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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回南天气晴(近代现代)——落九盏

时间:2024-10-16 21:46:18  作者:落九盏
  向南珺走了个时间很长的神。眼前记忆频闪,将他同余回度过的所有时日重现。
  “滴”一声响,是冷气遥控将温度调高。
  从一场绮丽春梦中醒来,五月的港市气温已过三十摄氏度,屋内冷气运转,他依旧蒙上一层薄汗,如同才被从水中捞起。
  潮湿连绵的雨天,粗重的喘息、交缠的躯体,一切都蒙着一层暧昧,年少的冲动裹挟着期待,多迈一步,就收获如雷轰顶的爽麻快感。
  十六度的冷气兢兢业业,落在那一层薄汗上,向南珺一个激灵回了神,才觉到冷。原来人不动一步,也可以靠心脏的兵荒马乱,燥出一身热汗。
  身侧沙发位空空无人,抬头,碰上余回从里间走出,手里拿着薄毯。
  “醒了?”见向南珺醒来,于是略去了温柔的盖被动作,伸手将团成一团的毯递过去。
  除了薄毯,另一只掌心握着一罐啤酒。当水喝的人从不亏待自己,插针的缝隙也要抓紧,冰凉的液体面包入了喉,才算安心。
  醒早了些,向南珺只有遗憾。不然梦继续做下去,当年求而不得的最后一步或许便可以实现一次。
  酒能浇愁,亦能壮胆,不论是什么,总之和余回待在一起的时候,他都需要。
  于是他向余回讨手里那罐,坚定的动作,商量的语气:“这罐可不可以给我。你再去拿一罐新的。”
  “不行。”被拒绝得太干脆,向南珺才转醒的脸蒙上一层淡淡失落,看上去好委屈,任谁睇一眼也不会相信是因为一罐啤酒。
  余回拉开拉环,拨开向南珺伸来的手,直接抵到他唇边:“只许一口。”
  向南珺眼睛翻上去看他,乖乖点头,手垂下去放在身边。余回拭去罐壁水雾,双手将冷气捂到散去,才缓缓抬起罐尾。
  冰凉液体润湿向南珺的唇,他本想大口饮,奈何嘴巴容量却小过贪心。来不及落入喉咙的,沿着嘴角留下一道水渍。
  余回说到做到,单手将易拉罐从他唇边撤离。另一只手拇指指腹从向南珺湿润的嘴角一路推上去,顶起颊边的一团软肉。
  向南珺嘴里贪心的果实还没咽下,鼓起的腮侧又忙着同余回的手指对抗,凹下去,再顶出来。
  余回的动作突地停了。向南珺余光在客厅的落地镜里看到自己飘红的脸颊。而后,又亲眼目睹余回在他刚饮过的罐边,擦也未擦一下,又将自己的唇覆上去。
  他不介意同自己共饮一罐啤酒,不介意亲吻,甚至直言不讳会对着自己硬起来。前面的九十九步他都统统不介意,唯独不肯同自己走最后那一步。
  这种事当然要你情我愿,向南珺自以为已给出足够暗示,再紧追不舍,难免让人看低,觉得他轻浮浪荡。
  或许是余回做戏太真,赌场相助、元州街拥吻,不过都是他的精湛演技。但与人做爱是本能,再完美的演出,落幕后也不必再违心。
  掰弯直男、成为第三者,字字诛向南珺的心。颊边酡红不落,他只好寻个其他话题,转移彼此注意力。
  “我刚刚...睡着了吗?”
  他只依稀记得余回一句不遮掩的话燃起他脸上的火,烧得同此时不相上下。再往后,思绪飘回了四年前的山村,在回忆里不知第几次度过最后两日。
  这次醒来得似乎比之前任何一次都更干脆。或许是知晓这回醒来,有梦中正主等在面前,不必独自面对黑夜茫然无措。
  “睡着?你那样子不像睡着。以为你睡过去,要抱你到卧室去,却遭到激烈反抗。”余回伸出胳膊给他看,“这是证据。梦到什么好东西,这样不许人靠近。”
  他的胳膊上落下几道红痕。
  向南珺低头看看自己修剪整齐的指甲,心想大概是用了好大力才红成一片,有些难以置信:“是我抓的?”
  “不然?这屋中还有第三者?”
  第三者,好奇怪的称呼。
  余回一向不关心这些琐碎的事,此时却饶有兴致问起:“所以梦到什么?”
  向南珺一怔,脱口而出:“忘了。”
  至少也要认真想过一番,才好确认是真的忘了。答得这样快,明摆告诉对方自己在敷衍。
  但梦到什么,真的不好同余回讲起。
  要怎么开口,讲梦见差一些同你做到最后,但每一次都逃不过你的那一句“未成年”。每一次都好清晰,清晰过你所有含情的喘息。
  往日的梦境总是做一次少一次,向南珺也不从不知自己陷入回忆时,会这样抗拒外界的接触。
  说服自己不过是个梦而已,实际上却好怕被打断。
  向南珺将余回的话回味一遍,抓到另一个重点:“你原本要...带我去卧室吗?”
