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酩酊不醒(近代现代)——林啸也

时间:2025-05-03 20:29:55  作者:林啸也
  作者有话说
  乐乐没有偷窃癖,只是太想要哥哥的东西,脑抽了控制不住自己,文中并不倡导这种行为,乐乐后面也会被哥哥严厉惩罚。
  当然,他哥也不是啥好鸟。
 
 
第03章 离家出走
  陈乐酩第二天是被尿憋醒的。
  上完厕所回来天还黑着,他就往沙发上一倒准备睡个回笼觉。
  突然感觉胸口硌得慌,伸手一摸,是昨晚拿回来的马克杯,已经被他的体温焐热了。
  这是他的罪证。
  证明他昨晚做了一件非常没品且下作的事情,虽然有放下钱,但不问自取就是偷。
  为什么要拿人家的杯子,这不变态吗?
  喝醉了也不能这样啊。
  可他又觉得自己不是变态。
  他没有看到白手臂就想到白胸脯,他也没有看哪个长得好看的男孩儿女孩儿就想入非非。
  他只有对着余醉时才忍不住想靠近,想吸吸他的味道,想碰他碰过的东西。
  看到他的手臂就想拥抱,看到他的嘴唇会想和他接吻的感觉。
  滚烫的脸埋进抱枕里,手指一下下抠着杯沿,耳尖渐渐承受不住沉甸甸的热意。
  深入反省五分钟后,陈乐酩得出一个结论:他应该是单纯的好色,而且只好余醉的色。
  可是……好色……有错吗?
  好色又怎么了呢?
  他只是好色又没有劫色。
  人活一世谁能保证自己一直不好色,大概只是没遇到真正戳到心窝上的色而已。
  长着眼睛不好色那不白长了?
  长着脑袋不好色那不——
  那不什么还没有想完,他呼哈呼哈睡着了。
  这一觉直接睡到九点二十。
  今天一天没课,不用去学校。
  他先给自己泡了一大壶蜂蜜桂花水,又在冰箱找到两盒瑞士卷。
  一盒四个,伯爵红茶味,奶油超级多。
  他准备早饭吃一盒,另一盒装书包拿到学校当上午茶。
  这个决定刚做完,一盒就被他吃光了。
  胃和脑子都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于是为了让它们知道他有吃早饭,只能勉强把另一盒也给吃掉,这才感觉微饱,跑去洗热水澡。
  洗澡时劳拉打电话说一会儿来接他去复查。
  他看一眼室外温度,零下11度,一层层往身上套衣服。
  背心套马甲套毛衣套羽绒服,羽绒服外面还套了个浅蓝色的面包服,最后再套个大围巾,挺瘦的男生把自己套成了俄罗斯套娃。
  劳拉开门进来:“可以走了吗?”
  “马上马上!”陈乐酩正往包里放书。
  劳拉瞄一眼那一摞书名:
  《大学生必须掌握的十个常识》
  《社交与应酬36计》
  《情商:影响你一生的沟通学》
  《震惊!寝室生活这些错误千万不要犯!否则小命不保!》
  “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
  “嗯……很多事我不知道,闹了好多笑话。”一提这个陈乐酩就垮起脸。
  医学上讲失忆症按诱因、大脑区域、失忆长短等诸多因素分为多种类型。
  其中,如果患者大脑中与记忆储存和检索相关的区域受到损伤,就有可能导致他学过的知识包括学术知识、生活常识、技能、语言等都受到影响。
  很不幸,陈乐酩就属于这种,连生活常识都忘了的。
  刚从昏迷中醒来时他脑袋里一片空白,不知道自己是谁,不知道自己在哪,不知道头顶的点滴是干什么的,不知道电梯怎么坐。
  就像一个原始人误入现代社会,整天脑袋空空,两眼发懵。
  那时劳拉就来过一次,给他放下一部手机就走了。
  他拿着手机去楼下玩,跑到食堂,闻到包子很香,就跑到卖包子的窗口排队。
  那大叔把收款二维码打印出来贴自己帽子上了。
  他在后面紧张地看着大家先点菜,再拍大叔,给大叔看手机,最后拿包子走人。
  到他的时候,他有样学样,要了两个豆腐包,然后举起手机鼓捣半天,给大叔拍了张照。
  大叔笑呵呵地把包子给他,他美滋滋地给大叔看照片。
  大叔的脸一下子耷拉下来,他眨着眼睛不知所措:“拍的不好吗?”
  大叔:“给钱!没钱去别地儿要饭!”
