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下午,我们在亚琛玩得也挺好。上午我忙着找人,没仔细留意,下午了解一番才知道,原来这个地方紧邻荷兰与比利时,本地就有温泉,每年还会举行赛马活动。算是自古以来的一个欧洲旅游胜地。
我们各处逛了逛,小花在晚上带我们去吃了一种很有当地特色的烤猪肘。可能是因为第一次吃,还很新鲜的缘故,我没感到德国菜像传闻中的那样难吃。
问起小花是怎么知道这家店的时候,他慢条斯理地切着肉道:“你行凶那会儿,总得有人操心晚上吃什么。”
但可惜的是,我高昂的兴致并没有一直延续下去。
那天在外面玩的时候一直很好,后来回到酒店房间也还不错。我套间里的电视能收到英文频道,我还看了半集电视剧。
最后我躺在浴缸里泡澡,情绪逐渐升至顶峰,整个人飘飘然,自觉非常不错。拿得起放得下,堪称大丈夫也。
我泡完澡,光着上半身站在镜子前刷牙的时候,还突然哼了几句歌。我其实没有这个习惯,现在这样做,应该是高兴所致。
吹完了头发,我又对镜耍帅,模仿了半天电视广告里的沙雕动作。
我突然发现我的脖子上有一块很小的红印。一开始我以为那是湿疹,抬手摸了摸。但很快我就感到各种各样的情绪击中了我,胃里十分沉重,好像里面被灌了一块铅。
那是张起灵跑来搞什么狗屁暗示的那个晚上,他留在我脖子上的牙印。当时他咬得非常狠,略微刮破了一点皮。伤口早已愈合,不过那处皮肤还很薄,泡澡以后血液循环加快,也就充血变红。
我趴在马桶上吐了半天,小花费心找到的烤肘子,现在变成了很恶心的半消化物,只等我一按冲水,就将长眠在下水道里。
再次刷过牙之后,我躺回床上,只觉得这件事左右都说不通。
张起灵不会说话、不会为人处事,让我生过不知道多少次气。他就是他妈的感情障碍,我跟他拉锯战了差不多有半年时间,可后来他也对我越来越好。
他那时愿意陪着我,不睡觉也没事,逐渐也懂得了关心和体谅,无论他有什么,都拿出来和我分享。
我们甚至还一度计划未来要长久地生活在一起。但这一切都改变不了他的本质。
我想起秀秀曾经评价鲁本仕的那句:“换做别人,受了这种委屈,早就翻脸了。”她其实说得很对,我要是早跟他翻脸,现在也就什么事都没有了。
所以我也不能全部都怪张起灵,是我自己退让得越来越远,是我盲目自信地认为所有事都可以在沟通交流中得到最优解。
我有什么重要的,我是一个被他认为可以抛下的人。我这二十年过得稀里糊涂、一事无成,尽管我已经踏足过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的发达国家,我看到过人间无数的奇景,我有着世界上最好的发小和朋友,但那些精彩却都不属于我。
我没有清晰的人生定位,我也没有豁达开放的生活态度。我不知道我是谁,我在他们拥有无限可能的人生旁边,是一个站得最近的看客。
曾经我以为,张起灵的孤独归根结底是由于没有陪伴。而现在我才发现那是他的选择。我的投入改变不了任何事。就像台上故事的发展,并不会因为观众的悲喜有所改变。
我第一次感到自己是个废物,进而陷入一种狂怒。
我狠狠捶了几下床,最后趴在上面,哭了。
第26章
我不知道我哭了多久,可能是五分钟,也可能是十分钟,直到我的手机突然响起来,我接了电话,却发现是秀秀。
她对我道:“吴邪哥哥,你在干什么。我敲门也听不见。”
我这才起来,抹了一把脸,走到外间给她开门。但估计我现在的样子很惨,泪擦干净了,眼圈还是红的,一看就知道我刚才涕泪横流的模样,以至于秀秀走进来,在沙发上坐下,就默不作声地伸手给了我一个拥抱。
她道:“我知道你心疼。”
我感觉眼里又开始发酸,又不想当着她的面丢脸,只好对她说:“你别招我哭啊。”
秀秀从我怀里抬起头,捶了一把我的肩膀:“哭怎么了,人都是有心的。你还有眼泪流,哪里不好了。”
她这一说我就忍不住,眼泪又一次下来。虽然秀秀是在我怀里缩着,看起来小鸟依人,但却是做妹妹的在安慰我。我甚至难得体会到了一点软玉温香的意思,怪不得俗语总说英雄难过美人关。
“这是好事,人间百味都能体会,才是完整的人。表面上看,是他辜负了你,但最可怕的,其实是人自己没有心,所以永远都不知道把自己置于何种孤独的境地。”秀秀坐直身子从茶几上拿纸给我:“下午我就一直担心,这会儿幸好来看了,不然放你在这里一个人哭,多难啊。”
