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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随身听(近代现代)——芒西

时间:2024-10-13 19:51:18  作者:芒西
  邓千回江东过他爷爷的八十大寿,那晚就听说他敬酒敬得又醉了,抱着马桶都能吐到外面,满地狼藉。
  好在他第二天大中午醒来,还能记得他和我的约定。
  邓千问我到底什么事,还得当面说。
  我有苦难言,只能说是人生大事。
  “人生大事?”邓千一琢磨,“懂了!那晚上来之前那家gay吧吧,你应该还记得地址?”
  我想到某些令人窒息的回忆,“......你确定?”
  “确定啊,”电话那头传来稀稀拉拉布料摩擦的声音,邓千的声音时大时小,可能是在穿衣服,“我已经醒酒了。”
  我毫不留情地拆穿他:“你是想自己去吧,休想拉我再去!”
  “欸,真不去吗?不去也行,那你得先告诉我什么人生大事呀?”
  “晚上再说,”我卖关子,“去个安静点的地方。”
 
 
第53章 【/微笑】
  “神神秘秘的,你这样说我可越来越好奇了啊,眠,你什么时候瞒过我什么事?现在就告诉我!”邓千在大喊,颇像无理取闹的大小孩,“你小时候尿裤子的事都没藏着掖着,高中时候有女生表白你也当天就和我说了!”
  “不。”
  “怎么着,现在是有男生跟你表白了?”
  “......有是有,但不是这件事。”
  “你背着我偷偷弯了?”
  “......”
  “喂喂喂?怎么不说话了?曲眠,曲眠,听到请回答,听到请回答!”
  “......”
  “我擦,不会真给我说中了吧?眠啊,你等下,这种事情并不羞耻,这是一件遵从自然天性的合理之事啊,而且这样的话今晚不是更应该去gay吧试试了吗?
  “你怎么不说话?你还没告诉我——”
  我按下挂断键。
  耳边清静了。
  我暗暗握紧手机,想捏碎,但很显然捏不碎。
  妈的,邓千怎么这么会猜?
  现在好了,一点悬念都无了,我还想着能当面看到他惊得下巴都掉下来的场景呢!
  全都泡汤!
  我叹了口气,低头发现邓千给我发来消息。
  【你肯定喜欢上什么人了是吧】
  【你还没告诉我你喜欢的人是谁】
  看到这条,我终于有掰回一成的感觉。
  这总猜不到了吧?
  虽然目前,我还不太清楚自己弯了没,但如果能确定,那喜欢的对象自然也......
  我开始在对话框输入【晚上再告诉你】,刚点击发送,邓千的消息同时也飞了过来。
  邓千:【那个酒吧驻唱?你学长?跟你睡了两次宾馆的那个?】
  我:【......】
  我:【/微笑】
  [217]
  “气死我了!”
  邓千猛地砸下手里的酒瓶。
  这动静虽然在嘈杂的gay吧里不值一提,但险些嚇到了坐在他边上的我。
  “你冷静一点啊,”我无奈地抓住他的手,“你这瓶子要摔碎了,酒搞到我身上怎么办?我回家要被我爸讨伐的啊!”
  邓千转过头,“你今晚不回学校?回家干嘛?”
  “等和你喝完又不知道几点了,”我想掏掏耳朵,结果摸到了助听器,只能把手放下,“周末嘛,我回家顺便慰问一下空巢老人,免得他一个人太孤单。”
  “行吧。”
  邓千沉默片刻,几秒后又开始他的激情发言:“你是不知道,我之前和你讲过我一个前任吧,啊,好歹那还是我的初恋呢,结果前阵子他加回我联系方式,反正就是想追回我什么的,我根本不想鸟他!”
  “然后呢?”
  “然后,”邓千瞪眼瞪得贼大,“然后后来我就听说,他谈的上个是劈腿分手的,你知道劈的什么腿吗?”
  我很配合地问:“什么腿?”
  “劈的女腿。”
  “噗……”我差点笑出声,还好及时捂住嘴。
  邓千:“他跟他男朋友谈了之后,家里人给他找了个相亲对象,然后他居然聊着聊着顺理成章地谈了!”
  我的重点永远不在点上,“哦,家里人这么早就给他找相亲对象了啊?领先同龄人至少五年,牛逼。”
  “主要是那女生也挺漂亮的吧,他估计是个双,结果就这样劈腿了,”邓千颇有点恨铁不成钢的样子,“我现在想到他,就感觉他成了我的人生污点一样,我当时怎么会和这样的人谈恋爱?我是疯了吗?”
