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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年(近代现代)——-阮白卿-

时间:2024-12-25 10:11:34  作者:-阮白卿-
  宋老太太穿着豇豆红织锦缎长褂坐在圆桌正中。跟她同辈的人都不大出门了,连难得的应酬都好像被人家冷落。有亲戚过来她跟前,提高嗓门问:“姑老太太身子还好伐?”却等不及她张口就把脸掉过去,默认她聋了,要么反应迟钝。她眼球里荡着浑黄的一层雾。老太太驼背得厉害,白花花的头鸭子似的往前伸,奶妈抱着襁褓从她跟前过去,大红锦被下孩子的脚趾像一排新剥的豌豆。她大声咳嗽,同时仿佛听见人议论:
  “那脚,哪里是满月,看着快百天了。”
  “……这样急就抱进去,说么总是说要吃奶要睡觉。其实?嚇嚇!”
  宋老太太一口怒气呛在喉咙里,折下腰去“呕呕”地咳,拖长了声音像在吐。眼下这时代她越发看不懂,譬如请亲戚不坐席,叫端着盘子吃冷碟;旗袍一年比一年短,还嫌不时髦,纷纷学男人穿西装。年轻人她管不住了——从丈夫死掉以后她开始吃斋,吃了三十年,抱上孙子,又有了重孙子,小辈离她越来越远。其实改朝换代不算事,以前叫皇上,现在叫总统,做官的总还是男人,那就少不了女人把这些天皇老子养下来。她揉开眼睛里的浊雾,看着浩浩荡荡的一屋子人:一辈媳妇老了,又有新的一辈,几个孙媳妇长什么样?她总有些不大记得。
  老太太在那里觑着眼睛打量秀南,秀南立刻觉出来了,低低骂一声:“错克。”彼德宋站在她旁边扶一下眼镜,露出他在外面一贯茫然没有攻击性的神气道:“嗯?你说谁?”
  秀南没吭声,彼德宋也皱皱鼻子不再接茬。一般的夫妻也无非像他们似的没话讲,熬到老太太那个年纪仍然像个陌路人,所谓“白头如新”。彼德宋端着酒杯走开和客人说话,她远远地望着他,脸上浮出一种古怪的冷漠。他是两道粗眉横生枝节,杂草一样各自往中间扩散,灰突突地拧在一处。以前她躺在他腿上,总喜欢伸一根手指捋他的眉毛,回想起来不免悚然,简直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爱上他的。
  “大嫂怎么躲在这儿不去应酬?”三房的媳妇兰少奶奶也念过女校,不过小一岁。
  秀南立刻训练有素地微笑。不笑马上就有人在背后讲,大少奶奶生了儿子不得了,眼乌珠朝天。老妈子送茶水来给她们,湿嗒嗒的五彩缠枝纹盖碗,茶叶梗挂在碗口上头。
  “亲戚们都不大认得,“她挽住兰少奶奶的手臂讪笑,“我不信你全认得。”
  “我也不认得。”
  秀南松了口气,有人跟她一样,比只有她自己好些。兰少奶奶的胳膊肘顶着她的胸脯,忽然掩嘴笑起来:“好像瘪了。”
  “嗳哟!”
  “不骗你,晚上自己照镜子。”
  “照它做什么!”
  秀南故意嗔一声表示矜持,实际上脸已经涨红了。有时候她把手伸进睡裙里,能够摸到乳房软趴趴的像个面粉口袋,睡下来就往四周一摊。她最近不是没在镜子里看过自己,但只有一次,当时吃了一惊,没想过竟会晕得那么大,颜色又重,像个箭靶子。
  兰少奶奶又道:“孟小姐大约也快嫁人了。”秀南愣了愣,“孟小姐?哪个孟小姐?”兰少奶奶说:“大嫂怎么了,是你的女傧相孟元珍呀!”秀南又是十分吃惊,好像只有她与世隔绝,什么都是别人告诉她。“你从哪儿听说的?”
