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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克】月亮与七便士(诡秘之主同人)——liusheng_A

时间:2024-12-29 08:39:13  作者:liusheng_A
  阿兹克数十个六十年的情感经验告诉他,他应该去拥抱这个孤独的表白者,去做他唯一的慰藉。可他们不早就是彼此的锚了吗?这种孤独与克莱恩独自狂奔在命运里不同,这是一种新出现的、未被解决的孤独,可作为他的爱人,阿兹克不知道怎么消除这份孤独。他无法体会,无法理解,自然也就无法共情,可他看见克莱恩眉间的落寞,心疼得想撕裂心脏。
  他的先生最终给了他一个吻。阿兹克把克莱恩抱在怀里,他们在人潮中接吻,在世俗的眼光中轻扣彼此的唇齿,来往的人驻足惊讶,或掩着手帕快速走开,他们不知道这两个怪人是随便一眼就能让他们失控的天使。阿兹克品尝到学生嘴里的番茄味,一个念头在脑海里炸成了烟花。
  他想到了。
  他要把月亮拉到地上,拉到人海里,拉到俗世中,他要让他生活,他要让他活得像个人,活得像他自己。
  克莱恩发现阿兹克先生最近亲他的次数有点多,当然也可能是他这几天神经敏感。他以前在人前接吻会羞得崩成一堆蠕虫,可现在平静得像在自家的花园里夜谈,周围的人对他带不来一丝影响。他想自己已经麻木了,可是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啊不是,他想说的是,可能只是被阿兹克惯坏了,想得瑟秀波恩爱,告诉世人自己有一个多好的男朋友。
  好像也不是。克莱恩也看不懂自己的心情,可是无所谓了。
  他沉默地任由对方亲吻自己。他能感受到温柔的历史教员在试图照顾他的情绪,并且选择了最直端的方式。克莱恩接受了这份好意,他不会拒绝对方的爱,他需要这份爱做锚稳固自身,或者说他需要阿兹克来让自己活下去——活下去,可他什么时候想死了呢?克莱恩觉得自己的思维能力一落千丈,这样是会被阿蒙轻松干掉夺走源堡的,可天尊的源堡和我克莱恩,不,和我周明瑞又有什么关系呢?
  他想他仍维持着刚刚那份开心,他的思维愉悦到在天上跳舞,他的身体快乐到在地上大笑。他被自己的爱人需要着,他也需要自己的爱人,这才是他妈的人生,这样的人生比他两世加起来的二十七年还要绵长。
  克莱恩后退一步结束这个吻。银色的手杖挂在他的腰间,他环视周围,见不少人暗暗窥探自己,突然笑了起来。他抽出手杖,指了指前方能看见圆顶的剧院,对先生说道:“走吧,再磨蹭就晚了。”
  他们在剧院旁的书店买了一本《月亮与七便士》的原作,准备在剧场开始前看。贝克兰德大剧院为标准的下方上圆建筑,跟地球的歌剧院很像,内设上下两层,他们买的是二楼的包厢,里面已经提前备好了水果和酒水。这还是克莱恩第一次来剧院,第零次是他和梅丽莎、班森约好了去廷根剧院看《伯爵归来》。
  然后他没有归来。
  其实克莱恩不太常看戏剧,他总是忙着做该做的事情,忙着消化魔药忙着拯救世界,可是阿兹克不是。年长的历史教员会给他推荐书籍,带他去听音乐会,在纪念日的周期准备一束金黄的雏菊,当然也包括拉他来看可能感兴趣的戏剧,只因这剧是罗塞尔写的——他知道克莱恩和罗塞尔的“室友关系”。拜朗帝国的死亡执政官经历了数十个六十年的轮回,可他对待爱情仍像是白鸽展翅后的朝阳。
  如果说克莱恩的任务是晋升拯救世界,那阿兹克的任务就是在他不太忙的间隙送他一段爱情滋润的人生。
  包厢的长椅宽得惊人,于是阿兹克也顺势坐了上来,柔软的海绵下凹一个深度。他们互相靠着对方,眼睛一起盯着摆在膝上的、据说是罗塞尔大帝晚年时期写出的最后一本震撼人心小说。
  书中的内容与毛姆无二,无非是罗塞尔把《月亮与六便士》翻译成了这一纪的语言。原作的英国社会并不适合套用到一百年前的因蒂斯,罗塞尔也没那个心思改编,直接当作一个架空的世界,好在思想的光芒并不会因为载体不同而泯灭,这本书获得了空前的成功,改编成戏剧后风风火火地演到现在。世人只会感叹罗塞尔大帝的才能,感叹他丰富的想象和不屈的意志,也从最后的结局感慨他的英雄迟暮。