  “很正常,”我边笑边安慰,“知人知面不知心嘛,日久见人心嘛,你处得不够久,当然就不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啦。”
  邓千垂眸沉默,又灌进一口悲伤的酒。
  “你想这样还挺好玩的,至少他还不是跟你谈的时候劈的,那要是你一直和他谈,没分,现在被劈腿的可不就是你了嘛,”我拍了拍他的肩膀,“至少,现在只是当个八卦来听,而不是亲身经历,亲。”
  邓千手指一动,“你说的很有道理。”
  我嗯了一声:“我也觉得。”
  “所以人不能既要又要啊,”邓千眯起眼,“不能既要男朋友,又要女朋友,太贱了。”
  这么一说,我就想起来沈一亭说的脚踏两条船的那个人。
  “那你说说,为什么一个人会喜欢脚踏两条船,还都踏帅的那种?”
  “因为那个人对自己极度自信,”邓千摇晃着酒杯,看了我一眼,“如果是两边搞暧昧,那就是纯粹享受这种感觉呗,反正又不用同时对两个人负责。很多人都这样,然后最后选一个更好的。但如果是同时交了两个对象……那真是该死啊。”
  邓千义愤填膺的样子,都要让我误以为他被人劈腿过了。
  趁他思考人生之际,我点开沈一亭的对话框,把邓千的话原封不动打出来,发给他。
  而后收到沈一亭的回复。
  【。】
  [218]
  沈一亭给我打了个句号,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回复,索性把手机往兜里一塞,不去看了。
  而这头的邓千刚安静一分钟,又一句脏话脱口而出,显然是有点醉了。
  “然后你知道吗?他昨天不知道从哪里听来我要回来的消息,还装模作样跑去高铁站接我,还好我没让我爸妈来,我可一点向家里出柜的想法都没有。”
  “你还没出柜?”我惊讶至极。
  邓千高二的时候喜欢上他那个狗屁初恋,很快就发现自己弯了。当时还硬扯着我剖析自己的情绪变化、生理变化等,想我给他一个合理的建议。
  但我那个时候怎么可能为他解决这种世纪难题?
  且不说我连女孩子的小手都没拉过,片也没看过,男女之间恋来恋去的都不知道,还能处理这种跨性别问题吗?
  我搞不懂,邓千就只能自己琢磨去了。
  结果我还没等到他的结果,他就在一个艳阳高照的日子告诉我,他脱单了。
  一年后,又在一个狂风暴雨的夜晚告诉我,他分手了。
  当时,我边安慰邓千边想,这家伙是天气之神么,怎么天气都由着他的恋爱史来啊?
  反正过去那么多年了,邓千在弯仔的路上一去不复返,居然到现在都没和家里人出柜。
  邓千努努嘴:“没啊,我家里人想法比较迂腐。”
  “噢,真可怜。”
  结果他下一秒话锋一转,面上是春风得意,“不过我哥不弯,传宗接代的事情就交给他了。我么,就在这世间沉沉浮浮,随风飘荡就行了!”
  “……”哦。
 
 
第54章 你也就只能当个八卦了
  邓千他哥邓钧,恐怖如斯的早恋主义,并且初恋现在仍就是现任。
  让人吃惊的是,邓千和邓钧几乎是在同一种家庭环境、校园环境下成长,却长出来两种完全截然不同的个性。
  我睥了邓千一眼,“你哥还谈着呢。”
  “对啊,郎才女貌,门当户对,感情也好得很,就这样多好,”邓千眼里流露出三分羡慕,声音低沉下去,还带着一丝难以察觉的委屈,“我就是一直没碰到合适的人,我没办法。真有合适的,我就拉着他向家里出柜了。”
  “那也是......”我避开邓千的视线,闷了一口酒,往四周扫视。
  这是我今晚进到gay吧后第一次主动观察周围——这里比橙红要小,却比橙红更乱,灯光开得更暗,音乐更有情调。
  有些被脱下的外套等衣物随意挂在椅背,有人在卡座围成一圈炫酒打牌,远处钢管舞上的男人被另外一堆男人围观,还有穿着高跟鞋踩在桌子上跳舞的兔男郎,很难不怀疑要是玻璃被踩碎了,会不会叫那人赔钱,还是由叫嚣他扭动屁股的男人负责。
  我突然想起来自己为什么这么不喜欢这个地方,因为它真实地反映着每个人内心深处的欲望,白天的高压后,或许这里才是这些人放纵的归宿。
  不想直面,也不想接受,或许我的外在就是被大人铸造出来的,内里可能和他们没什么区别。
  我妈是极端严格主义,追求完美,追寻成就,会用戒尺,会限制出入,会把我“绑”在琴凳上。在这种掌控欲下,我谈不上开心,到后来也变得没有感觉。
  直到她去世,这一走,她便带走了我很多东西——我的听觉、我的枷锁,包括我一直努力的方向。
  我爸不怎么管我,所有事情随着我去,我爱去哪去哪,爱做什么做什么,吹很多风,晒很多太阳,看很多天空。但尽管如此,在面对背德的选择时,我就会想到我妈。
  想放弃钢琴时,想到我妈;想彻夜不归时,想到我妈;我承认我妈离世后的那几个月里,我的生活近乎是空白的,连同我的耳朵一样,辨不出任何声音。
  酒精会麻痹大脑,但麻痹不了记忆,那些疼痛一旦回忆起,就跟不断繁殖的微生物一般占据一片看不见的地域。让人有一点难受。
  “你还要在这儿待多久?”我问邓千。
  “待会儿吧,”邓千说着,突然一惊,“眠啊,你是不是还有事没和我说?”
