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番外十
从前的沈家三少爷,尽管优秀,骨子里的脾气却也不大好。他对自己的生辰没有什么明确的概念,也不觉得它有什么特殊的意义,逢年过节的喜庆日子对他来说更不值一提,那些团聚热闹的时刻,于他而言不过是屋檐下遵照旧习多挂了一盏红通通的灯笼。
一般人家的小孩儿,包括家里的长辈,照理说这时总该在心底对来年有些期许,或是希望新学年成绩漂亮,或是期盼家宅平安生意兴隆,但沈家的三少爷偏不是。他鲜少在人前表现出很强烈的念想,大概不凡的出身已经给予他太多,这世间的寻常事物早已入不了他的眼——有一回团圆夜,他吃到一颗包着钱币的饺子,管家借机讨彩头,问他有没有什么愿望,他把那枚硌牙的钱币从碗里捞出来,笑着摇了摇头。
他有相当拔群的社交能力,但在情感方面,小小年纪便成熟得令人忧心。管家为此挂记了很久,大约有两三年的时间,一直到半山搬来一家新邻居。
说新也不算,两户当家的一度共事,从祖辈数来便是故交。他们家的孩子也多,大的年纪相仿,小的略晚自家少爷三岁,听说是早产儿,身体不好,但格外活泼可爱,嘴巴也甜,来作客时能逗得老爷子都忍俊不禁,偶尔在山道上碰到了,还能见他像只梢头的鸟儿似的,一边举着小山堆叠般的冰淇淋球一边缠着他的兄长,叽叽喳喳说,宁予杭你好笨哦,又给我买错口味了,不过看在还算好吃的份儿上我原谅你,下次你要聪明点知不知道呀?像沈哥哥那样,我爱吃什么他就记得很牢的。
总之是哪儿哪儿都招人喜欢的一个孩子,管家对他的印象好极了,更重要的是他也同自家少爷亲近,自打两家人频繁往来之后,一贯总与人有着无形隔阂的少爷难得找到了一个合意的玩伴儿。
自家少爷到底有多喜欢他呢,新一年的深夜守岁,沈家的长辈依旧忙得无法归家,但三少爷却不再同往年一样到后厨和他们一道包饺子凑热闹。他叫那小孩儿早早拉着去庭前空地放烟花了,火花烧得像星星一样璀璨,管家去喊他们吃宵夜的时候,正赶上他捂住了宁家小少爷的耳朵。
那小孩儿在雪夜的寒风中窝在他怀里,眼睛明亮,像年画里抱鱼的福娃娃一样仰头咯咯笑,大声说,你别捂我耳朵啦,我听不见你许了什么愿呀!
沈家三少爷也跟着笑,仗着个头的优势捂得更紧了,那小孩儿大概只能看见他嘴巴在动,至于说什么呢,他怕是听不清楚的。
但就这样小孩儿也没生气,他和他沈哥哥玩儿得顶高兴,眯着眼睛拉长音又问了一遍,你到底许了什么愿呀?!
沈家三少爷还是低头看着他笑,笑得眉眼都要融成暖春池水。
他到底许了什么愿呢,那小孩儿后来怎么追问都没追问出来,但管家却是知道的。尽管声音不大,可他还是清楚听见自家少爷在嘈杂的烟火声中认认真真说,希望我的桐桐平安喜乐,岁岁无忧,永远和我在一起。
第73章 番外十一
宁家小少爷的身体总不大好,因此便很少人记得他曾经有一手漂亮的防身功夫。
十二岁开始,他跟老师学过散打,自由搏击,甚至练过几招真正狠路子的泰拳。他瘦得很,在基础性的力量训练之后,硬邦邦的骨头更适用于这种灵巧凶悍的攻击,他做不到像沈家老三一样借助先天优势将力量级远高于自己的对手轻易背摔,但在他身体最好的那几年,一记横扫踢便能将大意的陪练收拾得龇牙咧嘴,有时就连打拳打得比他久的沈铎都要吃亏。
只不过这都是很早之前的事情了,时间久远到宁家小少爷都觉得那些练拳的日子不过是自己的幻觉。在二十三岁之后,他每天都要定时服用一些带有强烈副作用的药片,别说打拳,就连钢琴都不再碰了,母亲过寿辰这理由都没能说动他。
他的兄长在他拒绝之后立刻皱起了眉头,沉默良久,说,你的手已经好了。
宁家小少爷正在厨房里给母亲做蛋糕,他花了大概两年的时间学会用左手来替代右手的一切功能,但裱花这种精细的活计少不得要两手配合。
他弯腰屏气小心翼翼挤着奶油,直到确定最后一朵也完美落下了,才直起腰来,笑嘻嘻对兄长说:我变笨了,记不住谱子,不过都是心意,妈妈也不会嫌弃这块蛋糕吧?