  克莱恩一边看一边出神,罗塞尔应该把名号改为抄抄大帝,看自己都帮他压了多少先驱的棺材板了,要是换成非凡世界得哗啦啦一片揭竿而起,高呼“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然后找“律师”途径打官司打到罗塞尔破产,哦,罗塞尔是这条途径的顶峰,他不会破产的。
  他以前并未完整地看过这本书,即使它出名得在书评网上常年第一。周明瑞的阅读相当匮乏,除了语文课的必背段落,他连四大名著都没看完,而做了销售工作后就更没闲心看书了,反倒是在如今挣扎的间隙,他才读到这部万年前的现实主义名作。
  他几乎因这油然而生的荒谬感大笑起来。
  他们看到一半,戏剧便开场了。原著是借“我”的口吻讲述查尔斯·斯特里克兰,而戏剧当然不能不能这么演,体裁与体裁间需要过度和转化,改编后的剧本则按照时间线讲述。这更像是一场歌剧,能入住贝克兰德大剧院的剧团当然是王国顶尖,无论是演凑,还是发挥,都无可挑剔。
  在剧目的最后,乐器齐奏,宏大得仿佛交响诗篇,演奏斯特里克兰的演员捂着心口,直直地倒了下去。带着面具的人们围着倒在中央的斯特里克兰,合唱出整本书最经常用来做书摘的桥段:
  “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欢的环境里,淡薄宁静,与世无争,这难道是糟蹋自己吗?而是相反,做一个著名的外科医生,年薪万亿美元,娶了一位如花美眷,就是成功吗?我想,这一切都取决于一个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他认为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对自己有什么要求。”
  掌声雷动,戏剧谢幕,演员从地上站起来接受掌声,观众从席上扔出鲜花,他们做着表演者与旁观者的精神交易,可那些都与克莱恩无关。
  对于曾经的旧人类而言,他看书能体会到的情感完全胜过后来者拙劣的改编。他只是看着书的结尾,突然笑出声来。
  “ ……《圣经》上的另一句话也到了我的唇边,但是我却控制着自己,没有说出来,因为我知道牧师不喜欢俗人侵犯他们的领域,他们认为这是有邪恶神明的。我的亨利叔叔在威特斯台柏尔教区做了二十七年牧师,遇到这种机会就会说:魔鬼要干坏事总可以引证《圣经》。他一直忘不了一块钱就可以买十三支老北京冰棍的日子。 ”
  他翻到后记,是后世名家补的补充。
  罗塞尔大帝的文字行云流水,在阅读的过程中,人们不自觉地沉迷其中,心脏狠狠被隔绝了,“我从来没见过这样奇怪的结尾,可它很好地承接了前面的爆炸式情感。主人公的行动揪起,在焚烧画室的时候有种跳河般的毁灭快感,而最后终止成调侃的咏叹调。我觉得可以从罗塞尔大帝后期的经历来理解,他当时众叛亲离……”
  克莱恩愉悦地笑着,笑得眉眼弯弯,肩胛耸动,笑得整个人陷入变成一只虾,生理性的泪珠聚在眼角。他想,真有你的啊黄涛同学,仗着历史不同篡改一块钱怎么买得到十三根老北京冰棍呢?你以为我周明瑞没有吃过吗?你只是比我早一年穿越而已。不过看在罗塞尔最后也没吃上老冰棍的份上,他决定下次见面给老乡薅根十五分钟的,安慰他受伤的心灵。
  他想到罗塞尔在被污染时念叨着老北京冰棍的样子,就像看到了滑稽地追逐着月亮的自己。
  在他们生活的年代,这种廉价的冰棍只存留在小学旁的暗巷里,一块钱一根,刚好是一条红领巾的钱。小周同学会在早上的校门口蹲点,向送孩子上学的家长卖乖,说婆婆爷爷能给我一块钱吗,没有红领巾我进不了校门。他长得乖巧,靠着这张脸常常能得到大人摸出的纸币,然后走向旁边的文具店,趁大人不注意混进进校的人群,放学时再喜滋滋地拿出那张钱去买一根老北京冰棍,把舌头粘在陷入了劣质香精的甜水上。那就是他记忆里童年的全部味道。
  克莱恩发现,原来自己从小就是一个薅羊毛之神,怪不得到了鲁恩也报销薅毛一个不落。命运的馈赠都有它的代价,他想,那我童年的,不,我过往的那二十五年,算什么的代价呢?迷信的代价还是天尊的代价?
