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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随身听(近代现代)——芒西

时间:2024-10-13 19:51:18  作者:芒西
  我本以为今天这荒唐的对话可以到此结束,拿起包准备把琴房让给陆严和,结果旋开门把,就听到陆严和的声音从我身后传来。
  “曲眠,其实我本来前几天就想和你说,上次我说的话确实有点没经过脑子,如果冒犯你了,你不要太放在心上。”
  上次是哪次,陆严和说过的刻薄的、难听的话多如牛毛,我早就记不得了。
  我耸耸肩说:“我没放在心上啊。”
  而且我也没觉得陆严和会诚心悔过。他认为我就是个弯仔,那我这辈子在他眼里都是弯仔。难不成我还能钻进他的脑子篡改认知吗。
  “那就好,”陆严和终于准备结束今天的话题,他拉开琴房的门走了出去,最后连同声音一起被关在外面,“我约了下午的琴房,你接着练完吧。”
  “......”
  我就不该觉得一个卷王会抢不到琴房。
  [159]
  这一周过得极快,时间观念在我这里似乎失去原有的效应。
  人是三点一线地正常生活,没怎么见到额外的附件沈一亭,估摸着他在工作室忙,就一直没给他打电话。
  周六下午回宿舍拿点吃的,一推开门就听到于韩在叨叨橙红酒吧,我一只脚刚踏进去,瞬间成了宿舍里三双眼睛的焦点。
  于韩心情愉悦地问:“曲眠,虽然这个事情有点突然,但是我们晚上去橙红玩怎么样?哥几个喝几杯?”
  我走到书桌前放下斜挎包,双手撑着椅背,“我不喝酒。”
  “嗐,不喝酒也没事,就去玩玩而已!”于韩似乎觉得自己一个人还不够说服力,问上旁边的小丁,“是不是啊丁?”
  “嗯,”小丁朝我点头,“我们前面刚刚说的,因为今天晚上酒吧有点歌活动和蒙面主题晚会,于韩太想去了,还想叫我们一起,索性就办成宿舍小团建,你说呢?”
  我没说话。
  于韩眼睛往一号床一瞥,扬声又问:“是不是啊严和?”
  “我会去。”陆严和背对着我,低头不知道在看什么,嘴里倒是应得爽快又坚定,像是尽管于韩没提,他独自一人也要去的样子。
  看到陆严和我就想起沈一亭,想起沈一亭就想到他上周天刚和我说周六会在橙红驻唱。
  我突然觉得去也不是不行。
  “那行,”我很快就做出决定,“陆严和都去了,那我也去。漏我一个可不好。”
  “这样就好!”于韩双眼一亮,看上去颇有一种把小羊羔引入幽暗森林的胜利感。
  [160]
  琴房的时间不能浪费,尽管约好晚上出去玩,但下午我还是夹着平板屁颠屁颠去了琴房。
  说真的,不喜欢酒吧。
  与那样嘈杂的环境比起来,一个独立空间加上一台钢琴、一条琴凳就能让我坐一整天,不会觉得无聊。
  其实自从耳朵有问题后,安静对我来说早就不是一种奢侈,而是动动手就能做到的事情。改变世界上的其他人很难,但改变自己很容易。
  改变自己......让自己适应社会生存法则,也让自己能拥有忙里偷闲可以喘口气的机会,从而达到一个奇怪的平衡。
  其实沈一亭那首歌的主题很简单,如果用两个字来概括,就是“自由”。
  往详细一点说,就是“自由、逃离、谎言、真实”。
  曲调开头给人一种趟过河流的温柔,像是作词人说出的白色谎言。紧接着随着歌曲的递进音符逐渐变得铿锵有力,在逃离混乱纷繁的路途中逐渐抓住易逝的风,带有味道的风。
  明明是荒谬的离开、是对誓言的违弃,却又让人品出一种奇妙的自由的律动。如果过去是牢笼,那么扒开荆棘看到的会是悬崖下波涛汹涌的海浪,在退潮时被光点亮了。
  于是在琴键急促的敲击中歌曲逐渐迈向高潮,往着另一条蜿蜒而下的道路,顺着与来时一模一样的路,终于跌跌撞撞来到海滩。
  然而此时落日已完全没入海中,不剩一丝光亮。这时世间仿佛完全被暂停,变得平静,只剩下完完全全的海浪声,裹挟着、冲卷着、带着声音来到脚边,低头,自己好像也被带着往前走——
  脑海中盘旋的调子随着原本预留的空白部分戛然而止。
  “.......”