  “女校有几个毕业生在南京。你不知道孟小姐的男朋友,简直不得了,军政部的家底。”
  “嚇!”秀南顿了顿,又搜肠刮肚挤出一句,“看不出。”
  兰少奶奶䀹䀹眼睛,“其实孟小姐不如大嫂漂亮。”
  秀南微妙地一皱眉。“其实”这两个字其实多余,说出来总像无奈之下找个缘由,一种象征性的安慰,一说“其实”,她们两个就势均力敌了,然而元珍按说连嫁给少南都算高攀。
  “嗳,没有,人家也还好。”她讪笑。
  “知道唻,孟小姐是大嫂的好朋友。”
  兰少奶奶的丈夫来找她一道去给亲戚问好,她走了。秀南把茶送到嘴边,装满水的茶碗太重,擎了半天,连指节都有点酸疼,一股子涩气流到喉咙口。她和元珍以前读女校,什么事都要一起,买假的金刚钻手镯,太阳底下看着照样五光十色,拆开来一人戴一只,手拉手去上马桶。有人笑她们闹同性恋爱,她把嘴角重重地往下一撇,瞪人家一眼,心里不以为然:即便真是,也不该是孟元珍罢?
  梵哑林的曲子停了,秀南歪过头看看那两个男学生。对方有些青涩的慌张,立刻把琴弓又搭起来空拉几下,声音嘶哑。她忽然意识到自己并没见过什么男人。她连二十五还没到,但在男学生的眼里,她只是个与他们不可能发生关系的妇人,她已经失去了一切性的吸引力。
  这天晚上她打电话给少南,告诉他元珍在南京恋爱的新闻,语速很快,一半是激动,一半也怕电话用得太久,给婆婆留下话柄。客厅点着一盏朦胧的壁灯,她喷气似的声音压得很低:“喔,早催你和元珍谈朋友你不听,现在好唻,人家转头就认识了军政部的少爷。”话筒那头少南笑了两声,“明明前几天还叫我不要坑害别人。”秀南只当没听到,说:“上海到南京的火车也很多,其实没有多远。”少南问:“这话什么意思?”秀南冲口而出道:“侬好叫好伐,二十几岁的人了,不好好想想将来?”
  少南沉默了一会才说:“虞家无非做一点小生意,究竟比不上军政部,孟小姐无论嫁给谁,总比嫁我强一点。”秀南突然不做声了。她看见一个歇斯底里的自己被卷在电话线的弯弯绕绕中间。像个疯子,像扒着树根底下向高处狂吠的野狗,她完全不明白自己怎么变成这种人。她慢慢伛偻着腰背趴下去,不用看也知道胸脯被压得很扁,“瘪了”,脸颊贴着油蜡皮沙发有点潮湿。
  少南放下听筒上楼,路过他姐姐的旧屋子,忍不住进去坐了一会儿。那天打破的香水瓶子已经给老妈子扔掉了,但香气洇进地板缝里,黑暗中一缕一缕地递过来。湿冷中有股甜丝丝的味道,令他一遍遍重复那天晚上,像循环播放的默片。
  电灯突然亮起来,少南吓了一跳。他父亲虞鼎钧站在门口。
  “乱得一塌糊涂!”鼎钧板着面孔。
  “爸爸怎么今天回来了?”
  鼎钧哼了一声,“我不能回来?”
  他没吭气。雪亮的电灯底下才看见衣橱开着,梳妆台的镜子倒了,床上被褥卷成一团,老妈子只当没人会进来,所以偷懒不收拾。
  “这还像话吗?”鼎钧道,“为什么没告诉我你姐姐偷着跑回来?”
  少南就听出来了,保准是今天去宋家吃席,有人跟鼎钧告状。他摸摸鼻尖不说话,鼎钧踱到他身后一拉抽屉,旧项链和香粉盒子稀里哗啦冲出来。
  “爸爸,”少南终于开口了,“姐姐在宋家不是很好。”鼎钧道:“你管她做什么?”少南怔了怔,道:“我不管她……我不管她当然也……但她总是我姐姐吧?”鼎钧不置可否,只弯着两根手指敲敲桌子道:“叫人来收拾收拾,赶紧扔出去。”少南怔了半晌,说:“啊?”鼎钧冷漠地道:“我的要求你听不懂?”