  五年前的周明瑞想告诉过去的自己,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要不然只能当个销售天天给客户当儿子;一年前的克莱恩总是自嘲,要把实行转移仪式的自己揍到生活不能自理,让他好好瞻仰社会主义无神论的辉光,拒绝迷信从社畜抓抓起;半年前的克莱恩在灰雾上和“正义小姐”坐在治疗室的旁边,求生的本能够他寻求除了归乡以外的精神支柱,最终勉强得到安抚开始奔走;现在的克莱恩只是哭笑皆非地回忆过往,内心古井无波,记忆和梦境完全不同,只有理智在帮他区分现实。
  克莱恩只是单纯地坐在那,看向历史走向他无可避免的结局。命运就是这样淡漠的,不是吗?生命演化的途中总有人会被牺牲,造成贝克兰德大雾霾死掉的两千万平民,变成乔治三世成神引发的全面战争,又一次,作为天尊复活手段的,高级源堡材料的周明瑞。
  他太累了。为什么一定要坚持着,向着肉眼可见的未来奔跑呢?源堡没了他还有阿蒙和第四个光茧,值夜者没了他还有弗莱和伦纳德,女神没了盟友还能另择其他,而莫雷蒂家早就没有克莱恩了。
  追逐梦想就是追逐自己的厄运,在满地都是七便士的街上,他抬起头看到了月光 。
 
 
第5章 
  戏剧散场后,他们决定走回家。剧院离他们居住的庄园只有二十分钟的路程,艺术厅反而更远。这也是他们出门时选择马车的原因,两位序列二的天使显然更喜欢像普通人一样生活。
  现在是晚上九点半,贝克兰德的大街小巷仍然闹腾如白昼,沿街摆放的桌椅挤压着路面的空间,不少店员穿着自己店里设计的特殊服饰招揽客人,往行人怀中塞自家的广告传单。
  克莱恩直到被阿兹克戳了戳脸才回过神来,他们正站在一家临街小铺前,这家店的甜品深受克莱恩喜爱。阿兹克见他回过神来,又捏了捏他的脸,笑道:“克莱恩,要来些夜宵吗?”
  青年把鼻尖往围巾里缩了缩,似乎是被冷着了,小声道:“我都行。”
  于是阿兹克转头跟胖胖的老板道:“老板,两份香煎小黄鱼。钱我放这了。”
  他没有点克莱恩常喝的甜冰茶。
  老板对他们的亲密熟视无睹,应了一声就去后厨准备。阿兹克牵着克莱恩等在原地,克莱恩只是微微后退一步,盯着阿兹克黑色的发尾发呆。
  他的先生有那么好,自己何德何能,能成为他的伴侣?
