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名叫Edward的客人住在别墅区,且看起来并不吝啬。
支付过订金后,麦春宙拿起外套就要离开。
陈麟声连忙上前替他开门。
看到他,男人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从怀里摸出钱夹,递到陈麟声面前。
麦春宙面色和蔼,他的手指修长,掌心宽大,钞票在他手里像变小了
这点钱,对他这种有钱人而言本就不值一提。
陈麟声装出感激的笑容,接在手心。
“改天见,”麦春宙说道。
“改天见,”陈麟声回答。
麦春宙最后向他笑了一下,将外套捞挂在臂弯,走出了门。
扶着微凉的玻璃门,陈麟声看着麦春宙离开,脸上的笑容渐渐隐去。他松开手,任玻璃门猛地砸回来,因惯性在地板上磨出白印。
他回过头,撞上付款台后Sam犹如蜥蜴一般的眸子。
完了。陈麟声面无表情,心里却在叹气。他不喜欢人情世故上的麻烦。
麦春宙显然也看出了陈麟声在这家店里的底层地位。干最辛苦的工作,甚至要为跪下为客人量尺寸、挽裤脚,但临到结账时,他就要退到角落,换别人来做轻松的结账工作。他有意要帮陈麟声。
但陈麟声没法领这个情。
陈麟声当然知道Sam看不上他,这个红发的精明男人显然在私底下有些种族主义。
这种根深蒂固的偏见,只有钞票才能撼动。
面对多金的麦春宙,Sam可以摒弃所有偏见,一下子跃身为世界上最和蔼的好人。但陈麟声不一样,他只是个住在地下室就着水啃面包的穷学生。他甚至编造了简历,那些项目和经验,只要Sam用心去查,就会发现其中掺杂了多少水分。
诚然,麦春宙一片好心。可晚上陈麟声跪在地板上擦地时,还是觉得这笔小费不要也罢。他不知道Sam用西班牙语跟老板说了什么,小老头精明如鼠的眼睛来回扫了扫,陈麟声顿时就多了新的任务。
潮湿的抹布把陈麟声的手心冰得惨白,膝盖也因一次次的蹲跪而发痛。他没那么多善心,更不想做多余的劳力,比起用抹布擦拭边角,他更想回到自己的地下室的破床垫上。
他遇到麦春宙了。竟然这么容易,像是在做梦。
深夜,他从烘热的床垫上爬起来,裹着毯子来到桌前,打开笔记本电脑,调出自己已经看过一千遍一万遍的页面。麦春宙的社交平台十分简洁,分享的照片如同遵循了某种公式,体面、松弛,却又让人望尘莫及。
看不出麦春宙特别的爱好和个性,陈麟声只好将自己的衣服向简洁大方的方向搭配。
经此一事,陈麟声甚至保留了肘部有明显磨痕的外套。
既然麦春宙乐善好施,那就让他看起来更值得怜悯一些吧。
西装很快定制好了。
陈麟声抱着宽大衣盒,艰难辨认着麦春宙的字迹。一串如串珠般的英文,笔锋乱窜,似乎有些风格,却又个性得极跳跃,让门牌号看起来格外花哨。
麦春宙的字竟然是这样的,真是人不可貌相。
陈麟声从小练习书法,十五岁之前,他都坚信人如其字,直到他那个长得像奶油小生的表弟施简写出了一手鬼画符,他才抛却了这个古老观念。
终于看清了街道和门牌,怎么到达又成了新的问题。
陈麟声不介意走着去,靠两条腿,经济节约,大不了搭乘公共交通。
但Sam否定了这个想法。
他拎起订单,用笔敲得哒哒作响,他告诉陈麟声,客人说了,可接受送货的时间区间在三点到五点之间,且既然送货上门,自然要保持品牌的格调。
陈麟声听他像在剧场表演一般傲慢地说着要求,听到一半,掉头离开了。Sam有车,却没提出要送他一程,他也等着看笑话。
不能走路,不能搭乘公交车,那他就骑自行车。
麦春宙又不是上帝,他还能时时刻刻在云端盯着送货人有没有保持格调?
