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医生,医生的人脉会有多广我想您比我更清楚。”
长沙发另一头的沈母朝田星河使了个眼色,田星河舔舔唇,轻声说:“澜城医院不接收他,因为他收了病人一千块钱,那人跳河死了,他儿子闹到医院去了。”
沈忆安倏地蹙起眉,“什么病人?”
“好像叫陈三,我给爷爷拿药的时候听见的,”田星河被沈忆安凌厉的神色吓得瑟缩了一下,但仍接着说:“澜城医院不接收的医学生,不会再有其他医院认可的,而且…”
沈母不耐烦道:“有话就说,支支吾吾像什么样子。”
田星河望了沈忆安一眼,道:“我不知道忆安在家,所以去公寓找他,是梅桑结开的门,他好像一直住在忆安公寓里。”
“陈三哪来的儿子。”沈忆安顾不上其他,他知道梅桑结有多在意陈三,恨不得插上翅膀立刻飞回梅桑结身边去。
“陈三陈四不重要,他唯一的用处没了,总之一句话,沈家不会认可他。”沈母一锤定音。
“我问你话,陈三哪来的儿子!”沈忆安低吼道。
“是有的,陈三给他儿子写了信,叫他来医院要回那一千块钱,他儿子拿着医院开的收据呢。”沈忆安越是这样,田星河就越不甘心,他想把梅桑结撕碎了,再也拼不起来。
心被紧紧揪住,沈忆安无法想象梅桑结如何独自面对陈三的死亡及背叛,他必须尽快回去。除了知道他还在公寓,其他事都让他觉得糟透了,他毫无感情地扫了田星河一眼,冷嘲热讽地说:“你们能把我的路铺好,就能把他的铺好,像当年一样,换个地方,安排他进医院。”
田星河握紧拳,指甲扣进肉里。没人知道当年火车站报案的人是他,他在旅店又怕又期待地等了一晚上。第二天,看见警察厅的人出入沈家,他寻了个由头进去,找到瞧不上他的沈母,说自己可以替沈忆安顶罪,他本就不重要,道貌岸然的沈父为了息事宁人,自然将他送了出去。
原以为得不到沈忆安的爱,得到亏欠也是好的。可在感化院一年,没人来看望过他,他恨过口口声声喊着都是为了他而选择死亡的母亲,恨过管不住下半身的沈父,恨过逼死他母亲的沈母,唯独不恨不爱他的沈忆安。
从感化院出来他就没再上学了,彼时沈忆安在念军校,他们时隔一年半才见面,他翘首以盼,沈忆安神色如常。
他问沈忆安:“你不问问我这一年去哪儿了吗?”
沈忆安睥睨着他,“多管闲事。”
多管闲事,是沈忆安给他这一年做的总结。从那之后,沈忆安单方面无视了他。
好在沈忆安对梅桑结也不是认真的。毕竟他从未表现出对云城或者对梅桑结的思念。
他住在别院,看着沈忆安一天比一天成熟,沈忆安越来越高大,他快够不着了。
某一天,他在电话里听见陌生的声音,他想他应该放手了,却始终克制不住占有的欲望,说服自己只看一眼就好,谁知竟在街角看见跟沈忆安走在一起的梅桑结。
他眼睁睁看着他们一起吃饭,说笑,买了两盒凡士林。
谁都可以,只要不是梅桑结,他想。
梅桑结跟他一样寄人篱下,凭什么是他呢。
什么样的人配得上沈忆安呢,他没想过这个问题。
他只知道沈忆安在他还小的时候保护过他,带他玩让他吃得饱饱的,跟佣人说「这是我弟弟,你们好好待他」,这样的沈忆安,没人能配得上,更不用说那个在傈祜烧柴,戴耳坠戴得连耳垂都变了形的梅桑结了。
就像没人知道当年报案的人是他,沈忆安为了梅桑结才开枪这件事。除了当事人外,他也是唯一知晓的,这是他的王牌,本来没机会用,他可以看着沈忆安结婚生子,但不可能是梅桑结。
沈父语气威严,“你的路是星河替你换来的。”
“我说过吧,我不需要,你们当初就该等我回来,把我送感化院去。”沈忆安说。
“混账!”沈父腾地站起来,抽出皮带。
“您要打就打,打完了我好去接人。”沈忆安脱了外套往沙发上一扔,跪在地上垂下脑袋。
口腔蔓延一股铁锈味,田星河拦住又要动手的沈父,将这张王牌亮出来。
“梅桑结是当年那个人,忆安就是为了他才伤人,我看见了。”
这句话艳小山无疑将他与梅桑结推到死角,沈忆安猛地抬起脑袋,零零散散的事串在一起,难以置信地死死盯着他。
当年他刚从傈祜回云城就得知田星河替他顶了罪,笔录上那三人统一口径说是为了抢钱而非绑架或故意伤人,他父母却知道除了他们还有第三个人,以他母亲锱铢必较的性格,若揪出这第三个人会有怎样的后果他不用想也知道。所以他顺从地离开云城,起初想到梅桑结兴许已经跟曲延竞结婚了他还会觉得不甘,不过时间一长他就认命了,挂个闲职,没事摸摸枪,时机成熟就结婚、高升。
而梅桑结的出现再次打乱了他的安排,失而复得的心思高于其他一切,已经过去那么久,他母亲应该早就想不起这件事了。
可他没想到,田星河是目击者。
第四十章
客厅沉默了一瞬,沈母最先有动作,她啪地一巴掌扇到田星河脸上,喝道:“你看见了,当年为什么不说!”