  他感到有人牵住了他空闲的左手。克莱恩微微侧了头,看得穿着格子衬衫和牛仔裤的“周明瑞”站在旁边。“周明瑞”这次没有露出失控的征兆,也没有试图伤害他,只是站在那看着克莱恩的眼睛,缓缓露出一个苦笑。
  从掌心传来一片冰凉,不似活人的温度,当然也不可能是活人。克莱恩的手自然地垂着,没有回握的意思,于是“周明瑞”握得更紧了一些。克莱恩瞥了他一眼,示意他不要搞什么小动作,尤其是在阿兹克的旁边。
  “周明瑞”笑了笑。他笑起来时能看到微微的双下巴,都是社畜生活造的孽。他张开嘴,用口型无声地道:“感谢你没有赶走我。”
  明明是你自己缠上来的。
  “你在看什么,克莱恩?”阿兹克回头时正好看见克莱恩对着大街发呆。他接过老板打包好的食物,松开牵着克莱恩的左手,把一份食物递给他。
  “没有什么。”克莱恩用右手接过用油纸包好的小黄鱼,刚出炉的小黄鱼炸得酥脆,咬下去能感受到油脂和鱼肉的在口腔里迸溅,是刚好不烫嘴的温度。他嚼着鱼肉,含糊不清地道:“我刚刚看到月亮,想起了一件事。”
  他的左手仍被“周明瑞”握着,冰凉的感觉和右手食物的火热形成了鲜明对比,但阿兹克似乎并看不到第三个人。他弯了嘴角,道:“什么事?”
  “月光。”克莱恩咽下鱼肉,赞叹了一下店主的好手艺,“在我们那,会把可望而不可即的人称为‘白月光’,常用来形容追不上又念念不忘的初恋。”
  他看着阿兹克,笑着补充道:“当然我是心上没有‘白月光’的,在遇到阿兹克先生之前,我一直保持单身,唯一告白过的女生我已经记不清她的脸了。啧,我还没尝过十几岁的甜甜恋爱呢。”
  他挤了挤眼睛,调笑道:“若是要说的话,我心里的‘白月光’当然是您,但是我把您追到手了,就不算白月光了。”
  阿兹克揉了揉他的脑袋,道:“你也可以把容貌变成十几岁的样子,或者我也行,那样我们就是在谈‘十几岁的甜甜恋爱’了。”
  克莱恩被阿兹克逗笑了。他歪着头看向阿兹克,略高的成熟男人亲了亲他的脸颊,低声道:“况且我觉得二十几岁的恋爱也很甜。”
  克莱恩觉得一定是香煎小黄鱼裹的面粉太多了,唾液里的淀粉酶把多聚物水解为糖分,在他的嘴里和胸口弥散出甜味。克莱恩悲哀地发现自己完全没法控制上翘的嘴角,他看着阿兹克清亮的褐眸,几乎要忍不住问出那个问题。
  您为什么会喜欢我呢?
  我既不漂亮,也不出挑,不过是前世游魂落在了一具自杀的躯壳里,盗用了您学生的身份,这才和您有了交集。您强大、温柔、博学,无论在哪个时代,都是非常受人欢迎的类型,为什么在您旁边的会是我呢?
  克莱恩并没有问出口。他虽然之前没谈过恋爱,但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知道这种问题有千千万万种答案,而且也永远不会有答案,这种有些无理取闹的问题并不适合出现在当下的场景,而他也能预料到阿兹克的反应——先是惊讶,然后温柔地夸奖他每一个不足为道的闪光点,让他几乎要相信自己是值得被爱的了。
  他们的契合水到渠成,而这些理所当然终于露出了獠牙,将他推入无底的惶恐深渊。连他自己都不明白,自己是什么时候打破定下的“不与这个世界的人产生过多联系”的戒律的。
  他不应该这么做的。
  他不应该把阿兹克绑在一个要回家的人身上。
  但现在做出决定还不算晚,他还有机会亡羊补牢,还有机会及时止损,继续下去只会造成更大的伤害,失败的投资至少要帮人拿回一部分本金。阿兹克六十年一个记忆轮回,他可以把伤害控制在最低水平,他可以的。
  阿兹克应该拥有更好的未来,这个世界也没必要再等待他一个人的成长。
  他已经看到了故乡归途中的白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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