  少南在长而窄的穿衣镜里瞥见自己错愕的面孔,觉得那里面的整个人都不像他。鼎钧缓缓踱到走廊上,文明棍敲着地毯,“嗵、嗵、嗵……”少南听着那声音,想起躺在书卿的亭子间床上,听见谢老太太在楼上丢东西。压根他们也没什么两样,难怪要抱在一块互相安慰,假如有一天他父亲看穿了他们两个的事,是不是也会像扔秀南的旧物一样,把他也扫地出门呢?
  珠子在汗湿的手心里攥着,一颗颗互相碾,“哒哒”的声音有些异样,看久了觉得那串珠链黯淡了,不怪《红楼梦》断言女人在婚姻里最终的命运是鱼眼睛。少南把抽屉里的东西一样样拿出来,装在一只旧饼干盒子里。他妹妹苏南不知什么时候溜进来站在窗边,把自己卷在湖色团花厚窗帘中间,只露出一个脸,像偷穿了大人的旗袍,绉线穗子盖到脚。少南说:“怎么还不去睡?”苏南不答言,他又笑道:“爸爸回来了,你见过他没有?”苏南只默默盯着他,露出冷漠呆滞的神气,半晌才摇摇头。少南清楚,此刻自己不过是他父亲的一个打手。
  第二天他叫鼎钧的汽车把盒子送到宋家去。汽车夫中午回来,他就坐在客室里不时看一眼电话机。他以为他姐姐会立刻打电话过来骂他,但是竟没有,他知道他们两个也就这么完了。他过去总觉得秀南是唯一的亲人。少南觉得自己是有一点冤枉,其实他没做什么,但这个姐姐就没有了。他又觉得十分对不起书卿。那天他说好要跟秀南道歉的,事情莫名其妙变得更坏。他一向以为自己还算个好人,书卿也这样说过,现在他简直不知道自己是个什么东西。
 
 
第二十四章 龃龉
  电梯隆隆地降下去,黄铜的指针颤巍巍地抖着,下班时间过了,灰白的花岗石洋楼嗡嗡地喧闹了一阵,重新恢复平静。书卿站在电梯里,这机械运转的声音,用少南的话说,像时代的洪流,铺天盖地沉到黄昏里去。两扇菱格栅栏的金属拉门开了,走出来看见墙边的阴影里斜靠着一个人,穿着鼠灰色呢子长大衣,一只黑皮鞋伸到地上的小块天光里,是当时流行的式样,鞋面上装饰着锯齿雕花。书卿假装没看见,一径略过他往前走,手腕就被扯住了,少南把他拽到墙壁影子里。
  “下回不要打到写字间好不好,”书卿笑道,“他们到处喊,有位虞先生的电话。”
  “那么下回我不说姓虞。但是要我当作这儿没你这个人可不行,我每个钟头都想下楼来找你。”
  书卿迅速地把自己倾过去,手插到少南臂弯里侧揽着他。冰冷的呢子料扎得他有点痒,少南夹着的一本书被碰掉了,硬壳纸封面敲在大理石地砖上,回音像在山洞里。书卿捡起来翻了翻,上面密密麻麻的德文。
  “怎么又把留洋的书本捡起来了?”