“我看他可怜,”田星河习惯了给自己留后路,所以他既没同沈母说,也没同沈忆安说,嗫嚅道:“我怕您找他麻烦。”
又是一巴掌,沈父夹在沈母与田星河之间,始终扮演袖手旁观的角色。
“贱骨头,”不知是骂沈父还是田星河,沈母冷哼一声,傲慢地说:“我找不找他麻烦,还轮不到你说了算。”
她转过身,居高临下望着沈忆安,“我以为他仅仅家世差,打发走就成了,不曾想还是个祸害。”
沈忆安顿时警惕起来,田星河的母亲就是在她说过这样一句话之后跳井而亡。他把背挺得笔直,六年前做不到的事,他今天绝不退让一步。
“梅桑结有分毫闪失,你们便权当从未生养过我。”
威胁的语气令沈父推开田星河,高高举起皮带,同六年前一样,一鞭一鞭甩到他肩背上,皮带末端扫过他的脖子、侧脸,他一下也不躲,任由他打。
沈父不如从前硬朗,没多久,金属端砸到他脑袋上,沈忆安眯起眼看向气喘吁吁的沈父,哑着声笑道:“你保护不了田星河的母亲,不代表我保护不了我的爱人。”
本有一丝心疼的沈母听了这话,狠狠扇了沈忆安一巴掌,“爱人?你没有现在的一切,我看你还拿什么说爱!”
沈忆安随手擦掉额角流下来的血,身上的皮肤像被烈火舔舐过,火辣的疼痛一波强过一波,大脑却愈发清醒亢奋。
“从这儿出去,我再也不是沈家人。”
没闹出任何结果,父母拂袖而去后,他甩开过来扶他的田星河,撑着地自己站直,警告道:“你敢去公寓找不痛快,我一枪崩了你。”
田星河脸颊红肿着,双手不知所措地垂在腿侧,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为什么是他,为什么是他!”
沈忆安呼出一口裹挟着血腥味的气息,他皱了皱眉,掷地有声地说:“除了他还能是谁。”
“你吗?”他嘲讽地笑了声,越过田星河拿起衣服上楼,“当年的事过去了,我不追究你迫不及待替我顶罪的原因,你要赔偿我可以给你。”
田星河仰头看他,不甘心地喊:“他们不会同意的!”
沈忆安扶着扶手,走不快,悠悠道:“我不需要谁同意。”
“梅桑结心里只装了他自己,我不一样,我只有你,沈忆安,我只有你!”
沈忆安扭头,像打量一只被雨淋湿、瑟瑟发抖的流浪狗,目光中满是怜悯与不屑,“他心里只装自己也让我觉得欣喜,从你嘴里说出这样的话,只让我恶心。让我妈听见,你只会生不如死。”
“沈忆安,你明明关心我,为什么要这样对我…”田星河看不清沈忆安的神色,也不想看了,他即将失去世上唯一对他好的人,只要沈忆安出了这扇门,他们就再无瓜葛。
“从前看你可怜,田星河,收收你见不得人的心思,别让我瞧不起你。”
第四十一章
沈忆安自知现在这副模样不好看,因此母亲不允许他离开,他就暂且在家养伤。只不过为了不让她或田星河有机会找梅桑结麻烦,就算再不情愿,他也必须每天见上他们几次。
8月中下旬的雨毫无预兆地倾盆而下,豆大的雨点砸在地面上溅起无数水花,厚重的乌云如巨大的黑色幕布,严严实实地遮蔽了天空,伴随着电闪雷鸣,沈忆安从二楼翻窗跳到后院拐到田星河的住处,顺走他唯一一把伞,大摇大摆地走了出去。
黄包车的车篷在这样的暴雨下几乎不起作用。但他早就湿透了,也就不在乎那么多。况且比起天气,眼下有更值得他考虑的事——如何跟梅桑结解释他失联将近两个月。
说忙肯定不行,他的毕业典礼自己都错过了,简简单单一句忙太不尊重人。
单这一个问题,他浑身淌水地杵在家门口都未能想出个合理回答,于是决定看情况再说。
他掏出钥匙,想了想,又揣回去,抬手敲了门。等待的十几秒时间里,心脏的震动令他耳膜发胀,直到门开了一条缝才有所缓解。
倦意与抗拒在梅桑结脸上转瞬即逝,看出他的犹豫,沈忆安伸手揽住他,下巴在他脑袋上蹭蹭,说:“我回来了。”
衣裤被洇湿,梅桑结总算对这句话有了实感,张开双臂拥住他。
沈忆安身体力行地传递自己有多想他,按着他从客厅干到浴室,又从浴室到床上,外头本就黑,一通折腾下来,房间已是伸手不见五指。
梅桑结累得很,他觉得自己快散架了,思绪却控制不住地到处飞,他背对着沈忆安,一下一下摩挲他搭在自己身上的小臂。
沈忆安舒坦极了,往他后颈上拱了拱,满脸餍足地说:“你想回云城还是傈祜?”