  那时的陈乐酩脑子里完全没有钱的概念,只好说包子我不要了。
  大叔拧着眉瞪他一眼,挥苍蝇似的摆摆手:“行了给你吧,别在这显眼了。”
  陈乐酩没常识但有骨气:“不用给,包子我没碰过,还给你。”
  大叔也来气了,“哎!你这孩子是不是有病啊?”
  陈乐酩没理他,气呼呼地跑出食堂,脸上火辣辣地发烫。
  十分钟后,劳拉踩着高跟鞋把他从花园里揪出来,给了他两个热气腾腾的豆腐包。
  他捧着那俩包子,蔫头耷脑地蹲在马路牙子上,跟个倒霉蛋儿一样,一头小卷毛被风吹得乱晃。
  劳拉忍了又忍,还是没忍住揉了把他的脑瓜。
  “小少爷,吃包子是要给钱的。”
  “我知道了……”陈乐酩头埋得更低。
  “不用怕,给你安排了专门针对这方面的康复医生。”
  大脑受损的永久性失忆固然可怕,但学习知识不仅仅依赖记忆,还靠理解与认知能力。
  陈乐酩在康复医生的帮助下很快掌握了基本的生活常识,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的使用方法,最近已经向更高级的人情世故和社交技巧方面迈进。
  就是迈了还不如不迈。
  -
  去医院拍完片子,陈乐酩回学校钻研了一下午《社交与应酬36计》。
  接下来周三到周五全天满课,晚上还有活动,他累得头晕眼花,天天羽绒服套睡衣上早八。
  好不容易熬到周末,终于睡了个饱觉,醒来时脸上暖暖的。
  拉开窗帘一看,雪停了!
  窗外阳光明媚,太阳老大一个。
  他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蹦起来,穿着巨酷的冲锋衣搭配马丁靴,帅气逼人地跑出去玩。
  冬天的太阳万分珍贵,阳光晒在身上有种被超大号猫咪拥抱的错觉。
  他一点都舍不得回去,漫无目的地在外面闲逛,哪有阳光就往哪一蹲,舒舒服服地眯盹儿。
  下午三点,太阳退场,天气转凉。
  酒吧开始清点酒水和杯具,为晚上营业做准备,服务员却发现少了一个马克杯。
  “什么地方都找过了?后门看没看?”
  汪阳恨不得把两只眼睛贴在监控上一帧一帧找。
  其他人在店里翻箱倒柜,就差把地皮掀起来。
  余醉被吵得心烦,从楼上下来,问他们怎么了。
  底下人一个个都不敢出声。
  汪阳大着胆子说:“你那只马克杯,你弟送的那个……丢了。”
  余醉微微蹙眉。
  他这两天不在店里,一直在医生那儿接受治疗,半小时前刚回来。
  他不在时没人会把他的杯子拿出来,所以只可能是他走之前丢的。
  走之前的下午还用过它,那么时间就缩窄到当天晚上。
  “去查两天前晚上后门的监控。”
  “找到了!找到了!”一个酒保嚷嚷着跑进来,手里拿着五张红钞。
  汪阳急了:“让你找杯子你给我钱干嘛!”
  “这是在后门烟灰缸底下发现的,被雪盖着,压了两天了。”
  余醉眼眉一挑:“不用找了。”
  他从楼上下来,什么都没说,只拿走了那五张钞票。
  众人不明所以,只有汪阳发现端倪,追着他问:“少爷拿了?”
  “少爷买了。”
  “你早说啊!这一通折腾。不过五百块买个马克杯,也就你能养出这样的小败家子。”
  “闭嘴。”
  “啧。”汪阳撩过耳边的长发。
  “医生没给你开药吗?怎么刚回来火气就这么大,你别是这么多年真给憋坏了,对我们臭脸也就算了,怎么对你弟也冷冰冰。”
  “他都敢离家出走去寻死了,我还得夸他?”余醉拿个大扎啤杯倒水。
  “哈!他都敢离家出走去寻死了,你索性别管他了!”
  水柱在半空中陡然断掉,余醉握着水壶,没有说话,几秒后道:“除非我先死了。”
  “二哥!”调酒师跳进吧台。
  “门口来一小孩儿,是不是找你的?”
  余醉抬头,看到几个人高马大的保安堵在门口,一头卷毛在他们肩膀的缝隙里蹦跶。
  陈乐酩个子不算矮,有一七五,但架不住保安太高,挡在他面前活像堵人墙。
  他只能一蹦一蹦地跳起来,努力挥手让余醉看见。
  其实余醉早看见了,就是不过去,也不让保安放行,好整以暇地瞧着自己的倒霉弟弟跟打地鼠似的,跳上来落下去。
  汪阳翻他白眼:“你就坏吧,你折腾他干嘛?”