她沉默几秒,突然小声道:“但我也真羡慕你,能这样刀山火海地走一遭。”
我拿着纸擤鼻涕,听她一说差点没抬手打她:“姑奶奶,你这样说话,鲁本仕也得哭死,刀山火海你是没走,人家可九九八十一难趟遍了。”
秀秀很凄凉地笑了一下,对我道:“像我这样的人,是没有那个命的。”
这是我第一次见她如此明显地表达她对鲁本仕的心情。再想到解雨臣此前对我说霍家给她安排联姻的事,也就替她感到遗憾起来。
我知道她说的或许不是鲁本仕本身,而是在哀叹她自己。
毕竟普通的女孩,在秀秀这个年纪里,确实正怀着一颗迷茫而懵懂的心,想要去探寻关于情感的未知秘密。而她却早早在金玉其外的环境中,学会了控制自己的一切情绪。
我两个坐了一会儿,有人陪着也就渐渐收拾了悲凉。我刚吐完,现在感到有些饿了,秀秀看了一会儿菜单,最后点了两盅奶油龙虾舒芙蕾。
半小时以后,服务员把菜送来。我们开着电视听声音的同时,拿银勺子戳破顶层酥脆的面壳,和着底下的奶油浓汤一起吃。
我突然想起解雨臣,便问秀秀:“小花呢?等被他发现偷吃,他不骂我们才怪。”
秀秀摇摇头,很专注地用勺子捞底下的蘑菇:“他出去了,我哪知道。花姐神秘得很,我看这要还在东德西德那会儿,把他丢在柏林五天,他准能混成克格勃头子。”
我想了想小花当上传奇特工,退役之后参加俄国大选,最后杀出重围当上总统的样子,忍不住笑了出来,对她道:“那这剧本安排得可挺棒,没准儿我们还能在新闻上看见他。”
秀秀见我终于好了,也对我笑了笑。她的眼睛中段圆润,一笑就眯起来,十分可爱。
她的这个笑容在我脑中留下的印象十分深刻。多年之后,我不经意间回想过无数次,每次都十分生动,有一种蓬勃朝气扑面而来。
而等我渐渐明白过来这是为什么的时候,她、我,还有当晚并不在场的解雨臣,我们三个轻松快意的人生,早就踪迹难寻了。
第二天,我们去了马德里。落地之后,让酒店接机的人把行李带走,三人轻松上阵,去逛了王后博物馆,下午还去丽池公园遛了遛。
西班牙是欧洲最南部的国家之一,现在才刚刚三月份,但太阳已经升得老高,平均气温得有二十多度。
小花被晒得发晕,一直抱怨真是旱的旱死、涝的涝死,纽特丹直到五月都还是阴冷潮湿。他拿出一副全黑的雷朋墨镜戴上,款式很像摇滚明星喜欢的类型,在他脸上有点不伦不类。
我想起他那副骚气冲天的宝格丽,问他:“你前两天买的那副呢?”
他整理着被镜腿压住的鬓发,无所谓地说:“可能弄丢了吧,我也不知道。”
我点点头,没多说什么。反正他小解总是一向大手大脚惯了,我要像他一样随手弄丢一副七八百欧元的墨镜,脑子里就会自动出现一个我妈,追在我屁股后面骂我不知道心疼东西。
我们在西班牙的行程没什么好说的。这是一个很漂亮的国家,而且有自己文化的特殊性。越往南走,离开其首都,就越能看到阿拉伯文化带来的影响。凸起的山丘、橄榄树,还有悬崖峭壁上的砖石城堡,都有一种似梦似幻的色彩。
但我对这些景色仍然心不在焉。有时小花和秀秀走在我面前,我却老觉得我应该回头去招呼一个根本不可能出现在这里的人。有好几次,我都张了张嘴,只剩一片哑然。
唯一比较好玩的,就是我们的旅行接近尾声时,中介公司对我们说,我们在塞维利亚刚好能赶上一场球赛。是塞维的当地球队主场对阵皇马,两支都是西甲强队,也算有点看头。
只是中国足球一向踢的很臭,我是个南方人,没有看球的传统,解雨臣虽然是个北方老爷们,但他跟看球的人生活方式也完全不一样。秀秀则更不懂。主要就是看个热闹了事。
开球之前,我们在球场附近的英国宫百货里瞎混,顺便吃顿晚饭。我们发现,来来往往的很多西班牙人都穿着球衣,觉得就既然来了就应该入乡随俗。因此也找了一家阿迪达斯的门店进去看。
我本来主张随便买一件就算了,结果那两个左右看一圈,嫌塞维队的红色球衣不好看,颜色和设计都显得很土,最终挑上那个什么皇家马德里的衣服,直道:“一身白,显得精神。”
买衣服的时候,解雨臣还吟诗两句,问我懂不懂什么叫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结果后来一出门,我们才发现坏了。
当时距离开球已不到一小时,英国宫门口可供六车并行的大马路已经被狂热的人流截断,围了个水泄不通。甚至连骑警都已经跨着高头大马上街维持秩序。
一大堆身着红色上衣的本地球迷在此集会,还弄来了一个几人粗的大鼓,擂声震天,号子喊得能把鸟都给吓得掉下来。