  我频率很慢地眨了眨眼,打开平板调出曲谱,双手放在琴键上,很快发现似乎并没有必要摆出谱子。
  因为是自己写出的谱,我比任何人都要更了解它,了解它是如何诞生、如何成长、如何被修改、如何休止。
  它并不像十级钢琴曲那样复杂,只是一首歌的伴奏而已,这么多次弹下来,肌肉记忆早已形成,甚至边弹边哼出歌词也不难。
  一想到它会完整出现在沈一亭录制的新歌中,心中就涌现出难以言喻的满足。
  我没想过这首曲子出来会是什么样,最开始导师把这个附加的任务累到我头上时,我只想在随便的基础上尽力完成,至于它会不会被选上,我根本不在意。
  可现在和沈一亭的联系越来越多,莫名其妙地,只剩下一个念头在脑中晃荡:
  被选上也很不错。
 
 
第38章 灯光,话筒,抓
  [161]
  等反应过来时,我发现半个下午都沉浸在自己写出的伴奏里面,突然很想听到沈一亭会选择一段怎样的海声填补歌曲骤停的空白部分。
  但是现在想那么多好像也没用。
  我翻出事先准备好的钢琴曲,这才认真投入到应有的练习中。
  [162]
  傍晚约定的时间一到,我赶去学校门口,陆严和已然站在那里。
  我随口搭话“你来得真早”,陆严和“哼”了一声。
  接收到他不想理我的讯息,就没再自讨没趣,低头刷起手机,给沈一亭发去一个无所事事表情包。
  于韩和小丁从东边走来,我们正好打一辆的士到达橙红。中途怕晕车没拿出手机看,踩到平地上才发现沈一亭在两分钟前回复我一张照片。
  很明显是橙红酒吧的后台。
  于是我仰头站在大门口给他拍了一张橙红的招牌。
  很快沈一亭发来一个【?】
  瞧这傻样。我跟在于韩身后捂着嘴笑。
  [163]
  灯光晕眩,于韩就坐在我对面,什么摇晃的红酒杯都出来了,在这种场合里显得悠然自得。
  之前从没和于韩出来喝过酒,不知道这家伙居然这么会喝。有时候于韩回宿舍晚了,确实会带一身酒味,只不过好像从没醉到天昏地暗过,也不发酒疯,基本属于倒头就睡的类型。
  我捧着可乐玻璃杯继续观察周遭的人。
  小丁不太爱喝,酒量一般。
  陆严和抿了几口,眼睛一直往台上瞟,只不过现在台上的驻唱歌手不是沈一亭,所以“人在曹营心在汉”的表现暂时还不太明显。
  其实现在蒙面晚会的氛围已经呼之欲出,服务员小姐姐戴上扎满人工羽毛的面具,给我们卡座上了四根荧光棒。
  “客人们玩得开心哦~”小姐姐露出来的下半张脸上的笑容甜蜜极了,服务态度非常好。
  耳边伴着嘈杂的声音,我抓起一根荧光棒左右晃了晃,感觉跟追星应援似的,真无聊。
  结果一抬头,于韩这家伙已经挥起棒子十分激动地吼叫一声。
  “啊啊啊哇——!”
  我还正纳闷儿呢,谁知下一秒,场内跟活鱼下沸水似的,噼里啪啦炸开来。一瞬间尖叫与热烈的欢呼冲进我耳内,我巴不得马上把助听器摘了。
  “曲眠、曲眠!”对面的于韩叫我,几乎是喊出声的,“你看!你看台上,就是我之前和你说的,我们学校的学长!卧槽他唱歌真的很好听!”
  早就知道了。
  还天天都在见面。
  “哦。”我的平淡与他的兴奋形成强烈的反差。
  开场曲是沈一亭乐队自己选的,于韩还算安静地听了半首,就对我们嚷嚷:“我去前面嗨了啊!”拿起幼稚的荧光棒一溜烟挤到台前了,一刻不停歇。
  [164]
  目送于韩远去,就像目送一只脱离母亲怀抱的小鸟。
  我盯着闪光灯照射下的沈一亭,头也不偏地问身侧的陆严和,“你不去?”
  “不去,”陆严和抿了口酒,把话原封不动还给我,“你不去?”
  我啧啧摇头,手指点了两下玻璃杯,“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装什么?”陆严和离我很近,因此他的嗤笑声在我听来也尤为明显,“你在和我比谁能装到最后的游戏么?”
  “哪儿有。”
  “你知道我是为什么来,”陆严和放下酒杯,斜眼看来,“你不也一样。”
  “对啊,”我差点憋不住笑,明明屁事都没发生,陆严和与我的对话却总能充满奇怪的敌意和火药味,“那不然我为什么来?这不是明摆着吗,什么时候听个朋友唱歌也会搞得你如临大敌?”
  陆严和冷哼一声,没接话。
  “咱俩谁跟谁啊,”我友好地拍了拍他的肩膀,“今晚就坐在这儿,你不动,我不动。你别去找沈一亭,我也不找,生活本就已经这么烦了,你何必还给沈一亭添堵呢?”