  “折腾他怎么了?”余醉冷漠地睨着门口。
  “折腾他你心里不——哎!”汪阳话没说完,就见陈乐酩一个落下后再没跳上来。
  余醉脸色一变,直接从吧台上跨过去冲向门口。
  杯子都没放稳,茶水洒了一桌。
  他拉开保安,看到陈乐酩弯着腰,一条腿不太敢落地,伸长手臂去揉脚踝。
  “摔了?”余醉把他接过来往怀里带。
  “没……就崴了一下。”
  陈乐酩忍着疼,小口吸气,看向他的小猫眼里全是水光。
  余醉蹲下握住他的脚踝,放在自己腿上,宽大的手掌把他的脚踝整个圈住。
  “不用不用!已经没事了!”
  陈乐酩脸颊爆红,同时万分后悔今天穿了双大红色珊瑚绒袜子。
  “别动。”余醉一手握着他脚踝,另一只手掐住他站着的那条腿的大腿肉,说:“忍着点儿。”
  “忍什么——啊疼疼疼!!!”
  一股剧痛从骨头里炸开,陈乐酩根本吃不住劲儿,疼得倒在余醉背上发抖,拼命想把脚抽出来,却抵不过对方的力道。
  疼过最初的几秒后,脚踝就开始发烫,感觉那根拧着的筋被一点点捋平了。
  他像只被按爽的猫,舒服得眯起眼。
  余醉放开他,示意他动两下。
  他动一动又蹦一蹦,惊喜地瞪圆眼:“一点都不疼了!余老板你好厉害!”
  余醉面无表情地嗯一声,“找我干什么?”
  陈乐酩笑容一僵。
  糟糕!理由还没想好!
  他也不知道找余醉干什么,他就想晒个太阳,学校那么大不够他晒,晒着晒着就晒人酒吧来了。
  “嗯……今天、今天阳光特别好!”他瞪着眼瞎说。
  余醉:“太阳都落了。”
  “那个、后门的雪全化了,一点都不冷了!”
  “所以呢?”
  “所以……所以……”他急得眉心都皱成个小疙瘩。
  “所以,”余醉低下头,附在他耳边,轻声说道:“你下次进门前能不能先把理由想好。”
  陈乐酩一怔,只觉得自己的心脏变成了碰碰车,在胸腔里哐哐撞。
  余醉知道他是来干嘛的。
  知道也没赶他,还纵容他在这顶着一张任谁都猜得出心事的脸瞎编乱造。
  陈乐酩不是个藏着掖着拐弯抹角的人,他也不会。
  他大着胆子,和余醉那双灰绿色的眼眸对视,踮脚凑到人耳边,懵懵懂懂地试着把心意透露出去:“下次一定想好,这次能不能先给我过啊?”
  余醉垂眸看着他,陈乐酩眼睛大睁着,瞧着像一只努力为自己争取主人的流浪猫。
  主人哼笑一声,非常冷酷无情地说:“不能,你走吧。”
  猫咪笑盈盈地弯起眼。
  他才不走,他看得出对方的纵容。
  屁颠屁颠地追上去,像只小尾巴似的跟在人身后,陈乐酩得了便宜还卖乖:“余老板,其实我就是来找你玩的,你现在忙吗?”
  “忙死了。”
  “那正好!”陈乐酩可太机灵了,“我和你一起忙,你就不会死了。”
  余醉侧头睨他,他赶紧闭嘴,乖乖跟上楼。
  楼上休息室他上次就来过,不过只上了个厕所,没仔细看。
  屋里陈设简单,一水的黑白灰配色,只有一张弧形沙发是暖橘色的。
  沙发下铺着同色系的长毛地毯,不知道什么材质,踩上去触感特别奇妙,厚墩墩,软乎乎,还会像水床一样一晃一晃。
  他觉得好玩,索性从沙发上拿了个抱枕抱在怀里,一屁股坐在地毯上。
  余醉走过来,在他左边的沙发上坐下。
  他余光瞥到两人之间的距离,大约有一米半。
  悄悄挪动屁股往左蹭一点,余醉没发现,嘿嘿,那就再蹭一点,余醉还没发现。
  他大起胆子,一口气往左蹭了半米——
  “坐好。”
  低冷的声音在头顶响起,同时头上一沉。
  陈乐酩眼球上移,看到余醉把那只装满酒的大扎啤杯放在了自己头上。
  “干嘛?”他可怜兮兮地问。
  余醉头都没抬:“再动就给我当杯架。”
  “……”
  陈乐酩感觉到头顶的杯子不重也不凉,应该是热酒,余醉一只手还拿着,就没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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