陈麟声将衣盒固定在车后座,然后扶着车把踩上了踏板。刚踩过一脚,凉风迎面而来,呼出的空气变成了白雾。
其实他很紧张。
他已经打定主意做贼,那除去初见,往后每一次见麦春宙,都相当于踩点。
早知道施岩仲会转手把首饰送到拍卖场,他就不会把阿妈的两件首饰交给施岩仲。他只是想得到一个来加拿大的机会,因为他听阿妈提过,她要去加拿大见一个朋友,很快就回来。
他真蠢。
陈麟声看到红灯,捏动了车闸,轮子在路面上猛地摩擦。他单脚踩在地上,撑住了车子,抬眼盯住红绿灯。
阿妈临走前交给他首饰,嘱咐他藏好。
可他却交给了施岩仲,盼着施岩仲能送他去加拿大。
他太蠢了。为什么他不听妈妈的话。
还不是因为他太软弱,不想受苦,只想着去找人,却忘记妈妈的嘱咐。
绿灯亮起,陈麟声狠狠踩下车蹬。
他一定要把妈妈的戒指拿回来。
如果可以买,那他愿意变卖所有。如果麦春宙不愿意卖,那不管是偷,还是抢,他都一定要拿回来。
此时此刻,他不去想任何后果。
陈麟声飞速蹬动着自行车,路过一支骑行队伍,路过无数陌生面孔,离开市中心,顺着河流的岸往前去,路过冬季也葱郁的植株,一幢幢分散耸立的的白色别墅出现在眼前,每一家前都分布着草坪。
他很快找到了麦春宙家。
他将自行车丢在枯萎的草地上,抱起衣盒向前走去。走上阶梯,来到门前,他刚要按门铃,忽然发现门开着一条小缝。从缝中正传来一阵窃窃私语。
陈麟声附耳上去,听见一男一女正在压低声音对话。
快点搬。
他要进来了,他已经停好车了。
小心磕碰。
陈麟声立刻意识到,屋里有两个贼。最近富人区入室抢劫案频发,经济下行,人心也躁动起来。他想了想,猛地撞开门,冲进了房间,然后将衣盒迎面一扔。
客厅的一男一女戴着口罩兜帽,他们被突然出现的陈麟声吓了一跳,两双浅色眸子同时一震。
看到他们这个反应,陈麟声更确定他们是贼。
男人高大威猛到像头熊,眉眼也如俄罗斯人一般。他的反应和陈麟声一样快,两人同时上前一步,缠打在一起。
陈麟声打架一向有要打死人的力度,他的狠戾染上眉眼,让男人愣了神。
趁其不备,陈麟声一脚踹上他腿关节,扑抱过去,将人压在身下。
两人在地毯上厮打了起来。
女人用英语喊话,声音高亢:“Who are u?!”
陈麟声没回答,他只是闷闷地挥着砸打着,很快就让男人脸上挂了彩。男人很快找到了状态,他毫不示弱地用沙包大的拳头回敬,有两下挥空,最后一下打在了陈麟声脸上。陈麟声闷哼一声,嘴角涌出咸腥,他在剧痛之下眼都没眨,只一拳重重地砸向男人鼻梁,关节处顿感湿热。
女人又喊了一句什么,男人不再恋战,他偏头躲开陈麟声的拳,用力翻身一压,将陈麟声掀倒在地。然后捉住女人的手借力站起来。
他们要逃。
陈麟声咬着牙撑起身子,一把扯住了男人的的衣袖,刚要更用力些,就感到小臂一阵刺痛。
女人手中握着刀,在陈麟声抓扯男人的一瞬间,猛地挥刀刺来,刀锋划过陈麟声手臂,外套撕裂一大道口子,皮肉也随之开绽。
陈麟声因痛松开了手,血顺着小臂流滴到地上。
回过神时,二人已经跑远了。
陈麟声爬起身,站在原地,他只觉得天旋地转,浑身燥热得可怕,他大口呼吸,冷空气灌入口鼻,胸口不停起伏,耳膜突突作响。
身后传来脚步声,他猛地回头。
他看到麦春宙正从客厅慢慢走过来,扫视一圈狼藉后,与陈麟声对视。
麦春宙没什么表情,他只是慢慢挪步,并将手放进了口袋。
陈麟声注意到了这个动作。
麦春宙的口袋里应该有枪。
他顿时清醒了,缓缓举起了手。伤口还在流血,温热的液体附着在小臂上顺着往下流,将衣袖浸成了深灰色。
他眼也不眨地盯着麦春宙。
作者有话说:
这才是一见钟情啦
第23章
陈麟声高举胳膊,手指绷直大张,露出赤条条的掌心,一副虔诚地告饶模样。
是他擅闯私宅,就算对方一枪打死他,警察也不会多讲几句。
他不想死,也不能死。冒风险同贼人搏斗,为的是博取信任,而不是能贯穿脑仁颅骨的枪子。
十几秒的对峙漫长得像是几个世纪。
终于,像是看清了他的脸,男人的胳膊明显一松,摆出的预攻击姿态也随之消解。
他认得陈麟声,虽然认得很艰难。
“我认得你,”男人微一皱眉,“怎么进来的。”
“我来的时候,门就开着,”陈麟声仍然举着双臂。
“所以?”男人略一低头,扫视地上的狼藉,又抬起眼看他。
“我听到有人在偷东西,所以闯了进来,他们有两个人,一男一女,持有刀具,”陈麟声解释,“麦先生,你最好快点报警,他们应该还没有跑远。”
客厅只剩下他一个人,他说自己是要抓贼,麦春宙未必会信,不如先道歉,表明态度。
“一男一女?”麦春宙好像没听见后半句话似的,他用鞋尖顶了顶地上的的方正衣盒,盒盖边角用烫金纹了西店的老板的家族姓氏,“长什么样子。”
“没看清脸,”陈麟声像个答录机一般回答着问题,“男人很高,女人矮一些,两个都不是中国人。”
“他们偷了什么,”麦春宙又问。
“一幅画,”陈麟声诚实回答。
“偷走了吗?”