  “我反正除了应酬没什么别的事,随便看看,丢了怪可惜的。”
  “应酬也很辛苦,我知道,你又不好跟别人讲。”
  少南把额头抵着他的肩,拖长声音“嗯——”地咕哝,受了委屈似的。书卿拍拍他,手指揉着少南的头发。老板家的少爷正式在工厂里担任一个职位,职员们私下当然抓住一切细节议论。北平退位了一个皇上,大大小小的工厂里又冒出无数个皇上,也像小朝廷似的,有派别有亲信,为多拿十几块钱斗得昏天黑地。人家眼里少南到底还是年轻。
  书卿同他一起走出去,湖水绿的天上挂起一枚薄薄的月亮,水门汀台阶下立着两盏路灯。书卿抢着解释似的道:“最近我都是搭电车。”少南道:“这个天骑脚踏车的确太冷了一些。”书卿笑道:“是碧媛把它骑走了。她明年毕业,常要和同学一块出去,说人家都骑脚踏车,她没有,似乎也不像回事。”
  他早猜到少南会不高兴,对方果然僵下脸来,“嚄——”地一声,没有再说别的。
  “嗳,那是我妹妹。”
  “那也不至于……”少南咕哝。
  书卿把手揣在大衣里,他那件旧外套的口袋十分宽大,滑溜溜的哔叽里料,装着一只皮质的小盒子。这时候已经走到电车站,一个戴鸭舌帽的报童颓然地站在那儿,有一搭没一搭地吆喝号外。书卿想着他什么时候才走,或许电车来了他的报纸能一抢而空,好把站台让给他们。想不到做什么的时候,他们常常在电车站台看马路,有种瞬息浮生之感。但这一天不知怎么,电车等等总是不来,那灰头土脸的孩子盯着他们,书卿不得不掏钱买了一份晚报。他把报纸往旁边递,少南还在气头上,沉默地接过去。他又掏出那只盒子,往少南手里一塞。
  “什么东西?”
  书卿微笑着不说话,电车来了,“叮零零”的铃声缓缓游走在大街上,由远及近,像跋涉了几天几夜,渐黑的天色下摇得十分疲惫。他们上车坐的是尽后面一排位子,少南打开盒子立刻愣了一下,说:“嗳——”
  电车开起来,乘客齐整整地往后一晃,书卿自己心口里也重重一晃。他轻声道:“我记得你那时候在永安看见它很喜欢的样子。”路灯透过落灰的车窗照在少南手上,那一对蓝宝石袖扣像被框住的小块的星空。
  “嗳,你真是,都说了不要买给我……”几乎被掩盖在电车嗡嗡的声音里。
  书卿听得少南并没有笑意,也就紧张起来,问:“怎么呢?”少南道:“这样贵的东西,压根不值它的价钱。”书卿噎了一下才道:“我认为送人礼物应当是十分快乐的事,如果对方能够表现得高兴一点的话。”少南低声道:“书卿,你有那么多人要照顾,我不能……”
  书卿立刻打断他:“在我看,你和她们并没什么分别,都是我非常重要的人。”
  少南不响了,两个人沉默下来。电车司机慢吞吞地拉铃,喊人下车,扯了一天的喉咙像鹅一样粗哑,嗓音在小小的一条车厢里异常刺耳。电车站旁开着一爿杂货铺,三尺见方的窗洞,里外摆满酱油瓶、香皂、草纸、蜡烛……头顶的招牌底下悬着一只电灯泡。店主两手抄进棉袄袖子,弓背缩颈,从他的货物当中探头往外张望,树皮似的脸浴在脏污的黄光里。隔着车窗,书卿觉得自己也浴着那束黄光,眼睛里露出复杂的神气。
  大约是感到他的怨忿,少南笑起来:“我们是不是很久没有一起吃饭了?最近想吃西菜,改天我找一家好馆子约你。”
  “上个礼拜才见过,你都不记得了。”
  “可是也许因为我每天都想看见你,所以一个礼拜都让人感到特别漫长。”
  书卿听到这话,突然停顿了一下,低声说:“你一直是这样巧舌如簧的么?”
  少南笑道:“不,我这人顶不会说话,只有实话说得最好听。”
  因为车上人少,他们又在最末尾的一个角落,所以少南肆无忌惮地往他肩上靠。说起来人与人之间的感觉实在很奇怪,他只是心里有很小的一点犹疑,少南立刻从片刻的相触中察觉到了。“书卿,”他直起身叫他,“你是不是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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