我这几天尝试做了不同的口味,他又说,你要留下来尝尝吗?不过沈铎等一下就回来了,你们俩见了面不可以再吵架啦,我听久了会头疼的。
他的兄长环胸倚着厨房的门站着,看他将那块甜香四溢的蛋糕收进冰箱里,还没等到他回头再问,自己便先冷哼着甩手离开了。
再陈三愿:
很久很久之后的一个段子。
第74章 番外十二
蒙彼利埃的晚秋,雨水尚且留有痕迹。
阴云密布,尽管还不到五点钟,这座临海而筑的城镇却因此早早亮起了灯光。宁予桐推开窗户的时候,狭窄的石板路上正飘荡着零零散散的脚步声,行人稀少,两个游客正在楼下餐馆前用生疏的法语同服务生交流。他伏在窗棂上听着,南法湿润的空气灌进肺里,不经意嗅见的一丝花香总算叫他慢慢清醒了起来。
午睡大概是一点钟开始的,雨季里,他的睡眠状态一直不见好,噩梦缠绕,惊醒时总是一身汗湿。也就这几天那噼里啪啦的雨声少了一些,才使他一入眠便睡到了现在。
他掀开毯子下床,捞过一件挂在椅背上的羊绒外套穿了,一边折袖口一边往杯子里倒热水。玻璃杯盛了一半的量,他又返身去摸床头柜上的一盒药片。
就这样赤着脚在屋子里来来回回转了几趟,他才把药吃完,趿拉着毛绒绒的拖鞋下了楼。
旅居的房子两层高,面积不大,有些年头了,夹在街道旁一列相同的建筑里,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他经过楼梯拐角,抬手打开了一楼的顶灯——虽说是门面,但楼下的摆设并不多:客厅放置着两张长条软沙发,中间是厚实的大地毯;再往里一些是开放式厨房,吧台前有两张高脚凳。除此之外,便再也没有其他比较大型的家具了。
此时一切都被收拾得很好,沙发绒面平滑,旁边整齐堆叠着一摞书,地毯干净,就连早餐时他随手乱放的一袋麦片也回到了柜子里。
他弯腰挑拣出一本画册,蹬掉拖鞋,窝在沙发里胡乱翻了几页,然后才把视线投向了厨房——想要完全忽略那些动静是不可能的,更何况他并非真正静心在看书——统共六平米的厨房,炉上烧着一锅咕噜噜冒泡的奶油蘑菇汤,意面已经浇好了肉酱,他的恋人正往上头放芝士,随后,这个男人将盘子端到餐桌上,一边系着袖口一边朝他走来。
在餐点浓郁的香气里,他们接了吻,唇齿缠绵,他像猫一样慵懒伸腰,露出黑色毛衣下小半截雪白的皮肤。
“醒得有些早,”恋人亲他的额头:“但刚好可以吃饭了,吃完我们就去逛集市,买水果,顺便给你的花圃找些新种子。”
他咕哝:“我记不得我之前打算种什么了。”
“金钩吻,鸢尾的花期已经过去了。”恋人提醒他。
倦意未褪,他揉着眼睛点头,好半晌,才懒散地打着呵欠站起身。
“那我们吃饭吧,”他说:“你有多给我放点芝士吗?”