陈麟声看向地上倒扣的画框:“没有。”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陈麟声回答过后,似乎听见了麦春宙的轻笑。
与此同时,陈麟声清楚地看到对方本弯曲的胳膊忽然一松,手也从口袋里拿出来,抓着一串黄铜钥匙,哗啦啦地在半空中晃过,最后落在了一张高脚桌上。
好像是在告诉陈麟声:你安全了。
“你受伤了,我帮你叫医生,”麦春宙掏出手机,利落地拨按号码。
“不,”陈麟声捂住伤口,“不用麻烦了。”
“你不用担心医药费,我会出,”麦春宙没有停下手上的动作,他将电话递在耳边。
“真的不用,麦先生,”陈麟声态度坚决,他擅自办理休学,又伪造简历,实在不想横生枝节,“一点小伤而已,涂点碘酒就好。”
“你已经拒绝我两次,我也不想将自己的意愿强加给你,”麦春宙放下手机,“事不过三,我再问你一次,你真的认为自己不需要看医生?”
陈麟声不是爱逞强的傻瓜。他看过自己的伤口,并没有到皮开肉绽的地步,只是流了血,所以看起来分外可怖,他郑重地回答:“我确定,不需要。”
“好,”麦春宙干脆地将手机屏幕熄灭,丢在一旁。
陈麟声松了一口气。
还未来得及搭话,就看到麦春宙只身走进了室内某个房间,灯一盏盏亮起,远处脚步声消失大概一分钟,又重新响起,由远到近。
麦春宙拎着一个白色方箱走了出来,他将箱子放在桌上打开,拿出几瓶药水,一袋棉棒,一卷绷带。
陈麟声站在原地看着他,有些无所适从,他不知道这个人要干什么。
东西准备妥当,麦春宙转过身来,手里抓着消毒消炎盐水和绷带,看着呆站着的陈麟声,言简意赅:“坐。”
陈麟声乖乖坐下。
两人对坐在柔软老旧的沙发上,身体微微下陷。客厅昏暗的灯光悬在头顶,柔化了他们本棱角分明的面孔。
麦春宙捏着蘸了水的纱布在陈麟声伤口四周轻抚,擦干净所有血迹。俯下头的空当,他看见陈麟声挽在臂弯的袖子上浮着一盏片毛球。
这是一件很旧的旧衣服,料子都薄了,实在不适合现在的天气。
“黑户?”麦春宙看着伤口,漫不经心地问,手中的纱布离伤口更近。
陈麟声睫毛一抖,呼吸重了一些:“不是。”
“离家出走?”
“也不是。”
处理完血污,就是给伤口上药消毒。
麦春宙握紧陈麟声的手腕,防止他乱动。
签蘸进碘酒,变成一团饱胀的深褐色。麦春宙捏着棉签,点在伤口上。
棉签在皮肤破损处擦开,留下褐红印迹,罩着伤口。痛,但也冰凉。陈麟声鼻息间全是刺激的药水味。上完药,就要裹纱布。
他又白又瘦,纱布裹紧小臂时,他下意识攥紧手,一截细骨在皮下凸起。
“我不知道你有什么苦衷,但不管是什么,都没有命重要,”麦春宙仔细地缠着纱布。
陈麟声没说话,只垂眼看着。
没听见回答,麦春宙抬起头来,忽然看见此人眼皮上有一颗小痣,这痣压着眼睫,使人看起来有些慵懒。
可这人的眼神分明是郑重的,认真的,甚至,有些懵懂。
麦春宙松开陈麟声的手:“为一个陌生人,就这么豁出去?”
陈麟声还没反应过来,肩上落下的拍打已经过去,只留下残存的感觉,他轻轻放下了袖子,遮住伤口:“怕真的出事,我会后悔。”
麦春宙没想到他会这么说,他没再说话,站起身来收拾茶几上的瓶瓶罐罐。
陈麟声仰起头看他:“麦先生。”
“嗯?”
“你不报警吗?”
“不用,我认识他们,”麦春宙将东西收回药盒。
陈麟声沉默了。他们竟然认识。认识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他这场英雄救画的价值大打折扣。
似乎是察觉到他的安静,麦春宙又笑:“干什么,后悔了?”
陈麟声摇了摇头,他起身:“麦先生,不早了,我要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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