而我们三个白衣胜雪,在人群中特别显眼。那些大哥大姐指着我们骂的什么,我们也听不懂,还有人冲秀秀吹流氓哨。
这种感觉,那叫一个如坐针毡。仿佛一小撮日本鬼子在巷战中偶遇八路精锐。可当时已经没有地方给我们换衣服了,我一路上提心吊胆,生怕突然窜出来个人把我们给打了。进场以后用手机查了查,才知道这两支球队是世仇,宛如杀父夺妻一般不共戴天。
但小花和秀秀却很悠闲。哪怕我把此前球迷械斗的新闻翻出来给他们看,他们也只是觉得新鲜。
解雨臣对我道:“这说明我们选对了嘛。这帮人就是色厉内荏,本地球队应该没有那个外来的厉害。否则怎么会搞这么大的阵仗。”
他对我道:“就好比你打游戏,菜鸟跟你对战你会不会生气?会生气都是因为看不惯还干不过而已。”
我觉得他说得很对,只是不知道那个强队获胜以后,我们三个还能不能全须全尾地出去。
秀秀听了,微微一笑。点评道:“乌合之众,有什么怕的。”
球场之内,更是旌旗漫天。目之所及都是红色的声浪。唯三穿白衣服的,还是由于阴差阳错,显得那客场球队十分没有排面。
而主场球迷就像打了兴奋剂一样,九十分钟的球,除去中场休息,其余时间都是站起身狂呼呐喊,听得我都怂了。
可没想到对面上场的十一人却根本不怕,哪管羞辱谩骂,只在凝神比赛。有几个配合好像神来之笔,以至于我都怀疑他们背后是不是长了眼睛。
但喊得再大声,结果一出,本地球队一球小输,反衬出球迷们有些可笑。我们三个安全起见,不等全部结束,只见他们大势已去便赶紧开溜。挤着往外跑的路上,有人见我们是外国人,还直接用英文开骂。输了又输不起,也很好笑。
一片混乱之中,我和解雨臣一左一右拉着秀秀的手护着她,像那种冒险故事里保护公主的勇士。
在童话里,我看我得跟另一位勇士解雨臣持剑决斗,赢者才能最后跟秀秀公主结婚。但在现实中,我一边感到事了拂衣去的爽快,一边又十分落寞。
张起灵不在这里,那种我初到纽特丹时的心境又一次回到了我的身上。我在这场狂欢的中心,可我甚至看不懂足球。这场盛典根本与我无关。
我曾经自比为张起灵和纽特丹唯一的联系,但到现在,他来他去之后,我才明白我也把他当作执念追寻。
当晚,我又想了很多。
张起灵和我明明已经分开,却仍然有一种钝痛留在我的身上。似乎随他去的,还有我肢体的一部分,以至于让我心神不宁。
如果我不愿意就此沉沦,那就得学会靠自己的力量游泳。否则我手中抓住的浮木,只是会被戳破的泡影。
我们回到纽特丹以后,我便洗心革面,打定了主意要快点成长,成为一个彻底独立的人。
胖子店里的事我仍然打理,但不需要我守着的时候,我又跟小花他们混在一起。我的心态改变很大,对迎来送往那一套也不再排斥,甚至还学得很快。没过多久,我就像他们两个一样,朋友遍布纽特丹各处。
但我自己知道,我只是学了个形,要触摸到其中精髓还差得很远。所以总感到十分急迫,就连胖子都说:“天真,你怎么突然转性了?”
我对他道:“人都是要长大的。难道我还能一辈子吃奶?”
可胖子少有地没有回怼。只叹着气说:“等你没奶吃的时候,才会知道,还是吃奶好,能吃一辈子的奶,就是命好。”
他这奶来奶去,听得我满眼都是奶子在晃。我有点恶心,捂着脸道:“说一遍就行了,再说不文明了。”
第27章
回到亚美利加以后,我从张起灵原先的公寓里带回来的仙人掌,被我放在了家里的阳台上。其实高层建筑是没有开放式阳台的,因此那处更像是一个带着落地窗的阳光房。
我们三个此前试图在那里种点花草,但却都不成功。从新奇的空气凤梨,到娇贵的多肉植物,甚至是耐操好养的绿萝,没有一个能逃过逐渐枯萎死去的命运。
解雨臣把这归结于这里楼层太高,植物不接地气,所以非常柔弱的缘故。
我把那盆仙人掌放过去,还查了查它的生长喜好,最后告诉另外两个:“这玩意不太需要浇水,说不定能养活。”
当晚,他们跑到楼上,跟我一起挤在起居室里打游戏。解雨臣还特别去买了一个新的粉色手柄。但这二位时间金贵,不像我,能有很多空闲搞这些宅男爱好,因此他们一开始非常菜,我都几乎带不动。
但我明白我应该是那天晚上在酒店里关起门哭,吓到了秀秀。所以旅行回来以后,他们也不愿意放我长时间一个人待着。
我对此很领情,复杂的游戏玩不了,坦克大战总可以一起搞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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