  我扯了扯嘴角,“你终于想起来了?”
  邓千终于露出今晚第一个理亏的表情,“不好意思,因为每次都想先和你聊聊八卦。”
  “没事,你八卦也挺好听的。”我礼貌地说。
  [219]
  邓千问了我几个隐私性问题,我一一作答,十分认真,最后邓千得出一个模棱两可的结论。
  “我觉得你弯了,”邓千直视我,“所以是上次我说的那个男的?”
  我躲开他的视线,摸了摸后脑勺,因为没有其他借口,只能回答得很勉强,“......是吧。”
  邓千一拍桌板,就差原地起立了,“你看我说什么来着!?你还记得半年前第一次拉你来gay吧的时候,你在这里被多少个gay搭讪了吗?”
  我掐指一算,“说实话不太记得了。”
  “至少三个,什么款的都有,成熟大叔型,纤细男高型,哦,甚至还有一个看着就像0的想找你做1,”邓千砸吧砸吧,“我都替你记得呢,那场面太搞笑了。你一口一个‘不了’、‘我不是gay’,再配上你那张脸,根本没有任何说服力!”
  “......”我眼角狂抽,呵呵一声,“你后来喝醉了,要我把你带回去,结果我临走的时候还被一个黑背心肌肉男给拦下来了,拉了粉色报警器才得以脱身。”
  邓千调侃道:“那你今天带了吗?”
  我摇头。
  他就笑得更开心了,“那你今天自己小心一点喽!眠啊,你这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你长得太弯了,真的很容易被人看上。我要有你这张脸,谁知道都能天雷勾地火多少回了。”
  我并不觉得,“我明明长得很阳刚。”
  “不,”邓千竖起食指在我跟前晃,非得让我信服似的,“你很可爱。”
  “......你这个词真恶心。”我嫌恶地摆开他的手。
  邓千见挑逗我无果,只好把矛头转向四周,“你看看这边的男的,有没有几个让你有点感觉?”
  说实话没有,甚至觉得有点恶心。我就实话实说了,结果邓千一脸深沉地告诉我:“说不定你就是专门为你学长弯的。”
  “还能这样弯啊?”我满不在乎地说,灌了口酒,感觉邓千这话并不可信。
  “你懂什么,”邓千说,“我当时弯得也和你差不多啊,都是先因为一个人......”
  “欸,等等。”
  突然,我在人群中认出一个身影,我打断邓千的话,“那个人很像你的劈腿初恋啊。”
  “什么?”邓千转过头去看。
  “可能真的是,他还、他好像在往你这边走?”
  [220]
  话音刚落,邓千只往那瞟了一眼,便抓起外套直往厕所的方向狂奔而去,给我留下一句“我等下回来,手机联系”,把我扔在原地逃之夭夭。
  我,曲眠,大二钢琴系本科生,此时站在人生的岔路口,面对一项艰难的选择——抛下邓千自己溜了or替他拦住这看上去同样开了疾跑的前任。
  前者让我过意不去,后者让我战战兢兢。因为我记得邓千的这位前任当时是学校里出了名的问题学生,高一的时候打架斗殴逃课一样不落。
  而现在,他穿着人畜无害的兜帽休闲服来了,并且持续向我靠近。
  他路过吧台时看了我一眼,而那时我的大脑飞速旋转,距离他不过一米,腿居然先抽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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