  “我找他是给他添堵,”陆严和重复着,又语气不善地反问,“你找他又算什么?”
  我耸耸肩,回答得比飞还快:“正常交往啊。”
  这话是一点问题都没有,是一个十分普通的回答,但足以让陆严和来气。自从搞懂他和沈一亭的关系后,只要我想,我怎么说都能随便踩中陆严和的雷区,逗一只炸毛的猫莫过于此了。
  我觉得好笑,每每关于沈一亭的事从陆严和口中说出,我都觉得好笑。
  实在无法理解陆严和的脑袋是用什么做的,就像蜜蜂见到花蕊一样,难道见到沈一亭就凑上去也是天性是本能吗?
  [165]
  接下来的半小时内,陆严和确实一动不动坐在我身边,因此我也没挪屁股。
  后来陆严和起身离开了,不知道去上厕所还是什么。我便和小丁说我去找于韩了,一溜烟跑去站台前。
  挤来挤去,好不容易挤到于韩身边,我很快张大嘴巴——没想到他站着的点位这么好,离沈一亭很近,几乎是在脚边的位置。
  我拍了一下于韩,于韩扭头惊诧地脱口而出:“你怎么过来了?”
  我笑了笑:“我无聊啊。你这位置真好啊。”
  “学长前面说下面的歌直接现场递麦克风让客人点哦,”于韩十分激动,“站在前面容易被点到!”
  我哦哟一声:“原来是这样吗?”
  距离近了,头顶的灯光更晃,眼睛有点不舒服,耳朵同样也是。
  这不是第一次距离沈一亭这么近听他唱歌,之前也有过,只不过我一般坚持不了多久就摘掉助听器跑走了。
  舞台上的沈一亭和平日里见到的不太一样。
  学校里碰见的沈一亭总是低调的,尽管低调也是扔到人群中很容易被发现的那种。这时候他就不会戴些乱七八糟的首饰,穿着很简单,洋溢青春活力,是普通男大学生的那种味道。
  驻唱时沈一亭会戴上黑色渔夫帽遮住大半张脸,露出张扬的笑容。他总喜欢穿个人风格很强烈的衣服,铆钉摇滚风居多,也热衷于戴夸张的配饰,就和第一次在天台上见到他的那只手一样,很有标志性。
  今天他的耳朵上还插了偏大的银耳钉,细细反射台上的灯光,让人移不开眼。
  沈一亭左腿微曲,电子吉他就架在上面,五指随意拨弄都能弹出好听的曲调,跟着口中的歌词,很随性,很嚣张也很自由,好像随时都能飞上天。
  这张脸很优越,嗓音也很漂亮,站在他面前,都会产生浓浓的预感——沈一亭今后要走的路必定会洒满鲜花。
  沈一亭是一个很容易让人产生距离感的人。我突然意识到,在这种场合、聚光灯下,相隔不远,却觉得难以触碰。
  明明私下里有过很多亲昵的动作,自诩和沈一亭的关系也算不错,但只要将周遭环境稍微一变,感觉就全然不同了。
  他本应不是个容易接近的人吧。
  好像除了在他家听CD的那次,我们就没怎么聊过比较深入的话题。
  朋友之间越是接触就越容易发现缺点,越聊三观就越容易发现不合与分歧,我和沈一亭似乎没有必要走向“密友”这种关系,所以我一直认为这种话题不必存在。
  可现在一想,一对比,对比现在见到的沈一亭和平时与自己结伴而行的沈一亭,那条界限似乎已经模糊了。
  为什么?也不是不行。
  聊一些更深入的、更有意思的,说不定我们会异常合得来呢?
  让这种该死的距离感全部消失。让我了解方方面面的他,包括驻唱时的他,工作时的他,生活中的他。或许会更好。
  ......不试试又怎么会知道?
  思索间,视线在到处游移,我不小心对上灯光下沈一亭的眼睛,非常亮,光线打在水晶上的那种亮,也许在暗处都能发出惊人的光。
  他好像微眯着笑了,隐含在其中的笑意跟着嘴里的词儿蹦出来了,穿过看不见的空气,通过助听器的解析进入我的神经。
  ——什么都模糊了。
  回过神时,麦克风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跑到了我眼前。
  [164]
  “点歌吧。”
  话筒扩大他的声音,尾音在有限的空间内回荡。
  一曲完毕,沈一亭提起架子上的麦克风往前走了几步,蹲下来,麦就放在我嘴前。
  “你想听什么?”沈一亭笑着问。
  没想到沈一亭会挑了我,明明这旁边一堆人,怎么偏偏就把麦克风递到我面前。
  说实话,因为没想到,大脑一片空白,那瞬间也许是闪过了好多首歌名,但真正想抓出一首时,却又一个字说不出来。
  可能愣了有三四秒,于韩等不及就在我旁边叫:“发什么呆呢?你不点我就替你点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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