“不能再多了。”
“我牙不疼了——要不然你下回直接做奶油意面行不行?我不想喝蘑菇汤。”
“不喝完我不帮你摘杂草。”
“……沈铎!你几岁了?!”他怒视。
牵着他的恋人只当没听见。
小镇的夜幕逐渐合拢,星点闪烁,寒冷的秋夜因食物热气而变得温暖朦胧。
这是他们在蒙彼利埃的第三个年头。
再陈三愿
最近在忙的事情有了不错的结果,所以悄咪咪发一个很久很久之后的小番外。祝各位小宝贝儿520快乐,心有所爱,也永远被爱。
第75章 番外十三
倒也不是没动过手。上高中时,沈家老三曾经一拳将不靠谱的发小揍了个人仰马翻。
没有旁的理由,对方在他多次警告甚至已经极度不悦的情况下带他的外家弟弟进了夜场,蒋家少公子的包厢,大手笔,酒水烟草一应俱全,男男女女调笑嬉闹,等他杀进去的时候,那漂亮的小东西不知道被灌了有多少了,旁边的人正摸他的脸颊,止不住夸他可爱。
他那外家弟弟倒真是个可爱的孩子。乖,安静,音响声跟鬼哭狼嚎一样的包厢里,他穿着一身校服坐得笔直,眼珠子又亮得跟星星似的,倘若不是被陌生人碰了还不躲避,沈家老三都以为他其实没喝醉。
可桌上那些七倒八歪的酒瓶子是真的,他过去抱人的时候,鼻息间那股鸡尾酒的甜腻也是真的。大概是被他阎王罗刹一般的脸色和酒桌旁痛得直不起身的蒋锐吓到了,一屋子的人,大气不喘,只有他外家弟弟敢伸手来搂他的脖子,叫他不得不俯身托住了他。
两人一靠近,强烈的酒气沈家老三脸色更差了,想骂,可一时间又不知道该怎么骂。小醉鬼,胆大包天,笑嘻嘻的,抬头就拿滚烫的脸颊蹭他脖子,气息灼热,似乎还想索吻。
沈家老三黑着脸,可也不自觉咽了一口唾沫。
交待过千八百遍还恨不得把眼睛长在他身上盯着他,防来防去的,不就是为了防有这么一遭么。不会喝酒就算了,偏生还要穿着校服出来风花雪月,简直就是怕别人不知道他青涩得有多经不起碰。自己要是晚到一些,他可不得叫周围这群人精吃了去么。
沈家老三想着,只恨不得往一旁的罪魁祸首身上再踹两脚。发小还哎哟哎哟捂着脸起不来,正是恼火的档口,他冷不防叫怀里的小醉鬼板正了脸,两手捧着他的下颌,迷瞪瞪又笑起来。
沈铎。他叫他的名字,声音软得不像话。
沈家老三四下扫了一眼,才咬牙切齿回应他,我在。
沈哥哥。小醉鬼又叫。
……乖乖。沈家老三抵着鼻尖问他,喝了什么,嗯?