梅桑结没说话,摸他的动作也停下了。
沈忆安忽然就不想瞒他了,他们两个有能力共同面对生活的难题,只要还能像这样抱在一起,办法总比困难多。
“这段时间我一直被关在家里,刚跑出来,以后我不是沈家少爷也不是军官了,所以你想去哪儿我就跟你去。”
“陈三的事过去就过去了,不是所有人都那样,以后你还是可以从心所欲,别怕。”
沈忆安斟酌片刻,问:“转学的事你是不是知道了?”
不用他答,沈忆安便自顾自地说:“不知道我跟你讲一遍,省得田星河来找你。我开枪伤人,本来就打算回云城再解决这件事,谁知田星河帮我顶了罪,”他嗤笑一声,道:“我还没告那三个人故意伤人呢,他倒好,替我认罪了。”
“他被送进感化院,我被强制转学。”沈忆安伸进他衣服里摸他肚子,叹声气,继续说:“我大言不惭地说你没有自由意志,不过是气自己没能耐。”
“跟你说这些不为别的,开枪是我的选择,送你去傈祜也是,你不欠我的,我也不欠田星河的,比起以前,重要的是现在和以后,”沈忆安亲了一下他的背,一本正经地说:“梅医生,以后可就指望你养着我了。”
第四十二章
他以为梅桑结也是这样想的——把话说开,共同面对。毕竟梅桑结一如既往地将前段时间发生的事一一跟自己讲,陈三的儿子,毕业典礼,最后说澜城没有医院接收他。所以换个城市重新开始兴许是最好的选择,而他没想到的是。所谓换个城市重新开始,仅限于梅桑结自己。
他们在公寓没羞没臊地待了好些天,沈忆安犹如一头喂不饱的野兽。尽管梅桑结已经被弄得斑驳一片他仍不满足,梅桑结几乎不对他说「不行」,任何体位、姿势都由着沈忆安。直到晚上沈忆安还不愿从他身体里出来他才明确拒绝。
雨停了,厚重如铅的乌云渐渐被风扯散,阳光似利剑般从云隙间直直刺下,给公寓铺上一层碎金。梅桑结枕着他胳膊没醒,喉结上都印着自己咬下的印记,沈忆安克制住清醒的欲望,小心翼翼将胳膊抽出来。
他去买菜,对一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少爷来说,熙熙攘攘的市场无疑是新鲜的,同理,在阅人无数的菜贩眼里,如此气宇轩昂的年轻人称得上是财神爷。眼疾手快的菜贩热情招呼财神爷进来,把自家摊位上的菜夸得天花乱坠,最后表示可以送菜上门,只收些跑腿费便可。若是从前,图方便的沈忆安定毫不犹豫答应。但现在他有家室无收入,再不精打细算些恐怕不行,结果他兴致勃勃回家炫耀成果,梅桑结却欲言又止。
“贵了?”他问。
梅桑结挑挑拣拣,说:“以后不去这家。”
沈忆安撇撇嘴,又跟他显摆特价买来的大号皮箱,“装些有用的,剩下的卖了或当了。”
梅桑结掀起眼皮瞧他一眼,又去研究那堆不算新鲜的菜,“沈忆安,你不用这样。”
“哪样?”
“操心生计,”他抠着黄瓜上的刺,补充一句:“你就做你的沈少爷。”
沈忆安满不在意地说:“以后叫我沈老师,我想过了,等挑好地方安定下来,我就去教书。”
沈忆安跟他说过的,想去教书,只是到头来还是没得选。
他们像普通过日子的年轻人一般,做饭,吃饭,洗澡,接吻,结合,睡觉。
最后一天,梅桑结主动爬到沈忆安身上。纵容他撕咬自己,纵容他射进自己身体里。
他闭着眼趴在沈忆安身上,在黑暗中轻声说:“沈忆安,等人的滋味不好受,我有点后悔,能再来一次的话,我就不等你了。”
沈忆安摸着他的背哄他,“嗯,不等了,我迟早去挖墙脚。”
梅桑结笑了笑,听着他有力的心跳睡着了。
他梦见沈母来找他那天,无需开口问,他就知道这位雍容华贵的女人是沈忆安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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