的听众都陷入了长久沉默。震惊之余有唏嘘,唏嘘过后的心情难以言喻。
季佑溪也不说话了,他侧着脸趴伏在吧台上,面带倦色,兴意阑珊。
一群人中张倩瑶最先完成消化,她像反射弧迟了一个世纪,很是惊讶道:“卧槽...你搁这里演狗血偶像剧呢?”
“还他妈搞强制爱?!”小何紧随其后。
对于她们这种书龄极高的资深小说迷而言,季佑溪这段感情像极了长佩文学出品。
“你小子真勇啊,看来我们都低估你了。”饶是情史丰富的叶秘书也不禁感叹,“说你恋爱脑吧,你又有点疯,说你疯吧,又感觉你是很爱的样子,啧啧啧...”
虽然季佑溪没说结局,但大家几乎都能猜得八九不离十。
结合当事人这副比黄花菜还凉的模样,想必那段过往不是只言片语可以说清的。
“捐骨髓疼吗?”张倩瑶忽然问道。
其实是不算痛苦的。
由于近些年影视剧里夸张的剧情,让不少人对捐骨髓产生了误解。捐献骨髓并非捐献脊髓,白血病患者需要的是造血干细胞。人体外周静脉血也有造血干细胞,所以真正捐献的过程类似于献血。
有点难捱的是要在捐献前连续六天注射造血干细胞动员剂,打针不疼,但过后要忍受浑身酸痛。那会儿对于一个刚满十八岁,金枝玉叶的季小少爷来说,是个不小的苦头。
一套流程下来,季佑溪瘦了十斤,可把家人心疼坏了。
现在想想,大丈夫顶天立地,能救人一命,这辈子也算功德圆满。更何况区区皮肉之苦,与他这糟糕的三年比起来,小巫见大巫罢了。
“real man!!”男同事小李拍桌而起,彻底对季佑溪改观,“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有多少人犹犹豫豫不敢伸出援臂,哥们你帅到我心坎里去了!”
季佑溪醉了,他安静趴着听大家七嘴八舌地对他的初恋发表看法,依稀听见有人夸他,便腼腆地笑起来。
“诶,你既然这么喜欢她,那还记不记得她叫什么?”张倩瑶拍拍某位醉鬼。
“记得啊——”季佑溪拖长了声音,等等!叫什么来着?刚刚还记得。
他酒品好,但喝醉后反应太过迟钝,通常伴随着记忆衰退,就连口齿也逐渐含糊。季佑溪用力地拍了拍脑袋,那人的名字到嘴边,关键时候就是叫不出来,他憋得双颊通红,明显急了,“叫什么来着?”
“对啊,叫什么来着?”张倩瑶模仿他的语气。
“叫...”他偏头换了个方向,视线一转,笨拙地落在门口。
斑斑点点的霓虹灯把整个包厢晕染得光怪陆离,门外有人压着漫天的纷杂而来,高大身影覆于地面,被无限拉长,一直延伸到季佑溪脚边。
看清来人后,脑中绷断的弦顷刻间接上了。
“叫陆斯明!”
季佑溪眸中闪烁精光,他回答笃定,“对...就是陆斯明!”
小何手一抖,端到嘴边的水洒了出来,她猛地提高了音量,“叫什么?你再说一遍?!”
“陆...陆总。”叶秘书看见由远走近的人,瞬间精神了,她轻咳一声,大家便迅速反应过来。
“啊哈哈,陆先生这么晚还没回啊。”小何有些尴尬,但她总算明白了季佑溪说的话,果然...喝醉的人口不择言,看见什么叭叭什么,害她差点以为撞破了惊天大秘密。
“嗯。”陆斯明的注意力极其偏颇,他刚在门口就看到了,某人醉得不轻。
那张面容被酒精填上淡淡的憨色,他额发微乱,双眸汪着一泓水,整个人藏匿于灯影里,眼尾的潮红直飞入鬓边。时而喃喃自语,唇瓣湿润,亮莹莹的,有心人多看半眼就能寻出几分诱态。
有心人陆斯明还要扮君子,身为总裁,关爱职工是第一步,他不失风度地说,“请了司机,就在等在门口,有需要的可以让他送你们回去。”
众人再次感动不已,神仙上司是来普渡民生的吧!
“谢谢陆总!!!您太体贴了!!”
“好的!谢谢陆总!!我再敬您亿杯!!”
“谢谢陆总!!从今往后我生是科盛的人,死是科盛的鬼!!!”
“.....”