  一个抱字而已,余回说得顺利,到他嘴边却变多几分心虚,刻意将字意变模糊,才好讲出口。
  碰到这些词汇,他总是怀揣着目的,所以做不到余回那样坦荡。
  又多一个遗憾,痛失一次同余回拥抱的机会。
  确实不算睡着,向南珺抬眼看腕表,半个钟还不够。
  原来那些他珍藏的往事碎片,被以这样的形式拿出来回顾时,也不过只半个钟的光景。
  “嗯。”余回重新坐回他身旁的空位,“要去睡吗?”
  有钱人总喜欢做大尺寸以显示自己出手阔绰。购屋要万呎豪宅,有无用不紧要,房最少四间,两厅是最低标准;豪车要多辆,总有至少一台做车库看守,落灰也绝不开出家门,这是原则。
  同理,此时这张沙发必定也是富人手笔。两人坐得都不算端正,却还是隔了不止一人距离。
  向南珺苦苦找寻一个靠近的理由,视线胡乱地扫,答着余回的提问:“不吧。还没多晚。”
  视线落于面前矮几,上面安静躺着一管用掉一半的药膏。向南珺抓到救命稻草,指过去:“这个。之前没有用过吗?”
  “嗯。”刚刚起过身,睡袍从腰间转移回肩膀,松垮挂着,依旧露出余回三分之二胸口。
  像刻进记忆,余回近乎半裸的身体映在向南珺眼底,总是伴着隐约雨声。
  向南珺的视线同余回肌肤间似天生无有摩擦,落上去便打滑,于是他只好移开:“为什么...现在突然要涂祛疤膏?”
  “怕吓到人,”他转过头,淡淡瞥一眼过来,“不想留了。”
  向南珺有一瞬自作多情,忍不住想,余回说怕吓到的对象,其实是自己。
  他诚实答道:“其实并不可怕的。”
  “不觉得丑吗?”
  “不会。”向南珺答得很虔诚,没有一点敷衍意味,“那是你的图腾,很帅。”
  他最初想那是余回为了保护黎耀文才受封的勋章,可他现在不想那样说。
  黎耀文是个值得被人羡慕的角色,只不过有人眼红他的背景,有人眼红他的身家,向南珺不敢讲,他只眼红黎耀文身边有余回,危险时分余回舍己救他。
  他也想拥有余回为他留下的什么痕迹。不要受伤,哪怕是允许他画在手背的一块表也可以。
  或者留在自己的身上,也可以。
  他问:“可不可以让我也留个印记?”
  余回不解,反应却快。他仰起脖颈,手指点点自己喉结,出口的话似调戏:“什么印记,用嘴留在这里吗?”
  【作者有话说】
  以后更三休一,还是晚上20:30,从周四开始,就是四五六、一二三、五六日、二三四…这样以此类推凹!以后都这么更吧,也不用费心看榜单字数觉得字数更少了对不起追读的宝宝更太多又自己觉得亏了...(这样周更应该有一万多字,短期内应该排不到大榜的,先这样试行几周),我就先偶尔消失下,这本更着,我去写下一本存稿了,大概一到两周出现一次回复大家评论!再次感谢大家的追读和评论,鞠躬!
 
 
第40章 改.“Topaz。”
  “我的意思是,你为救黎耀文留下的那道疤其实很酷,因你身上唯有这一处同他联系好紧,与旁人都无关——你真无需在意太多。”向南珺很认真解释完,又对他前一句表示质疑,“真的不介意吗?在喉结留下吻痕...遮不住的。”
  谁都明那是句玩笑话,余回知向南珺有分寸,才这样同他讲笑。能考上G大的聪明后生却偏要装傻,揣着明白作糊涂,同他玩一场文字游戏。
  答案显然不必明说,被余回刻意揭过。他笑:“想在我另边脸亦留道痕迹?艺术家是不是都喜欢对称美?”
  “不是的,”向南珺仰头望上来,目光好虔诚,像做礼拜的基督教徒望住耶稣,“如果我的希望有用,我希望你以后再也不要受伤,无论为谁。”
  余回怔住,又在被向南珺发现前恢复如常。
  他刻意略过向南珺的愿望,将话题拉回最初:“你想留什么印记?”
  “随便画两笔就好,”向南珺重新拾起桌边的祛疤膏,“就用这个,可不可以?很容易就能洗掉。”
  余回盯住他,彼此之间维持几秒沉默。而后他面露难色:“可我已经冲了凉,怎么办?”