小醉鬼笑得狡黠,但又像同他分享秘密一样认真说,喝了很好喝的东西呀。
你之前也喝过的,他咕哝说,你亲我,你亲我一下就知道啦。
知不知道自己说什么呢这是?!沈家老三喉头更紧了。
他和这小醉鬼脸对脸瞧人。一米九的大高个儿,肩背手臂僵硬得像个木头桩子,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被什么妖精下了咒,好半晌了,单是瞪着一双黑沉的眼,整个人却连动都不敢动,只等到角落里传来一声闷笑,他才陡然打了个激灵,一掌摁住小醉鬼的后脑,压着火气,一声不吭便急匆匆把人带走了。
偌大的包厢,装醉的清醒了,真喝大了的也叫这尊阎罗吓得不轻,见他出去了,十来号人面面相觑,随后才赶忙将倒霉的蒋家少公子扶了起来。挨了不轻的打呢,在场的姑娘心疼得不得了,可破了嘴角的蒋家少公子还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只管龇牙咧嘴吃吃笑。
没正经的,他的女伴娇嗔,笑什么呢。
笑什么,蒋家少公子靠着沙发仰头眯了眼睛。还能笑什么,笑一个装模作样的假正经,明明多的是放浪形骸的劣迹,可平日里还非得强迫自己节制得像个不沾花柳的正人君子,真真虚伪得叫人看不过眼。
忍什么呢,迟早有一天他得知道他怀里那小醉鬼的厉害。
第76章 番外十四
有一年冬季,我陪汤靖远去北欧参加了一场由当地华人商会举办的酒宴。
被他点名随行我并不觉得意外,甚至连我那位主管秘书室的上司都是一副习以为常的表情。
我和汤靖远是典型的权色交易关系,我是他众多床伴之一,从澳洲高校毕业后的第一年便以生活助理的身份入职汤氏,自此陪伴他已经有五年的时间了。五年里他换过的情人多如流水,但不知为何我却能一直留在他身边,尽管事业上毫无起色,乃至称得上前途渺茫,可他给予我的钱财已然供我无忧无虑度过下半生。
其实同他另外那些花枝招展的伴侣相比,我的样貌未必算得上出众,有时候连我自己也会疑惑他当初到底是搭错了哪根筋才会看上一个因为失恋而在酒吧里默默痛哭的愣头青。我私下猜测过,也尝试在床事酣畅之后询问他,但他从来不肯说实话,只笑着来亲我的眼睛。
探究根源的蠢事我只做过一次就作罢了。他是金主,是在这个举目无亲的世界上花钱养我的那个人,即便他有所偏爱,可我也不能恃宠而骄跨越我们之间那道红线。
并非我自视甚高,汤靖远的确很偏爱我。在必须履行的性事需求之外,这些年他像正常的情侣一样带我去过很多地方,亦满足过我各种各样的心愿。我们曾经深夜开着跑车沿加州海岸一路狂奔,隔天清早又越过整个大洋去欧洲等待极光,又或者因为心血来潮而花上一个月的时间在南非大草原上随同动物迁徙,旷野日落的那一刻他低头吻我,我至今都忘不掉那种耳边只有疯狂心跳声的感觉。
抛开真心而言,他是一个尽职的、充满魅力的完美情人,我一度以为他待所有的枕边过客都是这样千金博一笑的温柔,但我的直属上司曾经私下告诉我并非如此。她说汤靖远是吃人不吐骨头的笑面虎,奉承他的人多的是,被处理过的床伴也多的是,然而能让他像疯了一样满世界陪跑的目前还只有我一个。
当时她有点喝上头了,我也半醉,想了想,不惜腆着脸说,大概是因为我比较乖。
吧台上只有我们两个人,她像是听见什么不得了的话一样怔楞,随即又眯着眼凑上前来瞧我,仿佛想要打开我的头盖骨看看里面到底装了什么鬼东西才能让我这般大言不惭。
她盯着我看了半晌,最后无缘无故笑起来,说,对,可能就是因为你比较乖。
他好不容易换到一个喜欢的,你要听话呀。她又说。
我往杯子里倒酒,醉醺醺地跟她碰杯。
当然了。我也朝她笑。
她当汤氏的首席秘书已经将近七年,能在这个直面诸多难题的职位上坚持那样久,作为下属自然要将她的话奉作金玉良言。被偏爱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呢,我也不大想知道,汤靖远那样体贴入微,我只要比任何人都乖,都听话就够了。
北欧的行程前后为期三天,根据商会的安排,前两天酒店里会有几场小型会议介绍近年当地一些发展态势良好的中资企业,会议之余宾客们可以自由活动,最后一天则是正式酒宴,增进感情,也方便有合作意向的客人借此广结良缘。
下榻的酒店在斯德哥尔摩市中心,推开高层的窗户就能望见远处灰蒙天空下泊满船只的海港。因为工作的缘故,我早前来过几趟欧洲,但除了极光之外几乎不抱任何兴趣。这里的天气实在太寒冷了,即便入夜时港湾里的游船会亮起宝石般璀璨迷离的灯光,街道上的集市也热闹,我还是恨不得一天到晚都窝在暖气充盈的酒店房间里不动分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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