活力四射的年轻人们才刚刚开始享受夜,而陆斯明却要没收季佑溪放纵的权利。
他往前一步,亲自把人捞起来,浓烈酒气扑面,陆斯明心情复杂。
“起来,送你回家。”
张倩瑶从始至终默默看着,这时忽然摁住季佑溪的肩,狐疑道,“陆先生亲自送?”
陆斯明不觉有何不妥,蓦地想起季佑溪手机里的那十秒语音,反应微妙,“嗯,他和我住同个公寓,顺便的事。”
同个公寓...
张倩瑶觉得有问题,季佑溪前段时间不还托自己找房子吗?这么快就找到了?
而且...居然能和陆斯明一个小区?陆斯明总不可能住老城区吧...
什么情况?季佑溪发大财了?
情况过于复杂,不待她想出因果,陆斯明早已耐心告罄。
“走了,”他一手扶住季佑溪的腰,像教小孩那样,“道个别吧。”
季佑溪乖顺地挥了挥手,“拜拜!大家明天见!”
“明天见!晚安!”
“明天见哟~小帅哥!”
“拜拜!溪哥,real man!!”
那群醉鬼倒没察出什么异样,甚至毫不吝啬对陆斯明的夸赞,“瞧瞧,陆总多好!多亲民!遇见陆总是我八辈子修来的福气!!”
“就是就是!谁要能当陆总的老婆,简直是上辈子拯救地球了呜呜呜,帅气、多金、有能力,这谁顶得住啊!!”
一片嚎叫声中,唯有张倩瑶格外清醒,她盯着远处一点点模糊的两个背影,若有所思。
.....
电梯里,季佑溪站没站相,半边身体紧贴着陆斯明。
陆斯明好心扶他,他非要逞能。季佑溪一拍胸脯,气势满满,“你信不信我能走直线?”
“我信。”陆斯明反其道而行之,他不想看季佑溪走直线,认为只要给予肯定态度,对方说不定能打消一展身手的念头。
“那好!我给你走一个!感谢支持!”
事实证明,还是不要妄自揣测醉鬼的脑回路。
电梯门开,说罢,季佑溪就要走台步。
然而刚迈出第一脚,他左腿绊右腿,差点飞出去。
陆斯明眼疾手快地搂住他,适时发表评论,“真精彩。”
不知道是不是酒精使然,季佑溪的身体烫得像个小火炉。那点灼热有燎原之势,从掌心传到腰际,把陆斯明烧得心猿意马。
“我有件事想问你。”坐上车,季佑溪依旧不安分。
他凑近陆斯明,眼神迷离,姿态却到位,和法官审判犯人似的,“你...”
“我什么?”陆斯明坦然接受拷问。
只可惜,关键时刻季佑溪又脑袋空白。他像是来搞笑的,浅浅“哎哟”一声,茫然又坦诚,“不记得了。”
陆斯明帮他把大衣拢上,说,“那就想好再问。”
结果汽车刚发动,季佑溪脑中便闪过灵光。他右手揪住陆斯明的衣领,稍稍仰着脸,“刚刚他们说你结婚了,要请我去喝喜酒。”
陆斯明呼吸间全是对方身上所带着的酒气,他喉结一紧,额角的青筋隐隐凸显,好像在竭力克制着什么,“没有的事。”
“那他们为什么会这么说?”季佑溪不依不饶。他边质问,边倾身压向前,红艳艳的舌尖在唇齿丛里若隐若现,眸光莹莹,漂亮得像只狐狸。
体内的劣性因子躁动,施虐欲叫嚣,陆斯明降下车窗,扯松了领带。
面对季佑溪,他难得爆了粗口,“因为他们是傻*”
“噢——你说脏话!”季佑溪羊入虎口却不知危险,他像抓住了对方的小辫子,“说脏话是不礼貌的行为!”
陆斯明心道,你说的还少吗?
他一手搭在车窗边,夜风呼啸,星星点点的路灯在陆斯明脸上肆意勾勒,光线明暗交加,眉眼被衬得愈发深邃,竟透出几分痞气来。
“那你告老师。”他有闲心,打定主意要逗一个醉鬼。
“哼...”季佑溪反倒不愿和他闹了,挪到另一边坐好。
疾驰的车子把明明灭灭的灯火和满街喧嚣甩在身后,两人各占半边,沉默一路。
......
回家时季佑溪的行为更古怪了。
从停车场到坐电梯上楼,全程安静得不得了。他乖顺地被陆斯明牵着走,不吵不闹,只是眼神直勾勾地黏着对方。
目光直白又赤裸。
进了门,陆斯明蹲下来给他换鞋,问道,“看什么?”
季佑溪诚实回答,“我总觉得还有什么没和你说。”
他如同一个固执的孩子,想不出来,就非要罚站似的站在那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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