  向南珺也轻怔住一瞬。他似乎被轻轻地、不着痕迹地拒绝了一次。
  或许不该对余回提什么要求,他将这些视为负担,连多冲个凉都觉费事。
  “那就...不画了吧,”向南珺像是在自我说服,“嗯,不画了。这药膏很贵,不要浪费。”
  没想到余回却说:“你用那东西画,就算不洗,一晚过去,都会挥发干净。你想留的印记,一晚就够了么?”
  当然不是。
  向南珺不敢讲永远,那东西从口中讲出来,听起来总是好虚浮。他只能期望,独属于自己的印记如果真的有存在的可能,那就越久越好。
  他心中有种奇怪的攀比欲,不求地久天长,久过余回身上的疤就足够。
  却还是说:“够了的。”
  不要讲一晚,哪怕只是一个钟、一个字,也比从没有过令人满足。
  余回俯下身,从矮几的柜筒摸出一支马克笔,贴心帮向南珺拔掉盖子,递至他手中:“用这个画。我觉得一晚不够的。”
  其实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分别。药膏一晚会挥发,换一支水性笔,就算多待上几日,只要沾过水,一样会慢慢变淡,直至消失。
  但向南珺没有考虑消失之后的问题。属于他的印记在余回身上停留的时间被延长,这是意外惊喜。
  “画在哪里?”他又抬头,问余回。
  余回向宽阔梳发的一侧扶手倒下身去,留涂过药膏的那一片皮肤给他:“这里吧。”
  “可是这里才涂过药。”
  “不要紧。”向南珺想是不是自己的担忧令人厌烦,他以为余回的语气变得不耐。匆忙抬头去确认,头顶那张脸孔却在吊灯的光下变得好柔和,轻声同他讲,“你只管画。”
  “好。”
  向南珺应声,在那一道疤痕上落下第一笔。看起来他的手法应该算不错,刚刚涂上去的药膏已被完全吸收,余回的皮肤此时依旧有些潮湿,但并不影响落笔。
  余回向回缩了一下。向南珺这个时候反应很快,笔尖立刻提起来:“是后悔了吗,现在洗掉还不晚...”
  “落笔可以重一点,这样会很痒。”余回轻声讲,“画吧。”
  于是向南珺又落笔。
  似乎不是十分复杂的图案,余回看不到全貌,只感觉笔笔分明,没有纠缠不清的线条。
  “手可不可以放这里?”他抬腕,搭上向南珺因认真创作而低下去的头顶。
  皮肤上的笔尖一顿,而后那颗脑袋轻轻点了点。
  向南珺的头发留得长,吹得也草率,摸上去还有些潮湿,发尾正黏黏糊糊搭在后颈。
  余回并未想向南珺想象那样,将他头顶当做承力点,而是轻轻地,五指插入他的=发间,翻出一片洗发香波的味道,又抽出来、再插回去。
  发尾随着余回的动作被甩来甩去,拍上皮肤,留下一片湿意。
  在终于凌乱地落在向南珺耳根的时候,他的肩膀轻轻缩了一下。
  头顶响起短促气声,发稍的湿意通过余回的手指停留在向南珺的耳垂。
  流畅的笔画突然在某一点变粗,画出一道锯齿状。向南珺终于暂时停下笔。
  耳垂被人捏在指间轻轻摩挲,没有多少戏弄味道,余回的语气听起来竟也认真:“不小心找到向小少爷的敏感区,原来也是耳朵。”
  其实算不上敏感区。向南珺自己捏过许多次,同梁天宁偶尔玩笑开得大一些,也被报复过几次。
  原本都没什么感觉的。
  真正的敏感区不是耳朵或其他什么地方,是余回而已。
  余回是敏感钥匙,可以随时、随地,打开任意一个区域。
  他的手依旧没停,向南珺只能轻轻偏头躲开:“有感觉的,好难忍。再摸下去会出事。”
  余回向后靠去:“好,那你继续画。”
  向南珺又俯过来。
  借位有时很绝妙。从余回此时的视角望下去,不太能看清向南珺正画的图案,却可以看到他侧着脑袋,视线倾注在腹部的那一道疤痕,后脑对着他操作,呈现出个十分引人遐想的角度。
  好像他趴伏在自己身上吃什么东西。
  马克笔尖在腹部皮肤上划过,有些催情效用。好在意志力还算不错,余回从不该看的地方收回视线,落上向南珺的发丝。
  图案不难,向南珺很快画到尾声,此时应该是在进行补充的点睛之笔。
  余回忍不住问道:“画了什么?”
  “Topaz,我的英文名字。”未经允许在别人身上写自己的名字并不算礼貌行为。向南珺意识到,抬眼,指指余回颈间悬挂的那条项链底端的吊坠,“还画了那个。”
  余回似乎并不介意他的失礼行为。
  “我还是第一次听。”港市人中意称呼别人的英文名,他却从未听梁天宁这样叫过向南珺。
  “在学校会用英文名称呼同学和老师。课后好少这样叫,阿宁他们没有这样叫的习惯,我父亲也都还不用我外出替他应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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